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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告分为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顾名思义,一种是当场口头的警告,另一种则是通过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记录的警告。口头警告不需要处理,因为也没有地方去处理;书面警告因为已经记录在决定书上,所以会被录入管理系统,虽然警告一般不会被罚款,但是驾驶证会有违章记录,所以还是要处理的。在进行驾驶证审验的时候,驾驶证上还有违章记录的话,要先处理完违章才能进行审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 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划分责任后,在赔偿这个问题上,很多人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去处理,疑问也随之而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把所谓的“调解书”看作是一个“合同”,所以啊,在签订和解协议的过程中符合《合同法》的规定,这份协议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即签订这份协议的双方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胁迫、欺诈、趁人之危的情形,且内容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果出现以上情形,那这份协议就是无效的了。另外,如果在签署协议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协议内容存在误解,或者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当事人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看具体情形。已经报警,身体当时没有看出伤情,几天后身体发现问题;可以重新找交警事故办说明情况,由他们负责联系保险公司理赔。经交警确认是事故造成的伤害,保险公司没有理由不按合同约定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如果是醉酒驾驶造成交通肇事,行为人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你好,没有保险的由车辆驾驶人承担责任,员工的责任由单位承担,可以详细咨询15830137559
  • 案情不一样,有效期不一样。比如,是交通事故,一般要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过期交通警察部门不便处理;一般民事纠纷,3年的诉讼期;其他的刑事案件,要在追诉期内报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理由为:1、未成年犯罪越来越多;2、造成社会危害。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理由。随着社会上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越来越多,甚至杀人也因为没有到年龄只能判收容教育,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已经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而13岁左右正是这些观念迅速塑造的时期,如果不能及时予以纠正,很可能将来会犯下更大的错误,不仅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误工日期的认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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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出席人是没有规定的,但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如致人伤亡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强险不需要缴税,只是在购买交强险时,要一并缴交车船税。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的强制实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得到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违章通常是指交通违章,即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交通管理的行为。另外,违章也可指违反常规章法处理事情。交警支队是可以处理违章的。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对于无证驾驶的驾驶人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在交警部门划分责任后,事故责任人应当按照过错比例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刑事自诉可以撤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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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的时候,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的规范和常规,行为过失,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四十五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 酒驾撞死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进行定罪处罚,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对于造成的死亡事故,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丧葬费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自行垫付医疗费后起诉要求赔偿,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误工费及护理费每一项最低赔偿标准每日115元,如果实际收入高于此数额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每日100元,营养费每日100元,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辽宁地区城镇户口的,10级伤残一般赔偿7万元伤残赔偿金,5000元左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金按级别递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 合作医疗报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第一、本地医疗卡直接在办理出院手续结账时刷卡结算;第二、异地医疗,出院后携带相关证件去报销;第三、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出具相关检查报告资料以及《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人应当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第四十七条 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由省劳动保障和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财政等部门制定和修订,并报省政府批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价格,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定价的规定。违反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各帐户不支付超标准的医疗费。
  • 建设工程中阴阳合同均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未取得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以上应当认定为无效。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工程类保险有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即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科技工程等工程部分的保险。工程类保险也可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 1.高速公路上倒车、逆向行驶、原地调头。2.酒驾醉驾。3.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4.事故后逃逸。5.未悬挂、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6.超载驾驶运营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7.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 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员工的薪资和用工单位员工薪资保持同工同酬的原则。工资最长每月支付一次。 具体薪资必须在劳务派遣合同中明确注明劳动派遣合同 具体情况是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法律只规定同工同酬,但是派遣工和正式工一般是不同工种。做劳务派遣工作时应注意: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伤亡的,属于劳务关系,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其工伤赔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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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人有权拒绝交付已完工程的情形:(一)工程合同终止时对于已确认的进度款发包人未及时足额支付的;(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于已确认的工程价款发包人未及时足额支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可以,土地流转后再次流转是不违法的,但如果第一次流转合同限制再次转包的,不得转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 正常交保证金即可,2000-5000不等
  • 关于工程索赔程序的话题,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除了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外,还必须遵守约定的索赔程序。以承包商的索赔为例:首先,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其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第三步,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第四步,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第五步,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达不成共识,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然后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第六步,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最后一步是: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当然,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四十条 【索赔权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 防范建筑施工高空坠物的措施有: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外单位机械设备。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是: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根据土地权属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 进行建筑工程索赔应由承包人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认可该项索赔后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承包人作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项目不得分包给个人。建设工程招标承包的,发包人应当将建设工程承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人。建设工程直接承包的,发包人应当将建设工程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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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包分包需要招标。我国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深圳应经下列流程注册公司:1、召集到符合法定发起人数的人员,召开创设大会。有限责任公司五十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二到二百人;2、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3、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即可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以劳动合同有无明确约定为依据。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没有通知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用人单位没有通知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利用假租赁协议实施诈骗活动的,属于合同诈骗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因假租赁协议造成一方损失的,要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虚假房屋租赁合同认定的情形包括房屋出租人不具有房屋的所有权或者转租权、假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骗取租金、冒用房屋所有权签订租赁合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建议协商处理,或按协议约定处理
  • 1、政策规定: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2、医疗保险要求: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医疗费用。3、如果社保只缴了15年而医保没有缴够的话,则只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但是看病无法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买新车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合同的主体是否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是否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3.合同的内容是否完备;4.是否真实合法;5.是否不损害他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确认行政协议无效的不受起诉期限限制。行政诉讼类型化的国家或地区均将起诉期限主要适用于撤销之诉,确认无效之诉不受时效限制。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任何时间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无效,不受起诉期限限制。无效行政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没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请求撤销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行为无效的,应当作出确认无效的判决。
  • 著作人身权一般无法转让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性等方面。而著作人身权具有人身独特性,故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 承兑汇票到期后十天之内能兑现。不过一般的做法是在到期前一周左右交给银行,因为承兑汇票需要你的开户行邮寄到开票行,经核对后再邮寄回来,在路上大约需要一周的时间,所以要提前交给银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第二十六条 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 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是有数额限制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确定。但司法实践中具体违约金数额应当以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过高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降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如果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属于劳动者预告解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农民工遭遇工伤后可享受下列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旅游购物纠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决:1、通常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2、如果当事人无法就相关事项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第三方(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进行调解;3、可以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也可以直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规定,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当事人就工伤赔偿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后如果对方不给钱的,一般不可以拘留,但是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方式来执行对方的财产。如果对方有财产的,法院会将执行所得的财产交给申请执行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 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由此可以知道可以在两个被告所被管辖的任一个法院进行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被处罚人不缴纳行政罚款,如果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有执行权的,可以依法采取加处罚款等方式来要求被处罚人履行。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具体如下:1、拟订股改方案或公司组建方案;2、与中介机构讨论确定企业股份制改制方案及资产重组方案;3、向市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4、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公司从事有关业务的申请;5、签定发起人协议书;6、提出申请,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给他人起侮辱性质的外号主要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个人的名誉权、姓名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给他人起外号,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的,导致当事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无法消除户口簿上的刑释记录,这这是所谓的案底。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违法记录、还是犯罪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追究监护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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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来处理。
  • 对于犯罪嫌疑人及违法行为人不予收押的情形具体一般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可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是指两年之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缓刑执行规定的两年之后不用继续服刑,如果自判决生效日起两年之内累犯或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缓刑服刑规定的要履行完一年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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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建议你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者法院起诉
  • 您好,可以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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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医疗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医生值班期间无故拒绝或拖延救治,导致危急患者死亡或重伤的,应属于能为而不为的情形,已经构成刑法理论中的不作为犯罪,应承担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第五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二)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三)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四)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
  • 根据您的描述公安应该只是向您了解相关情况。
  • 你好,一般是2000起的。
