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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的责任?按责任划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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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经理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一般执行董事这种设定是出自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比较小的公司,由于没有董事会,执行董事就相当于董事长,总经理在公司架构里面属于董事长任命的,公司小,就由执行董事长任命,如果兼总经理,就是说公司的决策人是这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由这个人承担所有的决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学车年龄最小是18岁。其中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最小年龄是18岁;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最小年龄是20岁;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最小年龄是21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年龄条件: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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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注:一到四级伤残单位不能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你好,对方是可以要求车辆贬值费的。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判断,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下列情况下的交通肇事行为可构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4、其他。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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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公司什么情况下也没有权利不承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能说对认定书认定事实或结论有异议,但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其意见的合理性合法性。一般由于是当事人来领取责任认定书的,如果当事人也认为责任认定结论不合理的话,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当事人要做车祸的伤残鉴定的,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且要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不能从事营利活动的,而私自承包工程是属于营利的行为,所以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 不签事故认定书也可以报保险。交警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没有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对事故当事人和证人的调查卷宗,在该卷宗中,当事人和证人均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碰撞位置等细节进行了高度一致的陈述,因此能够证明事故发生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样可以进行保险说索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车祸连带责任的承担根据连带的哪一方的责任人的过错比例来确定。根据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会的,年底查的会更严,交强险要及时续保,不要报着侥幸心理拖延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需要赔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户籍所在街道就是需要填写你的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名称,即填写××县(市、区)××街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正当防卫是免责事由。正当防卫是免责的行为,实施正当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人身伤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也不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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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人可以行使优先权的条件是: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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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合同,拒绝支付工程款的聊天记录等,包括工程是否有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是否结算完毕;工程是否已经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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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欠款可以追讨利息。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总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如工程质量有问题,资金周转困难等等,很多时候就是一种借口。对承包人而言,一旦发现对方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意向的,就应及时催款,并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及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面对包工头报假案、煽动工人闹事、聚众斗殴事件,首先第一点就是确定是否真的是恶意讨薪,其次,找到包工头恶意讨薪的证据,最后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既然对方是恶意讨薪的话,单位有权利报警或者提交相关资料去法院起诉他们的。包工头是利用承包关系完成包工项目,挣取人工或工程量差额利润的民事承包人。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企业,与施工企业是劳动关系。但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定劳务合同(实践中多数叫施工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定劳务合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为口头协议)。由于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这种关系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同时也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除确属工程承包、转包等法律禁止性的行为外,一律按劳务合同关系,即有效合同处理。在调查属实后确有农民工未及时拿到工资时,总包方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证真实农民工的工资监督并发放到位。实践中,法制的健全和劳动仲裁部门的深入,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包工头利用农民工恶意讨薪的毒瘤,才能有力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讨薪不再成为漫漫之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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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破产后,企业员工的工资应当优先清偿。在公司对共益债务以及破产债务清偿完毕后,就进入到公司员工工资的清偿程序,具体项目包括企业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除此之外,还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企业员工补偿金等。其中,对企业员工的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企业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作为参考,员工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如果不满一年,但是已经超过六个月的,按照一年来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的,则应当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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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作为评标标准,因为专利技术一般为独家享有,以专利技术为评标标准,可能抑制投标竞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中水利部令第12号)》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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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是:主体结构终生保修;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保修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2个采暖期、供冷期。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那么工程结算后能否要求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所以,工程结算后还是可以要求违约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只要员工和公司有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不发员工工资,即便是员工造成了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竣工日期的确定如下:(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二)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一、道路工程:不少于总长度的1/10,且不少于200米。二、桥梁工程:不少于全桥总孔数的1/3,且不少于3孔,不足3孔者全查。三、排水工程和城市供热管网工程:不少于总数的1/10,且不少于5个井段。不足5个井段者全查。市政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应按工程的外观项目、实测项目、质量保证资料顺序进行,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1、在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是违法的,只在要在一个月内签订即可,未超过一个月,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得不到赔偿支持的。2、在试用期期间,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故辞退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关键点在是否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有则无赔偿,无证据,则需要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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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视为独生子女:1、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2、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3、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离异后,该子女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且抚养方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的。具体事宜请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增发新股的意思,一般指的是公司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增资发行股份。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公司增发新股后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 按规定公司登记申请材料中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都要由股东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合同必须是双方协商后签订的,公司单方面签的合同是无效的,你有权拒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行政立法指的是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例如国务院可以依法制定行政法规,而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等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 店铺合同到期通知客户可以使用邮件通知或者张贴告示。按照相关规定,房东有权在原来的店面处张贴告示,以便租客能看到相关通知。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合同双方要尊重合同条款,按规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劳动合同纠纷应该找当地的人社局,就是过去的劳动局。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在出现下列情形时由持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1、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2、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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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具有以下条款: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③劳动合同期限;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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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合同可以约定工作时间。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要签订劳务合同的时候,是需要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福利待遇等内容的,以保障劳动者利益。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法定代表人签名,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名,不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关健是有没有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工资发多了应当退还。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单位应当给与的薪资报酬,但多发的工资不属于劳动者合法所得,而是不当得利,公司要求退还的时候员工有义务把多发的部分还给公司。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员工拒绝退还,则公司可走诉讼程序追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行政合同中的内容如果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则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例如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主要有:1、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2、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3、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等。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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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于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共有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亦享有共同的处分权。理论上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的处分应该共同决定或在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具有代表权的合伙人进行处分,合伙人不得独自对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第九十六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七条 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扣留机动车,处二百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第一款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者即使在试用期的,也要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不购买社保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了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自己除了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外,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不服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复核,若后续还有不明白的,可在对我进行追加咨询。
  • 母公司作为大股东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权、重大经营决策权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在母子公司管理的地位和作用上,母公司是处于主导地位,子公司是处于受控地位。在法律关系上,母子公司的关系是各自独立的、平等的;在产权关系上,母子公司的关系是法人控股股东与企业法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母公司按出资额享受出资人权利并承担有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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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从而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谓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行政机关的管理区域确定其实施行政处罚权的地域范围,是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政府之间及其所属部门在各自管辖区内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分工。单纯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地域管辖是解决行政处罚权的块块划分问题,即:省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省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地市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地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县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县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可能。虽然没有刑事案底,多会有到案记录。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务违法行为是非常多的,只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做出违法行为,都是职务违法行为,如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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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自离会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调解人员为您谈判把关,必要时候进行诉讼。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找房管所投诉。还可以申请仲裁,实在不行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个人原因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的。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领取失业险。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销售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一般会包括: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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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需要你具体描述一下以便判断
  • 居住的年龄多少,并不证明居住者拥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权属人,才是真正的拥有使用权。如果房子和宅基地已经过了转让和公证手续,也就是说已经易主了,那未他才有拥有使用权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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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是在专利检索网站上查询相似专利再分析,具.体步骤为:1、根据自己要申请的技术方案确定关键词2、在专利检索网站根据关键词检索现有专利,具体分析是否和自己要申请的相似。《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提供专利公报、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以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供公众免费查阅。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摩托车使用13年后,就到了报废的期限,应该强制进行报案,由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和拆解。《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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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交易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成立后应按照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土地证怎么证明土地是自己的问题的解答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 第五条 对确权范围、确权方式、面积、人员登记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确权方案决议,经户代表签字确认。同时,建立会议档案,包括会议记录、会议影像资料等;商定具体入户调查时间,并通知农户准备好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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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政府征地是要看该地的用途来补偿的,而且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挂钩,所以这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外地人在苏州落户条件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注意: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所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符合最新施行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需要,组织研究建立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机制。四、积分入户1、适用范围和对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2020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增设的补充证明途径: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也就是说,你只要缴纳了社保并且办了居住证(需满足一年),就可以申请了!2、申请基本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②本人居住证原件;③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④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⑤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第二条  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第三条  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级市、市区积分落户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三)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第四条 《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五条  申请人申请参加积分落户需出示身份证件、居住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 随迁的未成年子女还应当出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材料的具体形式如下:
  •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受理后商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时发现商标不符合注册规定的,可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 住院期间费用全部按照医保标准审核:与伤情无关的费用不予赔付;与伤情有关的预防性医保用药给予赔付、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与治疗伤情有关的在使用了同类型其他药物情况下医保限制性用药、与医保药同名的进口药根据病情需要考虑可最高赔付50%;对住院期间常规的、与伤情无明显的直接因果关系的各种检查如B超、X光、心电图、化验等最多可赔付1次;与伤情无关的大型的检查不予赔付、与伤情有关的根据病情需要予以赔付、对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不予赔付;对牙齿冠折、缺失需要镶牙、补牙的给予补偿修复原则,价格视当地标准300元—600元以内酌定(含治疗费),对资料不齐全(如无病历、清单等)2000元以下的费用在客户签字同意自负30%后审核,2000元以上的经负责人签字后按批示意见审核。对事故诱发某种疾病或加重原有病情的特殊情况需要报总公司批准后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验收商品房需要注意查验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注意核实面积实测表,了解房屋实际面积并与合同进行核实,索要管线分布竣工图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共同产权和一般产权房一样是70年的产权,个人与政府出资比例一般为3:7,拆迁时国家要返回部分。如果向政府购买了相应的产权转变为了个人所有购房者可以永久居住下去。《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第二十二条 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向当事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并按规定在附记栏注记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及共有份额等内容。
  •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过户材料一般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交付法拍房的条件是:自拍卖成交或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被执行人或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所以,只要法院下达裁定书就可以交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 适用监视居住的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者哺乳的;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贩毒一般会被判处5到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对毒贩子的量刑没有大家想的这么的简单,贩毒只是刑事案件的案由,可法官不能光凭案由就草草决定量刑标准。假如贩卖的毒品是海洛因,数量已经达200克以上,对于这类毒贩子的量刑通常就是无期徒刑或死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退休后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享有的生活受国家和社会保障的权利。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重要的社会经济权利,它表明凡是依照法律的规定退休、离休的人员,生活应有保障,国家和社会对此负有责任。宪法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这种保障主要体现在宪法规定的:“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 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第十五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 不能改变,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户口本上“非亲属”指同在一个户口上的人没有血缘或婚姻家庭关系,一般不影响办理事务。户口本上原则上应当是一家人,外人最好不要迁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一般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申请人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到土地管理所领取新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1、生产经营所得。有限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不管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所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11年9月开始,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由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因而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适用的所得税率通常是35%。2、股息、红利所得。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该部分收入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作为投资者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20%税率缴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出入境管理部门属于公安局的下属部门,可以到其所属的公安局投诉,也可以到纪检监察机关投诉。出入境管理属于公安涉外管理,鉴于管理对象和管理范围的特殊性,依法管理更具有其特别重要的意义。所以,出入境管理不仅要依据国内法管理,还要遵守中国已经参加或缔交的国际条约,遵循国际惯例依法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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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的孩子探视权的行使时间,一般按照双方的约定或法院裁判确认的时间为准,法律并无统一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且行使权利的方式、时间由等相关事项,由夫妻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收养的孩子应该在养父母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自己放弃继承权,放弃对养父母遗产的继承。没有明确表示,视为养子女接受养父母遗产的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男方不配合分割离婚财产的女方可以进行诉讼,要求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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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财产协商分割是否有效的确定方式:只要是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协商分割的有效;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1、 医疗费(实报实销,以单据为准)2、 误工费:伤者每日收入X自受伤日到鉴定结论下发之日3、 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x住院天数。4、 护理费:住院时间X护理人员每日收入。5、残疾赔偿金:(城镇户口:29222x20x基数 农村户口; 11832x20x基数),伤残等级据鉴定。四、被扶养人生活费:18323元(农村户口:7962元)x被抚养人需要抚养年数,以伤者受伤前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遗产税的征收方法,《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附件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超过80万的部分0-50万、50万-200万、200万-500万、500万-1000万以及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分别为10%、20%、30%、40%、5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分别为5万、25万、75万、175万。遗产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扣除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子女探望权被侵犯了,探望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法院上门后,仍然拒绝探望权人与孩子见面的,人民法院依法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民法典》规定男方婚前投资,婚后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民法典》规定老人痴呆,对于监护人的确认有争议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请求法院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意伤害造成二级轻伤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是会提起公诉的,但如果有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情形的,不起诉机率是比较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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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起诉状怎么写,交通赔偿起诉状怎么写才有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交通赔偿起诉状怎么写,交通赔偿起诉状怎么写才有效

