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咨询

    快速解决问题 从专业咨询开始

  • 法律产品

    快速解决问题 从专业咨询开始

  • 委托律师

    快速解决问题 从专业咨询开始

平台保障
真实有效
  • 律师认证

    全面风险评估

  • 法律咨询

    在线免费指导

  • 标准服务

    快捷服务流程

  • 广
    全国覆盖

    300+云律所

姚平高级合伙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立即咨询

林艳英精英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立即咨询

陈宗琼高级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立即咨询

孔孟廷精英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立即咨询

翁玉素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立即咨询

张芸精英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立即咨询

于海明

擅长:婚姻家庭

立即咨询

黄东洁精英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立即咨询

周春花精英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立即咨询

陈明月精英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刘晓红精英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立即咨询

李孟阳精英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李楠楠精英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元甲交通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荣静月精英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赵金保精英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龙珊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许瑞林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吴梦云精英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立即咨询

邢颖精英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立即咨询

张旭精英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立即咨询

李维高级合伙人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立即咨询

冯清琴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立即咨询

段建国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立即咨询

王熙高级合伙人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立即咨询

崔玉君精英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立即咨询

杨一凡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立即咨询

郭铭芝首席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立即咨询

张嘉娱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立即咨询

任冰峰精英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

立即咨询

王学瑞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立即咨询
加载中...
  • 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话,可以去找交警部门,不会影响到事故的处理。如果在事故处理中需要用到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到当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去复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就可以,是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的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所提供的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 交通事故双方签订协议书的,一般情况下双方可以约定地点进行签订,签订完成之后就可以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要看造成多少经济损失,如果保险公司已经赔偿死者亲属全部损失,肇事方就不用赔偿了,如果没有全部赔偿,肇事方还需赔偿保险公司未赔偿的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被打成重伤二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根据实际的情况而定。重伤二级已经构成刑事责任,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和必然的物质损失。还需要看你的伤势情况,造成的损失是多少,要看对方的赔偿能力,有无家属朋友能够在外面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的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受害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诉讼程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1、马上停下车辆,并且报警。打开警示灯后,在车后150米放警示标志。2、保护好车祸现场。等待交警来现场进行勘察,因为完整的现场,会比较容易判断车祸是由哪方造成的。3、事故的理赔。如果导致人员受伤,死亡的,要留好医院开的单据;车辆损坏的,进行定损。根据勘察和责任书的判定,进行赔偿。需要注意:如果遇到碰瓷、责任没办法认定等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 你是什么电动车,如果是机动车性质就是五五开!
  • 项目选址位于电海街道安乐村和登步村,包茂大道东侧,基地项目用地面积约1500亩,第一期规划、设计和建设面积为400亩,第二期为600亩,总投资约120亿元。基地项目主要有150米高的标志性建筑业总部大厦,以及建设若干栋建筑企业总部办公楼,形成办公、商务、金融、科研、培训、智慧建造、文旅等一体化建筑产业总部集聚区。这栋摩天大楼将成为电白区最具特色的标志性建筑。目前,项目将争取在11月实现动工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 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案由是表明该起案件的具体法律关系,有时会出现多个法律关系合并审理的情况,本诉与反诉可能是一个案由,也可能是两个,这就要求法官助理在制作文书的时候表述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律师回复中...
  • 交通违法1005代码属于无证驾驶或者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一般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生效。根据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律师回复中...
  • 交强险是不分主次责任认定,只要是被保险人发生了车祸,不管责任的大小,在交强险的范围之内保险公司都应当承担理赔的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律师回复中...
  • 根据事故认定书定责
  • 在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复核申请
  • 通缉令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抓捕在逃犯罪分子,在一定范围内,利用张贴、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对犯罪分子发出的通缉文书。其程序要求: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2、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3、被通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已经被捕而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4、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余物证的照片。5、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6、有关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应当及时布置查缉。7、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立即在原发布范围内通知撤销通缉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 可以。异地违章车主可以通过邮政局等合法代办机构代为办理,也可以委托违章事发地亲友办理。车辆异地交通违章的类型:(按罚单类型来分)1、异地交通违章现场开罚单:一个情况是被执法交警现场抓住,这时通常会给你开罚单,因为你是异地车车辆,所以违法车主就必须到违章所在地区处理违章。2、异地交通违章违法记录,另一个情况是被电子摄像头拍下违法情形,这时也许你并没有发现,但到了归属地才发现了违法记录,这时候违法车主可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律师回复中...
  •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4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以下项目:(1)《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等内容,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2)《通用条款》。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共11部分,47个条款。《通用条款》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在使用时不作任何改动。(3)《专用条款》。具体内容由当事人根据发包工程的实际要求细化。《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具体化。 编制专用条款时应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达到相同序号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的约定。 4)附件。包括“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等三个标准化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 原则上当兵要求高中毕业,但是实际情况是只要有初中毕业就可以了,因为高中毕业生大都考上了大学,很少有当兵的。当兵是指服兵役。在现代中国是指去国家里成为兵的身份。全民兵役,一大部分入伍,进行服役,时间为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 律师回复中...
  • 《公司法》中关于董监高减持的规定如下:1、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不超过持有数量的25%;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公司章程可以对董监高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同桌的别人是应当承担一定的在责任的。除非同桌的其他人能证明与自己无关系,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标准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50%但也不能低于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2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2、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3、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4、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 提供下列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竞争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期限还未经过的证据;劳动者自行从事或者开业经营被限制的业务活动的书证、物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被网贷骗了签了合同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定可撤销合同分别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办理住房过户手续,需要房产证的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受让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一方当事人无法前往,可以在所在地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代理人代替自己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把授权书和身份证交于指定代理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合同中质量标准不明确的处理办法:1、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补充;2、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该标准执行;也没有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地的特定标准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 律师回复中...
  • 算诈骗,诈骗行为已经完成,这只是退赃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律师回复中...
  • 《公司法》规定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包括:1、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3、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的风险主要有:1、建筑公司实施了违法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法人代表应当负刑事责任;2、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等其他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不得擅自迁移、拆除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因建设工程需要必须迁移、拆除的,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应当进行考古发掘。凡是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迁移、拆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未进行考古发掘,擅自进行原址重建等行为,且未按照要求改正的,对责任单位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第二十一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 法律解析: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要看伤残等级。一般来说要赔偿以下这些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 行政诉讼被告主体不适格的处理办法是: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第三人,其不参加诉讼,不能阻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 定罪,又称为犯罪认定,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对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构成的是轻罪还是重罪的确认与评判。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 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成立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为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自离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合法工资,实践中,劳动者自离后,若没有到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通常会扣发工资,劳动者应当依法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公安局告知书分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公安局起诉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就是在被处罚人被行政机关处较大数额罚款、拘留等,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是可以拒签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公安局起诉告知书是公安机关发放的,根据起诉的具体情况填写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 不能申请延期。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刑事犯罪中追诉时效是没有中断、中止的情形的。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私自盖公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有明显过错的,依法承担责任。《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 一个单位有两枚公章同时在使用是违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 融资本身并不是违法的,但融资行为不当有可能造成违法和犯罪,例如非法集资、贷款诈骗等就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偷一本书犯法,但只是没有达到盗窃罪的立案金额,但是会被受到治安处罚。如果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数额或其他构成盗窃罪的条件,也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反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灭口是否判死刑,要按照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定。灭口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肖像权受《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的保护。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并且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诈骗三十万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律师回复中...
  • 一般不会的
  • 您好,不在现场肯定是不属于证人的呢
  •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行贿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是构成行贿罪的,并不需要实际获得,只要存在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即可构成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干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具体到本案,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李某10万元。李某正是基于“张某称该壶确实是明代古董”的行为,而错误地认为该赝品是明代的古董,从而“自愿”购买。张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 会发。各个省份的监狱由于地域的差别,有的监狱任何衣物都不许带入监狱里、鞋、背心内裤什么的。背心内裤、秋衣秋裤,对于犯人亲属送来的衣物都有着不同的规定、管理的不同,这其中包括外罩,监狱给犯人发统一的囚服。监狱里是不允许穿外面送的裤子和外套的、毛衣裤,有的监狱允许送一些秋衣秋裤。《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第三十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 基本农田是不可能变成一般用地的,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如果基本农田要变成一般用地,只能是基本农田出现了某些情况,比如基本农田上出现污染了,或者是基本农田退耕还林还草了。对于这样的情形,基本农田就不得不退出变成一般用地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 非农业户口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一般当天即可办好。宅基地姓名变更就可以视为宅基地转让,需要到专门的房屋登记机构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二)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三)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 是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进行调查清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补偿标准:耕地:32340元/亩;菜地:35574元/亩;果园:35574元/亩;茶园:35574元/亩;精养鱼池:35574元/亩;林地:22638元/亩;未利用地:16170元/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当兵待遇很多,有职位晋升提拔、优待金、学费补助、退役金等,各地政策不一,具体可去当地政府官网或政府部门咨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 律师回复中...
  • 一般纳税人零申报可选在所属片区税务局大厅申报,或者网上申报。企业所得税要在下载报表软件,然后拿到大厅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1、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也不可以继承,因为属于农村集体资产。私下买卖宅基地属于违法现象,就算卖给受让方,受让方也是无法过户到他的名字下。2、宅基地不可以买卖,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在本村农户之间进行买卖和流转,需要经过政府部门依法批准,发放相关证件。如果是本村以外的人来买宅基地,自己卖给了他,是属于无效的。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如果自己宅基地上房屋已经倒塌就不能在本村进行买卖。所以以后想卖宅基地上的房屋给本村人的,现在就必须好好整修自己的房屋,不要出现倒塌情况。3、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有权利该宅基地土地上的房屋以及附属设施进行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宅基地不属于农户个人的财产,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使用权人不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
  • 租房租金里是否包含物业费和取暖费是在签订租房合同中由房东和租户自行协商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长辈过户房产给子女以赠与的方式最划算。赠与过户需缴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买卖过户需缴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5%(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继承过户需缴1.5%的契税、0.05%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继承过户在长辈去世后方可采用。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 户口迁移委托书既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只要委托书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委托内容没有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均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如果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是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所以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 签订购房协议后申请退房的方法有: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退房,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进行退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律师回复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归属: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宗教设施用地(特殊用地)不属于上述范围,应使用国有土地建设,用地者持宗教、发改、规划等部门相关手续到国土部门申办。
  • 商标分类指仅用文字构成的 商标 ,包括中国 汉字 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 阿拉伯数字 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也是作为申请商标注册办理手续及缴纳费用的基本单位。 是指仅用 文字 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 阿拉伯数字 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第十一条 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国税局解释,车辆购置时间必须按照有效价格证明的开具日期确定:1、国产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2、进口车则以《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的开具时间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 房子倒塌属于自然灭失,倒塌后应该及时申请重建,如果两年内不重建,则算自动放弃宅基地使用权,拆迁时也不会有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可以
  • 律师回复中...
  • 按交五险一金金额后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应例:交个人所得税工资20000元-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0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元120元。工资两万个人所的税扣312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律师回复中...
  • 营运证被吊销后是可以从新办理的,但因为之前有被吊销的档案,所以在从新办理的时候,审核会很严格,也许不会再批准,但可能视之前被吊销的情况而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限期责令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您好,在的,是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助到您。
  • 债权人可以竞拍,但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其性质是买卖,不能剥夺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或者拍卖行依然有义务通知承租人拍卖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妻子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注册一个新公司的一般流程时间如下:(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5个工作日;(2)工商网点核实身份及签字:时间约为1个工作日。提供材料: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核定详细经营范围;监事人员身份证原件;(3)银行开设验资户、进资金并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全程5-7个工作日;(4)办理三证:时间约为约15个工作日。提供材料:公司经营地信息;财务人员信息。(5)最后到银行开设基本户,一般是5-15个工作日,不同银行的效率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民间借贷是否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立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的,原告可以在本地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原告所在地不属于合同履行地的,无法在本地进行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现行银行贷款罚息利率按照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基础上浮动30%至50%。这给予了各家商业银行一定的自主权,各商业银行可在此范围内自主浮动罚息利率。它们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浮动罚息利率。但由于央行只规定了罚息利率的计算和浮动范围,而没有规定如何计算罚息,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两种计算逾期罚息的方法:单利计息方法和复利计息方法。《关于调整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具体规定的通知》第十二条 关于贷款加息问题。对逾期贷款加收利息20%,对超储积压和有问题商品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30%,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加收利息50%。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的处理,改为从贷款到期日起转入逾期贷款户,并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其它原订每天按万分之三计收利息的,从9月1日起均相应改为每天按万分之五计收利息。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欠交准备金加收利息,由原规定的每天万分之二改为每天万分之三;对有意不交足准备金或拖延时间缴的,由原规定的每天万分之三,改为每天万分之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债务人逾期归还贷款,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该约定有效。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计算利息和复息。
  • 你好,您想咨询的问题是什么?
  • 公司扣押身份证属于人民公安管辖。身份证件被用人单位扣押的,可以协商返还;协商不成的可以报警;也可以向劳动局的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返还劳动者身份证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私自扣押身份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民间借贷居间人的法律责任有,当其行为造成出借人不能收回借款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间借贷的居间人是指款关系中介绍双方认识并达成某种协议的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的认定方式是:1、夫妻分居期间一方负有债务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可以,具体情况怎样?可以与我具体咨询。
  • 1.找出证人;2.找出录音证据; 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3.找出借款信息、银行转账凭证等物证;4.跟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罪犯服刑执行刑罚,但依法还享有正常的民事权利,对于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服刑属于刑事责任,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服刑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有能力偿还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欠债不还的法律责任: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3、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 拍完身份证原则上六十日可以领取,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计算。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办理身份证的,应持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办理身份证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由工作人员操作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律师回复中...
  • 要有有关部门证明,这样被撞的人后续才不会找麻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律师回复中...
  • 律师回复中...
  • 《民法典》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同时离婚损害赔偿的获赔方是无过错的一方,如果另一方有过错,则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民法也存在正当防卫,通常是作为一般侵权行为免责事由,条件基本上和刑法相同。正当防卫的条件:1、有不法侵害发生;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还需具体分析。如女方母亲未明确赠与的对象,不应根据权属登记推定受赠人,而应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的动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方提供证据证明该动产仅是对一方个人的赠与,方可阻却对方参与对该动产的分配。
  •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至于补偿金标准问题,如果双方未约定的话,题主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题主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你好,不能自动离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并非就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须经民政局登记或诉讼才行。另外,分居满两年中的分居是指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仅仅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分开生活或仅分床、分房但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则不能构成法律上的分居。
  • 退赃能否减刑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作出决定,没有退赔的情况下大多不能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人民法院审理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第一款所列情形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影响再犯罪的因素。执行机关以罪犯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为由提出减刑的,应当审查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是否属实。涉及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贡献的,应当审查该成果是否系罪犯在执行期间独立完成,并经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 清算组成员通常不少于是三人。只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人员即可,最终清算报告是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小组只是协调、督促清算按正常法律程序完成的作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公司要做注销前,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具体长短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法律并不强制规定。且如果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财产,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权归国家的所有。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您好,由于房屋属于按揭房且贷款没有偿还完毕,银行对房屋享有抵押权,法院仅能查封该房屋,只有等到贷款还清,银行解除抵押之后,法院才能对房屋采取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 父亲欠债不还原则上是不可以起诉子女的。因为父母欠债子女一般是没有义务还,父母欠下的债由父母双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但是若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子女就要承担债务,能起诉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一般情况下,丈夫不仅外遇还不同意离婚的,那么妻子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让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律师回复中...
  • 律师回复中...
加载中...
  •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