  • 成年子女可以把户口迁到父母名下的,转户口手续为:第一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区县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二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三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开具迁移证。第四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义务兵入伍,体检一般安排三次,第一次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第一次的体检属于初检,也就是简单地看看应征对象有没有什么问题;第二次是全面体检,也叫上站体检,是县市区武装部组织的,通常安排在县市区医院;第三次是入伍后的一个月里,是在部队里面实施的,叫复检。正式授衔前,前三次体检和政审必须均为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九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士兵的人数、次数、时间和要求,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 您描述下情况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意见!谢谢!
  • 你好,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中间断了之后产生的影响主要是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同时也允许日后继续续交医疗保险费用。。一般由单位和工人各交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 医保是持续缴纳才有用,且报销只能报一个医保,城镇医保比职工医保保障低,且没有必要自己缴纳,就是要用报销,直接用职工医保就可以了,之前的城镇医保就放着好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第七条 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 可以。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可以交易,但是会带来风险,因为没有房产证可能会出现一房多买的情况。《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1、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3、房屋翻建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 所谓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是指原租赁期间届满后,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的时候,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优先于他人承租房屋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小区无业委会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民事纠纷的,业主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物业,起诉时要提交起诉书。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开发商征地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及时向公安报警,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违法征地证据。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征收方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租房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做赔偿的,出租人或是房屋中介有权扣押租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没有了,申请办理房产证时,购房发票原件是必须要提交的材料之一,是放入房产档案中的,也是办房产证的主要依据之一,在交之前,可以自己复印几份留存即可。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 可以退订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订金是可以全额退换的。如果签署协议,及收款收据上面,写的是定金,则是无法退还的,并且还将依据协议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失业了,不能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 单位职工调出的,应当自职工调出之日起的3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调出)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1.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需要向法院提执行异议,然后起诉房东,办过户,挺复杂的,需要与律师面谈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写的书面财产归属协议书是否有效,要依据是否符合民事行为生效的要件而定,例如双方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是否自愿、房屋是否有合法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网上申请广州居住证的流程是:搜索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打开网站后填写信息,应详尽到具体派出所及居住地,填写完成后确认提交,电联当地派出所询问是否通过,通过后15天内可以到递交申请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老宅基地确权政策如下:1、老宅基地的确权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确定,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其所有权由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别分配宅基地的范围,确定其权利;2、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3、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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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证过期又未办理临时延长在华居留证的,属于非法滞留。非法滞留的处理一般是拘留或者遣送回国,这个一般很少,可以到大使馆或者外国人管理机构备案需求帮助,争取某种谅解后再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条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如果注册商标时没有指定颜色,则原则上可以在实际使用中任意改变颜色使用,且可以标注注册商标标识,不视为违反《商标法》规定。1.商标注册不指定颜色的,商标局按照黑白颜色予以保护,不对其使用中的其他颜色进行保护;2.商标注册人不得改变注册商标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其他注册事项理应包含注册商标的颜色;3.如果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的时候不指定颜色,则即便更改了商标的颜色使用,也不视为改变了商标的注册事项,不违反商标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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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属于消费者协会管理,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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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视听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 货款人不还钱且没有特别约定的,担保人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在北京交的社保,若是离开北京工作了,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社保转移的新的工作所在城市,办理流程为: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参保人身份证、若是他人代办的,则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等),前往北京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缴费凭证,参保人可以凭借缴费凭证前往新的工作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之后就交给新工作的社保经办机构和北京市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直到办理完成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车祸致受害者受伤并且自己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最多就能够赔偿12.2万元人民币,如果自己还有其他的商业保险的话,交强险公司和商业保险公司一共能够理赔的数额就没有什么准确的答案了,因为商业保险包含的类别非常的多,一般都是先用交强险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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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在法律上,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和正式的二代身份证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一般在无法提供身份证的时候,也会要求提供临时身份证明。所以在理论上,临时身份证是可以办理贷款,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在3个月内,如果还在有效期,申请车贷是不受影响的。不过,用临时身份证申请贷款,还是要求申请人在本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还款能力,必须要满足贷款机构的条件才可以办理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四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 宅基地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宅基地通常是以户为对象,写一个人的名字实际上就是代表了一个家庭。土地证也是这样的。农村都是按照每户有几个人来分配土地的,也就是说家庭每个成员对于分配到的土地都是平均共同享有的。要是涉及到拆迁,也是以土地的面积与户做衡量的,而且房屋拆迁的费用等也不是给予个人补偿而是给户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共同借款人可以撤销。如果想要撤销共同借款人,必须取得出借人的同意。除非当时的借款不是真实意愿,存在重大误解、胁迫、欺诈,出借人有过错,借款本身违法等原因,可以不取得出借人的同意,但是也必须经过法庭审理确认。共同借款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1、夫妻二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二人都要承担全额偿还借款的责任。不论男方是否去世,夫妻二人都要用自己的全部财产用于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男方去世的,需要用自己的遗产偿还债务;女方需要用自己的所有财产偿还债务。这里所讲的男方遗产的女方财产包括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如果有以下的情形,担保人有缔约过失责任:担保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担保人故意隐瞒与订立担保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法人;以及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追讨债务时非法进入债务人住宅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构成犯罪。讨债进家里实际上限制了债务人及其家人的人身自由,使其不能自由地出入自己的房子,因此进家里讨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行为人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的,应受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债务人在遇到此种情形时,可以报警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1、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 没有欠条,有其他证据也可以起诉。虽然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九条。
  • 有影响的,父母享受低保必须查子女有无赡养能力。如果有父母就不能享受低保,名下子女买房就说明完全有赡养能力,按规定必须取销低保,所以有影响。一、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和无人扶养的农村人,包括老人和孩子。二、农民人均收入低于县市低保生活水平的农村人,包括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三、农民家庭月收入低于县市低保生活标准的农村人。包括困难户、特困户、残疚人家庭、因病致贫的家庭。根据以上三种条件不知符合那一种,如果子女尚小,家中贫困,年、月收入低于县市低保生活标准的就可以具备申请低保户,享受国家低保待遇。如果的子女大了与分开生活,他们有房、有车、又有存款而不履行赡养义务。像这种情况,即使两老低于县市低保生活标准,也不具备农村低保条件,申请将失败。不过,在农村也有一些子女有房、有车、有存款的父母,也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主要是村干部搞人情关系,隐满事实,搞“关系低保户”。这种现象,如果有人举报,国家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将会取消其享受低保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车辆上户不会查到吸毒史。有吸毒史会影响到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法律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1、死亡的;2、提出注销申请的;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4、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5、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6、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7、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8、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9、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10、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医保是可以报销的,自己摔伤的是工伤不能报销。医保不报销的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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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转让,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如果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赔偿、补偿情形,不存在赔偿或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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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起诉离婚,大概需要3个月至6个月的时间。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遗嘱可打印也可以手写,但打印有须满足有当事人签字等条件。 打印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按照自书遗嘱对待: 1、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有遗嘱人本人的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 3、无相反证据。 若打印的自书遗嘱满足上述三点,可以按照自书遗嘱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民法典》规定,赠与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交财产证明等资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证人应当在公证人面前签字,询问赠与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当事人是否被欺骗或误导。
  • 《民法典》规定两代人同行遇不测,应当由死亡的时间决定。先死亡的一方先开始继承。后死亡的一方之后开始。所以可能会发生转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按照损失赔偿,也就是按照现价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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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私下签订的协议也是有效的。具体而言,只要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即为有效的。如果能将协议公证就更有保障了,而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公安局为政府机构,公民或法人起诉公安局属于行政诉讼,原告与被告为行政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不属于,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时,共同财产部分,由双方协议决定其归属,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重婚和非法同居判离婚的方式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适当调解,如果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之一,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双方进行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车子掉河里报保险的话,需要提前进行商业车险的购买。在所有车险中如果只缴纳了交强险的话,是无法进行车子掉河里报保险的。交强险主要保障的是在事故中的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对于车子掉进河里这种意外事故是不进行担保的。这种情况只有商业车险才能进行理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安置补助费是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权人。一、土地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的土地对土地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2、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人。二、安置补助费:1、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2、安置补助费是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的生活来源给予的一种生活安置性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权人。3、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4、凡是被征土地的承包权人如果同意本集体组织确定的统一安置方案,安置补助费由集体组织统一安排失地农民生活。只要被征土地权人明确表示放弃集体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应直接发放给被征土地承包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不用。政府征收完集体土地后,公司也取得了补偿的,那么不会被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如果没有重置、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者立项报告。那么企业的搬迁补偿收入就要被征收所得税额,还要上交企业的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离婚和结婚是在一个地方,都是在双方户口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结婚的双方带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离婚也是这个地方。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等。
  • 监护人具有如下权利: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等。监护人具有如下义务: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未婚怀孕期间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男方在未婚女性没有分娩之前暂时不支付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是从孩子出生以后开始计算,出生之前其还属于胎儿状态可以暂不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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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孩子还小,为了照顾孩子考虑,法院会倾向于把房子分配给取得抚养权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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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5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交通事故5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内容:交通事故5级伤残能赔多少钱1、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支付。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那么交通事故5级伤残能赔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26490人收看
  • 无偿乘车发生交通事故谁赔偿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无偿乘车发生交通事故谁赔偿