    内容:第一种情况,首先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为同一人时,则肇事驾驶员为被告,同样根据其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第二种情况,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不是同一人时,除列肇事驾驶员为被告,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也为被告,如车主为个人,同样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

    崔玉君律师
    2023.08.011001人收看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

    内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那么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27667人收看
  • 交通事故后多久报警有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交通事故后多久报警有效

    内容: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那么交通事故后多久报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27256人收看
  • 2022醉驾撞人轻伤怎么处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2022醉驾撞人轻伤怎么处理

    内容:醉驾撞人轻伤怎么处理醉驾把人撞成了轻伤,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那么2022醉驾撞人轻伤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4929人收看
  •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由谁承担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由谁承担

    内容: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一般由保险人承担。如车辆还需做车损作价,须在接到委托书后72小时内出具鉴定结论和报告后,当事人到事故鉴定中心交费,办案民警到鉴定大厅技术科民警领取交通事故车辆物品损失价格鉴定结论书,对肇事逃逸案件,要进行鉴定的,大队领导审批后费用后期处理。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那么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由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03348人收看
  • 交通事故鉴定级伤残如何赔付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交通事故鉴定级伤残如何赔付

    内容:交通事故鉴定级伤残如何赔付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9级伤残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的赔偿至于赔偿数额是多少依据实际情况而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那么交通事故鉴定级伤残如何赔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229人收看
  • 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能否反悔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能否反悔

    内容: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各方如果达成了调解协议,他们往往会在协议中约定:“本起事故一次性处理结案,今后双方无异议。”就是这条约定,一般会使各方丧失再向对方赔偿的权利,因此,当需要写下这句话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本起交通事故杨某负全部责任。协议签订后,朱某依约履行了义务。2008年12月5日,宋某向法院提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那么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能否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07944人收看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

    内容: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那么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3649人收看
  • 交通事故60岁以上赔多少钱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交通事故60岁以上赔多少钱

    内容:交通事故60岁以上赔多少钱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车祸致人伤残如何进行赔偿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身体损伤的赔偿义务人应当对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予以赔偿。被扶养人户口和生活存在以上情形的也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应获赔的生活费。关于交通事故致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为赔偿义务人法定的赔偿项目但法律尚无具体标准规定。那么交通事故60岁以上赔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6580人收看
  • 四川省车险费大整改,修改后有哪些变化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四川省车险费大整改,修改后有哪些变化

    内容:新车险中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更改为“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新车险明确规定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以及车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车损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因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失若投保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可以在该附加险责任范围内赔付。新车险将“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的情形纳入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如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上述情形保险人将从赔付金额中扣除30。那么四川省车险费大整改,修改后有哪些变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25931人收看
  • 2013陕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2013陕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内容: 2012年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330元 二、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那么2013陕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4303人收看
  • 交通肇事逃逸重伤标准是怎样的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交通肇事逃逸重伤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交通肇事逃逸重伤标准是怎样的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那么交通肇事逃逸重伤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271009人收看
  •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起诉保险公司才能获得赔付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起诉保险公司才能获得赔付吗

    内容: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起诉保险公司才能获得赔付吗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一定要起诉保险公司才能获得理赔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一般会进行理赔在保险公司不理赔时才需要起诉。保险理赔依据是什么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它的依据是保险合同及保险相关法律、同业规定和国际惯例其他任何理由或解释均不能作为理赔的依据。如果仲裁裁决后保险人拒不履行裁决可以向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保险理赔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起诉保险公司才能获得赔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29629人收看
  • 交通事故私了后协议书丢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交通事故私了后协议书丢怎么办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私了后反悔怎么办1、交通事故确实造成当事人的人身伤害,如果当事人对肇事者达成的“私了”协议的内容存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有两种,一是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即“私了”;二是通过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私了”后又反悔的情况有三种:一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达成协议后又出现新的损失而反悔;二是达成协议后一方立马就反悔;三是达成协议后一方迟迟不履行协议。那么交通事故私了后协议书丢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3755人收看
  • 她人故意胡编乱造会负刑事责任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她人故意胡编乱造会负刑事责任吗

    内容:在当前社会中,每个人作为社会的公民,都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实践中对于故意胡编乱造的行为则可能会涉嫌违规违法。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她人故意胡编乱造会负刑事责任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刑事辩护律师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张芸律师
    2021.11.12197人收看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原则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原则有哪些?