    内容:一、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条件5、裁定不予受理6、裁定驳回起诉7、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09281人收看
  • 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内容: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那么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27355人收看
  • 2012年河南省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2012年河南省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内容:2012年河南省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伤情实际痊愈之日计算。河南交通事故网提醒2011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04.0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19.9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94.80元/年。那么2012年河南省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26566人收看
  • 因见义勇为而受伤但是侵权人逃跑了应该找谁承担责任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因见义勇为而受伤但是侵权人逃跑了应该找谁承担责任

    内容:因见义勇为而受伤但是侵权人逃跑了应该找谁承担责任可以向受益人请求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那么因见义勇为而受伤但是侵权人逃跑了应该找谁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27736人收看
  • 交通违章种类都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交通违章种类都有哪些

    内容:交通违章的种类是较多的,是明确规定在了交通法中的,因为对于道路的驾驶行为,一旦其不符合其交通法规定的,是会产生事故的。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违章种类都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交通违章行为处罚如下:1、醉酒驾驶机动车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那么交通违章种类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0762人收看
  •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法有几种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法有几种

    内容:三、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关于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法有几种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一、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冯清琴律师
    2022.01.1588人收看
  • 说说您不知道的“醉驾”那些“法律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说说您不知道的“醉驾”那些“法律事”

    内容: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货车司机徐某辩称刘洋受伤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自己自愿乘坐小苑醉酒驾驶的车辆超速行驶而且未系安全带自己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小苑也认为刘洋在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乘坐自己醉驾驾驶的车辆应该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刘洋作为乘车人虽然不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但其明知小苑酒后驾车而乘坐该车辆对其自身损害后果的发生亦有过错且其无偿搭乘小苑驾驶的车辆故应适当减轻小苑的赔偿责任。根据本案的案情本院酌定小苑承担应承担责任的70。据此法院判决刘洋自担30的民事责任。期间于某等三人明知王某驾驶摩托车还多次向王某极力劝酒。那么说说您不知道的“醉驾”那些“法律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25172人收看
  •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都赔给谁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都赔给谁

    内容: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都赔给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都赔给遭受侵害而使产生愤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不良情绪的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侵权行为人而言具有惩罚性而对受害人而言具有填补性和抚慰性它本质上是通过金钱赔偿使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得到安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六个原则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这也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所决定的。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都赔给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8601人收看
  •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处理

