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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有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交通违章扣6分,罚款一般都是200元.共有14种违反交通规则扣6分的情况: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2、货车超载3、营运车辆超载未超过20%4、高速公路超速未达到20%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6、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7、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8、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9、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10、占用应急车道11、运载特殊物品不挂相应警告标志12、运输危险品13、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14、未按照规定休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1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1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 城市户口的好处:1、教育资源优质。2、就业机会较多。3、社会福利相对好。4、基础设施比较健全。坏处:1.没办法享受农村宅基地。2.不能分配农村耕地。3.不能享受农村协作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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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没有作出责任认定,事故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3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可见,较之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新法强调了当事人协商处理途径,并非所有事故都要经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只要不存在协议无效的情形,各方均应按照协议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依照以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电动自行车不要考证,因此电动自行车不存在无证驾驶这一回事;但电动摩托车等要考证。此外法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需要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非机动车无需取得驾驶证也可以驾驶。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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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折旧的最低年限为3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 ,首先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遇到以上情况,有材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帮你进行专业审查分析,教你如何正确处理。如果情况紧急,可直接微聊具体咨询详细沟通下?可以委托律师帮你。
  •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标准按照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如果是醉酒驾驶造成交通肇事,行为人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要看具体情况
  • 发生交通事故后,大部分当事人在第一时间都会想到想跟对方和解,毕竟和为贵也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美德,这是很好的,如果双方可以就赔偿达成一致,并且签订和解协议那是非常好的,但也有一些案件,双方最终无法就案件的解决达成一致,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首先可以找交通队协助调解,需要注意的是,交通队也只能“协助”沟通,这并非交通部门的义务,交通部门在协助的过程中也没有太多的决断权。如果还是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征求当事人意见后进行庭前调解,如果调解结案,法院会出具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法官会按照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原被告双方需按照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履行各自的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 工伤保险的基数是按照以下方式计算:1、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总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2、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3、单位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拿别人驾驶证去扣分是不被允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于几乎所有违章驾驶行为的处罚,都是针对实际违章驾驶人的,不得让他人代扣分,也不得帮他人扣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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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道交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只要驾驶人承担次责以上责任,保险公司都要负责赔偿责任。1、交强险的医疗项限额为1万元;2、交强险伤残、死亡项的赔偿限额为11万元;3、交强险财产项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项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医疗项下负责赔门诊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倒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条例: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 理赔五个步骤:一、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二、核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三、全部损失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四、部分损失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五、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以上就是全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2、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 不受身份限制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施工方没有放置警示牌(夜间还必须有警示红灯),导致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方有明显过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建筑工地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如果确定系工伤事故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金,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死亡后,应当按照工伤死亡标准赔偿其亲属各项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工程未按时完工违约金一般按照工程合同中所约定的数额进行支付,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方为主要的参与方,也是常规工程项目中都有的五大责任主体。另外,还有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按需要也可以参与。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 工期顺延的确认是:承发包双方根据法律及合同约定,在出现非承包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双方就该事件引起的延误天数予以顺延达成一致的行为。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
  • 施工方拖延工期的赔偿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时其金额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一、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二、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正常来说辞职后的工资是要在下个月的发工资的时候一起发放的,下个月统一发放都是合法的。但有的公司也会在当天结清。《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合伙法》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 需要具体分析
  • 属于工伤的工地仍有责任,需对工伤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进行赔付。工伤保险的理赔是不封顶的,理赔款分保险基金支付和用人单位支付两部分。工伤理赔款的保险基金支付部分根据受伤者的等级程度进行支付,支付形式有一次性的,有根据实际情况,分时间段分批次支付的。但是单位支付部分基本是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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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进行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 高速岔路口停车不会扣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时,如果劳动者因在工作导致受伤死亡的,该死亡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处去领取丧葬、抚恤及一次性死亡补助金,相应的补偿金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该补助金一般为补偿六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不是指死亡者的个人每月工资,而是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上半年劳动者的每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2、供养亲属抚恤金:如因工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有没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赔偿抚恤金,抚恤金的标准是按照因工死亡职工本人的工资相应的比例来进行赔偿的,一般因工死亡职工的妻子或丈夫每月分配的比例为百分之四十,如有其它直系亲属则按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的比例,如有老人或者小孩的则每人每月在原有的基础上多增加百分之十。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该补助的标准是根据因工死亡职工的年龄和年限来计算的,如果因工死亡职工的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的,则需要一次性赔偿20年,赔偿金额按照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上一年度的20倍来进行赔偿,如果因工死亡职工的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的,那么就是死亡人的年龄每往上增加一岁则赔偿的年限就减少一年,每月赔偿的金额是不变的,如果是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则直接按五年来计算赔偿金额。
  • 法律对居间服务费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也就是劳务居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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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审查案件后符合立案标准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通知的方式一般是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或者邮寄起诉状副本给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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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合同样本撰写方式是:写明变更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写明变更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写明变更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写明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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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续履行合同必备的条件主要包括:1、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2、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性;3、继续履行是符合诚信原则、是合法的、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债权转让需满足以下条件:1、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一致;2、转让的债权是有效存在的;3、不存在根据债权性质或按照当事人约定等不得转让的情形;4、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且该通知一般不得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董事更换需要股东会同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公司应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合法及董事会决议的真实性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退伍手续一个月之内完成,军人退出现役,退出现役的军人称退伍军人。又专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三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 是要回收的,因为把车开走了,有发票就等于是跟的交易结束不再存在购买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不需要缴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4、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合约机的使用是使用人与运营商之间的一份使用协议,其本质上是运营商提供免费或低价机器,使用人承诺按照约定使用一定期限的合同,在合同期限内要按照合同内容交纳相应的费用。所以使用人如果不想继续使用合约机,可以更换其它机器,但只要不换号,在合同期限内继续按照合同内容交纳相应的费用就可以了。否则,就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开庭前可以撤诉。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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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安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6个月。如果当事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在6个月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15日内再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按照要求是要到家进行走访的,主要是了解本人以及家人对参军入伍的态度,是否是出于自愿。以往有的父母通过关系把子女送到部队,但是孩子并不是很想当兵,在部队自然是表现不好,有的甚至逃离部队。所以有的接兵干部会和家长签定协议,主要是为了证明孩子是自愿到部队锻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 银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银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因此,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让借款人理解合同内容、条款,银行对条款负有解释的义务,这样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发生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您好,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
  • 如果过年时老板压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去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而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具体是如何违约
  • 对方全部责任不需要报自己保险的,如果我方也有责任,就需要报保险了。车辆保险的基本用途就是和别人发生保险事故,只要有责任,保险公司替投保人承担投保人责任部分的赔偿,如果投保人没有责任,就不需要投保人的保险公司替投保人承担责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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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摩托车无证驾驶醉驾应作以下处罚:1、行为人醉驾的,依法应处拘役,并处罚金,且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2、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般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根据违规情况有不同的处罚,一般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吊销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1、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3、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4、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5、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6、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7、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8、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9、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当包括: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过失。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满十六周岁是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犯什么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抢劫或者是爆炸罪等的要负刑事责任。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的要负刑事责任。但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对无证驾驶的行为人一般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因为通常情况下,无证驾驶仅为违章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对无证驾驶的行政处罚一般为拘留,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如果行为人存在无证驾驶行为还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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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入职的公司办理社保卡转移登记就可以了,只要原来的单位已经停保了。而且那三个月也是累计到社保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您好,是涉及怎样的案件需要处理
  • 立功表现为四种形式:1、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的。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4、组织他人犯罪活动或者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禁止群租房、隔断房,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 故意伤人的行为人可以通过自首或者立功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判处。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对犯盗窃弹药罪的行为人,一般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应这样写刑事案件的上诉状:1.写明上诉人的基本信息;2.写明上诉事由;3.写明上诉请求事项;4.写明上诉所据的事实和理由;5.上诉人签字或者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公安不可以把案子压起来。人民警察这样做是违法的,对待案件要公平公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二十条 第一款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1、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第二十二条 第三款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3、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般来说要违章记录不会自动消失,如果想要处理需要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是的,离职日就是你实际工作到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申请日期就是提交辞职书的当天。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九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私家车超载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扣6分,处20元至200元罚款;超载没有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扣3分,处20元至200元罚款。例如,5座的私家车坐6个人,超载百分之二十,扣6分罚款20元至200元。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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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未办房产证仅办备案的不能进行过户登记。房产证是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第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第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度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第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农村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第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版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第五,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 不可以,留置地未经过国家征地。预留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按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总规模而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划定的城镇、村庄发展建设预留的,包括国家建设、集体建设、个人建房以及农业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所需占用的土地。其中农用地是通过国家下达规划和年度指标控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使用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与其它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的方式共同兴办企业。因此,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遇到适合的合作伙伴时,可以将预留发展用地进行资产评估后入股或联营兴办企业,发挥土地资产的经济效益,获取长期回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并保护高标准农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农用地科学安全利用,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便于识别的显著特征,是由商标的识别作用决定的。商标在市场上使用时应能很明显地让消费者辨别其为商标而非装潢或说明之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缺乏显著特征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 用地业主向区国土部门申请用地预审;预审后由用地业主与区国土部门签订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协议,购买建设用地指标;用地业主提供相关资料,区国土部门报市国土部门审查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1、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2、将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合并,作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3、将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合并,作为第十三条,修改为:“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4、将第十九条改为第十七条,修改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1、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2、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4、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5、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6、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5、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6、将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对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7、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统计调查,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8、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9、将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改为第三十三条,修改为:“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1、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10、将第三十四条第三款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应当落实到地块,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11、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12、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因地制宜轮作休耕,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维护排灌工程设施,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13、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八条,删去第三款。14、删去第四十三条。(十五)将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4、项、第5、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5、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十七)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六条,删去第二款中的“并报国务院备案”。(十八)将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合并,作为第四十七条,修改为:“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十九)将第四十七条改为第四十八条,修改为:“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十)将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二十一)将第五十八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2、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3、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1、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十二)将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修改为:“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二十三)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二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二十五)将第六十五条改为第六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十六)将第六十六条改为第六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二十七)将第七十条改为第七十一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处理。”(二十八)将第七十四条改为第七十五条,其中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二十九)将第七十七条改为第七十八条,其中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三十)将第八十一条改为第八十二条,修改为:“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三十一)删去第八十二条。(三十二)将第八十四条中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三十三)将第八十五条修改为:“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六条:“在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三十五)将有关条款中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基本农田”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 不同地区产权置换补偿面积的计算方法不同,要根据当地房屋征收部门制定的征收补偿政策进行判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满5年经乐山市政府批准的公租房可以买卖。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 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二手房签了合同没有网签的,可以退房,但是房屋出卖人没有过错的,买受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在自己家地里盖房子说违建要限期拆除的,在合法获得的在自家宅基地盖房违法方面,不属于违章建筑。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二房东的转租责任是:转租需要经过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转租的期限必须是在原租赁合同期限内。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只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房屋无房产证订立买卖协议需要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则不可以抵押;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可以抵押。目前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的问题分为不同的两种情况,大家要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一般来说要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是不能抵押的,而要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可以抵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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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子只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办理过户。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不是一个村的户籍,办理不成。农村土地不对外人。只在本村集体户籍人士之间转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 一般来说年满14周岁,双方自愿的,不违法。如果只登记了一个人的证件,被警察在检查的时候抓到,首先要做的是积极配合警察的工作,出示身份证,解释关系,一般不会有什么后果,只是警察会对酒店追究责任,对酒店进行相应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您好,通常来讲,拆 迁安置房在前期是没有房产证的,因此不允许买卖,也无法到房管局过户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 双方没签租房合同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将租赁房屋对第三人进行转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如果个人身份证是近期办理,可以使用指纹认证识别,如果不是近期办理,且身份证与本人存在差异时需要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 社保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19%个人缴8%;医疗保险单位缴6%个人缴2%;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不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缴0.6%个人缴0.4%。各地缴纳比例不同,具体按照当地的政策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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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放高利贷,不会被判刑。高利贷,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只不过没有法律保障而已。高利贷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但注意,超出部分只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而已,如果借贷人愿意还高额利息,并不违法。高利贷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利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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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行银行贷款罚息利率按照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基础上浮动30%至50%。这给予了各家商业银行一定的自主权,各商业银行可在此范围内自主浮动罚息利率。它们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浮动罚息利率。但由于央行只规定了罚息利率的计算和浮动范围,而没有规定如何计算罚息,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两种计算逾期罚息的方法:单利计息方法和复利计息方法。《关于调整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具体规定的通知》第十二条 关于贷款加息问题。对逾期贷款加收利息20%,对超储积压和有问题商品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30%,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加收利息50%。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的处理,改为从贷款到期日起转入逾期贷款户,并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其它原订每天按万分之三计收利息的,从9月1日起均相应改为每天按万分之五计收利息。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欠交准备金加收利息,由原规定的每天万分之二改为每天万分之三;对有意不交足准备金或拖延时间缴的,由原规定的每天万分之三,改为每天万分之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债务人逾期归还贷款,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该约定有效。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计算利息和复息。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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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亲从银行贷款没有能力偿还,不能找子女还。如果父亲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那要积极和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限或者分期归还,否则将要承担以下后果:1、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2、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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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亲担保的贷款儿子不用还。如果父亲尚有债权、财产存在的,这些债权或财产应该先用来偿还他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作为继承人才能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子女如果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则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自愿偿还债务的话就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对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好处,要看控股股东想不想收回股票,如果想收回,那么在换股期到期前都是利空,因为会故意压价,以便到换股期后债权持有人不愿意换股。如果不想收回,那么到期前都是利好,因为控股股东一般都会出利好促使股票上涨,这样到期后债权持有人宁愿换成股票抛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第四条 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 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基金合同依照本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 一般刚注册的公司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是按季度申报的,根据注册的月份属于哪个季度,就在对应季度的月份申报。也有一开始就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次月就要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报警后,可以等待警方调查结果
  • 划分多人担保责任的方式是:入股担保合同中约定了各担保人的份额,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进行承担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每个担保人都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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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1、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证据。2、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3、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判决是否离婚,以及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
  • 《民法典》规定未达法定年龄的婚姻是无效的。领取结婚证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应当对于另一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彩票奖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按如下规则认定: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除另有约定外,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所得,且无特殊约定的,不是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这一条款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意思:(1)上述行为的实施者必须处于恶意,试图独自侵占共同财产,如果处于过失实施了上述行为,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财产。(2)一方实施了上述行为必须危害到另一方的利益。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 企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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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对于冒领农村养老金的应当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该行为可能犯法,涉嫌罪名或案由要看主观故意、动机、目的、数额大小、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性。有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触犯刑法。如果砸的东西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砸家的行为侵犯了对方的正当权利,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上述情况的,闹离婚砸家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婚前的是私有财产,婚后的是公共财产。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不行,要到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手续,领结婚证。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户口本上没有记录的话,那你当地是查不到异地记录的。
  • 夫妻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若有证据表明出轨一方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那么在离婚诉讼时,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出轨的一方支付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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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可以不进行股权转让。也就是说,辞去法定代表人身份,不一定伴随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股东对自己的股权的合法处分,并不因为失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而强制变更。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和股权转让是各自独立,不一定且不必要同时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车险理赔若是涉嫌骗保,保险公司会到公安部门报案,一旦立案就会引入经侦调查,调查的具体时间需结合实际理赔案件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个月,但也不会太快,毕竟需要时间以及一系列的程序检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不能。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精神病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所以精神病人不能收养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 应该认定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平均分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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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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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怎么才算危险驾驶罪,有哪些要件一、客体要件《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因为危险驾驶罪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即构成该罪,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交通肇事罪或其他罪名处罚。那么怎么才算危险驾驶罪,有哪些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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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赏