    内容:无偿乘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乘车人无偿搭乘他人车辆因所乘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者与其他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使乘客遭受损失承运人应承担适当补偿责任。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无偿乘车发生交通事故谁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27163人收看
  • 交通事故评残后怎样计算赔偿额?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交通事故评残后怎样计算赔偿额?

    内容:造成两处以上伤残即多等级伤残者按最高等级结合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综合计算残疾赔偿金。关于交通事故致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为赔偿义务人法定的赔偿项目,但法律尚未规定具体标准。法院是结合受害人的请求、损害后果和加害人的过错、赔偿能力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额的。多等级伤残情况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应考虑损害后果因素,适当增加此项赔偿数额。那么交通事故评残后怎样计算赔偿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05296人收看
  • 交通事故法定之内赔偿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交通事故法定之内赔偿有哪些

    内容: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那么交通事故法定之内赔偿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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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41021人收看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处理程序注意问题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处理程序注意问题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处理程序注意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3302人收看
  • 对方车子全责索赔耍赖怎么处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对方车子全责索赔耍赖怎么处理

    内容:现如今,很多人都无视交通规则,在这个“马路杀手”横行的年代,交通事故也是频发。在外,难免有刮擦碰撞刮碰。但有时候,遇到不讲理的肇事方,明明是对方全责,却耍赖不肯赔钱,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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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3621人收看
  • 车损险与划痕险的区别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车损险与划痕险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保险公司要根据划痕险中“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理赔范围来进行判断它是否属于其中的范围。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划痕险涉及的保费虽不高但是发生率、赔付率高与车主的利益息息相关。那么车损险与划痕险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25537人收看
  • 倒车撞人了怎么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倒车撞人了怎么处理

    内容:倒车撞人了怎么处理立即停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那么倒车撞人了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25689人收看
  • 髌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髌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内容:髌骨骨折如果是因工伤事故造成的,属于工伤九级,如果是他人故意伤害导致的,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可以认定轻伤二级,2、髌骨骨折如果是因工伤事故造成的,属于工伤九级,如果是他人故意伤害导致的,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可以认定轻伤二级,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伤残鉴定级别参考:1级伤残:髌骨骨折对身体功能影响较小,不会导致明显的功能障碍或工作能力下降,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前,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险机构、律师或专业人士,以了解适用于您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和规定。

    刘晓红律师
    2023.09.011801人收看
  • 出了交通事故后逃逸又返回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出了交通事故后逃逸又返回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内容: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事故发生后,李某与他的家人非常害怕,驾车离开现场并给其亲戚王某某打电话。半个多小时后,李某又驾车返回现场向已到达的交通警察投案。案发后,李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了被害人亲属61085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但事故现场有多个证人能够证实,被告人李某在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属于肇事后逃逸。那么出了交通事故后逃逸又返回构成交通肇事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4192人收看
  • 停车开车门伤人要负事故全责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停车开车门伤人要负事故全责吗

    内容:停车开车门伤人要负事故全责吗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开车门造成事故会被交管部门认定为停车开门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案例xxxx年xx月市民王女士骑车至中山路时一辆停靠路边的机动车突然开门导致王女士与车门相撞受伤。王女士经医院诊断为左尺骨骨折、骨不连等伤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该次事故车辆司机负全责。那么停车开车门伤人要负事故全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29402人收看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内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交通事故举证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某些当事人负有收集或提供证据证明交通事故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责任。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在事故处理的不同阶段其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547人收看
  • 发生车祸死亡,该怎么理赔?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发生车祸死亡,该怎么理赔?