    内容: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处理(一)处理情况要看事故认定书死者和肇事者的责任大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那么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9666人收看
  • 肇事逃逸对方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肇事逃逸对方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内容:在肇事逃逸行为发生时,先要保证自己的安全,然后尽可能获取对方的证据和联系方式,尽管肇事逃逸导致事实难以确认和证据难以收集,但如果有律师的帮助,受害人还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肇事逃逸对方索要巨款可以适当的和对方协商依据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如果对方坚持不予同意,这个时候等待对方进行起诉要求赔偿应诉即可,因为法院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损伤的情况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判决,受害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选择请律师代理自己的权益,并且必须在法定时限内行使相关权利,其次,受害人可以选择请律师代理自己的权益,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寻求司法救济等,但必须在法定时限内行使相关权利,实际上,肇事逃逸的行为往往导致事实难以确认,证据难以收集的情况。

    郭铭芝律师
    2023.06.27981人收看
  • 交通事故受到人身受伤的赔偿项目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交通事故受到人身受伤的赔偿项目

    内容:交通事故受到人身受伤的赔偿项目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人身受伤的赔偿项目1、普通受伤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那么交通事故受到人身受伤的赔偿项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27511人收看
  • 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内容: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逃逸,交通事故全责如何处罚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全责如何处罚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李孟阳律师
    2022.01.17107人收看
  • 事故私了协议怎么写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事故私了协议怎么写

    内容:生活中经常都会发生交通事故,假如是一些小的刮碰的话一般双方当事人都会进行私了,当然口头私了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需要书面签订协议。乙方的具体配合工作是指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事故私了协议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10991人收看
  • 车祸死亡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车祸死亡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内容: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再次是死亡赔偿金的主张及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那么车祸死亡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3778人收看
  • 车借别人无证驾驶事故怎么提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车借别人无证驾驶事故怎么提

    内容:车主明知朋友是无证驾驶还将车借给别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除了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车主实行行政罚款,而且同时可以吊销车主的驾驶证。债权人领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反道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那么车借别人无证驾驶事故怎么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11626人收看
  • 撞了人没钱赔偿会坐牢吗,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判刑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撞了人没钱赔偿会坐牢吗,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判刑

    内容:撞了人没钱赔偿会坐牢吗?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赔偿,但是不用坐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翁玉素律师
    2023.08.03779人收看
  • 交通事故伤人后期赔偿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交通事故伤人后期赔偿

    内容:交通事故伤人后期赔偿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那么交通事故伤人后期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9253人收看
  • 车撞到房子保险公司赔付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车撞到房子保险公司赔付吗

    内容:首先你撞到别人的房子,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肯定会理赔的。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第五步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那么车撞到房子保险公司赔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05275人收看
  •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呢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呢

    内容:《解释》中“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指的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条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若主观上认为后果严重,自己已构成犯罪,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如果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已被 事故处理机关采取关押或押解途中而脱逃,对行为人的脱逃行为,应认定为脱逃罪,另行定罪处罚,而不是以交通运输肇事逃逸作为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08520人收看
  • 出售报废汽车怎么处罚,报废汽车回收揭秘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出售报废汽车怎么处罚,报废汽车回收揭秘

    内容:辽宁朝阳市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是该市唯一一家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同时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对报废车辆后购置新车的车主奖励。目前北京交易所与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运用互联网思维搭建老旧机动车报废服务平台“报废专家”。出售报废汽车怎么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那么出售报废汽车怎么处罚,报废汽车回收揭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27475人收看
  • 2022年工程分包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2022年工程分包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内容:”根据本条规定,一旦施工合同被认定为违法分包,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据此,《解释》将违法分包的施工合同认为无效的依据只能是依据该第五项的规定,即此类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工程分包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取决于合同是否符合分包的三个要件、是否违法分包、有无无效的情形等。那么2022年工程分包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16704人收看
  • 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内容:实际施工人是基于无效施工合同产生,且实际履行施工义务的人,其在工程中投入了资金、人员、材料、设备等,根据上述分析,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有权行使优先受偿权,即实际施工人享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实际施工人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02232人收看
  •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范围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范围有哪些

    内容: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涉及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应由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作最后的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部门和地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即属于这种性质的承包单位。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这是国际上采用较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即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供应任何材料的义务。那么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0391人收看
  • 工程审计是做什么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工程审计是做什么的

    内容:工程审计独立于项目组织之外,审计人员与项目组织无任何直接的行政或经济关系。审计是以基建项目为标的,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要从业人员。传统的工程审计是对工程的结算价格是否正确合规进行审查评价,而目前工程审计已经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的审查、监督、控制与评价。工程审计在工程的每个方面都有体现,算是对工程的一项保障。那么工程审计是做什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6578人收看
  • 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内容: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贯彻国务院《通知》和我省“4﹢1”法规政策体系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为重点,以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大整顿关闭力度,严格安全准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依法监管,努力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那么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5652人收看
  • 水利水电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水利水电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内容:水,电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自从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之后,我们在用水用电的地方就大大提高了,需求量也就大大的增强了。我们知道水利水电工程是我们国家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大工程,需要人们来完成。那么水利水电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下面就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周春花律师
    2021.11.03781人收看
  •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内容:(二)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三)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485人收看
  •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生产管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生产管理

    内容:我们都知道工人进工地都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升降机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也可以采用“三级安全宣传”。那么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生产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5684人收看
  • 2011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2011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

    内容: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湘安监协调〔2011〕1号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安全监督管理局、省直和中央驻湘有关单位:现将《2011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那么2011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15446人收看
  •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格怎么填写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格怎么填写

    内容:建筑工程中办公楼单位工程,其包含的土建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热力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都可称为分部工程。工程项目都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格需要进行相关的统计。那么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格怎么填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9589人收看
  • 工程款结算价款如何确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工程款结算价款如何确定

    内容:建筑市场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很多,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而签订合同的承包人往往收取了一定的管理费后,不去进行结算或者不积极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无法从发包人处取得工程款,也就连锁影响到农名工的工资报酬无法及时足额取得,所以,规定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利益。但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那么工程款结算价款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16976人收看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时效问题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时效问题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时效问题

    邢颖律师
    2021.11.02726人收看
  • 安全玻璃在高层建筑中的使用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安全玻璃在高层建筑中的使用

    内容:”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规定:“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幕墙”,同时规定“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旨在规范建筑玻璃的使用。在此,笔者仅对高层建筑上超过使用部位一定高度的铝合金幕墙所常用的玻璃在此进行探讨。那么安全玻璃在高层建筑中的使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15221人收看
  • 起诉承包人违法分包,举报违法分包需要什么证据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起诉承包人违法分包,举报违法分包需要什么证据

    内容:举报违法分包需要什么证据1、工程款支付记录,可提供工程款支付记录、发票财务资料,证明分包商参与工程建设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4、转包分包的法律规定如下: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有证据证明违法分包人具有给付能力,同时也能起诉发包方吗在发包人违约在先的情况下,分包人是有权利向法院起诉发包人,并不会因为在工程中的地位而出现限制诉讼权利的情况,2、违法分包或者转包的处罚如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 实际施工人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可以起诉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也可以起诉发包人要求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龙珊律师
    2023.11.28719人收看
  • 2022年工程结算纠纷诉状怎么写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2022年工程结算纠纷诉状怎么写

    内容:三、2022年工程结算纠纷诉状范本三:工程结算纠纷起诉状原告:xxx,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住址:xxxx,联系方式:xxxx.被告:xxx,男,汉族,xxx人,现住xxxx,联系方式:xxxx.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余款人民币xxxxxx元;二、判令被告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支付从xxxx年x月xx日至余款清偿之日的利息。那么2022年工程结算纠纷诉状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02562人收看
  • 投标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和截止时间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投标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和截止时间

    内容: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投标有效期是三十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定标和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在30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执行组织和收购人必须在原招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招标人延伸有效期。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陈明月律师
    2021.11.241131人收看
  • 工程质量是怎么样来验证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工程质量是怎么样来验证的

    内容: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例如,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是由湖南省建设厅于1988年批准成立的检测机构,隶属于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那么工程质量是怎么样来验证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41004人收看
  • 施工合同无效时如何结算工程款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施工合同无效时如何结算工程款

    内容:施工合同无效时施工单位如何结算工程款

    王学瑞律师
    2023.04.1425人收看
  • 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内容:(一)总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主管岗位职责1、负责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在建工程质量抽查和巡查。那么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0153人收看
  • 论混凝土质量通病产生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论混凝土质量通病产生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内容:关键词: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原因分析;防治措施 1 蜂窝 1.1现象:混凝土结构局部出现酥松、砂浆少、石子多、石子之间形成空隙类似蜂窝状的窟窿。那么论混凝土质量通病产生的原因及防治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14416人收看
  • 支付宝转账被冻结原因,银行卡被诈骗支付宝被冻结怎么解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支付宝转账被冻结原因,银行卡被诈骗支付宝被冻结怎么解冻

    内容:银行卡被诈骗支付宝被冻结怎么解冻

    孔孟廷律师
    2023.04.18107人收看
  • 同一个案件可以起诉两次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同一个案件可以起诉两次吗

    内容: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称第二审程序,相关法律知识《民事诉讼法》1、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张旭律师
    2024.03.07981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内容: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以及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1、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张嘉娱律师
    2024.01.2229人收看
  • 诈骗犯的家属有义务还钱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诈骗犯的家属有义务还钱么

    内容:诈骗犯的家属有义务还钱么:对于诈骗罪在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而家人赔偿是属于自愿行为,可以对于诈骗犯在量刑上起到减轻处罚的作用,所以应当积极偿还。

    赵金保律师
    2023.05.1646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不会坐牢。民间借贷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坐牢属于刑事处罚,民间借贷不用承受刑事处罚。民间借贷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诉,还可以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任冰峰律师
    2023.08.03353人收看
  • 丈夫的个人债务可以让妻子还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丈夫的个人债务可以让妻子还吗

    内容:丈夫的个人债务可以让妻子还吗?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的经济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很多夫妻可能在相处的过程中,会形成一些优化的经济组合,协商好谁掌管家庭财产,哪些花费需要经过夫妻双方商议等等。但是,在一些意外或者巨额支出发生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考虑这些经济组合是否还能起作用。比如当丈夫有大笔个人债务需要偿还时,他是否可以让妻子替他还?