    内容: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赏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数额是依据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的,而收入情况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形。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残疾赔偿金赔偿的不是现实的损失,而是将来一可能发生的支出的损失,所以,其是对将来的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属于侵权赔偿的一种,适用关于侵权赔偿的一般规定。因此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采用一次性赔偿方式。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4771人收看
  • 重庆市2014-2015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重庆市2014-2015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内容:重庆市20142015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重庆市2013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暨重庆律师2014年办案数据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及劳动工伤专案律师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2014年3月13日公布的2013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2014年5月29日公布的统计数据。将重庆市2014年5月1日0时至2015年4月30日24时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工伤与国家赔偿的相关数据公布如下一、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那么重庆市2014-2015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27146人收看
  • 酒驾都有哪些处理标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酒驾都有哪些处理标准

    内容:酒驾都有哪些处理标准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刑法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那么酒驾都有哪些处理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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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313人收看
  • 2022年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2022年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期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问题。交通事故认定书迟迟不出原因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之一,它贯穿整个交通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因是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依法定程序作出,因此其重要性、公信力较一般证据证明效力要高。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事故认定迟迟不出但送达到当事人时认定日期确是在法定的时限内,这说明交警有时要么迟延宣布,要么倒签日期。那么2022年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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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178人收看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有哪些及计算公式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有哪些及计算公式是什么

    内容: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二、因伤致残的交通事故赔偿分类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有哪些及计算公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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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8392人收看
  • 出了醉驾交通事故是全责吗?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出了醉驾交通事故是全责吗?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内容:一、出了醉驾交通事故是全责吗?出了醉驾交通事故不一定是全责;醉驾行为导致车祸的情况下,醉驾才担全责。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

    郭铭芝律师
    2021.11.101091人收看
  • 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有追偿权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有追偿权吗

    内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危险性与醉酒驾车等情形相比,主观恶性更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大,对社会的危害后果更重。保险公司对抢救费用等承担先行垫付责任后,有权向致害人进行追偿,由致害人承担终局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有追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17952人收看
  • 故意犯罪的特征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故意犯罪的特征

    内容:故意犯罪的特征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种心理状态。根据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结果发不发生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我国刑法没有直接使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概念但在对故意犯罪的规定中对这两种心理差别是作出规定的。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决定量刑具有定意义。对前者的处罚也就更重。那么故意犯罪的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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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629人收看
  • 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内容: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勘查,认定王某无证驾驶,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受害人程某的亲属提出,章某作为肇事车辆车主,将车辆交给无驾驶执照的王某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程某死亡。张某离开后约半小时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一位行人李某。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叶某与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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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7342人收看
  • 高速事故致人死亡要赔偿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高速事故致人死亡要赔偿哪些

