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二、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管辖法院为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