    冯清琴律师
    2023.05.3022人收看
  • 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民事财产纠纷的仲裁机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民事财产纠纷的仲裁机构

    内容: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员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必须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于海明律师
    2024.01.31752人收看
  • 80万诉讼费用法院多少钱(80万诉讼费用是多少)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80万诉讼费用法院多少钱(80万诉讼费用是多少)

    内容:2、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标的额为8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为11800元,2、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标的额为8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为11800元,8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1、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标的额为8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为11800元,4、法律分析: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李维律师
    2024.01.17751人收看
  • 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刘晓红律师
    2024.03.21327人收看
  • 贷款逾期会承担法律责任吗,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贷款逾期会承担法律责任吗,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内容:贷款逾期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段建国律师
    2023.04.1829人收看
  • 打官司电话录音算不算证据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打官司电话录音算不算证据

    内容:打官司电话录音算不算证据

    杨一凡律师
    2023.05.1529人收看
  • 法院起诉需要被告人什么信息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法院起诉需要被告人什么信息

    内容:3、起诉对方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具体信息,还需要注明起诉理由,以及提供相应证据,起诉对方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具体信息,还需要注明起诉理由,以及提供相应证据,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对方的什么信息起诉需要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起诉对方需要知道对方的什么信息1、起诉需要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邢颖律师
    2023.12.25651人收看
  •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是合法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是合法的?

    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

    郭铭芝律师
    2023.05.2328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是由法院进行开庭通知和公告。

    赵金保律师
    2023.05.2398人收看
  • 网上被诈骗的钱怎么找回来,网上被骗的钱怎么追回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网上被诈骗的钱怎么找回来,网上被骗的钱怎么追回

    内容:网上被诈骗的钱怎么找回来

    李孟阳律师
    2023.04.1823人收看
  • 民间借贷打款给第三人起诉谁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民间借贷打款给第三人起诉谁

    内容:现实生活中,亲戚朋友间借钱的行为普遍存在。普通的民间借贷行为,一般只存在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证人。然而小编最近遇到一个案例,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将借款打到第三人账户中,并且由于熟人关系,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

    周春花律师
    2023.05.2340人收看
  • 怎么联系民间借贷人,怎么寻找民间借贷人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怎么联系民间借贷人,怎么寻找民间借贷人

    内容:在现代社会,资金需求时常出现。而对于某些人来说,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渠道并不适用。这时,民间借贷成为一种备选方案。民间借贷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欠款不还、高利率、暴力催债等问题。在寻找民间借贷人时,请务必保持谨慎,并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优先考虑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借贷服务,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和安全。

    黄东洁律师
    2023.08.081480人收看
  • P2P网络借贷出现利益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P2P网络借贷出现利益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内容:法律分析:当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出现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分析:在借贷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法律分析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自行和解,在提起诉讼前,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协商解决,但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提起诉讼,法律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自行和解。

    王学瑞律师
    2024.02.29253人收看
  • 个人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个人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内容:具体而言,可以参考如下的立案标准:1. 判断放贷人是否明知自己的放贷行为属于&ldquo,二、个人非法放贷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个人非法放贷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 情节严重:放贷人以非法手段放贷,贷款利率严重超出正常市场利率,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情节比较严重,个人非法放贷罪是指自行或者经过私人之间的联系,借贷双方没有经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行为,本文将围绕个人非法放贷罪的立案标准进行探讨。

    刘晓红律师
    2023.06.14316人收看
  • 蓝鲸诈骗怎么解决,蓝鲸套路贷如何解决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蓝鲸诈骗怎么解决,蓝鲸套路贷如何解决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诈骗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局源档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桐乱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告判宏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陈宗琼律师
    2023.09.18946人收看
  • 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内容:总之,在进行公司股权转让时,必须注意以上法律问题,确保转让的合法性、程序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操作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风险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二个的下限或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五个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公司股权转让必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股权转让的合法性:股权转让必须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

    林艳英律师
    2023.10.20674人收看
  • 60万标的律师费多少(60万的官司律师费多少钱)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60万标的律师费多少(60万的官司律师费多少钱)

    内容:(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目前律师收费收费标准一般有两种: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现在一般律师收费多少现在一般律师收费多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主要还是因为大部分类型的案件可能是民事方面比较简单的一些纠纷,大概几千元就可以解决了,如果是涉及标的额度比较大并且比较复杂的案件,可能就会比较贵。

    张嘉娱律师
    2024.01.11843人收看
  •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需要向谁要债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需要向谁要债

    内容: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 ...,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成立后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分立后的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无权要求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偿还。

    张芸律师
    2024.03.07608人收看
  • 公司完整的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公司完整的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有哪些?

    内容:1、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公司的法人变更的流程首先就是先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变更,准备好公司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以及公司法人代表登记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新法人身份证明、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等等,到公司的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公司营业执照的变更,如果公司社保有登记那么同样也是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进行公司的社保账户的变更,办理完成这些变更之后,公司的变更就基本完成了,3、银行账户变更然后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公司的印章、股东会决议等等资料进行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的变更,2、税务变更公司的营业执照变更完成后,就需要去办理企业的税务登记变更,携带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新法人身份证明、税务变更申请表、本年度的全套会计报表等等,办理公司的税务登记变更,总的来说,公司法人的变更涉及到的变更事项还是比较多的,如果对于一些事项忘了变更,那么后面还是会影响到公司的后续经营的,所以需要注意将以上的相关资料都进行变更,一起来了解一下。

    任冰峰律师
    2023.07.05442人收看
  • 公司股东厂房分割诉讼费(厂房分割诉讼费的计算方式)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公司股东厂房分割诉讼费(厂房分割诉讼费的计算方式)

    内容: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分割的诉讼费法院受理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按照财产的总额计算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不另行交纳,1、法律分析:支付诉讼费:借:其他应收款-XX法院,4、预付的诉讼费:借:其他应收款-单位往来,贷:银行存款,预付转支付,借:营业外支出-诉讼费,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往来,5、如果企业在支付诉讼费时,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则冲减其他应收款,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冯清琴律师
    2023.12.28556人收看
  • 打官司能让被告出律师费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打官司能让被告出律师费吗

    内容:4、法律主观:起诉可以要求对方付律师费,可以在诉讼请求中写明,当事人要起诉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予以立案,法律主观:起诉可以要求对方付律师费,可以在诉讼请求中写明,当事人要起诉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予以立案,5、法律主观:起诉可以要求对方付律师费,可以在诉讼请求中写明,当事人要起诉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予以立案,2、法律主观:律师费不可以要被告出,因为诉讼中一方的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自己承担,诉讼费用也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相关费用,案件审理结束后,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的,诉讼由被告出,但是,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案件胜诉,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吴梦云律师
    2023.11.14127人收看
  • 有人故意打电话骚扰怎么处理,骚扰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有人故意打电话骚扰怎么处理,骚扰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内容:电话被骚扰怎么办可以报警,公安机关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实施骚扰的人进行行政处罚,多次发送骚扰短信的立案标准1.行为人为泄私愤多次给他人发送短信且向多人发送侮辱他人的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2.多次打电话侮辱他人的行为可以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进行处罚,3.多次发送侮辱性短信并擅自为他人预订服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应罚行为,其他方法:采取拍照、留言、调取来电记录等方式收集拨打骚扰电话者的证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李维律师
    2023.08.211712人收看
  • 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

    内容:代持股协议是什么意思法律分析:代持股协议是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法律主观:私下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法律效力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分析: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法律分析: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4、法律分析:代持股协议,如果是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出的,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则代持股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崔玉君律师
    2023.10.27201人收看
  • 为什么律师不建议去信访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为什么律师不建议去信访

    内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律师建议,当事人在遇到问题时,应该首先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信访可能会影响法律程序的进行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选择信访,可能是因为他们对法律程序不了解,或者因为他们对法律程序的结果不满意,总之,当事人在遇到问题时,应该首先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他们在信访过程中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或者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就可能会影响法律程序的进行。

    许瑞林律师
    2023.08.241613人收看
  • 经济纠纷合同诉讼时效有多久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经济纠纷合同诉讼时效有多久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章享有的起诉权利,合同经济纠纷起诉多长时间受理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向法院起诉需要多少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一般要在六个月内审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章,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章享有的起诉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杨一凡律师
    2024.03.05902人收看
  •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是干嘛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是干嘛的