    内容:高速事故致人死亡要赔偿哪些为加快公路运输的速度现在人出远门有条件的基本是走高速。但是因为高速路段车主可以加快速度行驶因此有些人便无视了交通规则或是对自己的开车技术过于自信开大速度行驶结果导致发生高速事故并且还致人死亡接下来将面临死亡赔偿。高速事故致人死亡后事故责任人即要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给予赔偿。那么高速事故致人死亡要赔偿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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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297人收看
  • 无法找到肇事车辆如何赔付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无法找到肇事车辆如何赔付

    内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那么无法找到肇事车辆如何赔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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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317人收看
  • 新生儿死亡赔偿案例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新生儿死亡赔偿案例

    内容:为此,张某一纸将宁波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8万余元。1月2日下午4时40分,张某分娩出女儿。次日上午新生儿出现异常情况。晚9时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先心呼衰”。1月4日,张某向宁波市卫生局医政处申请对女儿死因进行病理解剖。经查,新生儿死因为两肺重度羊水吸入致窒息死亡。原告张某认为,由于医院极不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女儿经医治无效死亡,被告应承担90%的民事赔偿责任。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医药费等费用58万余元。那么新生儿死亡赔偿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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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690人收看
  • 交通违章被扣分怎样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交通违章被扣分怎样处理

    内容: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一)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那么交通违章被扣分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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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0581人收看
  • 交通肇事逃逸协查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交通肇事逃逸协查

    内容:交通肇事逃逸协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布置堵截和追缉。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那么交通肇事逃逸协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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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386人收看
  •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内容:七级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4、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九级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十级1、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八级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林艳英律师
    2022.01.14637人收看
  • 驾驶证丢了会不会危险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驾驶证丢了会不会危险

    内容:驾驶证丢了会不会危险会有危险最好是你能够补办。驾驶证丢失后假如在驾驶证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捡到拿去处理违章消分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交警机关申诉请求撤销处罚决定。驾驶证丢后假如丢失的驾驶证被别人拿去处理违章消分对自己造成一定的损失可以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法律规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条规定驾驶证是国家公安交警车管机关核发给驾驶员合法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资格证件原则上是仅限驾驶员本人使用。假如驾驶证丢失补办后又找到旧的驾驶证而且有证据证明是驾驶证持有人故意拿给他人去处理交通违章消分的驾驶证持有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和处罚。那么驾驶证丢了会不会危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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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7287人收看
  • 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内容: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1、一方车辆转弯另一方直行形成的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转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在“丁”字形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从一条道路驶入另一条道路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双方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那么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29583人收看
  • 交通事故做完鉴定多长时间拿到赔偿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交通事故做完鉴定多长时间拿到赔偿

    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事故认定有争议的,可以报警处理,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那么交通事故做完鉴定什么时候拿到赔偿的?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李楠楠律师
    2021.11.05455人收看
  • 什么是保险观察期呢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什么是保险观察期呢

    内容:王先生的遭遇就是“保险空白期”期间的理赔问题。“保险空白期”是指在投保人填写投保单的同时交付首期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实质就是相对于保险合同生效期间而言。保险观察期又称为等待期一般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范围内的出险保险人并不承担责任。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防止那些带病投保客户带来的额外风险而被保险人在保险观察期外所患的疾病只要符合保险合同保障范围保险公司就必须加以赔偿。保专家提醒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险种条款规定中明示自本特约生效90日起开始负保险责任即从保单生效日算起的90天内为保险观察期。那么什么是保险观察期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27103人收看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内容: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第三条物资供应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刘晓红律师
    2022.03.21608人收看
  •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费用要多少?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费用要多少?

    内容: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常见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均未作出规定。在一审中放弃鉴定请求的一方不得在二审中以此为由主张一审程序违法。我国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工程质量鉴定收费标准,各地因经济等原因会有所差别。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费用要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14777人收看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的责任主要有哪两种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的责任主要有哪两种

    内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的责任主要有哪两种

    龙珊律师
    2021.10.28467人收看
  • 加强工程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加强工程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内容:加强工程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林艳英律师
    2021.10.24574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找何部门投诉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拖欠工程款找何部门投诉

    内容:拖欠工程款找何部门投诉

    陈明月律师
    2021.10.24787人收看
  • 工程质量事故对上报单位有什么规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工程质量事故对上报单位有什么规定

    内容: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对上报单位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14429人收看
  • 工程审计待遇如何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工程审计待遇如何

    内容:工程审计独立于项目组织之外,审计人员与项目组织无任何直接的行政或经济关系。此外,审计人员也可以通过不断的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来提高自己的薪资待遇,这主要是指取得各种相关的资格证书。工程审计是的待遇也是和自身有很大关系的,只要你足够优秀,那么待遇就会很好。那么工程审计待遇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6494人收看
  • 电力工程承包的方式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电力工程承包的方式

    内容: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1、工程总承包价为元。那么电力工程承包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10499人收看
  • 浅议减少工程结算经济纠纷方法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浅议减少工程结算经济纠纷方法

    内容:如何减少或避免工程结算纠纷,在纠纷中占据有利地位,笔者浅谈自己的看法。施工质量,一些工程质量缺陷,如卫生间、屋面漏水等,在结算时引起纠纷。工程竣工期结算直接关系到甲、乙双方经济利益阶段,也是暴露双方纠纷问题阶段,该阶段纠纷诱因主要有:委托的结算机构权威性,往往甲、乙双方独立委托结算机构,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建设单位片面压价,做出的同一工程结算价差异较大,引起纠纷。那么浅议减少工程结算经济纠纷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16120人收看
  • 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孔孟廷律师
    2021.11.29163人收看
  • 工程建立的过程中,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工程建立的过程中,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

    内容:工程建立的过程中,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

    姚平律师
    2021.10.28566人收看
  • 如何做好工程技术竣工结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如何做好工程技术竣工结算

    内容:与建筑类其它单位工程如土建工程相比较,当前装饰工程还具有如下一些特点。装饰工程依附于已经完工的结构主体。稍上档次的装饰工程其单方造价往往超过土建工程,甚至成倍增加。那么如何做好工程技术竣工结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19131人收看
  • 对我国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探讨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对我国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探讨

    内容:此外建设单位可建立项目造价控制责任人制度,在跟踪管理时,没有该责任人签名的签证不得结算工程款,同时对工程付款进度进行控制,防止工程款超付。那么对我国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探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7785人收看
  • 建筑工程结算应注意什么问题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建筑工程结算应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建筑工程一个很漫长而且复杂的工程,每次进行工程结算的时候都难免会产生纠纷,所以了解清楚工程结算所需的材料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是很重要的。那么建筑工程结算应注意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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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2597人收看
  • 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为了能让工程预付款全部用于工程中而不被挪作他用,防止承包方收到工程预付款后不能按时进场施工,发包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工程预付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办法。另外如果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数额较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承包方接受工程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方提供银行保函。那么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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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0333人收看
  • 《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内容:为此,根据我国通信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将原《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修订为《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局管通信建设项目,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局组织验收。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在确认建设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即可正式组织竣工验收。第十二条通信建设工程单项工程建设完成,需要提前投产或交付使用时,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本办法中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转和部分验收。那么《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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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9353人收看
  •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特点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特点

    内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特点

    任冰峰律师
    2021.10.22402人收看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一)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一)

    内容:即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发包人审核竣工结算期限,且在该期限没有答复视为认可该结算文件的,该约定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比如,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采用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内容大多属于通用条款。承包人即以该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为依据,直接请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判令发包人按照承包人报送的结算金额给付工程款。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6507人收看
  • 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是什么?

    内容: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是通过签订合同约束或者是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可行研究工作完成后,需要编写出反映其全部工作成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凡属中央政府投资、中央和地方政府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都要报送发展委审批。发展委在审批过程中要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专业投资公司的意见,同时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公司进行评估。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项目,无论是中央政府投资还是地方政府投资,都要经发展委审查后报国务院批准。中央各部门所属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各部门审批。那么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8924人收看
  •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是什么,是怎样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是什么,是怎样的?