    内容:鉴定的四大原则一、客观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鉴定的四大原则一、客观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二、比照评定原则三、分别评定原则四、排除原伤病原则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原则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2022.01.14538人收看
  • 车祸私了后死亡还能向肇事司机索赔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车祸私了后死亡还能向肇事司机索赔吗

    内容:车祸私了后死亡还能向肇事司机索赔吗

    翁玉素律师
    2023.04.2620人收看
  • 交通法非法营运如何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交通法非法营运如何处理

    内容:交通法非法营运如何处理一、最新交通法中非法营运如何处罚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非法营运的构成要件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那么交通法非法营运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26329人收看
  • 交通事故索赔函范文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交通事故索赔函范文

    内容:(2)也可以简明扼要地写成不包括索赔事由而只写文种的简单标题形式,如:《索赔函》。那么交通事故索赔函范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05105人收看
  • 信用卡几年不还会负刑事责任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信用卡几年不还会负刑事责任

    内容:信用卡几年不还会负刑事责任,金融债务,债的种类,债权债务,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崔玉君律师
    2021.11.15367人收看
  • 工程质保金退还是怎么规定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工程质保金退还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实际结算工程款的3%,保修期X年,分X次返还,每次返还1%,最后一次满X年无质量问题退还1%。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3.21543人收看
  • 政府采购项目分包合同是否有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政府采购项目分包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采购人将多项采购内容编制成一个采购计划,然后一起委托代理机构作为同一个项目实施公开招标,并根据采购内容将项目拆分为2个分包,每个分包的采购需求、评分细则、合同签订和支付要求均不相同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分包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285人收看
  • 建筑师证挂靠要社保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建筑师证挂靠要社保吗

    内容:对于一些二级建造师来说,他们的工作是不稳定的,或者他们属于自由职业者或自由创业者,这些人希望挂靠自己的建造师证件,让自己的社保有所属单位每年缴纳,这样也就有了很多的保障。那么,建筑师证挂靠要社保吗?

    龙珊律师
    2021.10.22505人收看
  • 梧州市清理整顿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梧州市清理整顿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

    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和《自治区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各类开发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现就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清理各类开发区是加大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设立各类开发区的批准权在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选址必须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管理。那么梧州市清理整顿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5774人收看
  • 建筑工程分包中,分包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建筑工程分包中,分包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内容:建筑工程分包中,分包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陈明月律师
    2021.10.28384人收看
  • 德、法两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及管理方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德、法两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及管理方

    内容:德、法两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及管理方

    黄东洁律师
    2021.10.22577人收看
  • 2022年工程竣工验收单模板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2022年工程竣工验收单模板

    内容:让我们跟随大律网小编一起学习2022年工程竣工验收单模板相关知识吧!大律网小编为您总结以上2022年工程竣工验收单模板的内容,了解了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程序和步骤,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工程竣工验收单模板的疑问,请与大律网律师联系,我们将挚诚为您服务,希望能够帮助到您。那么2022年工程竣工验收单模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02105人收看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代理词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代理词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本人是依照法定程序依法接受本案的被告大同市矿区六道沟煤矿的委托担任其诉讼委托代理人的。该中止诉讼的事由是大同市矿区公证处尚未作出撤消或不撤消公证的决定,因是主要证据,故而中止。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代理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101023人收看
  • 在建工程倒塌侵权责任的承担者是建设单位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在建工程倒塌侵权责任的承担者是建设单位吗?

    内容: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在劳务派遣中,由于工人是与派遣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因此无论派遣单位是否有过错,都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给工人支付工伤补助,与建设单位共同承担劳务派遣人员遭受的损失。工程可能会有第三者前来参观,但是建设单位对任何进入工地的人员都应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给第三人造成身体损害时,建设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

    陈宗琼律师
    2022.04.06287人收看
  •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

    内容: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

    孔孟廷律师
    2021.10.26254人收看
  • 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告代理词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告代理词

    内容: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合同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或不能继续完成本工程或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损害,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离施工现场后,出现所雇佣民工或债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付相关款项,并加扣5%的手续费,不足部分从保留金中扣除。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并结算完毕满一年且甲方撤离施工工程现场后付清。那么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被告代理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16888人收看
  • 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有哪些,招标的项目规模标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有哪些,招标的项目规模标准?

    内容: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有哪些,招标的项目规模标准?

    王熙律师
    2021.11.01597人收看
  • 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以及延期索赔如何处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以及延期索赔如何处理

    内容: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以及延期索赔如何处理

    荣静月律师
    2021.10.29580人收看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

    内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林艳英律师
    2022.03.21993人收看
  • 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条件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条件是什么

    内容: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条件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2021.11.29929人收看
  • 搞好质量管理首先要明确工程的质量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搞好质量管理首先要明确工程的质量

    内容:搞好质量管理首先要明确工程的质量

    张芸律师
    2021.10.27549人收看
  •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多久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多久

    内容: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多久

    李楠楠律师
    2021.11.291021人收看
  • 自已转包工程工人受伤自已有责任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自已转包工程工人受伤自已有责任吗

    内容:转包后,转包人不履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全部的建设工程均由转承包人完成,这样在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同时,转包人也应按照原合同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责任。对于工程的转包在法律上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发生意外事故也是需要负责的。那么自已转包工程工人受伤自已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16178人收看
  • 工程索赔期限是几天?建筑工程纠纷如何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工程索赔期限是几天?建筑工程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工程索赔期限是几天?建筑工程纠纷如何处理?

    吴梦云律师
    2021.11.011013人收看
  • 工程挂靠协议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工程挂靠协议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内容:工程挂靠协议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2021.11.29477人收看
  • 恶意拖欠信用卡有什么后果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恶意拖欠信用卡有什么后果

    内容:信用卡过期一天还款,一般是没有影响的,因为大部分银行给予了信用卡还款宽限期,宽限期一般在最后还款日后3天。只要在这一时间段还清欠款,也可以视为正常还款,不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的。

    邢颖律师
    2023.04.2421人收看
  • 民间借贷只有“转账记录”,举证责任是谁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间借贷只有“转账记录”,举证责任是谁的?

    内容:只要有转账凭证,就可以起诉。但举证责任存在互相转移的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把握。

    郭铭芝律师
    2023.04.1341人收看
  • 民间借贷有必要请律师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民间借贷有必要请律师吗

    内容:民间借贷有必要请律师吗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律师能代表当事人提出观点,举证质证,在法律支持的范围内计算利息,使其利益最大化等,债权人若不懂法律,可能少计算利息,为避免起诉时不发生意外,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较为稳妥,3、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律师能代表当事人提出观点,举证质证,在法律支持的范围内计算利息,使其利益最大化等,债权人若不懂法律,可能少计算利息,为避免起诉时不发生意外,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较为稳妥。

    龙珊律师
    2024.01.02225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常见39个法律问题,民间借贷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间借贷纠纷常见39个法律问题,民间借贷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

    内容:6.【转账凭条的证据效力】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并要求债务人偿还的,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关系但未能举证证明的,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关系成立,三、借款合同项下款项的交付11.【本金预扣利息之一】借款人主张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预先抽取了部分利息(俗称砍头息)但未能举证证明的,法院不予支持,20.【ATM机还款】债务人主张债权人账户新收款项系其通过自动存款机偿还借款,债权人否认但未能举证证明的,法院可支持债务人的主张。

    李孟阳律师
    2024.02.26203人收看
  • 帮信罪律师有把握不起诉吗,帮信罪影响三代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帮信罪律师有把握不起诉吗,帮信罪影响三代吗

    内容:帮信罪流水700万是有可能不被起诉的,因为涉案的流水金额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判决情况,虽然是大额流水,但是如果争取早日退脏,认真悔过,并且没有其他的犯罪行为,情节比较轻的话,是有可能不被起诉的,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5、亲亲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 帮信罪会影响子女的哦,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属于刑事犯罪,经判决,认定有罪的,属于有刑事案底,今后对本人及子女的影响很大。

    周春花律师
    2023.11.23623人收看
  • 民间借贷成立证据的条件(民间借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民间借贷成立证据的条件(民间借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内容: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民间借贷纠纷主要看什么证据法律分析: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民间借贷纠纷怎么立案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黄东洁律师
    2024.01.10391人收看
  • 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4)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4)

    内容:《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第五条 指引收费标准如下:(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1)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8、 代理民事申诉案件,可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亦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3、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王学瑞律师
    2024.01.25503人收看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内容:4、法律主观: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3、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刘晓红律师
    2023.11.21192人收看
  • 怎样追回被网络诈骗的钱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怎样追回被网络诈骗的钱

    内容:怎样追回被网络诈骗的钱

    陈宗琼律师
    2023.05.0934人收看
  •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新司法解释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新司法解释

    内容:四、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适用和辩护策略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适用和辩护策略,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罪与非罪的界限:律师应当审查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要审查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三、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如下:1. 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或者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ldquo。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9.191149人收看
  • 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内容:总结起来,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取决于合同约定和具体的证据,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总包商需要承担机械租赁费用的责任,那么当欠租发生时,你可以根据合同依法起诉总包商,要求其支付租金,那么,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呢,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如果遇到欠机械租赁费不给的情况,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1、与欠款方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欠款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拖欠费用的原因,并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协议。

    姚平律师
    2023.12.28483人收看
  •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一般保证人的法律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一般保证人履行债务。用通俗的话来说,借款合同到期后,债权人应当先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请求债务人还款。

