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商能转让吗?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具体到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这一义务属于反映此类合同本质特征的义务,则以履行股权转让义务一方所在地或转让股权的行为地(即公司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上所述,在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规则确认股权转让纠纷地域管辖的基础上,仍需根据诉争议标的的种类进而确定合同履行地,故股权转让纠纷应依据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来确定管辖法院,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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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是:转让的债权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合同的转让分为哪几类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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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与其沟通及查看初步材料的基础上,律师有了重大发现:2021年12月31日,原告王某与被告刘先生签署门店转让协议,第二项对转让范围进行约定&ldquo,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案情简介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刘先生在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下与王某和解,本以为店铺转让的事情圆满解决,可以安安稳稳地做生意了,没想到店铺的出让人王某再次将刘先生推到了被告席,转让范围:甲方将经营场所的所有装修、装饰、设备以及电器用品、酒水包括进货渠道一并转让给乙方(详细物品名称见双方签订认可的清单)甲方只带走私人物品&rdquo。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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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天用律师接受被告刘先生的委托后,详细地分析了案件情况,由于原告的诉请与当事人刘先生讲述的事实有很大出入,所以首要任务是将我方证据予以整理完善,以利于揭开事实真相,维护当事人权益,在庭审中,天用律师向对方专业发问,在回答了几个问题后,原告愤然离场,被书记员拦下,2022年9月,刘先生收到法院传票,公司的显名股东张某作为原告,将刘先生及另一名股东同列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刘先生及另一名股东两人支付原告张某股权转让金600万元。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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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对债务人而言,债权转让生效的时间点以通知为准,未经通知债务人,债权受让人无权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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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判实践中,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转让时评估不真实,即在不良金融债权处置的评估过程中,漏估、低估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偿债能力低值评估的情形,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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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款债权是指建设单位对承包商支付建设工程款项的权利。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与不同的承包商签订合同,并支付各个承包商相应的款项。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建设单位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例如资金短缺等)无法按时支付全部的款项。这时,承包商就有了一定的债权。如果承包商需要尽快回收相关资金,就可以通过转让工程款债权的方式来实现。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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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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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公司钱给包工头了,包工头跑了,工人的工资可以找公司去支付,随后向包工头进行追偿,3、因此,如果包工头跑了,你们直接找公司来承担工资费用即可,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2、公司应当将工资发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公司应当之间将工资发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法律分析:如果承包是合法的,则农民工工资应由承包商支付,开发商作为承包方的发包方,不承担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义务。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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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履行法律分析:债权转让后,原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对债权受让人而言,不发生清偿的法律效力,受让人仍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法律主观:债权转移原债权人可否追讨 债权转让 后,债权就由受让人取得,原债权人不再是债权人,所以原债权人不能向债务人追讨债权,债权转让不免除原债权人责任法律分析:债权转让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无效、可撤销情形,则原债权人不再承担债务责任,不行的,债权转让后应该通知债务人,通知后债务人扔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不能免除其债务。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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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因为《公司法》对其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造成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收购股东的股权,这类纠纷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股权转让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即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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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从合法性的角度出发,债权转让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得到原债务人的同意或者根据合同条款允许无需同意。否则,即使双方达成债权转让协议,也可能因违反法律或合同约定而无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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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的总称。股权转让纠纷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不同的类型应该以不同的方式处理。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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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同等条件&rdquo,3、其他侵害情形比如:(1)第三人委托公司股东代持股份,隐名收购其他股东股权(2)通过控股目标公司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收购目标公司股权(二)受侵害股东提起股权转让纠纷常见法律问题1、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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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建设工程领域,债权转让是一项常见的法律行为,它直接关系到项目资金的流动性和风险的分配。然而,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债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诸多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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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工程款拖欠起诉需要材料如下: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