# 最高院24条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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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24条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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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法律热点响应时间快,高效解决问题
  • 婚姻家庭
    2021-12-16 12:22 阅读数:823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规定: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规定: (1)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由此,夫妻共同债务是夫或妻一方或双方为了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此,夫妻共同债务是夫或妻一方或双方为了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补充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补充规定是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4-19 11:13
  • 婚姻家庭
    2021-12-16 18:12 阅读数:357

    3、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前,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对共同债务仍应以原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偿还债务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体继续偿还债务,另一方不再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三)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一方承担责任,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离婚的,也应分别情形进行处理: 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不论财产归谁所有,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仍得以执行,共同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履行义务的,夫妻双方均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补充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中
    2022-03-25 14:59
  • 交通事故
    2021-12-07 17:12 阅读数:950

    三、交通肇事罪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夫妻债务问题及房产问题?

    您好:按您说的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偿还义务,并无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女方父母婚前购置房产应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购买股票,没有明确给予子 ...

    等3位律师回复
    2022-08-26 21:25
  • 婚姻家庭
    2021-12-16 12:28 阅读数:518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起诉离婚时候,有一笔夫妻共同债务忘了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父母有权通过起诉方式主张这笔债权,建议你收集好证据,例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

    等3位律师回复
    2022-08-26 20:59
  • 债权债务
    2021-10-21 11:58 阅读数:465

    最后,如果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的债务已经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首先,如果借款合同、借条上有夫妻双方签字,以及一方签字,但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另一方认可的,则可以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无需承担额外的举证责任,(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 离婚时,丈夫欠赌友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能证明欠款是赌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则属于你丈夫的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7 14:58
  • 婚姻家庭
    2021-11-05 15:49 阅读数:302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 夫妻债务是共同偿还还是连带呢

    《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夫妻一方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承担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2 15:51
  • 婚姻家庭
    2021-11-10 18:14 阅读数:255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dquo。

  • 离婚前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离婚后另一方要负偿还责任吗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出具借条或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例外情形只有两种:1、债权人与债务人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0 17:37
  • 婚姻家庭
    2021-12-15 21:47 阅读数:561

    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 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由借债个人承担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第四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0 17:32
  • 婚姻家庭
    2021-12-15 16:07 阅读数:154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对于夫妻存续期间所承担的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后共同偿还,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对于夫妻存续期间所承担的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后共同偿还,简单地说,家庭共同债务的债务人不限于夫妻二人,如有的家庭四世同堂,成员十几人,若是此家中主人与主妇进行离婚诉讼,很显然要分清对外所欠的债务是谁对外经手的,是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还是家庭某一成员为个人生活需要所欠的债。

  • 以个人名义借款供养第三人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0 17:31
  • 债权债务
    2021-12-09 17:06 阅读数:565

    男方:×,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之间有债务男方不拿钱对女方生活费零用钱都不拿不问不理也不生活在 ...

     

    律师回复中
    2022-08-0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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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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