    内容:死亡赔偿金多长时间能实际拿到,与赔偿人有关。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瑕疵担保责任民事诉讼。那么发生车祸死亡,该怎么理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693人收看
  • 2022年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怎样判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2022年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怎样判定

    内容:三、三级伤残标准(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5、四肢瘫;6、偏瘫或截瘫;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那么2022年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怎样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06168人收看
  • 肇事逃逸没有人员伤亡怎么处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肇事逃逸没有人员伤亡怎么处罚?

    内容:交通肇事逃逸,如果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李孟阳律师
    2023.04.2130人收看
  • 交通意外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交通意外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内容:正常情况下,所突发的交通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赔付的。因此,购买交通工具意外险时,要清楚自己出行可能乘坐的交通工具,以及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尽量避开战争、军事等范围。那么交通意外险理赔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7445人收看
  • 交通事故中车辆追尾怎样承担责任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交通事故中车辆追尾怎样承担责任

    内容:车辆追尾如何承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车辆追尾怎样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27930人收看
  • 出车祸脾摘除可赔偿多少钱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出车祸脾摘除可赔偿多少钱

    内容:出车祸脾摘除可赔偿多少钱应当赔偿你多少钱是根据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不好概而论。第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那么出车祸脾摘除可赔偿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313人收看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终止鉴定的情况和需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终止鉴定的情况和需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终止鉴定的情况和需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并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需要说明的是案件如碰到车方或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况法院需要等待新的鉴定结果判决案件诉讼的时间会拖得很长当事人需要耐心等待。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终止鉴定的情况和需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271003人收看
  •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内容:无证驾驶发生事故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需要进行交第二百二十三条 租赁物的改善通事故责第三百七十条 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时寄存人的义务任认定后再定赔偿事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17759人收看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是怎么样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是怎么样的?

    内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0304人收看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劳务分包管辖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劳务分包管辖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⑥在指定分包工程的工程款经过总包帐户情形下,指定分包合同中还可明确约定,总承包人支付指定分包人工程款应以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该部分工程款为前提条件,若指定分包人在不具备该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向总承包人主张工程款均视伍碰带为违约,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李维律师
    2023.09.20952人收看
  • 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标准调低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标准调低

    内容:昨日,记者从建设部门获悉,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减轻建设企业负担,我市还调整了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纳标准。工程预备中标期间,外地进烟建筑施工企业到工程所在地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机构缴纳的劳务工资保证金标准,由原来按承建工程合同造价的10%降到6%,企业也可到担保公司提供等额担保。按照要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在无拖欠劳务工资保证书上签字盖章,并由相关企业提出申请,经清欠机构审查确认后,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3个月内办结返还手续。那么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标准调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7846人收看
  • 吉林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吉林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

    内容:第三条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应由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主持。市(州)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地区内省质量监督机构鉴定范围之外的所有新建、改建、大修公路工程的质量鉴定工作,其鉴定结果应报省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第四条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应按主体工程、交通机电工程、沿线服务管理设施、环境保护工程分别进行建设项目的等级评定。第五条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及评定打分。那么吉林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4231人收看
  • 工程款欠款不还(工程欠款不还怎么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工程款欠款不还(工程欠款不还怎么办)

    内容:工程款拖欠诉讼的有效期间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工程款拖欠诉讼的有效期间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约定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工程,但根据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或者拍卖的除外,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约定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工程,但根据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或者拍卖的除外。

    杨一凡律师
    2023.03.06690人收看
  • 工程质量承诺书怎么写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工程质量承诺书怎么写

    内容: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我公司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承担职责,承诺基本资料如下: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其项目负责人承担连带职责。那么工程质量承诺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14682人收看
  •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内容: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常见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均未作出规定。此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依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相关规定。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4423人收看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内容:《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赵金保律师
    2021.10.26438人收看
  • 工程总承包的优点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工程总承包的优点

    内容:工程总承包的优点1、工程总承包是国内外建设活动中多有使用的发承包方式有利于理清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勘察设计与业主、总包与分包、执法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国外经验证明实行工程总承包减少了资源占用与管理成本。工程总承包模式作为协调中枢必须建立起计算机系统使各项工作实现了电子化、信息化、自动化和规范化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效率大力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承包竞争力。那么工程总承包的优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724人收看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内容:建筑安装工程的印花税率是万分之三,按照合同上面的金额乘以万分之三,如果印花税额不足1角的,是免印花税的,如果是一角以上的尾数则四舍五入。那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19286人收看
  • 如何进行工程造价的审核?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如何进行工程造价的审核?

    内容:③对本工程使用材料,深入市场调研摸清底价,为编制材料补充核算价格提供基础数据。首先,根据施工图全面计算工程量。同时,根据定额或单位估价表逐项核实审核对象的单价。对签证凭据工程量的审核主要是现场签证及设计修改通知书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那么如何进行工程造价的审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02690人收看
  •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有哪些

    内容: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在开发商交房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要仔细审验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定的交房条件,再决定是否要收房。

    王学瑞律师
    2022.03.21268人收看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权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权

    内容: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刘晓红律师
    2022.04.243655人收看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怎样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怎样

    内容:1)工程质量事故情况、调查情况、原因分析。2)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4)实施技术处理施工中有关问题和资料。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14505人收看
  • 民事诉讼证据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主要表现形式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民事诉讼证据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主要表现形式

    内容:项目融资的概念、特征、意义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0.20684人收看
  • 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拟在京沪穗试点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拟在京沪穗试点

    内容:有关各方应该建立一个工程风险综合防范体系,创出一条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新路子。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可以使政府摆脱工程质量风险直接责任者的角色,避免社会责任政府化、赔偿责任政府化。那么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拟在京沪穗试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141015人收看
  • 垫资施工回款的条件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垫资施工回款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垫资工程有可能让你辛辛苦苦几十年,一下回到解放前。见证过很多这类事情的发生,在工程行业竞争惨烈的如今,目前,工程垫资在法律上没有禁止,属于有效法律行为。那么垫资施工回款的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张嘉娱律师
    2021.09.17134人收看
  • 违章建筑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违章建筑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内容:拖欠建筑工程款怎么办法律分析:工程若没有结算,你可以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对方不结算,你可以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及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对方,工程款拖欠打什么电话最管用法律分析:可以打12333进行举报,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24小时人工服务,拖欠工程款的解决方式有:首先进行协商处理,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 工程款 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 证据 ,有备无患。

    李楠楠律师
    2024.01.25191人收看
  •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方面有哪些,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方面有哪些,是什么?