    内容: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是什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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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9562人收看
  • 共同借款人的认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共同借款人的认定

    内容:一审庭审中,段XX陈述称本案《借款合同》的起草及借款的过程均是由谢XX代替段XX来进行的,谢XX当时告知段XX、颜X出差不在,林XX作为借款人先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段XX才转款的,在转款时段XX未看过《借款合同》,段XX的签名是后来补签的,段XX主张颜X、林XX均为借款人,故请求颜X、林XX共同偿还借款,颜X、林XX均抗辩认为颜X系借款人,林XX作为颜X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属于见证人,而非借款人。

    陈明月律师
    2023.06.0525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会不会坐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民间借贷纠纷会不会坐牢?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会涉及坐牢的问题,但如果民间借贷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当事人无理由拒绝履行判决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可能涉嫌拒绝履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一经定罪,有可能会坐牢。

    黄东洁律师
    2023.05.2323人收看
  • 民事纠纷打官司需要多少钱(民事纠纷打官司需要多少钱费用)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事纠纷打官司需要多少钱(民事纠纷打官司需要多少钱费用)

    内容:2、财产类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指: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根据财产类案件和非财产类案件区分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1、非财产类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指: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一、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王学瑞律师
    2024.03.12966人收看
  •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朋友微信借钱可以起诉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朋友微信借钱可以起诉吗

    内容:网上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案由怎么写1、法律分析:要区分是借款欠不还还是货款,2、网上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案由怎么写1 欠款纠纷案由要怎么写 (一)欠款只是个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租金、买卖、餐费、服务费、咨询费、工资等都可以是欠款,1、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是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成立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金额以上可以起诉,没有金额限制。

    翁玉素律师
    2024.01.30946人收看
  • 帮信罪处罚重吗,帮信罪怎么处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帮信罪处罚重吗,帮信罪怎么处罚

    内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电信诈骗相关犯罪的关联罪名,可以说是治理给骗子帮忙的人,这些帮忙的人还真不知道自己具体帮助的是谁。如果能够准确知道自己帮助的是哪个骗子,那就不是这个罪名了,而是与骗子同样的罪名,比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罚重吗?帮信罪怎么处罚

    陈宗琼律师
    2023.07.28375人收看
  • 死亡事故谅解书怎么写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死亡事故谅解书怎么写

    内容:死亡事故谅解书怎么写: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孔孟廷律师
    2023.05.0960人收看
  • 坐牢了欠信用卡的钱还用还吗(信用卡逾期被判刑)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坐牢了欠信用卡的钱还用还吗(信用卡逾期被判刑)

    内容:信用卡无力偿还,哪些情况下会坐牢?坐牢了欠信用卡的钱还用还吗(信用卡逾期被判刑)?信用卡无力偿还怎么办?

    姚平律师
    2023.04.10114人收看
  • 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内容:总结起来,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取决于合同约定和具体的证据,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总包商需要承担机械租赁费用的责任,那么当欠租发生时,你可以根据合同依法起诉总包商,要求其支付租金,那么,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呢,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如果遇到欠机械租赁费不给的情况,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1、与欠款方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欠款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拖欠费用的原因,并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协议。

    张嘉娱律师
    2023.12.28483人收看
  •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内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被告提起反诉,依照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案件不同,起诉时缴纳的费用的也不同,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五)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赵金保律师
    2023.07.04474人收看
  • 民事纠纷不调解(民事纠纷不调解怎么办)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事纠纷不调解(民事纠纷不调解怎么办)

    内容:民事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怎么办法律主观:你要咨询的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怎么写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指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调解协议,民事纠纷调解不成怎么处理法律主观:一、民事纠纷调解不好怎么办调解是自愿的必须得到双方当事人同意,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宣判。

    林艳英律师
    2024.01.31918人收看
  • 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

    内容: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管辖法院的确定是首要问题,正确选择管辖法院是诉讼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陈明月律师
    2023.05.2423人收看
  • 非法集资公司的员工怎么处理,非法集资公司的员工是否犯罪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非法集资公司的员工怎么处理,非法集资公司的员工是否犯罪

    内容:2、知情或协助行为:如果员工明知公司存在非法集资行为,但仍然协助或者放任该行为的发生,即使没有直接参与,也可能会被视为共犯或者从犯,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证据:除了以上因素,还有可能存在其他证据证明员工对公司的非法集资行为知情,如电子文件、邮件、短信等,如果发现公司存在非法集资行为,应该立即采取行动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作为非法集资公司的员工,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并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张芸律师
    2023.11.16604人收看
  •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一般保证人的法律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一般保证人履行债务。用通俗的话来说,借款合同到期后,债权人应当先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请求债务人还款。

    李楠楠律师
    2023.05.2333人收看
  • 网上受骗转账给他人怎么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网上受骗转账给他人怎么办

    内容:2、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3、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证诈骗1、法律主观:信用证诈骗 罪的构成要件有: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冯清琴律师
    2023.11.06494人收看
  • 民间借款合同是无偿的吗,民间借款合同有法律保护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民间借款合同是无偿的吗,民间借款合同有法律保护吗

    内容:民间借款合同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约束文件,是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达成的共识,用于明确借款的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等重要内容,并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民间借款合同是一种有偿借贷关系,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时间偿还借款,从法律角度来看,民间借款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中的内容是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也是双方权益的保障,综上所述,民间借款合同并非无偿的,而是一种有偿借贷关系的法律约束文件,对于出借人来说,民间借款合同无疑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保障,民间借款合同是否是无偿的。

    段建国律师
    2023.11.06931人收看
  • “洗黑钱”时私自截留如何定罪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洗黑钱”时私自截留如何定罪

    内容:韩超负责联络高德友,张智慧负责在电脑上操作网银转账,毛聪负责招人四处收购银行卡&ldquo,毛聪很快将同村的杨松、马涛、李俊强、刘冬冬等人陆续招募进来,他们与朱伟业一样,先是各自办理银行卡寄给上家,以表忠心,拿到一些报酬,接着向熟人或租或买银行卡,逐步发展到组建名为&ldquo,接着,在毛聪的要求下,朱伟业先后办理了4张银行卡,都交给了韩超,当即就拿到了4000元现金,37岁的韩超家住淄博市高青县,几年前,他曾领着朱伟业干过&ldquo。

    杨一凡律师
    2023.07.06152人收看
  •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构成刑事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构成刑事

    内容:法律主观:刑法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邢颖律师
    2023.12.14787人收看
  •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起诉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起诉

    内容:有欠条不还款起诉流程:债权人可以准备好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身份证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具体证据材料包括借据、收据、欠条和付款凭证等,2、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需要注明对方个人信息和证据等信息,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2、借钱不还起诉流程及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确定管辖法院 民间借贷纠纷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怎么起诉法律主观: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具体如下: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郭铭芝律师
    2023.11.27806人收看
  • 民间借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间借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内容:借款被认定诈骗的四个条件是使用虚假的证件和财产证明去贷款并长时间未偿还贷款,并以虚构的借款理由来借款并恶意躲避债务,以及存在隐瞒事实的手段,最后是产生财产处分的事实,法律主观:符合下列要件的借款诈骗认定构成诈骗罪: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个人借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法律主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四十二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赵金保律师
    2023.10.10991人收看
  •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需不需要律师(民间借贷不还怎么起诉)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需不需要律师(民间借贷不还怎么起诉)

    内容:3、主体资料准备 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被告的主体资料,包括姓名、 身份证 号码、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若单位的话,提供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等,民间借贷不请律师怎么起诉法律主观:一、 证据准备1、借贷关系证明 首先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可以出具 借条 、 借款合同 等,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也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提起 诉讼 ,但被告抗辩后原告仍需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张旭律师
    2024.01.25590人收看
  • 养老保险怎么取出来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养老保险怎么取出来

    内容:三、养老保险取出来有什么影响养老保险取出来有什么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提取资金的情况来看:1、提取养老金:参保人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保部门会按月发放养老金待遇,这一部分的资金是为了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因此退休人员取出来并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反而会给个人一定的生活保障,因此,参保人员在符合养老保险账户资金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取出来的钱只有个人缴纳的部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是直接进入到了社保统筹账户的,不支持个人直接提取,一、养老保险怎么取出来养老保险有两种形式的取钱,一种是养老金提取,另外一种则是退保提取,其对应的资金取出方式是不同的:1、养老金提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保中心会按月发放养老金至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中,退休人员直接前往银行取出资金使用即可,2、中途提取:参保人员中途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取账户资金并退掉社保的,里面的钱取出来后,个人的社保待遇将直接受到影响,若是后期没有重新参保缴纳,那么个人退休后将没有养老待遇可以享受,按要求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之后,通常都会有一笔资金会划入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中,这笔资金归参保人员所有,但属于专款专用,是退休后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保人员按要求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后,个人缴纳的部分会进入到个人的社保账户中,这部分的资金将是退休后个人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单位缴纳的则是进入社保统筹账户,由社保部门统一规划使用。

    黄东洁律师
    2023.06.29663人收看
  • 什么情况下股权会被冻结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什么情况下股权会被冻结

    内容:法律分析:股权冻结有如下原因:用股权做抵押的,什么情况下会冻结股权法律主观:股权冻结的法定情形如下:当事人使用其股权做抵押的,股权为什么会被冻结法律主观:股权冻结的法定情形如下:当事人使用其股权做抵押的,公安局冻结股权原因法律分析:股权冻结有如下原因:用股权做抵押的,法律分析:一般上市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有两种最重要的原因,一是大股东替他人提供担保而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导致股权被冻结,以致最终被拍卖、强行扣划等,一般在下述四种情况下股权才会被冻结:公司或是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做抵押。

    王学瑞律师
    2023.10.27317人收看
  •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异地办理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异地办理吗

    内容:在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在何时办理身份证,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到当地公安局进行申请,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证件,总之,如果您的身份证即将过期,如果可以,建议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进行办理,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异地办理吗自2003年10月1日起,中国大陆实施了居民身份证制度,居民身份证是中国公民证明个人身份的法定证件,”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居民身份证的正确办理地是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

    刘晓红律师
    2023.06.16169人收看
  •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做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做什么

    内容: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做什么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查阅卷宗律师可以查阅案件的侦查卷宗,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指控的证据和事实等进行分析,进而制定最符合实际的辩护意见,二、会见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主要向当事人了解如下事项:1.其对《起诉意见书》所指控事实的异议,以及能证明其异议成立的证据或 ...,(五)与检察院沟通律师需要与检察院沟通,就案件的情况和辩护方案进行交流,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陈宗琼律师
    2024.03.21319人收看
  • 开庭后不宣判还要再去开庭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开庭后不宣判还要再去开庭吗