    王熙律师
    2023.05.2332人收看
  •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有哪些

    内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ldquo,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龙珊律师
    2023.06.09897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应该怎么处理1、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在五天之内通知被告,将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递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日会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在五天之内通知被告,将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递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日会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林艳英律师
    2023.11.06295人收看
  • 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

    内容:3、境外诈骗的钱是否可以追回来需要视情况而定:(1)被骗子诈骗之后,应当保留好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立即报案,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1、法律主观:境外诈骗的钱如果报警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追回赃款的,可以追回,4、钱被转到境外可不可以追回,需视情况而定:(1)向警方提供相应财产证据以及涉嫌诈骗人员的各种信息,钱财可能会被追回,警方将进行调查,并与国际执法机构合作,以追踪犯罪嫌疑人和追回被骗的资金,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境外诈骗的钱追回的情况通常比较复杂,但在一些情况下是有可能实现的。

    陈明月律师
    2023.09.18932人收看
  • 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内容: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涉及网络诈骗,要到自己所在地派出所及时报案网络诈骗比较好识别,常见的有刷单、网络赌博等情形下的诈骗。

    黄东洁律师
    2023.05.0919人收看
  • 未签收法院传票也未出庭有什么后果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李楠楠律师
    2023.10.18758人收看
  • 出售他人财物不当得利案例(侵占他人财物构成不当得利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出售他人财物不当得利案例(侵占他人财物构成不当得利吗)

    内容:不同情况的不当得利的返还财物的规定:1、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2、受益人是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翁玉素律师
    2024.01.03274人收看
  • 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内容:二、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存在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举证责任需要由主张权利的一方转移到对方: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共同危险人需要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危险行为或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诉讼中,医疗机构需要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抗辩,因此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抗辩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加害方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吴梦云律师
    2023.10.201356人收看
  • 欠条与借条一样吗,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欠条与借条一样吗,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内容: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杨一凡律师
    2023.08.02641人收看
  • 外地律师可以在当地打官司吗,外地律师可以在当地打官司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外地律师可以在当地打官司吗,外地律师可以在当地打官司吗

    内容:可以委托异地律师在本地打官司吗在外地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起诉吗 案件在外地进行审理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出席庭审的,完全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案件的诉讼问题,当事人要出具受权的委托书,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完全可以从外地找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并没有规定律师不能从事异地诉讼活动,律师除了可以参加诉讼活动之外,也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一些其他的非诉法律服务,即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律师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代理诉讼,办理律师业务。

    郭铭芝律师
    2023.12.15489人收看
  •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股权转让合同协议有什么要注意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股权转让合同协议有什么要注意

    内容: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应当明确、具体,确保争议发生时能够及时解决,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约束力,确保合同的履行,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李某向王某返还股权转让款并赔偿王某因此遭受的损失。

    赵金保律师
    2023.09.27658人收看
  • 公司被劳动仲裁会有什么影响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公司被劳动仲裁会有什么影响

    内容:四、增加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律师提示:仲裁裁决结果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如仲裁裁决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这些费用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公司需要在劳动仲裁期间暂停某些业务或调整运营策略,这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市场竞争力,总之,公司被劳动仲裁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包括影响公司声誉、增加公司的法律风险、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增加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等。

    任冰峰律师
    2023.09.131110人收看
  •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吗

    内容:在上诉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不当或者有误,上诉权的行使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总结裁定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一种处理方式,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诉权并缴纳相关费用,那么,法院的裁定驳回起诉后,当事人是否有权上诉呢,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吗在许多法律系统中,如果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原告通常有权提出上诉。

    周春花律师
    2023.09.26271人收看
  • 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内容:总之,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这也是公司经营活动的一项基本规范,如果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刑法规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公司法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比如公司违反环保法规,导致污染环境,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吗公司法人一词在法律上指的是公司这个实体,而不是公司当中的个人,也就是说公司法人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与公司股东、董事等人员是不同的,比如公司违反环保法规污染环境,不仅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还可能引发民事诉讼和刑事追究,比如公司向他人借款,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则公司法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于海明律师
    2023.06.19704人收看
  •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应该怎样进行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应该怎样进行

    内容:法律分析: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

    王学瑞律师
    2023.11.09486人收看
  • 30%股权有什么权利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30%股权有什么权利

    内容:股东通过出资或受让等合法方式,拥有公司股份或者出资份额,并因此享有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享受利润分红的可转让权利,公司占股30%意味着什么1、百分之三十股份说明在该公司的出资比例,将来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享有其他的股东权利,百分之三十股份说明在该公司的出资比例,将来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享有其他的股东权利,股权30%和31%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占30%和35%的股份区别很大,涉及到公司控股权,2、股份33%和34%的区别是:一般高于33%的股份拥有一票否决权,如果持有的股份低于33%则没有一票否决权,不过持有的比例在10%以上时可以提出申请公司解散,重组的权利。

    刘晓红律师
    2023.12.12401人收看
  • 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

    内容: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如何界定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的是无过错原则,4、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有无过错举证,而只要有因果关系的存在,而过错推定给法官在认定加害人举证反驳,提出免责事由单方面的认定有了一定的裁量权,有利于法律原则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变化发生,而推定过错责任,由于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段建国律师
    2023.08.16466人收看
  • 三十万的官司律师费,30万经济纠纷律师费收多少钱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三十万的官司律师费,30万经济纠纷律师费收多少钱

    内容:打30万官司律师费多少钱法律分析:律师在处理30万元诉讼标的案件时,基本都是会收取5900元的费用,三十万律师费是多少律师在处理30万元诉讼标的案件时,基本上都会收取5900元的费用,法律分析:律师在处理30万元诉讼标的案件时,基本都是会收取5900元的费用,同时,律师费用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律师费用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律师费用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1.28563人收看
  • 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内容:总之,在进行公司股权转让时,必须注意以上法律问题,确保转让的合法性、程序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操作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风险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二个的下限或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五个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公司股权转让必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股权转让的合法性:股权转让必须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

    邢颖律师
    2023.10.20674人收看
  • 怎么查询是否被起诉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怎么查询是否被起诉

    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律师需要向公众传达正确的查询自己是否被起诉的方法,以确保大家不会受到这些不法分子的骗局,该短信通知会包含案件号、开庭时间、受诉法院名称和起诉案由等信息,第五,您还可以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官网,输入您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等信息来查询您是否被起诉,第三,您还可以通过拨打12368电话来查询自己是否被起诉,总之,查询自己是否被起诉是一种重要的自我保护行为,如果您怀疑自己被起诉了,请不要轻易相信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并尽快联系当地律师以获取帮助。

    郭铭芝律师
    2023.06.1545人收看
  • 合伙人退伙后仍需承担债务吗,合伙人退伙需要赔偿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合伙人退伙后仍需承担债务吗,合伙人退伙需要赔偿么

    内容: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因连年亏损,洗浴中心经营两年后老张便撤资退伙,并按照合伙协议分担了3万元债务,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龙珊律师
    2024.01.31574人收看
  • 公司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公司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合法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公司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公司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合法

    内容:综上所述,处理公司债务转让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包括债务性质、合作伙伴、流程与条件、后续管理与法律风险等,在处理公司债务转让时,以下几点是需要关注的重要因素:1.明确债务规模与性质:首先,企业需要仔细审视自身的债务情况,包括债务规模、债务种类(如银行贷款、债券等)、到期日和利率等,3.债务转让的条件与流程:债务转让涉及一系列法律程序与合同事宜,企业需要与相关律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士进行合作,确保债务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李孟阳律师
    2023.12.13609人收看
  • 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内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诉讼地位+冒号后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参考示例:民事起诉状第二部分:当事人当事人应列明诉讼地位,即明确谁是原告,谁是被告等情况,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自然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在当事人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其身份信息,写法同自然人的写法一致,并在其姓名后用添加括号,在括号内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如(系原告某父亲)。

    陈明月律师
    2023.06.07450人收看
  • 诽谤他人名誉要赔偿多少钱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诽谤他人名誉要赔偿多少钱

    内容:诽谤行为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法律通常会规定相应的赔偿金额以修复受害人的名誉损失,如果诽谤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赔偿金额可能会相应增加,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除了赔偿金额,诽谤行为还可能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举证责任:在诽谤纠纷中,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诽谤的事实和名誉损害的程度,二、诽谤行为的赔偿金额在确定诽谤行为的赔偿金额时,法律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 名誉损失程度:赔偿金额与受害人名誉损失的程度相关,本文将解析诽谤行为对他人名誉的赔偿金额问题,并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和建议,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处理这一问题,如果诽谤行为对受害人的社会声誉、职业发展等造成了重大影响,赔偿金额可能会相应增加。