    内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方面有哪些,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2021.11.01299人收看
  • 建筑工程质量索赔期限为多长时间?工程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建筑工程质量索赔期限为多长时间?工程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索赔期限为多长时间?工程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2021.11.02541人收看
  • 恶意拖欠信用卡有什么后果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恶意拖欠信用卡有什么后果

    内容:信用卡过期一天还款,一般是没有影响的,因为大部分银行给予了信用卡还款宽限期,宽限期一般在最后还款日后3天。只要在这一时间段还清欠款,也可以视为正常还款,不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的。

    崔玉君律师
    2023.04.2421人收看
  • 信用卡逾期遇暴力催收,信用卡逾期遇暴力催收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信用卡逾期遇暴力催收,信用卡逾期遇暴力催收怎么办

    内容:虽说信用卡逾期了,银行是有权利进行催收的,但要是通过爆通讯录,威胁恐吓持卡人还款等等,这些都属于违法的暴力催收行为,持卡人就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投诉。那么,信用卡暴力催收去哪投诉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许瑞林律师
    2023.07.26656人收看
  • 私人借钱几年不还可以起诉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私人借钱几年不还可以起诉

    内容:如果债权人在判决生效后一定时间内提出实施请求,法院依据执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在银行冻结账户、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予以执行,直到借款人履行了还款义务,总之,贷款人可以在私人借贷协议中规定起诉权,在借款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起诉程序贷款人可以在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后的一段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在起诉程序中,借款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包括借款协议、证人证言、银行转账记录或签名确认等,判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法》规定,如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如果债权人没有提出实施请求,法院认为不能实施原判决,应当对原判决作撤销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杨一凡律师
    2023.06.07457人收看
  • 情人关系借钱不还可以告他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情人关系借钱不还可以告他吗

    内容:总之,在情人关系中借款不还可以告对方,但是在处理借款纠纷的时候,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收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协议或者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那么在法律上维护自己的权益就会变得比较困难,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都没有规定情人之间不能借钱或不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情人借款纠纷的金额比较大,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是否借钱,如果出现了借款纠纷,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个故事引发了不少网友的热议,很多人都在讨论情人关系借钱不还是否可以告对方。

    张旭律师
    2023.06.07280人收看
  • 蓝鲸诈骗怎么解决,蓝鲸套路贷如何解决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蓝鲸诈骗怎么解决,蓝鲸套路贷如何解决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诈骗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局源档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桐乱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告判宏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张嘉娱律师
    2023.09.18946人收看
  •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怎么起诉快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怎么起诉快

    内容:有借条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债权人索要欠款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并递交所收集的证据,等待法院立案受理,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需要注明对方个人信息和证据等信息,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有欠条不还款起诉流程:整理相应的证据,准备向法院起诉,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等待法院判决,胜诉的话,若债务人仍然不归还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赵金保律师
    2023.12.01404人收看
  • 民间借贷在哪里起诉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民间借贷在哪里起诉

    内容:若向法院起诉的话,大致的流程主要有:草拟起诉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组织调解或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执行判决,个人财务纠纷到哪里起诉1、法律分析:可以,受害人起诉财产损害赔偿的,首先要收集财产损害的证据,然后写起诉书,再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任冰峰律师
    2024.01.29533人收看
  • 受理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受理行为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受理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受理行为

    内容: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法律分析:案件类型行政是指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3、行政案件是指因为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而产生的行政争议,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派出所告知我报的案件,已被受理为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公安的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措施的案件。

    周春花律师
    2023.12.14518人收看
  • 催收给家里人打电话违法吗,催收骚扰家人怎么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催收给家里人打电话违法吗,催收骚扰家人怎么处理

    内容:催收给家里人打电话不违法,但是如果有威胁的情况或者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的则违法,对于有该行为的行为人应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于海明律师
    2023.08.21695人收看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条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条件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递交申请外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李维律师
    2023.05.3022人收看
  • 直接去法院起诉还是找律师好(打官司需要找律师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直接去法院起诉还是找律师好(打官司需要找律师吗)

    内容:二、欠钱打官司要多少钱请律师就一定会涉及到律师费的问题,目前市场上律师的收费方式有三种:(一)常规收费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刘晓红律师
    2024.02.29238人收看
  • 软暴力催收寻衅滋事涉恶判刑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软暴力催收寻衅滋事涉恶判刑

    内容:随着金融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的催收行业也日渐壮大。但是,催收行业中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采取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甚至涉及寻衅滋事,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如何打击这种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和社会的正常运转,已成为许多法律工作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段建国律师
    2023.06.15111人收看
  • 民间借贷只有“转账记录”,举证责任是谁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民间借贷只有“转账记录”,举证责任是谁的?

    内容:只要有转账凭证,就可以起诉。但举证责任存在互相转移的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把握。

    龙珊律师
    2023.04.1341人收看
  •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需不需要律师(民间借贷不还怎么起诉)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需不需要律师(民间借贷不还怎么起诉)

    内容:3、主体资料准备 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被告的主体资料,包括姓名、 身份证 号码、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若单位的话,提供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等,民间借贷不请律师怎么起诉法律主观:一、 证据准备1、借贷关系证明 首先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可以出具 借条 、 借款合同 等,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也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提起 诉讼 ,但被告抗辩后原告仍需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林艳英律师
    2024.01.25590人收看
  • 前男友借的钱能要回来吗怎么要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前男友借的钱能要回来吗怎么要

    内容:前男友借的钱能要回来吗怎么要

    陈明月律师
    2023.04.1750人收看
  •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一般是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纠纷一般是出借人作为原告,借款人作为被告,出借人到法院去起诉借款人,要求其还款。

    张芸律师
    2023.05.2319人收看
  • 帮信罪100万流水判多久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帮信罪100万流水判多久