    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可能会推迟宣判,并决定再次开庭,以便更全面地了解案件的实质和事实,开庭后未宣判再次开庭可能会对案件的进展和各方当事人产生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些案件可能因为涉及复杂的事实、争议焦点、证据不足等原因,需要法庭进行更加详细的审理和调查,法庭可能需要邀请专家鉴定、听取各方的陈述和辩论等,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在一些特定的案件中,开庭后未宣判而需要再次开庭的情况是存在的,在再次开庭时,法庭可能要求各方当事人提交更多的证据材料,提供补充的陈述和辩论等。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2.06989人收看
  • 隔壁发生火灾烧到邻居怎么赔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隔壁发生火灾烧到邻居怎么赔偿

    内容:隔壁发生火灾烧到邻居怎么赔偿当隔壁发生火灾并烧到邻居的房屋时,赔偿的责任和方式可能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本文将详细介绍当你的邻居的火灾烧到你的房子时,你应该知道的相关法律知识和赔偿方式,其次,如果邻居的火灾对你的房屋造成了损害,你有权要求赔偿,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邻居的房屋损失,尽快联系邻居,让他们意识到火灾对你造成了损失,并要求他们承担责任和赔偿,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可能适用的原则:1、保险赔偿:如果邻居购买了房屋保险,他们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邢颖律师
    2023.10.03805人收看
  • 法院不支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法院不支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内容: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单个或者部分债权人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以其认缴但未届出资期限的出资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应支持,5、起诉公司后,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如果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诉讼中能否追加股东起诉公司后,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如果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认缴未到期可以追加股东为执行人吗公司为被执行人时,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可以裁定追加、变更该瑕疵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

    王熙律师
    2023.08.111084人收看
  • 公司欠款怎么要(公司欠款怎么要账)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公司欠款怎么要(公司欠款怎么要账)

    内容: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5、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款不给怎么起诉1、公司欠款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起诉需要写出书面民事诉状,并向法院提供对方欠钱的证据,2、起诉准备:起诉公司欠款的原告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合同、送货单、付款记录、发票等,并准备好起诉状和身份证明材料,要账的技巧和方法包括了解债务来源、沟通协商、合理施压、寻求法律援助等。

    龙珊律师
    2024.01.26873人收看
  • 请一个律师多少钱?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请一个律师多少钱?

    内容:(10)超过2000万元的,按照0.5%交纳,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总额不超过20万的,不另行缴纳,超过20万的,按照0.5%交纳,2.涉及财产的一审民事案件的律师代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总额(就是你诉讼请求中想要的钱数)计算代理费:A.10万以下的部分,按照7%收取,但最低收5000元,也就是即使你的诉讼请求只有几千块钱,想请律师代理,也得交5000元的律师费(赔本买卖),主要包括以下项目:1.不涉及到财产案件的律师代理费A:一般案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案件性质、需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在6000元到10000元之间收取。

    林艳英律师
    2023.06.07710人收看
  • 如何分配股权,开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如何分配股权,开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内容:法律主观: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在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在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2、开公司股权的分配方式是,可以按照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也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股权如何分配股权应该怎么分配 股权按出资比例分配比较合理。

    陈明月律师
    2023.10.30442人收看
  • 什么是解决纠纷的最后手段(什么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什么是解决纠纷的最后手段(什么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内容: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法院拍卖房产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当其他解决途径无法达成一致时,法院拍卖房产成为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出口,3.解决纠纷法院拍卖房产能够有效解决房地产纠纷,尤其是在其他解决途径无法达成一致时,本文将介绍法院拍卖房产的操作步骤以及其在纠纷解决中的重要性,法院拍卖房产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出口在现代社会中,纠纷和争议是难以避免的,诉讼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法律主观:诉讼代理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 仲裁 、诉讼等。

    吴梦云律师
    2024.01.11860人收看
  •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内容:该案例表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已经取得成效,同时也表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需要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各级政府部门、家庭和社会各界应当加强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意识,通过制度建设、教育宣传和法律保护等措施来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应有的保护,《教育法》规定了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对于未成年人应当承担的保护责任,例如,《网络安全法》规定,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服务中,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打击网络犯罪行为,并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引导。

    李楠楠律师
    2023.06.291024人收看
  • 行政拘留会影响公务员政审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行政拘留会影响公务员政审吗?

    内容:既然没有法院裁判文书确认有罪,那都算无罪,都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个规定还规定对于个人查询,但如果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就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性的公务员考试,只需要参考人出具个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即可,公安机关就应该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那就应该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通知书,依据2021年12月3号公安部发布的一个规定,叫做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的规定。

    崔玉君律师
    2023.07.05649人收看
  • 股份怎么算的,股份计算方法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股份怎么算的,股份计算方法

    内容:股份占比计算公式:每个股东的出资占总股本的比例=(每个股东出资额÷,股份比例计算方式股份百分比=每个股东的出资占总股本的比例=(每个股东出资额/总投资额)*100%,股份占比怎么算股份比例计算方式股份百分比=每个股东的出资占总股本的比例=(每个股东出资额/总投资额)*100%,股份比例计算公式为:各股东出资占总股本的比例=(各股东出资/总投资)x100%,每个股东的出资占总股本的比例=(每个股东出资额÷。

    陈宗琼律师
    2023.11.022409人收看
  • 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怎么赔偿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怎么赔偿

    内容:近年来,学生在学校受伤的事件屡见不鲜,这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痛苦。那么,如果学生在学校受伤,应该如何赔偿呢?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进行法律分析,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杨一凡律师
    2023.09.05987人收看
  • 个人如何起诉公司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个人如何起诉公司

    内容:个人起诉公司流程是首先需要做好诉讼之前的准备工作,比如说属于要书写起诉状,还有就是准备好相应的证据之后就是将这些材料都交给法院,法院立案受理之后就需要积极地参加庭审活动,4、法律主观:当事人要起诉欠钱不还的公司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则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起诉公司的流程如下:立案受理:(1)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姚平律师
    2023.10.27125人收看
  • 民事诉讼最长诉讼时效20年,二十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情形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民事诉讼最长诉讼时效20年,二十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情形

    内容:诉讼时效期间最长不超过20年1、”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3、年诉讼时效是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年诉讼时效是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最长诉讼时效20年理解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最长诉讼时效20年理解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许瑞林律师
    2023.12.05238人收看
  •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内容:三、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流程有以下两种形式:1.网上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在相关官网提交变更申请(2)受理人对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格式规范、材料齐全、形式合法的公司给予受理,(3)在受理申请后,受理人员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予以审查通过(4)审查通过之后,受理人员会作出许可决定,制作变更备案通知书及制作新的营业执照,2、提交材料的现场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在相关官网提交变更申请,生成流程代码,同时在线预约,按照预约时间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跨地区、跨省:先改名后,再改工商,最后改税务,一.更改顺序同区:先改工商,再改税务,二、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赵金保律师
    2023.06.29491人收看
  •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地)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地)

    内容: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只能在合同履行或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任冰峰律师
    2024.01.25442人收看
  • 注册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风险有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注册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风险有什么

    内容:总的来说,注册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风险包括经济风险、法律风险、经营风险、信誉风险和市场风险等,除了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注册公司法人还需要承担的风险还包括经营风险、信誉风险和市场风险等,本文将针对注册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解析,以便您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因此,作为公司法人,您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经营,以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作为法人,您需要清楚了解这些风险并做好相应的准备,此外,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侵权、劳动纠纷等法律风险。

    周春花律师
    2023.11.02898人收看
  • 借款用于赌博怎么认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借款用于赌博怎么认定

    内容: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其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在本次借款行为中,你借款时隐瞒了了事实,只是向出借人说借款用途是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出借人并不知道你是借款赌博,不属于违法借贷行为,故你们借贷关系属合法的。借款用于赌博一般情况下可以收集:1、上下线之间言词证据;2、电脑硬盘的数据;3、通话记录及短信记录;4、银行转账明细。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那么借款用于赌博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3283人收看
  • 合同生效的四个条件都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合同生效的四个条件都是什么

    内容:(一)主体合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三)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四)形式合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合同成立是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而合同生效是解决合同效力的问题;(二)合同成立的效力与合同生效的效力不同;(三)合同不成立的后果仅仅表现为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为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无效的后果除了承担民事责任之外,还可能应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等。那么合同生效的四个条件都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7268人收看
  • 代签买房合同有效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代签买房合同有效吗

    内容:代签的合同是否有效,要具备以下条件:1、代替别人签合同,应当有授权委托书;2、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代签的合同实则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最终合同有没有效,要看委托人是否追认。个人委托书范本委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被委托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XX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那么代签买房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4568人收看
  • 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有补偿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有补偿吗

    内容:总之,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需要综合考虑个人的劳动合同、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因素,所以,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需要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判断,但是,如果公司因为某些原因需要裁员,那么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可以得到补偿呢,这个问题需要从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一般来说,公司内部规定会有针对裁员补偿的明确规定,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在内,退休返聘人员如果被裁员,有的公司会根据员工工龄和职位等综合因素进行补偿。

    郭铭芝律师
    2023.06.0243人收看
  •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内容: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离职,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及加班工资。这可以说是对于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