    内容:通过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有效运作,甲银行和乙公司都得到了满意的解决方案,其主要作用是在金融交易过程中,当出现争议或纠纷时,为当事人提供公正、中立的调解服务,以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达到化解矛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甲银行多次催促未果后,决定向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三、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优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优势在于以下几个方面:成本低:相比诉讼程序,调解中心的费用要低得多,不需要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可以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张旭律师
    2023.10.0810099人收看
  •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吗

    内容:在上诉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不当或者有误,上诉权的行使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总结裁定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一种处理方式,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诉权并缴纳相关费用,那么,法院的裁定驳回起诉后,当事人是否有权上诉呢,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吗在许多法律系统中,如果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原告通常有权提出上诉。

    郭铭芝律师
    2023.09.26271人收看
  • 股权转让纠纷应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股权转让纠纷应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同等条件&rdquo,3、其他侵害情形比如:(1)第三人委托公司股东代持股份,隐名收购其他股东股权(2)通过控股目标公司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收购目标公司股权(二)受侵害股东提起股权转让纠纷常见法律问题1、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

    赵金保律师
    2024.01.23338人收看
  • 养老院疏于看护致老人摔伤不赔合理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养老院疏于看护致老人摔伤不赔合理吗

    内容:养老院把老人摔伤有责任吗1、法律分析:养老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在养老院摔伤谁负责1、法律主观:老人在养老院摔倒,养老院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只要摔倒不是养老院的原因,比如地滑,摔倒后没有及时通知家属等有过错的情况,养老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只要摔倒不是养老院的原因,比如地滑,摔倒后没有及时通知家属等有过错的情况,养老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任冰峰律师
    2024.01.22341人收看
  • 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下判决书?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下判决书?

    内容:总而言之,民事案件开庭后下发判决书的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无论如何,法院在下发判决书的过程中都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在某些时候,法院会有大量的案件等待审理,这意味着他们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案件,甚至需要推迟一些案件的审理时间,因此对于民事案件,下发判决书的时间就会相应的延长,例如,如果当事人需要出国,需要赶时间,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法院可以根据情况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来安排庭审时间和下发判决书的时间,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因为需要审核材料、取证、勘验等程序比较繁琐,所以判决书下发的时间会比较长,二、判决内容判决书是法院裁定结果的正式表述,对于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当事人而言,即便等待的时间有点长,也应该耐心等待,不断向律师和法院咨询,了解自己的案件的进展情况。

    周春花律师
    2023.07.03784人收看
  • 民事纠纷拘留多少天,民事纠纷拘留多少天会放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事纠纷拘留多少天,民事纠纷拘留多少天会放

    内容:二、民事纠纷拘留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司法拘留为十五日以下,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司法拘留为十五日以下。

    于海明律师
    2023.09.11807人收看
  • 公司宣布破产所欠债务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公司宣布破产所欠债务怎么办

    内容:义务在公司宣布破产后,债权人也有一定的义务:a. 配合清算或重整程序:债权人应当配合法院指定的清算管理人或重整计划执行人,确保债务清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来说:债权人在公司宣布破产后的权利a. 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及时向法院申报债权,以便在后续的清算或重整程序中维护自己的权益,二、公司宣布破产后的债务处理方式当公司宣布破产时,其债务处理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变卖、拍卖,以偿还债务。

    李维律师
    2023.10.11764人收看
  • 个人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个人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最好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个人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个人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最好

    内容:个人经济纠纷如何解决1 个人经济纠纷通过法律如何处理 个人出现经济纠纷的,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的法律途径处理的,申请仲裁需要有仲裁协议,2、个人经济纠纷如何解决1 个人经济纠纷通过法律如何处理 个人出现经济纠纷的,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的法律途径处理的,申请仲裁需要有仲裁协议,出现经济纠纷解决方式如下:和解,在法律上,指诉讼当事人之间为处理和结束诉讼而达成的解决争议问题的妥协或协议。

    刘晓红律师
    2023.12.14642人收看
  • 美容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美容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内容:2. 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患者在解决美容整形纠纷时,应该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例如与医院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一、美容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当发生美容整形纠纷时,患者可以先与医院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患者可以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患者无法与医院协商解决,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美容医疗纠纷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患者在解决美容整形纠纷时,需要注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留证据患者在接受美容整形服务时,应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例如手术协议、收费凭证、病历等。

    段建国律师
    2023.09.12888人收看
  •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内容:法律分析:企业转让时,其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一般情况下,只要转让协议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有效,公司转让前的债权债务都应由受让人承担,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2.14482人收看
  • 职工生育保险如何购买,如何进行报销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职工生育保险如何购买,如何进行报销

    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2)如何进行报销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那么职工生育保险如何购买,如何进行报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08140人收看
  • 邮包险条款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邮包险条款

    内容:邮包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五)本公司邮包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的处所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那么邮包险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5596人收看
  • 劳动仲裁调解协议范本及流程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劳动仲裁调解协议范本及流程

    内容:那么劳动仲裁调解协议范本及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6162人收看
  • 合同债权转让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合同债权转让

    内容: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权利的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我们认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关系存在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虽然债权人有权不经债务人同意转让债权,但有义务将转让情况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中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立法思想也是“谁转让,谁通知”。但目前实践中不乏一方转让债权于他方后即行注销、或人去楼空之事,要求由原债权人通知已不可能,此时受让人向债务人出示权利让与凭证或债权转让证书,并举证证明由原债权人通知已不可能,应视为已经通知。一种观点认为,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在转让后的合理期限内作出,否则不得再为通知。那么合同债权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30615人收看
  • 解除劳动合同时补偿金如何计发? 工龄如何计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解除劳动合同时补偿金如何计发? 工龄如何计算?

    内容:集团要求与陆小姐解除劳动合同,改由便利店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专家说法] 中国劳动法智库网专家高峰律师分析:本案是一个关于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集团内部的工龄如何计算,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解除原先的劳动合同,与新单位签约后,将必然造成员工的工作年限无法连续计算,这是不合理的。职工在新的用人单位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确定医疗期,续订劳动合同时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确定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应计算为现单位的工作时间。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补偿金如何计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1170人收看
  • 旅行社违约应该怎么赔偿,旅游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旅行社违约应该怎么赔偿,旅游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内容: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冯清琴律师
    2023.08.25831人收看
  • 出车祸社保工伤生效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出车祸社保工伤生效吗

    内容:首先交通事故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以上,上下班途中造成损伤的,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工伤保险能够报销。如果出现上下班途中造成的损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出车祸社保工伤生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9982人收看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律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律服务管理办法)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律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律服务管理办法)

    内容:如果是因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管理企业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是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这种情况下,可根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现行服务的质量状况,适当减少业主的应交服务费(但应交的维修费用不在此限),如果属于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情形,业主因而拒交的,业主可要求物业提供物价审核的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服务项目收费及收费不合理的部分,应认定乱涨、滥收,业主有权拒付。

    李维律师
    2023.02.25202人收看
  • 已经履行的无效合同怎么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已经履行的无效合同怎么处理

    内容:(二)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的处理。一般经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或权利人追认,该合同才有效。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归结起来应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为两年。那么已经履行的无效合同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8213人收看
  • 主动辞职有退休金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主动辞职有退休金吗

    内容:根据《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1.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能领取退休金。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六)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那么主动辞职有退休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4.285048人收看
  • 代理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代理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内容: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杨一凡律师
    2022.03.25478人收看
  • 与吊销后的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与吊销后的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与吊销后的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司在法律上已经不具备独立的民事法人资格所以与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股东在所出资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行使诉权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同时可以将公司股东列为共同被告。吊销营业执照也是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之一。按照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应当解散。公司股东应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李孟阳律师
    2022.02.22695人收看
  • 合同 可撤销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合同 可撤销

    内容:合同 可撤销可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不构成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撤销权之诉,而不能单方面直接向对方行使。合同被撤销后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那么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8597人收看
  •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不同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不同

    内容:实践中易与承揽合同发生混淆的主要是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雇佣合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那么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7415人收看
  • 公司以莫须有理由拖欠工资能立即辞职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司以莫须有理由拖欠工资能立即辞职吗

    内容:而有些公司因为经营出现问题,公司财政吃紧一时拿不出工资,所以拖欠工资。首先,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支付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员工工资。其次,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后,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其实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间不受限制。不过,实践中发现公司有故意拖欠工资的行为,拖欠一周以上的就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李楠楠律师
    2022.03.28502人收看
  • 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来看,又可分为“提前通知解除”和“即时解除”两种形式。所谓“即时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无需预先告知对方当事人而采用随时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该种方式不涉及经济补偿或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对用人单位采用“提前通知解除合同”方式规定了必备条件,而对劳动者未作任何限制性条件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系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由于本身的过错造成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06253人收看
  • 工伤待遇是从受伤还是认定工伤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工伤待遇是从受伤还是认定工伤

    内容:如果工伤认定后,应该是从受伤之日开始计算。通常情况下,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那么工伤待遇是从受伤还是认定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9631人收看
  • 非法招用童工有什么处罚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非法招用童工有什么处罚

    内容:4、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孔孟廷律师
    2022.03.29512人收看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

    内容:当事人不同意调整的,人民法院可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之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那么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9630人收看
  •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时间限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时间限制?