    黄东洁律师
    2023.09.01229人收看
  • 股权代持协议,股权代持协议怎么签才合法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股权代持协议,股权代持协议怎么签才合法

    内容:然而,这种安排可能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以确保其合法性:1. 明确协议的主体:合同的主体应该清晰明确,包括代持人和实际所有人的身份,税收风险:在股权代持期间,如果隐名股东计划解除代持协议,可能会面临税收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名义股东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扣缴个人所得税等,4. 明确解除代持的条件和程序:协议应明确在什么条件下和如何解除代持安排,包括股权如何转移回实际所有人。

    王学瑞律师
    2023.11.02749人收看
  • 介绍案子给律师可以收中介费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介绍案子给律师可以收中介费吗

    内容:给律师介绍案源一般收多少根据您的问题,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如下: 介绍案件案件给律师不涉及财产或无财产争议的案件:3000元/件 涉及财产或有财产争议的案件,按标的额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含)以下部分: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他也是律师,完全可以自己开拓安源自己办理,他能获得全部的收费,他介绍给你,说明他完成了开拓案源的工作,将承办案子的工作交给了你,他从中提取一部分费用,应当是合情合理的,也没有法律禁止。

    翁玉素律师
    2023.11.151115人收看
  •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地)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地)

    内容: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只能在合同履行或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陈宗琼律师
    2024.01.25442人收看
  • 经济纠纷案找不到被告怎么办,经济纠纷案件被告人找不到怎么处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经济纠纷案找不到被告怎么办,经济纠纷案件被告人找不到怎么处理

    内容: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找不到被告时,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文书,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找不到被告时,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文书,起诉找不到被告怎么办法律主观: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法院起诉无法联系到被告人1、起诉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 提供具体明确的被告信息即可,5、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立案后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

    荣静月律师
    2023.12.18719人收看
  • 律师见证有没有法律效力,律师见证的法律效力及承担责任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律师见证有没有法律效力,律师见证的法律效力及承担责任

    内容:法律分析: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见证书所承载的只是证明效力,可以证明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律师见证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律师见证书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律师见证书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见证书在符合法律要件的情况下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见证书在符合法律要件的情况下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律师见证书只能被法庭采信起到证据效力,作为判案的依据,而公证书的公证事项法庭则直接引用或支持,有的公证书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张旭律师
    2023.12.15501人收看
  •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

    内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普遍现象,因而工程竣工后如何清收工程款,已经成为施工企业最头痛的难题。其实不然,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虽然从各方面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一些权利义务,但还有很多是通用条款没有规定的,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但是,应当注意的是,第三人如果在收到法院协助履行通知后十五天内提出了书面异议,则法院不能对其强制执行。这时,承包人只能另外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第三人向其履行债务。那么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7595人收看
  • 员工入股后离职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员工入股后离职怎么办

    内容:员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于多了个身份,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这是法律认定的,只要其不卖出股票,谁也剥夺不了其股东权利,即使其辞职了还是一样的。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没有上市的,劳动者辞职,单位就要求劳动者退股。《股权管理办法》规定: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强制要求股东转让,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那么员工入股后离职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2557人收看
  • 什么是诉讼时效,是如何计算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什么是诉讼时效,是如何计算的?

    内容:如果当事人超过了诉讼时效才提出仲裁请求,则当事人的申诉权因期满而归于消灭,仲裁委员会对其仲裁申请将不予受理。有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时并未发现该申诉已超过时效,在仲裁中才发现,此时仲裁委员会仍应裁决不支持当事人的诉请;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决定书或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人民法院的受理并不意味着认定当事人的申诉未超过诉讼时效。那么什么是诉讼时效,是如何计算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71009人收看
  • 合同签字不按手印有效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合同签字不按手印有效吗

    内容: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由于法律或者合同条款的规定可能会要求必须盖章或签字才有效,因此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免出现疏忽导致合同效力受损,尽管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必须按手印,但是在一些地方,还是有规定合同签字必须按手印的,在签署合同时,B公司只是在合同上签字,并没有盖章,合同签字必须按手印吗,因此,签字不按手印,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只要合同的签署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愿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就可以认为合同是有效的。

    荣静月律师
    2023.06.28866人收看
  • 合同上盖假公章有效吗?怎么认定合同效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合同上盖假公章有效吗?怎么认定合同效力

    内容:假公章盖的合同是否生效可以分成是否明知对方使用公章和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行为两种情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对方构成表见代理,其法律后果由对方公司承担,合同自签订时自始有效。那么合同上盖假公章有效吗?怎么认定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31092人收看
  • 如何在买房时规避风险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如何在买房时规避风险

    内容:双方约定,张先生于签订认购书之日起一星期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首期房款。张先生若未按期签合同或未按时交付相关款项,开发商有权将张先生认购的商品房另行出售并不退还定金。当时,开发商只将一份没有盖章的认购书的复印件交给了张先生。因开发商在收据上将原先张先生所缴款项注明为“订金”,张先生认为这实际上已将定金变成了预付款,因此要求开发商返还。专家讲解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专家支招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专家提请购房者注意:支招一:如果还没有下定决心买,可以先交“订金”,不要交定金。那么如何在买房时规避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5155人收看
  • 如何防止电子合同欺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如何防止电子合同欺诈

    内容:怎么防止电子合同欺诈1、加强对相关公司及人员身份、背景等调查工作,仔细核实合同标的的真伪,切勿因熟人介绍或贪图利益而轻信对方。满足了以上几个条件,基本能有效防止纠纷和欺诈行为。目前市面上,如果采用了第三方电子合同,以上这些安全问题都是有保障的。如何防范合同诈骗1、情况不明不签约在合同签订前,要通过工商部门、银行或者委托律师摸清对方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经营状况、设备条件、技术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还要对对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认真进行核对,防止对方利用假单位、假身份、假证件、假货源来进行诈骗。

    张芸律师
    2022.03.25562人收看
  • 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内容:1、劳动合同到期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2289人收看
  • 把人鼻子打成骨折了该怎么判刑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把人鼻子打成骨折了该怎么判刑

    内容:如果构成轻微伤及以下伤害的,则不判刑,由公安机关给予罚款和拘留的治安处罚。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4、打人导致对方死亡的,此时若是出于故意,则一般构成故意伤害罪,而致人死亡属于严重情节,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会比较重。但要是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话,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冯清琴律师
    2022.03.29547人收看
  • 房屋购买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房屋购买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如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是多少,实际使用面积是多少、交付期限及房屋的质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防止因质量瑕疵而产生纠纷;(三)关于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要公平合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些房产开发商往往列出许多有关购房者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总避开其本身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有关违约责任之约定显失公平,对购房者很不利。因此,在与销售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销售商的违约责任,应努力争取双方在违约责任上的公平。那么房屋购买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6194人收看
  • 什么是提单运输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什么是提单运输

    内容: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承运人签发的俗称大提单,承运人货运代理人签发的俗称小提单。提单并无统一的格式,可由轮船公司自行制定。目前在远洋运输中所使用的提单,都是由各航运公司按照自己的提单格式事先印刷好的。提单通常是一页纸,有正反两面。那么什么是提单运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5597人收看
  • 佛山市某某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诉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佛山市某某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诉案

    内容:法定代表人邓某某,校长。上诉人佛山市某某建筑工程公司与被上诉人佛山市某某中学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佛禅法民一初字25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己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佛山市某某中学因需要建设教学楼而向社会公开招标,原告中标后,双方于2000年11月13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 430万元。那么佛山市某某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诉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7421人收看
  • 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

    内容: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那么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8227人收看
  • 合同盖章签字注意事项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合同盖章签字注意事项

    内容:所谓盖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合同法》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实事求是地讲,在合同法理论中,合同盖章问题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第35条、第37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理论上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实践中却引发了许多纠纷,在审判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基于种种原因在草拟好的合同上拒绝盖章的事例是屡见不鲜的。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那么合同盖章签字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01231人收看
  • 劳动合同多久签一次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劳动合同多久签一次

    内容: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张旭律师
    2022.04.021052人收看
  • 对员工施行不定时工作制应上报批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对员工施行不定时工作制应上报批准

    内容: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并支付未付加班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老孙等保安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保安的工作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但老孙等人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劳动合同的约定。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那么对员工施行不定时工作制应上报批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10321人收看
  • 如何防范合同税务风险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如何防范合同税务风险

    内容:境内A公司与境外B公司签订特许权使用费合同,B公司将其某项专利授权A公司使用,A公司每年需支付B公司税后费用100万元,A公司替B公司承担在中国境内的纳税义务。某些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工资收入也是签署税后金额,由公司负担个人所得税,这也导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被纳税调增的风险。那么如何防范合同税务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2505人收看
  • 中介合同纠纷裁判规则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中介合同纠纷裁判规则