    黄东洁律师
    2022.05.054930人收看
  • 婚假期间扣工资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婚假期间扣工资吗

    内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第三条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法律依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那么婚假期间扣工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4.283854人收看
  • 借款5000元不还会被起诉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借款5000元不还会被起诉吗

    内容:2、民间借贷只是民事纠纷,如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法院会判决在限定期限内归还。判决生效后仍不归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但是,如果在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或者有部分能力支付欠款而拒不支付的,或者通过转移、隐藏财产等方式逃避履行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因此,你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并要求其从催告还款期届满之次日起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那么借款5000元不还会被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3932人收看
  • 竞业限制范围不宜过大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竞业限制范围不宜过大

    内容: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接连判决了两起涉及竞业限制的案件,判决结果却恰恰相反。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在竞业限制方面强调了劳动关系当事人协商在竞业限制中的作用,对于恶意挖人的用人单位重新要求与劳动者承担法定连带责任。有专家指出,竞业限制的范围不能过大,只有企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所开发的商业秘密、商誉、经营效益、业务关系等,才是竞业限制的动因。那么竞业限制范围不宜过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10616人收看
  • 饭店终止合同效力及善后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饭店终止合同效力及善后处理

    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又称合同的终止或合同的消灭,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合同终止后,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也不必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终止后,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而消失,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合同直接规定的,因此,合同终止后合同条款也相应地失去其效力,但仅是合同的履行效力终止。饭店终止合同效力以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归于消灭,若是双方存在过错,造成对方的损失应该要进行赔偿。那么饭店终止合同效力及善后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30650人收看
  • 买卖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买卖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内容:不管怎样,买卖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化,是他们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之一。因而,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合同条款应尽可能订得具体、明确、全面。那么买卖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6505人收看
  • 免责协议怎么样才有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免责协议怎么样才有效

    内容: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但是采用书面形式有利于从法律上证明协议免责的效力。在我国,协议免责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责任范围,一般仅限于民事和行政责任。那么免责协议怎么样才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3117人收看
  • 被公司辞退,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被公司辞退,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

    内容:公司于2003年8月,欲辞退此员工,按照国家劳动法,请问,她能获得多少赔偿金?那么被公司辞退,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1229人收看
  • 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

    内容:合同违约金的范围法律未作具体约定,一般是在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林艳英律师
    2021.11.24106人收看
  • 律师一审二审怎么收费?律师收费标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律师一审二审怎么收费?律师收费标准

    内容:  虽然我们都知道每个律师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但是各地却有一个标准的律师收费指导价,下面我们就以北京、上海、浙江、辽宁、贵州这五个地区的律师一审二审收费标准,看看他们之间的收费差距吧~  贵州2022年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中,部分案件的收费标准如下:

    张嘉娱律师
    2022.12.13262人收看
  • 合同中只有乙方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怎么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合同中只有乙方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怎么办

    内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承包方因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而主张工期顺延权,即其针对发包方的先履行抗辩权能否得到支持,工程合同签订后甲方违约怎么办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或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和技术资料,承包人能否要求延期工期,即承包人对发包人先前履约的抗辩权能否得到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方能够举证证明其在办理签证的期限内向发包方提出了顺延工期的要求,或者其能举证证明发包方迟延支付工程款情节较为严重而影响了施工进度的,那么对其工期顺延权主张应予以支持。

    张芸律师
    2024.03.04205人收看
  • 房产公司应否退还买主定金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房产公司应否退还买主定金

    内容:认购书第三条第三款约定:“如卖方原因买方不能签订购房合同,卖方须退还买主定金,如买方原因造成不能签订合同,卖方不予退还定金。”到期后,原告认为在签订认购书时被告隐瞒了该居室内含阁楼的事实,剥夺了原告的知情权,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并退房。被告没有有效证据证明已对该居室尽到了详尽的告知义务,导致原告对该房屋结构产生重大误解,故原告可要求撤销认购书,由被告承担其由此造成的损失,即返还定金3万元。”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有过错,不愿继续履行认购书所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关系发生变动,故举证责任应该在原告方。原告举证不能,则应承担败诉的后果。那么房产公司应否退还买主定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5568人收看
  • 合同法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合同法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内容:合同法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那么合同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11004人收看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让转签另一家公司是否合法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让转签另一家公司是否合法

    内容:二、单位没有续签合同如何补偿1、劳动者未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及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2、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吴梦云律师
    2022.05.058199人收看
  • 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怎么收取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怎么收取的

    内容:从表面上看,履约保证金与合同履行密切相关,似乎应该由采购人收取,但这是片面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一旦投标过程未发生不良行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齐,这样还是比较稳妥的。那么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怎么收取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9519人收看
  • 合同诈骗七手法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合同诈骗七手法

    内容:当前,合同诈骗在经济交往领域呈上升趋势,其手法多种多样,司法实践中对此罪的认定亦分歧颇多。为了对该罪在认识上尽可能一致,有必要就合同诈骗罪中的有关分歧问题进行一些研讨。为此,甲的行为理应承担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责任。■具有因果关系的诈骗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因果关系常表现出一定的特殊性,即:欺骗手段——错误认识——财物控制转移。一般而言,合同诈骗罪表现为因欺骗手段导致错误认识,因错误认识导致财产的“自愿”交付。这种情况的产生,应视为是行为人积极作为方式所至,应认定其涉嫌合同诈骗。这就不能简单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应视行为终结后再作出判定。那么合同诈骗七手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4704人收看
  • 咨询刑事咨询律师无期徒刑最久需要服刑多久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咨询刑事咨询律师无期徒刑最久需要服刑多久

    内容:服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关进监狱执行刑法规定的犯罪刑罚,刑罚的执行目的是为了能够减少社会影响,而且能够给与犯罪的人一个机会与地方改证自己的错误。那么无期

    李孟阳律师
    2021.11.11736人收看
  • 北京委托律师上诉离婚要花多少钱,北京离婚案请律师多少钱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北京委托律师上诉离婚要花多少钱,北京离婚案请律师多少钱

    内容:目前打离婚官司律师费用一般在5000到10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如果涉及财产,律师费可分为两种情况: 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的律师费用,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钱委托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的费用标准是:离婚的律师费最低的是1000-2000元,打离婚官司请律师要好多钱法律分析:委托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的费用标准是:离婚的律师费最低的是1000-2000元,根据《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北京离婚律师收费有三种:按件3000-10000元。

    翁玉素律师
    2023.11.23571人收看
  • 口头威胁是否构成犯罪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口头威胁是否构成犯罪

    内容:三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四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那么口头威胁是否构成犯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9687人收看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按照法律规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那么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19545人收看
  • 如何才能办理取保候审(如何才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如何才能办理取保候审(如何才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姚平律师
    2024.01.03283人收看
  • 开车致人死亡会判刑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开车致人死亡会判刑吗

    内容:(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第三类自诉案件有下列限制性条件:①被害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许瑞林律师
    2021.11.30210人收看
  •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内容: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但由于自诉案件主要是直接侵害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对这类案件的审判程序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赵金保律师
    2021.12.03987人收看
  • 拘役缓刑司法矫正适用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拘役缓刑司法矫正适用吗

    内容:被法院判决拘役缓刑就是已经被认定有罪,肯定是有案底的。经过法院审判定罪的罪犯,包括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和宣告缓刑的。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那么拘役缓刑司法矫正适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19134人收看
  • 暴力犯罪具体指哪些罪名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暴力犯罪具体指哪些罪名

    内容:上述证据证实,李XX犯罪以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其行为构成投案自首。

    张嘉娱律师
    2022.01.261011人收看
  • 战时逃避服役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战时逃避服役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我国宪法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如果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是对兵役管理制度的侵犯。刑法第451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过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包括拒不服兵役和抗拒服兵役。本罪主体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战时逃避服役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9870人收看
  • 【诈骗罪】量刑辩护成功,一审适用缓刑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诈骗罪】量刑辩护成功,一审适用缓刑

    内容:案情简介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初,被告人F某得知被骗人G某急于“捞人”的消息,遂心生贪念,虚构事实取得G某的信任,骗取人民币54000元。办案思路及心得李常永针对本案事实,发表了量刑辩护观点:1、被告人Z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性作用,系从犯。裁判结果被告人Z某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Z某积极退赔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量刑时综合予以考虑。被告人Z某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那么【诈骗罪】量刑辩护成功,一审适用缓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19528人收看
  • 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种类?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种类?