    内容:也就是说,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之日起60日内结束,因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仲裁庭再次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即仲裁委员会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决定另行组成仲裁庭重新处理的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30日内结束。那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时间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7490人收看
  • 什么情况会构成重婚罪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什么情况会构成重婚罪

    内容:如果先是事实婚姻后是法定婚姻则不构成重婚罪。而上述第4条中说明如果第三者处于不知情的情况不构成重婚罪。但是重婚罪也是可以转化为公诉的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他公民告知检察机关控告或者当事人证据不足由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时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重婚罪属于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那么什么情况会构成重婚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1982人收看
  • 征地拆迁过程中,哪些建筑适用司法强拆?哪些建筑适用行政强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征地拆迁过程中,哪些建筑适用司法强拆?哪些建筑适用行政强拆?

    内容:征地拆迁过程中,哪些建筑适用司法强拆?哪些建筑适用行政强拆?

    冯清琴律师
    2021.11.10646人收看
  • 租赁厂房,遇到拆迁,违法建筑拆迁法律规定不予补偿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租赁厂房,遇到拆迁,违法建筑拆迁法律规定不予补偿吗?

    内容:租赁厂房,遇到拆迁,违法建筑拆迁法律规定不予补偿吗?

    吴梦云律师
    2021.11.10678人收看
  • 车祸刑事责任怎么处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车祸刑事责任怎么处理

    内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对军人、武装警察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在车祸之后想要降低刑事责任的能力让自己能够有一个改正的机会,应该来上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

    孔孟廷律师
    2022.01.10409人收看
  • 罚金未缴纳的是否可以假释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罚金未缴纳的是否可以假释

    内容:触犯财产刑,是要缴纳罚金的。对犯罪分子处罚金后,由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罚金刑,如果犯罪分子缴纳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分期交纳罚金,那么罚金未缴纳的可不可以假释的?

    崔玉君律师
    2021.09.17429人收看
  • 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条件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条件

    内容:只有过失破坏上述交通工具才能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构成本罪。值得一提的是,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本罪的成立,以造成严重后果为必要,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是犯罪;第二,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过失,出于故意或者没有罪过心态的,也不会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许瑞林律师
    2022.04.07930人收看
  •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内容: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而首要分子只有一人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其中的首要分子当然无所谓主犯,如果共同犯罪人的作用不相上下难以判断作用大小的可以都当做主犯处罚但是不可以都当做从犯处罚,主犯、从犯的区别是相对的是在同一案件中的共同犯罪人相比较而言的,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杨一凡律师
    2022.01.17360人收看
  •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内容: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按照保护级别量刑杀害1级保护动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杀害2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3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独判处罚金。那么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19388人收看
  • 犯罪未遂算不算犯罪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犯罪未遂算不算犯罪

    内容:犯罪未遂属于犯罪行为的状态的其中一种,是指犯罪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但是未得逞。下面一起来看看吧。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的特征如下:1、犯罪没有既遂,犯罪没有完成;2、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3、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周春花律师
    2022.01.26474人收看
  • 执行判决失职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执行判决失职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用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判决强制执行申请书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时现场填写。那么执行判决失职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19741人收看
  • 司法鉴定有哪些项目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司法鉴定有哪些项目

    内容:六、法医毒物学鉴定各类食物、毒品、药品、农药中毒,各种有毒动、植物中毒,气体中毒等。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王学瑞律师
    2022.01.26170人收看
  • 抢占他人承包地是否构成犯罪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抢占他人承包地是否构成犯罪

    内容: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那么抢占他人承包地是否构成犯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9397人收看
  • 一般抢劫罪有数额限制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一般抢劫罪有数额限制吗

    内容:抢劫罪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依《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陈宗琼律师
    2022.03.27410人收看
  • 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多少天_诈骗被刑事拘留要多久_涉嫌诈骗要被拘留多长时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多少天_诈骗被刑事拘留要多久_涉嫌诈骗要被拘留多长时间

    内容: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5.112363人收看
  • 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因此在我国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即为非法。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非法窃听是指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秘密监听窃听对象的言谈、动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考试作弊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9792人收看
  •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由于本罪行为既违犯了上述国家对罚没财物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国家对罚没财物的所有权利因而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罚没财物的管理制度及其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那么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1965人收看
  • 为境外剌探国家秘密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为境外剌探国家秘密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内容:保守国家秘密是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符合保守国家秘密法第2条规定的政党中的秘密事项也应属于国家秘密。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时被抓获实际上未能最终获取国家秘密或情报或者未能完成非法提供的行为时也应构成本罪未遂。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构成外国人、无国籍人不构成本罪。那么为境外剌探国家秘密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19966人收看
  • 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怎么处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怎么处罚

    内容: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林艳英律师
    2022.03.27803人收看
  • 单位行贿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单位行贿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内容:6、单位行贿是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其负责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实施,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也归单位所有。

    陈明月律师
    2022.04.123046人收看
  • 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是否要没收全部财产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是否要没收全部财产

    内容: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笔者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由此可见,减轻处罚不仅包含主刑刑罚量的减少,同样包含财产刑刑罚量的减少,这也符合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和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黄东洁律师
    2022.03.26763人收看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购房流程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购房流程

    内容: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资格,即公民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可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购房,但购房行为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因此,应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他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签署购房合同,而必须由其监护人以“乙方监护人”的名义同时签署,并且必须同时办理监护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关系的公证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购房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07640人收看
  • 房客与房东纠纷如何处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房客与房东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房客与房东纠纷如何处理 一、无理欠租可以将房屋收回 我有一处私房,一年前租给了刘某,但刘某在3个月前开始恶意拖欠房租,刘某并非付不起房租,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解决?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转租房屋未经过房主丙的同意,则甲与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甲有权向乙要求返还已付租金,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甲有权要求乙给予赔偿。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对出租的房屋进行修缮是出租人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当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障住房安全。那么房客与房东纠纷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27128人收看
  • 物业保证金不退怎么解决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物业保证金不退怎么解决

    内容:因此,所谓的“装修押金”就是物业公司为了缓解自己的资金压力,向业主的乱收费。现在已经明令禁止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2、装修押金是在装修的时候物业管理公司要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在业主装修完毕经物业公司检查合格,在一定时间内返还给业主。3、任何人如果改变原户型承重结构墙或损害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公司都有权且必须给予制止,已经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那么物业保证金不退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81000人收看
  • 离婚后男方家动迁有女方的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后男方家动迁有女方的吗

    内容:离婚后男方家的财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女方无权请求分割。对于私有住宅,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只给予产权人,也就是说只给房子的主人。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因此,离婚后房产已经属于了一方,房产拆迁补偿按照规定只属于房屋产权一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那么离婚后男方家动迁有女方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30595人收看
  • 房屋租赁合同续约的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房屋租赁合同续约的处理

    内容:新的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例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续约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881人收看
  • 关于组织申报村镇宜居型住宅技术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通知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 处理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依据汇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处理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依据汇总

    内容:推荐阅读:房屋租赁知识介绍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一、综合性规定1、(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通过,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2、(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305号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3、(2005年10月31日建设部发布);4、(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5、(2004年6月7日那么处理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依据汇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8291人收看
  • 小产权房能不能买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小产权房能不能买吗

    内容:小产权房可以买,但是要做到以下几点注意:1、别买独立的小产权房。如果你非要买小产权房,那么小编建议你最好买已成规模化的小产权房,千万别买独立的小产权房。购房者在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最好多找几个见证人,并且让他们都在合同上签字,这样一来,卖方就不敢轻易反悔了。在买小产权房时一定要先查验房屋质量,如果房屋质量不合格,那你最好还是别买了。购房者只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即可,然后再办理房产证。比如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转账付款记录、交易录音等。那么小产权房能不能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61045人收看
  • 如何规避二手房定金纠纷?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如何规避二手房定金纠纷?

    内容: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支付定金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但对于卖家来说也并非定金越多越好,定金收多少一般是基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但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支付定金一定要签署定金合同,买卖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首先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那么如何规避二手房定金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994人收看
  • 甘肃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甘肃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甘肃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来确定。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那么甘肃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9943人收看
  • 房产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房产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那么房产赠与需要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31418人收看
  • 城镇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城镇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那么城镇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3645人收看
  • 婚前赠房协议未结婚不能生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婚前赠房协议未结婚不能生效

    内容:1998年1月,她与张先生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她,并进行了公证。梁女士要求张先生履行自己的诺言。张先生讲,我与梁女士是恋人关系,在一起共同生活了5年。这期间我曾多次提出与她结婚,1997年底,在梁女士家中,我们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协议。法院认为,婚前财产约定不能脱离婚姻单独生效。公证协议是以协议双方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作为公证实质要件存在的。由于双方当事人至今尚未登记结婚,使该协议无法生效。那么婚前赠房协议未结婚不能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9712人收看
  • 赠与房产未办公证 老人去世怎归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赠与房产未办公证 老人去世怎归属

    内容:祖父想将房屋赠与孙子,不料公证手续还未办妥,老人就去世。日前,市二中院对这起财产权属纠纷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孙子对争议房屋的所有权。此后,拱先生的大儿子对父亲赠房一事表示同意,并前往公证处,在笔录上签字。一审法院判决确认拱先生的孙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行为为诺成行为。仅有将要赠送某项财物的预约,不能认为赠与合同已成立。在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即为实践行为。赠与合同已合法成立。那么赠与房产未办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3162人收看
  • 下岗职工在拆迁时能否给予照顾?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下岗职工在拆迁时能否给予照顾?