    内容:帮信罪被视为一种故意犯罪,其构成要素包括明知他人在互联网上实施犯罪行为,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或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涉嫌帮信罪的人可能会受到不同的处罚,具体取决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等因素,总之,帮信罪涉及到互联网犯罪,尤其是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或服务的人员会面临很严厉的惩罚,应当引起法律意识,对于广大公民来说,避免涉嫌帮信罪的最好方法就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这个案例中,年轻人的犯罪行为涉及到了多个方面,包括帮助他人发送垃圾信息、办理虚假身份证等行为。

    李楠楠律师
    2023.06.12361人收看
  • 共同借款人是否必须共同诉讼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共同借款人是否必须共同诉讼

    内容:在实务诉讼中,如债务最终未能履行,现债权人将共同借款人中的一人起诉至法院,只要求其中一人来履行义务,是否可行,值得探讨,第二,不可行,共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必要共同诉讼,必须将共同借款人一并起诉至法院,即使不起诉,法院应依职权追加其他共同借款人参与本案,并非,共同借款人均对借贷关系知情,法院可通过其中一人就可查明案件事实,无需全部参与诉讼即可查清事实,二、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 1、挂靠关系: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翁玉素律师
    2023.06.05143人收看
  • 共同借款人的认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共同借款人的认定

    内容:一审庭审中,段XX陈述称本案《借款合同》的起草及借款的过程均是由谢XX代替段XX来进行的,谢XX当时告知段XX、颜X出差不在,林XX作为借款人先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段XX才转款的,在转款时段XX未看过《借款合同》,段XX的签名是后来补签的,段XX主张颜X、林XX均为借款人,故请求颜X、林XX共同偿还借款,颜X、林XX均抗辩认为颜X系借款人,林XX作为颜X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属于见证人,而非借款人。

    吴梦云律师
    2023.06.0525人收看
  •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怎么处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怎么处理

    内容: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双方在借款时并没有约定利息,那么出借人就不能单方面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利息,那么借款人是无需支付利息的。

    孔孟廷律师
    2024.03.19685人收看
  • 侵权案件诉讼时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侵权案件诉讼时效

    内容:此外,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我国法律也对诉讼时效做出了具体规定,综上所述,侵权案件诉讼时效是保护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它对于保护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无论是针对人身权利侵害还是知识产权侵犯,了解诉讼时效的规定,可以更及时地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侵权行为,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时效规定,其次,对于合同纠纷中的侵权行为,诉讼时效也有着特殊的规定。

    许瑞林律师
    2023.06.19606人收看
  • 股权可以抵押贷款吗,股权是否可以抵押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股权可以抵押贷款吗,股权是否可以抵押

    内容:其次,股权抵押贷款对企业的发展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企业需要在选择股权抵押贷款时,充分了解其风险和限制,并做好风险管理和控制,以确保自身利益和发展,通过股权抵押贷款,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用于项目投入、设备更新、市场推广等方面,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壮大,股权抵押贷款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和青睐,首先,股权抵押是指企业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提供者,以获取贷款,因此,在选择股权抵押贷款时,企业需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

    荣静月律师
    2023.11.29215人收看
  • 法院怎么调解,法院调解怎么调解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法院怎么调解,法院调解怎么调解

    内容: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4、法律主观:诉前调解的规定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民事纠纷怎么调解民事纠纷的调解方式有以下几种: 人民调解: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或者由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社会团体协助调解,通过调解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调解成功,当事人不起诉,法院不立案并退还起诉材料,2、法院调解的步骤首先是通知双方当事人庭前调解的时间和地点。

    张旭律师
    2023.12.07453人收看
  • 有限公司欠货款不给怎样起诉,有限公司欠货款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有限公司欠货款不给怎样起诉,有限公司欠货款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公司贷款还不上责任谁承担1、法律分析:企业欠银行贷款,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只要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完全,且资产独立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对公司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因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作为具有法律拟制人格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有独立的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张嘉娱律师
    2023.12.14466人收看
  • 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呢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呢

    内容:保证其撤销权,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保证其撤销权,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保证其撤销权,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保证其撤销权,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张芸律师
    2023.12.12852人收看
  • 个人申请商标怎么注册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个人申请商标怎么注册

    内容:总之,个人申请商标需要理解商标注册的重要流程和规定,并详细说明商标名称、图案、商品分类和注册人信息,在申请阶段,您需要确定要注册的商标种类,根据您要注册的商标种类填写申请表并支付申请费用,在选择商标种类时,您需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商标类别,商标范围和商标注册的时间和费用,通过详细阐述以上信息,您可以更好地了解如何个人申请商标,并顺利完成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的费用取决于商标种类和注册地点,在填写商标申请表时,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品/服务的说明,注册人的信息和优先权声明(如果有)。

    任冰峰律师
    2023.06.20564人收看
  • 辩护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无罪辩护律师费多少(民事辩护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辩护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无罪辩护律师费多少(民事辩护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内容: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无罪辩护律师费多少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做无罪辩护,在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是6500到50000元不等,具体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理阶段,分段收费,以上收费方式由律师和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各省都有规定本省的律师收费幅度,每位律师据此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冯清琴律师
    2023.11.23970人收看
  • 坐高铁可以带几瓶白酒,坐高铁携带白酒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坐高铁可以带几瓶白酒,坐高铁携带白酒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内容:二、携带白酒的注意事项除了遵守规定外,乘坐高铁携带白酒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安全包装:为了避免白酒在运输过程中破损,建议将白酒放在专门的酒箱或泡沫箱中,并用防震材料固定好,乘坐高铁携带白酒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包括容量限制、包装要求和年龄限制,一、高铁携带白酒的规定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规定,乘坐高铁携带白酒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 容量限制:每位旅客携带白酒的总容量不得超过5升,三、安全和法律问题的关注携带白酒乘坐高铁涉及到安全和法律问题,需要引起特别关注:1. 安全问题:白酒是易燃易爆物品,携带时需要特别小心,确保包装完好,避免发生意外,4. 了解当地规定:如果乘坐高铁的终点站是其他城市或地区,建议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携带的白酒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2. 法律问题:在携带白酒时,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公司的规定。

    吴梦云律师
    2023.09.011003人收看
  • 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内容:在企业会计中,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是两个重要的概念。了解它们的区别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规划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定义、区别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案例,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

    李维律师
    2023.08.181264人收看
  •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异地办理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异地办理吗