    内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强制性限

    冯清琴律师
    2021.11.09206人收看
  • 结果加重犯的犯罪形态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结果加重犯的犯罪形态

    内容: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基本犯罪引起了可归责于行为人的加重结果刑法对加重结果规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基本犯罪引起了可归责于行为人的加重结果刑法对加重结果规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综上分析结果加重犯的概念是由基本犯罪引起了可归责于行为人的加重结果刑法对加重结果规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二)加重结果结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结果是指超出基本犯罪结果的被刑法规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结果它是结果加重犯必须具备的另一特征如果没有加重结果的出现则结果加重犯不能成立。

    段建国律师
    2022.01.17336人收看
  • 商标侵权刑法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商标侵权刑法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内容:依据法律规定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商标侵权可不是小事,其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还有可能触犯刑法。

    李维律师
    2022.04.184423人收看
  • 酒驾撞死人判刑一般需要多久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酒驾撞死人判刑一般需要多久

    内容:现如今事故现象经常发生很频繁,那么,在事故中如何解决矛盾并且指明责任人,确定刑法的幅度呢?通常情况下,如果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话,那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情节恶劣的话,将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律网精英律师总结了事故责任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邢颖律师
    2021.10.13683人收看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现行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现行版)

    内容: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现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许瑞林律师
    2022.01.26671人收看
  • 过失犯罪在什么情况下才负刑事责任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过失犯罪在什么情况下才负刑事责任

    内容:新过失论认为,不是所有的违反注意义务都能成为过失责任的原因,只有违法的即为社会所不容许的违反注意义务才成为过失罪的原因。这种最新过失论具有扩大过失责任范围的倾向。基本反映了对过失犯罪进行非难的实质。刑事责任指的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龙珊律师
    2022.01.10300人收看
  • 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般应当在拘留后几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般应当在拘留后几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内容: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张旭律师
    2022.04.161423人收看
  • 减刑如何减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减刑如何减

    内容: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

    郭铭芝律师
    2022.03.27219人收看
  • 集资诈骗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集资诈骗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内容:不过实际在量刑的时候,不能仅以集资诈骗的数额为根据,还要考虑诈骗手段、诈骗次数危害结果等情节;2、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黄东洁律师
    2022.04.186735人收看
  • 宅基地上禁止什么行为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宅基地上禁止什么行为

    内容: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之一,但是宅基地是用于村民兴建房屋,不是用于农业生产的集体土地。村民要使用宅基地的,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要经相关部门的审批,那么宅基地上禁止哪些行为?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李孟阳律师
    2021.11.03136人收看
  • 拆迁协议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拆迁协议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内容: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那么拆迁协议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8396人收看
  • 房屋拆迁安置对象是指哪些人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房屋拆迁安置对象是指哪些人

    内容: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那么房屋拆迁安置对象是指哪些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2210人收看
  • 小区会所经营收益归谁所有?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小区会所经营收益归谁所有?

    内容:■ 楼房房顶的花园产权归属■ 开发商避建公厕 小区公厕是否必要■ 能否把车辆停在小区公共道路上■ 车库能否卖给非小区业主那么小区会所经营收益归谁所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30968人收看
  • 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 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 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那么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3560人收看
  • 对于强拆之后怎么解决方法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对于强拆之后怎么解决方法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于法院和行政机关强拆违法的法律救济规定是: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那么对于强拆之后怎么解决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9597人收看
  • 廉租房的申请书怎么写_联租房申请怎么写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廉租房的申请书怎么写_联租房申请怎么写

    内容:《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公租房申请书怎么写公租房申请书怎么写公租房申请书xxx社区,本人xx年生系xx镇居民xx年至xx年在xx厂做工xx年以后无固定职业。

    孔孟廷律师
    2022.05.0610023人收看
  • 违章建筑拆除有赔偿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违章建筑拆除有赔偿吗

    内容:违章建筑拆除一般没有赔偿。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那么违章建筑拆除有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3583人收看
  • 即将被执行的房产能否保全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即将被执行的房产能否保全

    内容:房产纠纷,房屋纠纷法,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张嘉娱律师
    2021.11.12874人收看
  • 前期物业管理费制度的完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前期物业管理费制度的完善

    内容:这其中前期物业管理的费用又颇具特殊性,因为物业管理企业并非业主选出。其次,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主体是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在了解了前期物业管理的概念之后,下面将进入本文的主题:前期物业管理费用的承担。如《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仅有第21条提到关于前期物业管理费的规定,“物业竣工后综合验收前的前期管理及其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按前所述,前期物业管理开始于除开发商以外的首位业主产生后。那么前期物业管理费制度的完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30991人收看
  • 合同被判决解除后对已过户房产的影响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合同被判决解除后对已过户房产的影响

    内容:最后法院以缺席判决,解除黄某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屋被查封导致交易受阻后,张某认为,尽管黄某拖欠尾款并逾期还贷导致了开发商的损失,但是,该房屋的产权仍然归黄某所有,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一审法院认为,在预售合同被判令解除之后,该房屋的产权已归开发商所有。张某应当向黄某另行主张债权,驳回了张某的请求。二审法院最后认为,尽管预售合同已判令解除,但黄某已获得产权,产权不能因为预售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属有效。遂撤销了一审判决,判令合同继续履行,支持了张某的原审诉讼请求。那么合同被判决解除后对已过户房产的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9230人收看
  •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内容: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第二条租赁期限第三条租金和付款方式第四条各项费用的缴纳第五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第六条续租第七条合同终止第八条免责条件第九条争议处理方式第十条解释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第十二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485人收看
  • 房屋转租口头协议是否有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房屋转租口头协议是否有效

    内容: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于海明律师
    2022.03.241061人收看
  • 起诉开发商,起诉开发商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起诉开发商,起诉开发商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内容:二、起诉开发商的律师费用收取标准1、按件收费: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律师会按照案件的数量、复杂程度和所需工作量收取一定的费用,了解起诉开发商的律师费用构成和收取标准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选择合适的律师和处理方式,同时,通过降低不必要的成本和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可以降低起诉开发商的律师费用,一、了解起诉开发商的律师费用构成1、基础收费:起诉开发商的律师基础收费包括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文书撰写、法庭辩护等费用,这样可以降低起诉开发商的律师费用。

    李楠楠律师
    2023.12.111110人收看
  • 什么是房地产赠与? 房地产赠与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什么是房地产赠与? 房地产赠与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

    内容: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民事法律行为。转让他人的人称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赠与的人称受赠人。房地产赠与合同,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与房地产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地产所有权所达成的协议。合同主体主要有公民、法人或国家。赠与合同内容包括房地产赠与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地址;赠与房地产的位置、数量、类型、结构、面积、权属及杈证编号;双方约定的条件及权利、义务;交付赠与房地产日期;当事人认为应约定其他事项;签订赠与合同的时间、地点。那么什么是房地产赠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31788人收看
  • 如何计算房地产交易税费?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如何计算房地产交易税费?

    内容:本文主要解读房地产交易税费的计算方法,为购房者提供税费的计算公式,购房者可根据下文,套用公式,计算出自己需要准备多少钱来购买一套房子。那么如何计算房地产交易税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6148人收看
  • 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怎么解决?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怎么解决?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权利发生纠纷应当私底下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调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土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处理,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976人收看
  • 济南二手房交易流程一般多久走完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济南二手房交易流程一般多久走完

    内容: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递交材料证件提交过户申请之后,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那么济南二手房交易流程一般多久走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51055人收看
  • 住房公积金要如何提取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住房公积金要如何提取

    内容: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第三、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那么住房公积金要如何提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1700人收看
  • 记者亲历:一房产证诞生的曲折经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记者亲历:一房产证诞生的曲折经历

    内容:广州的购房者都知道,在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一般会把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定在720天。但广州市房管局近日公布的房产证办理时间为95个工作日,加上节假日时间,约共133日。记者历时一周跟踪一个素有诚信美名的大型国营开发商的办证人员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手续,发现除了房管局公布的办证时间外,开发商无可奈何地需要花费不少的时间。近期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和登记所合署,把交易过户和发证合并办理时间缩短为35个工作日,即市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为95个工作日。对此,不少业主都会质疑开发商为什么要把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刻意推迟。那么记者亲历:一房产证诞生的曲折经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31240人收看
  • 房屋抵押怎么贷款才可以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房屋抵押怎么贷款才可以

    内容:房屋抵押怎么贷款才可以一、办理房屋抵押手续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2、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那么房屋抵押怎么贷款才可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0504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应在合法范围之内。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自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能够及时收回。当事人可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借款担保措施。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那么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10705人收看
  • 债权申报所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申报所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内容:一、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那么债权申报所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653人收看
  • 没有借条具体要如何讨债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没有借条具体要如何讨债

    内容:考虑是熟人,张某碍于情面没有让王某立借款字据。两个月之后,借款人王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款,也没有作出任何说明。最终,绥中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给付张某借款1100元。律师认为,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廖某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律师认为,媳妇沈某在婚前向婆婆陆某借款的事实,由两人之间的通话录音予以证实。那么没有借条具体要如何讨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305人收看
  • 履约保证金是否等同于违约金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履约保证金是否等同于违约金

    内容:履约保证金是否等同于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与违约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不能简单等同,履约保证金不等同于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性质是否具有补偿性、惩罚性,应根据具体案情和合同约定来确定。第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独立性,必须由双方认可的机构负责收缴、储存、执行和返还。那么履约保证金是否等同于违约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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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524人收看
  • 丈夫欠债离婚后妻子要还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丈夫欠债离婚后妻子要还吗

    内容:对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内部关系而言,共同债务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

    张芸律师
    2022.04.172651人收看
  • 公司怎么应对债务久拖不还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司怎么应对债务久拖不还