    内容:所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没有对下岗职工或者生活困难的家庭制定特殊的优惠政策。但是,政府为解决拆迁居民中的困难群体,采取社会保障、制定最低补偿标准、提供廉租住房等方式解决低收入、生活困难的家庭住房问题的。国家建设部等四部委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均涉及这方面的规定。那么下岗职工在拆迁时能否给予照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8731人收看
  • 小产权房是否能转正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小产权房是否能转正

    内容:小产权房是无法转正的,小产权房是指未经过合法转让手续在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只具有居住权,不具有所有权的房产,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本集体内成员具有使用权且受法律保护,是无法对外转让的。购房者在购买此类房产时,一定要考虑清楚购房风险,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属于无效合同。虽然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具明确的政策,但是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小产权房都是违法的。那么小产权房是否能转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01599人收看
  • 小产权二手房有哪些危害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小产权二手房有哪些危害

    内容:北京的“小产权二手房”短时间内出现“走红”的原因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只好铤而走险,购买小产权房屋。大产权即完全产权,包括房产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大产权的房屋在进入二级市场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收成。严格来说,小产权二手房包括:已购公房,乡产房和使用权房。记者了解到,根据政策,国家是不予支持消费者购买小产权房屋的,对此,购房者要慎而为之。那么小产权二手房有哪些危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0678人收看
  • 按揭贷款没还清能把房子卖掉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按揭贷款没还清能把房子卖掉吗

    内容: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房主如果想要卖掉房子,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第一,由买方还清剩余贷款。若买方能够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余贷款金额较小,买方首付款足以还清的,卖方可申请提前还贷,由买方代为还清剩余贷款,以注销房屋抵押登记,使房屋能够正常过户交易。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银行可能在贷款合同中限制购房者提前还贷的时间和次数,如卖方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依然难以顺利解除房屋抵押。那么按揭贷款没还清能把房子卖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2795人收看
  • 民法典中禁止转租的转租后合同效力如何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民法典中禁止转租的转租后合同效力如何

    内容:在现实社会中如果人们要租房子的话那么就需要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而且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但是很多时候存在非法转租的行为,那么在民法典中禁止转租的转租后合同效力是怎样的?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1.04770人收看
  • 房产证过户费怎么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房产证过户费怎么算?

    内容:3、房产证满五年的住宅过户费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唯一住宅,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契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测绘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免征,房产证满两年但是不满五年的情况,如果是唯一住宅,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测绘费和房屋产权登记费,增值税免征,2.房产证满两年但是不满五年,如果是唯一住宅,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测绘费和房屋产权登记费,增值税免征。

    姚平律师
    2023.07.04976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解决(欠钱不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怎么办)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拖欠工程款怎么解决(欠钱不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怎么办)

    内容:在起诉过程中,双方会在法院的帮助下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工程款或者找理由拖欠工程款,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第二、可以到仲裁机关要求仲裁,仲裁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申请仲裁是有效要回工程款的一大途径,在争议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又不想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纠纷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纠纷,依法审理、调解、裁决等居中公判的准司法行为。

    于海明律师
    2023.04.2160人收看
  • 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

    内容: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1、首先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打官司讨债时要提供哪些证据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相信债权人如果不是因为被债务人磨光了讨债的耐心债权人也不会选择打官司的方式来追讨债务。既然决定了打官司债权人就要了解清楚债务官司的具体程序且要提供齐全相关的债务纠纷证据。证据的提供与否决定着债权人能否在官司中胜诉成功讨回欠款引起债权人应重视对证据的收集。那么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25347人收看
  • 解决定金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则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解决定金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则

    内容: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定金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一)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我国《合同法》第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笔者认为当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也未主张定金,由于定金合同不生效,则视为双方均放弃定金约定的条款和数额担保的权利。那么解决定金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9393人收看
  • 诉讼保全担保操作流程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诉讼保全担保操作流程是什么

    内容:诉讼保全担保操作流程是什么2、担保公司在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签约4、担保公司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的保后跟踪诉讼保全的目的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诉讼当事人只有通过主动申请财产保全才能有效防止对方当事人抽逃或者隐匿财产以达到保障自身实体权益的诉讼目的。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保险人承保一笔保险业务,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那么诉讼保全担保操作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628人收看
  • 生活中借条和借款合同是一样的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生活中借条和借款合同是一样的吗

    内容: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借条。即贷款方持有借条,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因此,持有借条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那么生活中借条和借款合同是一样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954人收看
  • 公司欠款不还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公司欠款不还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那么公司欠款不还法人承担什么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455人收看
  • 通过诉讼手段追讨公司债务有什么风险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通过诉讼手段追讨公司债务有什么风险

    内容:通过诉讼手段追讨公司债务有什么风险一、时间长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时先进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另外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还可以申请再审。可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一般都面临久拖不决、旷日持久的局面,劳财费力,得不偿失。在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规则的支配下,如果证据意识不强,存在上述疏漏或问题,更会导致举证难度的增加、败诉风险的提高。那么通过诉讼手段追讨公司债务有什么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6462人收看
  • 民间借款合同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民间借款合同

    内容: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那么民间借款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6150人收看
  • 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中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那么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205人收看
  • 企业公司怎样处理对账过程中的异议?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企业公司怎样处理对账过程中的异议?

    内容:在对账过程中发现了异议应该主动与对方进行协商,对于对方提出的异议要积极处理,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此异议交给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债务专家协助处理。特别是在对账的过程中,客户方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价款......等等都没有异议,就是拒绝对其对账签字盖章,这种情况意气用事或者干着急也是没用的,就是交给律师最稳妥。深圳清债公司的专家还建议公司或者企业在与拖欠货款客户进行对账单确认的时候,客户如果不能配合在其对账单上签字,那么需要借助外力的条件进行证据的保存。那么企业公司怎样处理对账过程中的异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201人收看
  • 民法典中无借条的债务如何界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民法典中无借条的债务如何界定

    内容:债务人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的,就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那么民法典中无借条的债务怎样界定?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吴梦云律师
    2021.11.03592人收看
  • 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嘛(欠款没有欠条什么都没有怎么起诉)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嘛(欠款没有欠条什么都没有怎么起诉)

    内容: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但是原告仅凭转款凭证而无其他证据提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如果被告抗辩主张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但是原告仅凭转款凭证而无其他证据提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如果被告抗辩主张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欠钱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但要提交其他证据材料对借贷关系予以证明,1、欠钱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但要提交其他证据材料对借贷关系予以证明。

    李维律师
    2023.04.21651人收看
  • 担保人破产债权申报要什么手续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担保人破产债权申报要什么手续

    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那么担保人破产债权申报要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0564人收看
  • 反担保中的抵押担保和求偿抵押的运用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反担保中的抵押担保和求偿抵押的运用

    内容:抵押担保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担保。所不同的是,在求偿抵押担保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为抵押人,第三人则为抵押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在办理求偿抵押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那么反担保中的抵押担保和求偿抵押的运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9662人收看
  • 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民间投资受着行业准入的限制目前,许多已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比如银行、保险、电信等行业,对国内民间资本的介入仍有严格的限制。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大量的民间资本只能拥挤在允许投资的少数行业内,造成过度竞争、重复建设,使资源不能通过投资在不同产业之间进行调整,无法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融资困难已成为当前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那么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1044人收看
  • 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

    内容:对于有确定还款日期的,应该在该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内起诉,超过该期限的,就会丧失胜诉权,诉讼请求就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对于只有送货单而没有确定还款日期的,应该在送货单日期之次日起三年内起诉。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或债权人主张权利或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所以,对于那些未及时付款的债务人,应及时的提起诉讼或发送书面的催收通知书,以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得不到保护。那么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6479人收看
  •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有什么特点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有什么特点

    内容:说起夫妻共同债务,可能很多人都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有什么特点呢?随催天下小编一起来了解;一、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有什么特点举债时间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那么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有什么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120人收看
  • 存单质押贷款可以用几次,有哪些内容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存单质押贷款可以用几次,有哪些内容

    内容:存单质押贷款可以用几次,那么今天律师365小编给大家讲解下这个内容。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存存单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开户证实书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应同时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质押贷款目的而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也就是说,存单质押贷款只是一个类似短期存款的业务,方便使用资金又不会损失利息的理财项目。对于存单质押贷款可以用几次的问题,在这里确切的说,不能按次数来使用,用金额来规划使用更正确,只要质押的贷款数额累计不超过90%,一般都是可以继续使用的。那么存单质押贷款可以用几次,有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909人收看
  • 代位权的实施对象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代位权的实施对象是什么

    内容:但是,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以及非财产权都不能成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基于此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本解释第21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对代位权诉讼作出的终局裁判是否约束债务人,要视情况而定。那么代位权的实施对象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244人收看
  • 保全到期债权申请书范文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保全到期债权申请书范文

    内容:我们知道,债权保全是在诉讼中为了保证债权人的权利而设立的,如果债权已经到期不及时返还,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债权,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到期债权。下面跟着大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保全到期债权申请书范文吧。

    周春花律师
    2021.12.06176人收看
  • 离婚协议可不可以二次更改?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协议可不可以二次更改?

