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欠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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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欠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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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
    2021-12-08 12:20 阅读数:152

    难以追回欠款,逾期算违约顾某和比他小11岁的女子童某经婚介而相识,两人关系密切,难以追回欠款,逾期算违约 顾某和比他小11岁的女子童某经婚介而相识,两人关系密切,思来想去,顾某觉得自己可能遭遇了骗子,于是他以童某实际于2010年1月14目才支付上半年利息属于违约,且以找不到童某为由告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要求童某按协议立即还款并支付双倍利息,然而,顾某的代理律师经调查后发现,该酒店已经三年没有年检,并且在签订了借款协议后,童某就转身把酒店转租给他人了。

  • 工程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回复中
    2022-09-08 13:57
  • 婚姻家庭
    2021-09-18 20:10 阅读数:347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网贷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回复中
    2022-08-26 04:49
  • 债权债务
    2021-12-07 11:41 阅读数:323

    在有保证人的情况下,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会随着债权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期间的,如果保证人资源还款的话,债权人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债务人自愿还款一样,产生一样的法律效力,在确定借款事实的前提下,若庭审中债务人未注意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并以此提出抗辩,债权人实体权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 个人信用卡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不一定。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若能举证说明债务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很多情况下,另一方对信用卡的存在不知情。信用卡消费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1-05 21:13
  • 婚姻家庭
    2021-11-05 15:50 阅读数:57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人个人签名的债务,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时签离婚协议书时协商不承担前夫所有债务,请问我该还欠款吗

    你与你前夫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借款人,所以对外该债务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不过你还款后可以依据你与前夫之间的协议,向你前夫追偿。

    等3位律师回复
    2022-08-29 18:49
  • 婚姻家庭
    2021-11-23 17:26 阅读数:596

    反之,一方买东西借钱,比如买美容仪器、名贵化妆品等,因为很难认定是为家庭共同生活使用,因此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首先,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向第三人借钱,也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将由双方一起承担还款义务,所以,一方为买东西借钱,要确定该物品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借钱买车,通常是为家庭生活使用,所以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生活使用,不过,对外主张是夫妻个人债务的满足以下情形将会被认可: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个人的债务各自承担,债权人知情的为夫妻个人债务,其次,夫妻之间确定是夫妻个人债务,一般对内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 夫妻债务问题及房产问题?

    您好:按您说的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偿还义务,并无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女方父母婚前购置房产应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购买股票,没有明确给予子 ...

    等3位律师回复
    2022-08-26 21:25
  • 债权债务
    2021-12-08 11:51 阅读数:269

    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也不发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也不发生影响,在按份之债中,按份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债权份额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在按份债务中,如果一个债务人履行的债务超过了其份额,若能认定为系代其他债务人履行,则成立第三人清偿债务的法律后果,此被代清偿的债务人的债务可因此而消灭,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

  • 起诉离婚时候,有一笔夫妻共同债务忘了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父母有权通过起诉方式主张这笔债权,建议你收集好证据,例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

    等3位律师回复
    2022-08-26 20:59
  • 债权债务
    2021-12-08 12:20 阅读数:802

    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 欠款到期,联系不上债务人怎么办?

    对方写下欠条,根据欠条上的信息能够证明对方是债务人并且该债务已到清偿期,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即使你现在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只要能提供对方基本的个人身份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7 15:00
  • 债权债务
    2021-12-08 12:02 阅读数:234

    村官为公垫付欠款 起诉追偿被判准睢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私借公用引发的借款追偿案,判决被告公长村委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时胜垫付款1万元,村官为公垫付欠款起诉追偿被判准 睢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私借公用引发的借款追偿案,判决被告公长村委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时胜垫付款1万元,2004年12月20日,李红将时胜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本息,法院判决时胜给付李红借款本息1万元,2004年12月20日,李红将时胜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本息,法院判决时胜给付李红借款本息1万元,后时胜不再担任该村主任,李红多次向时胜索要借款本息,时胜每次也都带其到公长村催要,但未有给付,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及时返还借款、支付利息,拒不返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时胜的借款行为应属于职务行为,公长村应向李红偿还借款本息。

  • 离婚时,丈夫欠赌友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能证明欠款是赌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则属于你丈夫的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7 14:58
  • 婚姻家庭
    2021-11-05 15:49 阅读数:298

    死亡的欠款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欠款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二、欠款人死亡债务该怎么办 1、欠款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欠款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欠款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 夫妻债务是共同偿还还是连带呢

    《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夫妻一方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承担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2 15:51
  • 婚姻家庭
    2021-11-05 15:50 阅读数:336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 离婚前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离婚后另一方要负偿还责任吗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出具借条或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例外情形只有两种:1、债权人与债务人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0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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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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