    内容:在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在何时办理身份证,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到当地公安局进行申请,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证件,总之,如果您的身份证即将过期,如果可以,建议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进行办理,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异地办理吗自2003年10月1日起,中国大陆实施了居民身份证制度,居民身份证是中国公民证明个人身份的法定证件,”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居民身份证的正确办理地是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

    崔玉君律师
    2023.06.16169人收看
  • 公司股东表决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公司股东表决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公司股东决议的效力是怎样的1、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法律主观: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2、法律分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段建国律师
    2023.11.01538人收看
  • 人在美国如何打官司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人在美国如何打官司

    内容:为了更好地了解美国的法律体系,他进行了法律检索,查阅了相关的法律书籍和案例,并咨询了当地的律师,一、选择合适的律师当您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打官司时,选择一位合适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在美国如何打官司,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进行法律分析,并通过案例进行讲解,在美国,每个州的法律体系都有所不同,因此在打官司时需要了解所涉及的州的法律规定,在美国,法律体系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当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打官司时,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头疼的事情。

    杨一凡律师
    2023.08.22656人收看
  •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

    内容:什么叫侵犯别人隐私权(一)主观具有过错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侵犯他人隐私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四)具备因果联系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ldquo。

    李孟阳律师
    2023.08.211053人收看
  • 公司法人代表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公司法人代表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

    内容:总之,当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去世时,债务的处理需要谨慎考虑,确保公司利益和法人代表家属权益的平衡,当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不幸去世时,这将引起许多问题和挑战,特别是在债务处理方面,当法人代表去世后,公司仍然存在并且需要继续履行其债务,为了确保公司能够顺利进行运营,并妥善处理债务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1. 及时通知相关方:在法人代表去世后,公司应立即通知与其有关的团队、供应商和其他相关方,债务的处理非常关键,它可以直接影响到法人代表家属的权益,也会对公司的运营产生影响,这意味着,法人代表与公司之间的债务是彼此独立的,法人代表去世后,他的个人债务不会转移到公司名下。

    陈明月律师
    2023.10.19634人收看
  • 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企业兼并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企业兼并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二、企业兼并合同纠纷的原因1. 信息不对称:在兼并过程中,双方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导致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经营状况等了解不充分,因此,在进行企业兼并时,双方应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情况,明确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纠纷,律总管深知企业兼并合同纠纷可能对企业带来重大影响,因此,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帮助您解决企业兼并合同纠纷,3. 纠纷解决:如果企业兼并合同纠纷已经发生,律师可以代表一方进行协商、调解或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黄东洁律师
    2023.12.25956人收看
  •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王学瑞律师
    2024.03.21229人收看
  • 经济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经济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内容:经济案件追诉期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经济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完成之日起计算,经济犯罪追诉期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翁玉素律师
    2024.03.15833人收看
  • 怎么直接从网上起诉,网上起诉注意事项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怎么直接从网上起诉,网上起诉注意事项

    内容:面对纠纷,传统的法律程序可能繁琐而耗时。但如今,随着科技的进步,您可以通过网上起诉来便捷解决纠纷。如何直接从网上起诉?

    陈宗琼律师
    2023.08.07666人收看
  • 被告最多可以有几个辩护人,被告最多可以委托几个辩护人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被告最多可以有几个辩护人,被告最多可以委托几个辩护人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一个被告最多可以聘请两名以上辩护人进行辩护,对于案情复杂、罪行严重的案件,聘请多名辩护人有助于更好地为被告进行辩护,同时,律师也建议被告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需要聘请多少名辩护人,以确保获得最佳的辩护效果,律师建议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一个被告最多可以聘请两名以上辩护人,由于案件性质严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因此张某聘请了两名辩护人进行辩护。

    孔孟廷律师
    2023.11.17549人收看
  • 企业欠钱不还如何办理破产手续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企业欠钱不还如何办理破产手续

    内容:企业破产申请流程法律分析:破产申请与受理→(一)破产申请→(二)立案审查→(三)案件受理→(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债权人会议→破产和解→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公司欠债还不起的,需要申请破产,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然后按优先顺序清偿债务,企业严重亏损,没有能力清偿到期的债务,可以由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的申请,法律主观:公司注销 欠债还不起 的,公司需要申请破产,按优先顺序清偿债务。

    姚平律师
    2024.01.23184人收看
  • 怎么处理合同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问题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怎么处理合同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问题

    内容:关于合同违约金的处理规范一、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处理规范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所计算出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不支持当事人要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请求。那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9749人收看
  • 版权合同范本怎么写才有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版权合同范本怎么写才有效

    内容:版权合同必须是基于当事人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签订的,且合同的内容须不违反发啦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侵害第三人、社会公共利益等。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那么版权合同范本怎么写才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7343人收看
  • 在试用期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在试用期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内容: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上述损失;5、如果试用期被公司辞退,公司是不会给与任何赔偿的,因为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姚平律师
    2022.04.132073人收看
  • 土地免费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土地免费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内容:出租方为国家,代表国家行使出租权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租赁合同有一定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出让方式的一种补充。它与土地使用权租赁不同,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租赁也应当签订合同。

    王熙律师
    2022.04.13519人收看
  • 车祸工伤证明书怎么写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车祸工伤证明书怎么写

    内容:交通事故证明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开具的。证明书主要有以下内容:1、首先要详细具体的写出发生的事故的时间,地址,当事人,证明人,以及其他的物证,以证实本说明书真实可靠。那么车祸工伤证明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9459人收看
  • 协作履行原则有哪些内容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协作履行原则有哪些内容

    内容:协作履行原则的内容一般认为,协作履行原则含有如下内容:1、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协作履行原则的具体要求[page]在合同履行中,协作履行的具体要求如下:1、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尽量为其履行创造必要的方便条件,以使其实际履行得以实现。应当强调,协作履行原则并不漠视当事人的各自独立的合同利益,不降低债务人所负债务的力度。那种以协作履行为借口,加重债权人负担,逃避自己义务的行为,是与协作履行原则相悖的。那么协作履行原则有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31421人收看
  •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按手印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按手印吗

    内容:法律上没有规定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员工按手樱签字和按手印是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中有签名就不必按手印。《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一)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那么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按手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6412人收看
  • 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区别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区别

    内容: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给付预付款是履行主债的行为。而预付款则没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而预付款则没有。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方可成立。而预付款一般只能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更多关于预付款和定金区别的知识,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那么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1101人收看
  • 专利转让的具体流程 方式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专利转让的具体流程 方式有哪些

    内容:关于专利转让的具体流程 方式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1.22595人收看
  •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30313人收看
  • 工地补偿协议怎么写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工地补偿协议怎么写

    内容:甲方:性别: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码:家庭住址:那么工地补偿协议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8222人收看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

    内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1、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双方口头协商一致的,属于口头合同,合同也是有效的。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由原告自由选择。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071080人收看
  • 乘人之危的合同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乘人之危的合同

    内容:乘人之危的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一方乘对方危难或急迫之际逼迫对方。乘人之危的行为,往往使受害人被迫接受对自己十分不利的条件,订立了某种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合同。也就是说,不法行为人乘人之危要求受害人订立合同,受害人明知对方在利用自己的危难或急迫而获得利益,但陷于危难或出于急迫需要而订立了合同。乘人之危的行为与欺诈、胁迫行为一样,都是指一方实施不法行为,而迫使对方作出违反其真意的意思表示。如果受害人不愿意保持合同的效力,可要求撤销该合同。那么乘人之危的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8303人收看
  • 工伤事故企业应该承担哪部分责任?_工伤事故责任谁划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工伤事故企业应该承担哪部分责任?_工伤事故责任谁划分

    内容:(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 ...