    内容:离婚是人生中一个重大的决定,而离婚协议则是离婚过程中需要达成的一项重要协议。然而,有时候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双方可能会发现一些问题或者情况发生了改变,因而希望对离婚协议进行二次更改。那么,离婚协议可以二次更改吗?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孔孟廷律师
    2023.06.0231人收看
  • 丈母娘委托女婿投资的钱离婚怎么处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丈母娘委托女婿投资的钱离婚怎么处理

    内容:在没有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情况下,贸然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很大可能会存在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特别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经济往来,一旦亲情关系破裂,对于款项性质往往各执一词,受证据材料的影响,庭审事实很难100%还原成客观事实,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最好还是在平时发生经济往来的时候就做好备注留痕的习惯,从内心出发,尊重客观事实,不因姻亲关系的破裂造成诉累,更有甚者会导致双方反目成仇,元甲律师经过多次对每一笔账目的对比、列表、计算、正推、利息反推,结合庭上被告陈述,王女士撤回了其中16万元未用于投资的款项,重新主张了75万元投资款。

    姚平律师
    2024.03.05707人收看
  • 法院调解好还是开庭好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法院调解好还是开庭好

    内容:调解当事人双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作出让步,只要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都不干涉,法律主观:法院调解,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法院调解好还是开庭好法律主观:起诉后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 开庭审理,许多法院也鼓励或要求在正式审理前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差距不大的话,建议调解处理好,调解的速度快,而且调解协议书只要经过司法确认,那么如果对方违反调解协议的,可以直接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调解协议书效率和判决书一样。

    许瑞林律师
    2023.12.251077人收看
  • 夫妇婚内财产公证范本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夫妇婚内财产公证范本

    内容: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财产外,甲乙双方确认再无其他共同财产,但不包括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新的财产。那么夫妇婚内财产公证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23282人收看
  • 智力二级残疾可以离婚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智力二级残疾可以离婚吗

    内容:一智力二级残疾可以离婚吗是可以离婚的。是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的。二离婚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适用于不同的案件。协议离婚仅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情形而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切离婚关系。那么智力二级残疾可以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2265人收看
  • 股权继承中面临法律风险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股权继承中面临法律风险

    内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的法律风险1、股权继承是否属于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两种情形,即对外转让和对内转让。那么股权继承中面临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311058人收看
  • 儿童法定监护人指的是谁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儿童法定监护人指的是谁

    内容:儿童法定监护人一般指的是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那么儿童法定监护人指的是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19523人收看
  • 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的条件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关于被隐瞒的部分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1条的规定孙女士可以依法向兰先生提出再次分割的要求如果他拒绝的话孙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起诉应当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提出。那么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2282人收看
  • 民法典中开庭后抚养权判决书多久下达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民法典中开庭后抚养权判决书多久下达

    内容: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那么民法典中开庭后抚养权判决书多久下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8399人收看
  •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

    内容:民政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准予离婚,颁发离婚证。(二)受理1.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2.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三)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那么如何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1101人收看
  • 婚前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婚前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

    内容: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那么婚前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31428人收看
  • 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彩礼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1442人收看
  • 夫妇一方擅自资助亲友所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有债务?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夫妇一方擅自资助亲友所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有债务?

    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关于财产处理问题中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应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清偿责任。可见,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亲友所负的债务应当为个人债务。那么夫妇一方擅自资助亲友所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有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24282人收看
  • 方失踪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方失踪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内容:方失踪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1孩子只能由未失踪的方抚养。2离婚后孩子只能由父母抚养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是无权抚养的。3婚姻法第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那么方失踪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8611人收看
  • 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是什么时候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是什么时候

    内容: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6离婚协议书,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程序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程序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郭铭芝律师
    2022.01.13729人收看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内容: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书面约定的共同财产和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或者由夫妻将婚后所得财产全部或部分约定为个人财产,或由夫妻将婚前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财产后所剩余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是指由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协商解决。只要分割共同财产的协议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动干预。那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1161人收看
  • 合同离婚了还能诉讼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合同离婚了还能诉讼吗

    内容: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后还是能再起诉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合同离婚了还能诉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30747人收看
  • 离婚合同拒绝探视权是否可以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合同拒绝探视权是否可以

    内容:离婚协议拒绝探视权是否可以离婚协议写明一方放弃孩子探视权,法律上无效。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实践中,探望权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2001年4月28日《民法典》,就是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望权制度,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则在于:保证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因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那么离婚合同拒绝探视权是否可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30313人收看
  •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

    内容: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但仅仅凭借双方的口说很难认定夫妻感情的情况所以法院需要讲究证据来判断。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基础这种判断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即使对方不肯同意离婚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可以强制判决夫妻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31832人收看
  • 离婚诉讼注意事项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诉讼注意事项

    内容:离婚诉讼注意事项(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那么离婚诉讼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1575人收看
加载中...

还有问题?立即问律师

在线律师•60分钟无限沟通•99%问题解决率

提出问题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
  • 律师精选解答
  • 律师人气榜
  • 1

    王熙律师

    1941次帮助
    王熙律师

    王熙律师

    共帮助 1941 次

    快速提问
  • 2

    姚平律师

    1916次帮助
    姚平律师

    姚平律师

    共帮助 1916 次

    快速提问
  • 3

    刘晓红律师

    1475次帮助
    刘晓红律师

    刘晓红律师

    共帮助 1475 次

    快速提问
  • 4

    张旭律师

    1462次帮助
    张旭律师

    张旭律师

    共帮助 1462 次

    快速提问
  • 5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1412次帮助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共帮助 1412 次

    快速提问
  • 6

    李楠楠律师

    1400次帮助
    李楠楠律师

    李楠楠律师

    共帮助 1400 次

    快速提问
  • 7

    段建国律师

    1289次帮助
    段建国律师

    段建国律师

    共帮助 1289 次

    快速提问
  • 8

    赵金保律师

    1277次帮助
    赵金保律师

    赵金保律师

    共帮助 1277 次

    快速提问
  • 9

    崔玉君律师

    1202次帮助
    崔玉君律师

    崔玉君律师

    共帮助 1202 次

    快速提问
  • 10

    荣静月律师

    1193次帮助
    荣静月律师

    荣静月律师

    共帮助 1193 次

    快速提问
  • 1

    王熙律师

    4206次浏览
    王熙律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4206 次

    快速提问
  • 2

    姚平律师

    4047次浏览
    姚平律师

    姚平律师

    共被浏览 4047 次

    快速提问
  • 3

    李维律师

    3456次浏览
    李维律师

    李维律师

    共被浏览 3456 次

    快速提问
  • 4

    段建国律师

    2926次浏览
    段建国律师

    段建国律师

    共被浏览 2926 次

    快速提问
  • 5

    荣静月律师

    2734次浏览
    荣静月律师

    荣静月律师

    共被浏览 2734 次

    快速提问
  • 6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593次浏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共被浏览 2593 次

    快速提问
  • 7

    林艳英律师

    2439次浏览
    林艳英律师

    林艳英律师

    共被浏览 2439 次

    快速提问
  • 8

    赵金保律师

    2329次浏览
    赵金保律师

    赵金保律师

    共被浏览 2329 次

    快速提问
  • 9

    黄东洁律师

    2098次浏览
    黄东洁律师

    黄东洁律师

    共被浏览 2098 次

    快速提问
  • 10

    吴梦云律师

    2091次浏览
    吴梦云律师

    吴梦云律师

    共被浏览 2091 次

    快速提问
大事件纪实 十七年北京老律所 口碑享誉全国
查看更多 >
了解律总管 互联网+门店 法律问题一站式解决
查看更多 >
  • “云律所”模式

    《中国品牌创新发展工程》

  • 线下活动赋能

    法律专业市场化

  • 专业领域

    上千名资深专家、优秀律师团队

  • 独特优势

    智慧型专业律所

以创新型营销策略,搭建起覆盖全国的“法律生态圈”

颠覆传统法律服务的优质法律服务新模式

公益法律咨询日持续举办提高品牌知名度、曝光度,吸引潜在客户;《如何快速要账》活动持续营销和锁定债务客户;大案要案《模拟法庭》演练提高案件胜诉率。线上、线下活动持续举办,多种方式引流和锁定客户,提高知名度。

专业、敬业、负责!全国各地政府、企业、协会常年邀请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

大律公司拥有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在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婚姻家事、遗产继承、民事侵权、物业管理、刑事辩护、法律顾问等领域建树颇丰,拥有大量的经典案例。

营销专业化、流程标准化、培训体系化、产品技术化、业务生态化

大律公司顺应“互联网+”的时代趋势,投入4000多万元成功开发智慧法律咨询系统。大律公司致力于“以技术驱动法律”,降低客户寻求法律咨询服务的成本,提升社会效率,追求社会价值最大化,共创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智慧生态圈。
法律问题解决
法律知识 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律师在线咨询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为您争取更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