    内容:中介合同纠纷裁判规则:在建设工程领域,许多项目是通过第三方介绍等使得建筑企业(承包人)与建设方(发包人)相识,最后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方要收取一定比例的“介绍费”。建设公司与介绍人之间会因介绍费形成纠纷,此类纠纷属于中介合同纠纷。

    任冰峰律师
    2023.06.0143人收看
  • 202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202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

    内容: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下面我们就来看看202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怎么写。那么202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1327人收看
  • 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内容: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那么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9471人收看
  •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刑(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刑找不到人怎么办)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刑(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刑找不到人怎么办)

    内容:1.根据你陈述情况,打架致人轻伤2级,受伤严重的一方没有出具谅解书,这种情况建议聘请刑事律师介入辩护,收集对被告方有利证据,做从轻减轻辩护,一般打架致人轻伤2级,认罪认罚,愿意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打人二级轻伤判刑多久法律主观: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 构成故意伤害罪 ,依法是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李楠楠律师
    2024.01.12673人收看
  •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二是行为人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予以销售。故意内容为行为人明知其掺入食品中的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明知其销售的是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并且其行为可能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却对此危害结果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但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并非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对其结果作为犯罪目的积极追求则构成其他性质的罪。那么生产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19346人收看
  • 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

    内容: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

    吴梦云律师
    2021.11.15716人收看
  • 取保候审有哪些方式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取保候审有哪些方式

    内容: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孔孟廷律师
    2022.01.26209人收看
  • 共同犯罪的分类及成立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共同犯罪的分类及成立

    内容:(二)是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二)是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三)是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三)是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二)必要共犯必要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该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主要是包括聚众性犯罪、集团性犯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姚平律师
    2022.01.17225人收看
  • 非法经营驾校怎么处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非法经营驾校怎么处罚

    内容:政府要加大打击力度,加强驾校的审批和监管,提高学员的法律意识,同时鼓励社会监督和举报,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经营驾校,在中国,非法经营驾校可能会受到以下几种类型的处罚:1. 行政处罚:这通常包括罚款和/或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加强对学员的教育,引导他们选择合法、正规的驾校,不受非法经营驾校的诱惑和误导,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经营驾校的行动中来,建立起健全的举报机制,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并严格保护其合法权益。

    许瑞林律师
    2023.10.17393人收看
  •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的刑事责任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的刑事责任

    内容:确立这一原则是因为首要分子是犯罪集团中出谋划策计划安排犯罪指挥其他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的人因此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都在首要分子的主观犯罪故意之中也都是在他的组织、领导、指挥之下实施的理应对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不论如何首要分子都是犯罪集团的灵魂和核心他们发起成立犯罪集团策划发展集团成员主持制定犯罪计划指挥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在犯罪集团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首要分子要对他所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首要分子要对他所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荣静月律师
    2022.01.17705人收看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191005人收看
  • 微信借钱不还能立案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微信借钱不还能立案吗?

    内容:微信借钱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都可以起诉申请立案。人民法院会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1、准备双方身份信息写好起诉状。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张嘉娱律师
    2022.03.03877人收看
  • 打架致轻伤、轻微伤怎么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打架致轻伤、轻微伤怎么处理

    内容:三、能否调解或者和解1、对于致人轻微伤,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2、致人轻伤构成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调解不成可以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进行赔偿(要拟好损失清单如:误工费、交通费、饭费、住宿费、精神损失费、后遗症治疗费等)2、轻伤案件处理流程如果被鉴定为轻伤,构成刑事犯罪一般的流程是首先报案人向公安局报案。

    张芸律师
    2023.07.11499人收看
  •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内容: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 总则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 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第九条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任冰峰律师
    2022.01.26666人收看
  • 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怎样划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怎样划分

    内容: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

    冯清琴律师
    2022.01.17525人收看
  • 关于聚众斗殴如何定罪量刑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关于聚众斗殴如何定罪量刑

    内容:二、聚众斗殴如何定罪量刑轻微伤打架致人伤害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一、被判三年六个月怎么可以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吴梦云律师
    2021.12.01467人收看
  • 服刑人员怎么样才能减刑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服刑人员怎么样才能减刑

    内容:一方与服刑人员自愿离婚的,服刑人员一般需要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监管干警陪同或者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离婚登记,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关于服刑人员减刑的方法:(1)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二、服刑人员怎么离婚。

    李维律师
    2021.12.06908人收看
  • 战时逃避服役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战时逃避服役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本法第451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过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外还应注意战时与平时的界限若是平时拒绝、逃避服兵役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那么战时逃避服役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19352人收看
  • 刑事判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刑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刑事判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刑

    内容:我国律法严明,其中刑事犯罪又是比较常见的,那么,有很多情况不是一成不变的,今天大律网的在线律师就为大家带来刑事判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刑?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大家不要走开哦!

    段建国律师
    2021.11.11432人收看
  • 仿造有价票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仿造有价票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伪造有价票证又将其倒卖的构成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能构成犯罪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有权机关作出解释。那么仿造有价票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19305人收看
  • 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条内容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李孟阳律师
    2022.01.10288人收看
  • 盗窃罪需要什么证据,盗窃怎样算是证据不足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盗窃罪需要什么证据,盗窃怎样算是证据不足

    内容:直接证据是指能够明确证明罪犯实施盗窃行为的证据,例如目击证人的证言、摄像监控录像、被盗物品的指纹或DNA等,综上所述,要想定罪盗窃罪犯,需要充实可靠的证据,通过这些直接证据,警方和检察机关可以更加确凿地证明罪犯的犯罪事实和责任,要定罪一个人犯有盗窃罪,需要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起诉,那么,盗窃罪需要什么证据呢,本文将详细介绍和阐述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利用,以助于更好地认识和理解盗窃罪案件的侦破过程。

    陈明月律师
    2023.12.05819人收看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采供血机构是指采集、储存血液并向临床或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血的医疗卫生机构分为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库。血站、单采血浆站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卫生事业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那么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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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9422人收看
  • 如何收取物业管理费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如何收取物业管理费

    内容:本文为你解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可以得出,房子不住,也是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争议包括了业主拖欠物业费、供暖费,物业公司不履行职责致使业主人身、财产受损,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争夺物业管理权等多方面。根据文件精神,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和支出,是按照以上服务项目和费用构成并制定收费标准的。那么如何收取物业管理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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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381人收看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该怎么办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该怎么办

    内容: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二、民法典无效合同怎么处理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二、合同被撤销的法律效果是什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林艳英律师
    2024.03.05820人收看
  • 房产土地使用年限为多少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房产土地使用年限为多少

    内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陈明月律师
    2022.03.24312人收看
  • 对违法建筑的强拆是否合法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对违法建筑的强拆是否合法

    内容:若在已通知并责令违建当事人进行拆除,但对方未执行的前提下,强拆是合法的。发生案件较多的集中在城乡建设规划领域的违法建设和土地管理领域的非法占地行为的强制执行。特别是《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对违反乡村规划的违法建筑有权强制拆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建筑,有权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那么对违法建筑的强拆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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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445人收看
  • 二十万二手房交多少税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二十万二手房交多少税

    内容: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那么二十万二手房交多少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5371人收看
  • 房产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民事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房产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民事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

    内容:因此,房产纠纷只能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异地提起诉讼,应在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房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房屋买卖纠纷不可以异地起诉,应在房产所在地法院审理,由此可知代位析产的房产在上海外地法院不可以接,房产纠纷起诉被告在异地,人民法院可以传唤,不到场的法院可以缺席裁判,由于属于受专属管辖的影响,房屋买卖纠纷不可以异地起诉,应在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2、房产纠纷不可以异地起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李楠楠律师
    2024.01.30126人收看
  • 变更前期物业程序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变更前期物业程序

    内容:当物业管理企业出现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条件时,即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其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在做出决议后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那么变更前期物业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8394人收看
  • 业主可以集体起诉开发商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业主可以集体起诉开发商吗

    内容:由于业主委员会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其诉讼资格是由法律特别规定的, 主要是为了实现权益的便利,所以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才能作为程序上的主体。你所提到的部分房屋合同之诉、商品房广告之诉、房屋质量之诉,确实如你所说,不能直接由业主委员会起诉,必须是由业主自行起诉。所以如果涉及人数众多的,对业主委员会不能提起诉讼的事项,可以以集体诉讼的方式,推选诉讼代表。这样也可以节省诉讼成本。那么业主可以集体起诉开发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30631人收看
  • 在什么情况下拆迁方案才能生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在什么情况下拆迁方案才能生效?