    内容:公司怎么应对债务久拖不还如果客户诚信记录比较好只是遇到了暂时性资金短缺的话可以考虑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这样更有利于款项的回收和长期的合作。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但在特定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公司法人以特殊的方式偿还债务这就是破产还债。从裁定企业破产到将其财产分配完毕这一过程是破产过程它是在人民法院组织和领导下进行的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对企业法人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该企业破产还债。那么公司怎么应对债务久拖不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25198人收看
  •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是什么1、存续的期间不同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其可存在于夫妻结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而夫妻共同债务只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成为夫妻,才出现为了满足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担共同债务。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那么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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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721人收看
  • 债务危机状况会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务危机状况会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内容:债务危机状况会的基本特点有哪些一、规模巨大债务危机爆发以后,发展中国家的债务总额急剧增长尤为严重的是,自1984年以来,由于债务总额的积累和还本付息负担的不断加重,以及国际商业贷款资金的减少,国际间的借贷资本已形成由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的净流出,可见债务负担问题是相当严峻的。但是它们的外债总额几乎与国民生产总值相等。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那么债务危机状况会的基本特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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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311人收看
  • 本案债权人能否行使抵押权的介绍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本案债权人能否行使抵押权的介绍

    内容:本案债权人能否行使抵押权的介绍1996年3月26日,经重庆市计划委员会批准,A广场由B公司和C公司联合建设。1996年11月1日,D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抵押第00145号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一份,其中的抵押物包含了A广场第10至14层并依法进行了登记。信用联社将A广场第24至27层予以解除抵押,作为D公司的抵押物。那么本案债权人能否行使抵押权的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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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0580人收看
  • 债权债务律师收费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债务律师收费

    内容:计时收费标准:100-2000元/小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争议标的额的30%。那么债权债务律师收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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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675人收看
  •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是否可以要求支付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是否可以要求支付

    内容: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呢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583人收看
  • 股东变更后的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股东变更后的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内容: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股东完成出资责任后,公司要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的,转让股权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办理转让登记,那么股东变更后的债务关系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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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3899人收看
  • 没有欠款证据能代位权诉讼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没有欠款证据能代位权诉讼吗

    内容:基于此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没有欠款证据能代位权诉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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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33人收看
  •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内容: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第五条在京融资性担保机构按本指引进行担保业务风险分级,需向市监管部门征求意见,否则市监管部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监管部门可暂停办理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变更申请。那么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550人收看
  • 分阶段担保贷款和自然人担保贷款指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分阶段担保贷款和自然人担保贷款指什么

    内容:有时,在贷款方面,它们仍然与担保联系在一起。那么分阶段担保和自然人担保贷款是什么意思呢?阶段性担保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房屋用于贷款抵押时,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前,担保单位必须为该笔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保证内容主要是:①不得将该房屋转卖;②贷款前所售房屋未设置抵押;③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④协助购房人办理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分阶段担保贷款和自然人担保贷款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490人收看
  • 伪造欠条鉴定不出真假怎么办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伪造欠条鉴定不出真假怎么办

    内容:第九十二条私文书证的真实性,由主张以私文书证证明案件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私文书证由制作者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盖章或捺印的,推定为真实。私文书证上有删除、涂改、增添或者其他形式瑕疵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其证明力。那么伪造欠条鉴定不出真假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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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117人收看
  • 民法典中主债务存在抵押有期限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民法典中主债务存在抵押有期限吗

    内容: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如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民法典中主债务存在抵押有期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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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617人收看
  • 寻找债务人的重要性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寻找债务人的重要性有哪些

    内容:寻找债务人的重要性有哪些寻找债务人及财产线索很重要找到了债务人才能有效的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七十六条债权债务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一条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那么寻找债务人的重要性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4978人收看
  •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应当如何进行申报!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应当如何进行申报!

    内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应当如何进行申报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可见,对于债权,无论有无财产担保;均应接受债权人会议的审查,只有经过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方可依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未获得债权人会议确认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不受别除权制度的保护。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也必须申报,未作申报,债权人会议的审查确认也就无从谈起,债权人就不能行使别除权。那么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应当如何进行申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567人收看
  • 夫妇共有债务的界定错误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夫妇共有债务的界定错误

    内容:据此,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向出借人明确表示该笔债务系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不用夫妻共同偿还。那么夫妇共有债务的界定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23358人收看
  • 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能代替继承遗产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能代替继承遗产吗

    内容: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那么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能代替继承遗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31512人收看
  • 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二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有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第一百二十条民事诉讼法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信访确有困难的由人民法院起诉并通知对方当事人三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1起诉书两份2结婚证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婚姻关系的证明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那么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4423人收看
  • 探望权可以隔代行使吗,还有哪些人能行使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探望权可以隔代行使吗,还有哪些人能行使

    内容: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是以法律形式对亲情交流和维系的保障,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配偶生有子女后离婚的,子女无论随父亲或母亲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协助一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探望人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探望权享有的主体为子女的父母,而没有直接规定爷爷或者奶奶(隔代)的亲属的探望权。探望权不仅是父母之权利,更是未成年子女之权利,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向法院请求与父母会面。那么探望权可以隔代行使吗,还有哪些人能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194人收看
  • 现在离婚是否有一个月冷静期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现在离婚是否有一个月冷静期

    内容:所以,设立离婚冷静期,实际上就是用时间来保证离婚意思表示的真实。到民政部门以后,有的当事人对协议离婚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它能产生什么效力,只知道要解除婚姻关系,而针对双方达成的财产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等并不了解。男女双方的智力水平、社会经验、文化水平、家庭地位都不同,会导致他们对协议离婚的这种法律后果会产生一些偏差,在这种情况下,给预备离婚者设置一个冷静期,有助于避免因冲动导致的不良后果。

    冯清琴律师
    2022.03.24259人收看
  • 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内容:本条是关于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一、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依据本条规定惩治离婚时分割财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措施主要有,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于海明律师
    2022.05.273299人收看
  • 关于探视权法律怎么规定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关于探视权法律怎么规定的

    内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三至八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

    李维律师
    2022.04.181954人收看
  • 诉讼离婚都要哪些手续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诉讼离婚都要哪些手续

    内容:诉讼离婚都要哪些手续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法院审理阶段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诉讼离婚都要哪些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2331人收看
  • 离婚过错方赔偿条件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过错方赔偿条件是什么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离婚过错方赔偿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离婚过错方需要赔偿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婚姻一方行为符合离婚过错方一方的条件均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过错方赔偿条件是什么离婚过错方赔偿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婚姻一方行为符合离婚过错方一方的条件均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段建国律师
    2022.01.14525人收看
  • 民法典中申请离婚协议裁定需要多久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法典中申请离婚协议裁定需要多久

    内容:一民法典中申请离婚协议裁定需要多久民法典中申请离婚协议裁定协议离婚要在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自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生效后按离婚协议约定处理相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民法典中申请离婚协议裁定需要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1591人收看
  • 在什么期限内需要给付抚养费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在什么期限内需要给付抚养费

    内容: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那么在什么期限内需要给付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2290人收看
  • 两地分居怎么离婚呢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两地分居怎么离婚呢

    内容:不过登记离婚有3个前提条件其一是你与丈夫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其二是双方均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三是结婚登记系在中国内地办理,如果你丈夫不同意离婚或虽同意离婚但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你们两地分居住所不在一地根据“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若你丈夫起诉离婚则他应当向你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而不能向他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你与丈夫若协一致同意离婚符合前述条件则可到你的住所地或丈夫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样若你提起离婚也只能向你丈夫所在地的法院提起。

    郭铭芝律师
    2022.01.14248人收看
  • 办理离婚去哪里办理手续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办理离婚去哪里办理手续

    内容:那么办理离婚去哪里办理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6.025876人收看
  • 能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能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吗

    内容:离婚后,子女抚养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子女抚养责任,或者由遗弃、虐待子女行为的,另一方不应将子女擅自带走,这种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而应依法起诉办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二)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到另一方家中,并且明确表示也不愿意与抚养一方共同生活,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女子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其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综上两点说明了子女抚养权是不可以擅自变更的,擅自变更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那么能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6801人收看
  •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无过错方受到损害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无过错方受到损害

    内容: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无过错方受到损害1.财产损害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因实施法定违法行为而导致另方配偶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及预期利益的损失等方面的证据。那么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无过错方受到损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8132人收看
  • 婚内出轨是否可以主张赔偿_民法典中婚内出轨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婚内出轨是否可以主张赔偿_民法典中婚内出轨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

    内容:因婚内出轨导致离婚,且出轨行为属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民法典中婚内出轨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民法典规定,出轨并不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果出轨行为是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一、民法典中婚内出轨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民法典规定,出轨并不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果出轨行为是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6)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损害赔偿应在3年内提出,对于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离婚后又反悔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

    于海明律师
    2022.05.161284人收看
  • 未婚同居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未婚同居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内容:未婚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该种关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一般也不加以干涉!在充分尊重个人恋爱自由的当代社会,男女双方只要情投意合,并且都没有配偶,法律不会干涉他们的同居行为,因此未婚同居不违法。但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有了配偶,双方同居显然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制裁。为了得到稳定、完全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还是应当尽早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未婚同居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30593人收看
  • 2022结婚的程序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2022结婚的程序有哪些

    内容: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那么2022结婚的程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20780人收看
  • 口头遗嘱证明材料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口头遗嘱证明材料

    内容:口头遗嘱证明材料介绍没有证明的材料只要有人作证就可以了要排除有厉害关系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那么口头遗嘱证明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729人收看
  •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费用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费用

    内容:婚前财产公证就是一种预防措施,避免以后发生财产纠纷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境地!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首先需准备好以下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需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便履行完毕,当事人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即可。婚前财产公证在手续上并不繁琐。那么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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