    内容:我们认为,拆迁方案在送达给被拆迁人之前,不对被拆迁人发生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拘束力,只有拆迁方案被送达给被拆迁人或者告知被拆迁人之后才能对于被拆迁人发生法律拘束力,即拆迁方案只有依法告知或者送达给被拆迁人之后才能生效。从我国目前的拆迁法律规范的规定来看,拆迁方案如何让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如何送达给被拆迁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公告方式不方便的,可以将拆迁方案送达给被拆迁人或者发布公告,责成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发布后的一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地点查看拆迁方案。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拆迁方案才能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2409人收看
  • 夫妻共有房屋擅自赠予“第三者”无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夫妻共有房屋擅自赠予“第三者”无效

    内容:王某山看到来小影下定决心要和他离婚,便偷拿了宋某影的印章并书写了“赠予书”,在法院传票未到之前到房屋交易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将这套两居室住房赠予了张某燕。法庭审理后做出判决,王某山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侵犯了宋某影的所有权,其赠予行为无效。分析此案涉及的问题是夫妻一方擅自将共有房屋赠予他人的行为是否有效。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本案中王某山同宋某影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二人共同财产,双方共同所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那么夫妻共有房屋擅自赠予“第三者”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31974人收看
  • 未入住物业费怎么收取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未入住物业费怎么收取

    内容:不过,在特定的情况下,业主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免,比如有些地方规定:购房后从未入住或者入住后连续超过6个月未使用,经物业公司确认后,可从第七个月开始,按照70%的标准缴纳物业费。那么未入住物业费怎么收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8291人收看
  • 如果遇到房屋强拆该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如果遇到房屋强拆该怎么办?

    内容:如果公安在接到报警后,置之不理时,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的上一级或者公安所属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强拆报警起不到任何作用时,本应出警而未履行其职责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对被拆迁人作出了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此时应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复议,请求确认派出所或公安局的不作为行为违法以达到其履行职责的目的。那么如果遇到房屋强拆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9319人收看
  • 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

    内容:在租赁房子的时候,房东要求租客给两个月的押金,后来租客要退租了,要求房东将押金给退回来,房东却不愿意了。租客面对房东扣留自己押金的行为,认为房东的做法不合理,一时又没有解决方法。那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关注大律网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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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3165人收看
  • 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

    内容:在二手房交易环节,二手房交易涉及的营业税、契税等,与房屋是否为普通住宅直接相关,通常来说非普通住宅交易税费高于普通住宅,而且各地的征收标准并不十分一致。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 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如所售房产是非 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是否过5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其次卖方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继承房产交易过户和析产都不需缴税。那么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4873人收看
  • 物业公司向业主讨物业费被反诉 诉请获支持倒赔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物业公司向业主讨物业费被反诉 诉请获支持倒赔偿

    内容:今天,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除作出俞先生支付拖欠的租金及保洁、保安等费用共计1610.4元外,另作出上海晨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俞先生经济损失3000元的一审判决。为催讨物业管理费,上海晨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业主俞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俞先生缴付拖欠的租金及保洁、保安等费用1610.4元。俞先生提起反诉,要求晨辉物业赔偿5300元。法院认为,晨辉物业对房屋存在的开裂、渗水等问题具有及时维修的义务,现晨辉物业虽然对房屋的外墙渗水进行了维修,但对长期渗水给俞先生造成的内部装修损毁未予解决,故俞先生反诉要求赔偿,应予支持。那么物业公司向业主讨物业费被反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30127人收看
  • 房屋赠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房屋赠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内容:房屋赠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有一个姑姑在国外,想把一套在番禺的房子赠给我和我姐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2.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所以对于房地产转让需要办理以下手续。3.在办理的过程中注意提交以下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第三项: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那么房屋赠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31298人收看
  • 2022外来人口租赁合同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2022外来人口租赁合同

    内容: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纳租金。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四)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三)租赁期内,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收取违约金。那么2022外来人口租赁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3973人收看
  • 物业费包括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物业费包括哪些

    内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服务费为物业企业经营性收费,其中已经包括小区卫生保洁相应费用。你所咨询的“卫生费”是否为“垃圾处理费”,此费用为行政事业收费,由城市环卫部门收取。那么物业费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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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964人收看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

    内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仅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还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这些单位只有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有特殊需要,才可租赁私房,否则私房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的租金标准协商确定私房租赁的租金。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3162人收看
  • 南京二手房要交哪些税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南京二手房要交哪些税

    内容:3、土地增值税4、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那么南京二手房要交哪些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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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4177人收看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比如,甲是乙的债权人,其债权于2009年到期,而乙是丙的债权人,其债权于2010年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该行使并且能够行使权利却不行使。怠于行使的表现主要是在债权期限到来后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9800人收看
  • 财产保全滥用带来了哪些问题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财产保全滥用带来了哪些问题

    内容: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必然会增加法院财产保全方面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剧了当前面临的案多人少矛盾,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如何防范财产保全滥用(一)严格条件审查。要建立集体讨论制度,把好财产保全关口,有效避免财产保全权利的滥用。完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要明确规定财产保全的适用情形,细化具体条件,规定财产保全的实质要件;同时对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具体要求以及滥用财产保全造成对方损失如何赔偿等问题要作出明确规定,适当提高财产保全“门槛”,增强可操作性,严防当事人滥用保全权利。那么财产保全滥用带来了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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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388人收看
  • 公寓抵押贷款如何办理呢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公寓抵押贷款如何办理呢

    内容:公寓抵押只要符合法定贷款条件都能够去银行进行办理。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公寓抵押贷款办理步骤1、提交所需证件,包括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借款人夫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收入(需盖章)。那么公寓抵押贷款如何办理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580人收看
  • 担保期限届满要怎么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担保期限届满要怎么处理

    内容:担保期限届满要怎么处理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故准确界定保证期间的含义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保证期间的定性和正确适用。所谓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担保期限届满要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398人收看
  •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内容: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庆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那么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169人收看
  • 债务追讨可以采用哪些手段呢?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务追讨可以采用哪些手段呢?

    内容: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那么债务追讨可以采用哪些手段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9493人收看
  • 情人借了钱不还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情人借了钱不还怎么办

    内容:比如说欠钱不还,怎么要都不还,那还有什么办法解决?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我建议还是保全,我办的几个案子,诉前财产保全往往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说A公司欠B公司290余万,我们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于是我们就做了财产保全,还没等开庭呢,对方就同意还钱,但是是分期的,在还了两期大概220万元后,我们考虑到基本上对方可以将其他钱都还上,于是解除了保全。那么情人借了钱不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1081人收看
  • 债权转让意向协议书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转让意向协议书

    内容:第三条乙方受让转让标的应付给甲方的对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将在本意向书签订后_________年内分_________期全部支付完毕。第九条本次转让由乙方将甲乙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意向协议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101093人收看
  • 债务清收到底还有什么新的办法和措施?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债务清收到底还有什么新的办法和措施?

    内容:经常会被问到对清收债务方面还有什么比较新的办法和措施吗?清收债务不同对待是关键,对初次欠款逾期归还的人来说,不论什么催款策略和方法都是新的,甚至可以说如果利用好了清收的策略,对催收款项都是一击毙命。这就是对我们债务的清收策略和方式的一种考验,更是一种对催款心存侥幸人心理的一种打击,因为他们更适合用刀枪不入来形容。所以越来越多的老赖让越来越多的债务人开始琢磨清债到底还有没有更新的办法和措施。而这些真的是有效的新的催收欠款办法吗?不但要从专业合法上考量,更要对清收的效果进行比较,是否具有传说中的那种百发百中的功效还要自己亲自体验。那么债务清收到底还有什么新的办法和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121人收看
  • 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如何冻结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如何冻结

    内容:三角债、互为担保、以债抵债等民间借贷融资方式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常有发生,到期债权因异议停止执行的,此前对该部分债权的冻结应及时解除。那么,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如何冻结?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郭铭芝律师
    2021.11.26295人收看
  • 利息偿还约定不明怎样追讨解决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利息偿还约定不明怎样追讨解决

    内容: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借款协议时,应该对利息偿还的时间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应按照具体法律规定偿还利息。下面小编介绍一下利息偿还约定不明怎样追讨解决。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那么利息偿还约定不明怎样追讨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366人收看
  • 什么是债权意思主义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什么是债权意思主义

    内容:什么是债权意思主义意思主义可用物权变动公式表示为:公式一:有效的债权契约=所有权移转公式二:有效的债权契约+公示手段=所有权移转具体可理解为以下三点。例如,法国、日本民法采用的尽管是典型的意思主义立法例,却明确地赋予了动产占有公信力。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对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只不过把赃物排除在外。那么什么是债权意思主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7213人收看
  • 关于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应遵循的原则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关于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应遵循的原则

    内容: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应遵循的原则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关于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应遵循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1017人收看
  • 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内容:诉讼争议包括了业主拖欠物业费、供暖费,物业公司不履行职责致使业主人身、财产受损,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争夺物业管理权等多方面。其中,业主拖欠物业费、供暖费的案件占据了大部分,也基本成为每个物业公司面临的不可避免的难题。(一)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在《物业管理条例》颁布以前,存在开发商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情况,但由于开发商作为建筑单位,专业技能缺乏,不利纠纷的解决。在前一种情况下,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作为开发商的一个部门,与开发商是从属关系,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对外的所有活动均需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那么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258人收看
  • 债权转让的形式要件包括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权转让的形式要件包括哪些

    内容:债权转让的形式要件包括哪些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和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债权转让在我国应采取何种形式,《民法典》和《民法典》均未明确规定,学术界对此有两种不同的立场。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对债权让与形式应有特别要求,规定债权让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若原债权有证明文书,必须要将让与事实记载于其中,否则债权让与不发生效力。但保理中应收款转让债权让与因其跨越国内、国际两个法域,涉及的多方当事人,潜伏多种权利冲突,因此应该要求应收帐款的转让必须由供应商和保理商订立书面协议。那么债权转让的形式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727人收看
  • 离婚时发现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离婚时发现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内容:离婚时发现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那么离婚时发现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25105人收看
  • 房屋抵押权如何认定效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房屋抵押权如何认定效力

    内容:房屋抵押权的效力根据房屋抵押效力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可划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抵押房屋发生征用拆迁的补偿,抵押权人有权对征用补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若征用时所担保的债权仍未到期,抵押权人应当申请财产保全。对此,依《担保法》第47条规定,从抵押权行使之日起,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房屋的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抵押权的效力不及该孳息。房屋抵押权对抵押人处分房屋权利的限定,其日的在于保护交易的安全和抵押权人的担保利益。那么房屋抵押权如何认定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7506人收看
  • 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条件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二)资产公司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或代理处置不良资产,应当基于商业原则,制定相应的委托代理处置方案并按内部管理流程进行审批,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不良资产回收价值的最大化。那么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6313人收看
  • 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区别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区别

    内容: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五十条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法律适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那么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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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689人收看
  • 起草还款承诺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起草还款承诺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内容:起草还款承诺书有哪些注意事项还款承诺一般都是在比较仓促的情形下出具的,有些甚至就是在讨债的时候,当场出具的,不像协议书那样是经过双方反复磋商的过程。要想起草一份高效的,有可操作性的《还款承诺书》必须注意以下几点。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事先都是有协议来约定的,现在让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因相比事先的协议,还款承诺在后,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相当于还款承诺对事先的协议进行了变更,重新确认了债权债务关系,不一致的以还款承诺为准。如果债务人到期及时还款的,不但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债权人还会适当的减少部分债务。那么起草还款承诺书有哪些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733人收看
  • 合同离婚时常见的作废规定都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合同离婚时常见的作废规定都有哪些

    内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无实际意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涉及不动产大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那么合同离婚时常见的作废规定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30540人收看
  • 离婚时签字约定也有无效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时签字约定也有无效的

    内容:无效约定其一约定一方或双方在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权同样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为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日后归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无效约定其三约定给子女的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无实际意义。那么离婚时签字约定也有无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11082人收看
  • 继承法对继承顺序有什么规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继承法对继承顺序有什么规定

    内容:继承法对继承顺序有什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均没有,则李先生叔叔的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那么继承法对继承顺序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31587人收看
  • 离婚借出去的钱怎么分割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借出去的钱怎么分割

    内容:”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那么离婚借出去的钱怎么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14109人收看
  • 变更抚养权公证怎么办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变更抚养权公证怎么办理

    内容: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那么变更抚养权公证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2194人收看
  • 什么是自动离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什么是自动离婚

    内容:什么是自动离婚事实上在我国自2003年8月8日民政部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后男女婚姻关系建立的唯合法途径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条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种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还有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那么什么是自动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8572人收看
  • 自愿变更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自愿变更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内容:双方协商同意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儿子/女儿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男方。此种变更抚养权条件下,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是父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过协商、自愿的方式,在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后订立的协议。那么自愿变更抚养权协议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0995人收看
  • “一夜情”生子需要按协议制作支付抚养费调解书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一夜情”生子需要按协议制作支付抚养费调解书吗

    内容: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认识后发生了“一夜情”,不久乙女称怀孕,甲男要求乙女生下孩子,并向乙女出具保证书:称如果乙女生下子女,则甲男自愿每月给付乙女抚养费1000元。后乙女果真生一子,遂以该非婚生子为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甲男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另外一种意见认为,法院不应该制作调解书,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调解协议违背法院调解有关原则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其次,法院制作调解书违反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调解原则。那么“一夜情”生子需要按协议制作支付抚养费调解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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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405人收看
  • 被监护人的遗产监护人有权继承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被监护人的遗产监护人有权继承吗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被监护人的遗产监护人有权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1808人收看
  • 男子离婚自愿净身出户,自愿净身出户可以反悔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男子离婚自愿净身出户,自愿净身出户可以反悔吗

    内容:男子离婚自愿净身出户,自愿净身出户可以反悔吗净身出户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为根据现有法律没有净身出户这一法律后果。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只是适当倾斜不会幅度过大过错方净身出户在判决中是不大可能出现的。如果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一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即所谓“净身出户”且已经完成登记离婚手续或者已经调解离婚是不能反悔再要回财产的。那么男子离婚自愿净身出户,自愿净身出户可以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1469人收看
  • 离婚起诉状样式是如何的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离婚起诉状样式是如何的

    内容: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应特别指出。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那么离婚起诉状样式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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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477人收看
  • 签离婚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签离婚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内容: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卢生律师说离婚协议是一份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定要件。律师提醒律师提醒说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个方面1一方放弃财产分割2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3房屋产权在离婚前未过户4未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5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过低所以为了防止离婚后出现纷争卢生律师建议签订离婚协议时有“五要”即财产分割要易操作子女抚养费要明确探望权约定要细化概括性约定要规范要坚决杜绝假离婚。那么签离婚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1502人收看
  • 被男朋友打了报警一般怎么处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被男朋友打了报警一般怎么处理

    内容:当遇到这种情况,请尽快寻求法律咨询或向当地警方报案,以获取专业的帮助和指导:1. 寻求安全:如果您现在处于危险的环境中,请尽快离开,并确保自己的安全,如果需要,可以寻求亲朋好友或相关机构的帮助,提供安全的住所,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妇女保护组织、心理咨询机构或社会服务机构,获得相关的支持和帮助,他们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提供法律保护,并协助您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寻求法律援助和支持将帮助您走出困境,并为您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记住,您不应该忍受家庭暴力,您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尊严。

    杨一凡律师
    2023.09.01215人收看
  • 房屋拆迁奖励费是否属于遗产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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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房屋拆迁奖励费是否属于遗产

    内容:现实生活中,如果人死亡的,其生前的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等等,被继承人需要依法进行继承,那么,房屋拆迁奖励费是否属于遗产吗?大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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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5443人收看
  • 离婚协议是在哪些特定的情况下产生的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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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离婚协议是在哪些特定的情况下产生的

    内容:一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三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离婚协议往往是在特定的条件特定的环境中形成的有的是在诱骗胁迫下签订的有的是为了避免矛盾一气之下签订的有的是为了达到其他非法目的如逃避债务等而签订的甚至有的准备假离婚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明显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那么离婚协议是在哪些特定的情况下产生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1255人收看
  • 老人生前没遗嘱非法定继承人或有遗产继承权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老人生前没遗嘱非法定继承人或有遗产继承权

    内容: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规定自己百年之后遗产怎么分配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

    赵金保律师
    2021.11.21167人收看
  • ()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内容:()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方的赠予的除外。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那么()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8335人收看
  • 遗产继承有法院的判决书还要公证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遗产继承有法院的判决书还要公证吗

    内容:遗产继承有法院的判决书还要公证吗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房屋继承必须进行公证的规定,所以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是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的,拿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可以办理过户。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那么遗产继承有法院的判决书还要公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31402人收看
  • 法律层面上的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法律层面上的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

    内容:我国《婚姻法》关于直系亲属的定义包括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祖父母与孙辈之间。因此,受抚养亲属必须是直系亲属,而直系亲属不一定是受抚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与血缘或婚姻有直接关系的人,如配偶、父母和子女,他们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所在单位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假期。

    于海明律师
    2022.03.29156人收看
  • 离婚一审撤诉二审会判离婚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一审撤诉二审会判离婚吗

    内容:5、对于一审判决不同意离婚的案件,原告在没有新事实、理由的情况下,需要在该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离婚,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一次起诉离婚收到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十五日内双方都不上诉,判决生效,从判决生效第二天开始计算六个月,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期满后才能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款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李维律师
    2022.01.1224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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