    郭铭芝律师
    2022.05.083257人收看
  • 解除劳动合同书有用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解除劳动合同书有用吗

    内容: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有用的,比较重要。依具体使用目的,其重要性有差异。1.一般性就业用途:做为录用公司内部审核用材料,证明你目前不在职或已从相关的公司离职。在这里就不太重要。如参、退保单据等。2.证据性用途:当被动的与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内,会有解除事由,如,个人原因辞职、解雇、合同到期等,此时,就非常重要。与劳动者自身权益有直接关系。并且可能对日后维权有决定性影响。那么解除劳动合同书有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1332人收看
  • 租期未到房被卖,优先权还有效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租期未到房被卖,优先权还有效吗

    内容: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若协商不成,则可以诉之法院实现自己的优先购买权。那么租期未到房被卖,优先权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485人收看
  • 签订加工合同时小心诈骗陷阱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签订加工合同时小心诈骗陷阱

    内容:据工商人员介绍,在他们接到投诉中,类似的合同诈骗时有发生,需引起人们的重视。同时,他们提醒大家,在签订委托加工、加工定做、提供种源、回收成品等合同时应特别小心,很多骗子利用这类合同实施诈骗。诈骗者精心设计了合同条款,即使有关管理部门怀疑其有诈骗行为,但没有证据,不易实施处罚。要防止上当受骗,人们在选择致富项目时一定要谨慎从事,多学点合同法律知识,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避免陷入合同诈骗的陷阱。那么签订加工合同时小心诈骗陷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4500人收看
  • 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内容: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开除职工问题的复函》规定:"企业开除职工,认定错误事实部分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但未按该《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的,属于处理程序不合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类案件,经调查取证,认为企业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所认定的事实清楚,符合《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并且按规定企业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又未到期时,应要求企业按《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补正处理,并提交补充材料。那么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7198人收看
  • 合伙人要求返还投资款,法院:未经清算不予支持!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合伙人要求返还投资款,法院:未经清算不予支持!

    内容:“亲兄弟明算账”是生意人应该有的智慧。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尤其是合伙经营等关系中,签订完备的手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非常有必要。

    王学瑞律师
    2024.04.17738人收看
  • 违约金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违约金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内容:(一)法定与约定违约金1、法定违约金。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损害赔偿的预定,也是一种违约金。(三)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那么违约金的给付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9597人收看
  • “顺走”他人遗落手机是捡拾还是盗窃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顺走”他人遗落手机是捡拾还是盗窃

    内容: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前者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后者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应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的因素;4、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许瑞林律师
    2022.03.27377人收看
  • 转化型抢劫共同犯罪的认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转化型抢劫共同犯罪的认定

    内容:那么对甲的行为是否也以抢劫罪定罪呢甲、乙两人是否构成共同故意的转化型抢劫罪呢笔者认为在本案中甲、乙有着共同盗窃的共同故意但无抢劫的故意乙为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暴力行为甲并不知情也没有提供任何的支持和帮助,在转化型抢劫罪中先前的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的共同故意比较容易认定而对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行为及后面的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是否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不易认定。

    杨一凡律师
    2022.01.17919人收看
  • 轻微伤的量刑标准 轻伤害怎么量刑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轻微伤的量刑标准 轻伤害怎么量刑

    内容:关于轻微伤的量刑标准 轻伤害怎么量刑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1.22817人收看
  • 合同贷款诈骗罪怎么判刑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合同贷款诈骗罪怎么判刑

    内容:构成诈骗罪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张嘉娱律师
    2022.03.27118人收看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能够分为哪几种情况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能够分为哪几种情况

    内容: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赵金保律师
    2022.03.26482人收看
  • 强迫交易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强迫交易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内容: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本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此外,强迫交易罪中强迫交易的行为包括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对于采用威胁方法迫使他人接受运输服务的,可以强迫交易罪论处。

    任冰峰律师
    2022.03.27247人收看
  • 刑事犯罪的非法所得应当怎么处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刑事犯罪的非法所得应当怎么处理?

    内容:即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物应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如前所述,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具有证据作用,应当是原物。

    冯清琴律师
    2022.01.10622人收看
  • 犯罪预备概述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犯罪预备概述

    内容: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犯罪制造便利条件的准备行为。是故意犯罪全部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二)客观上有犯罪预备行为。如果行为人流露出某种犯罪的意思这本身不是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于海明律师
    2022.01.18615人收看
  • 两高合同诈骗罪新司法解释(两高对诈骗罪定罪量刑的司法解释)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两高合同诈骗罪新司法解释(两高对诈骗罪定罪量刑的司法解释)

    内容:新刑法合同诈骗规定一、合同诈骗罪刑法条文如何规定1、《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李维律师
    2024.01.09482人收看
  •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内容:2、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刘晓红律师
    2022.04.167118人收看
  • 购买国有财产是否构成犯罪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购买国有财产是否构成犯罪

    内容:在当前社会中,存在大量的国有企业,他们是由国家出资成立的经验单位,实践中国有财产是我国重要的财产之一,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购买国有财产是否构成犯罪?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段建国律师
    2021.11.04621人收看
  •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

    内容: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执行。

    杨一凡律师
    2022.04.02900人收看
  • 进行犯罪构成分析的角度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进行犯罪构成分析的角度有哪些

    内容:所谓修正的犯罪构成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适应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或共同犯罪的形式而分别予以修改变更的犯罪构成。二以独立的犯罪构成中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为标准所作的区分。例如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相对于第2款“犯前款罪致人重伤”规定就是普通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所谓复杂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并非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三犯罪的客观方面。那么进行犯罪构成分析的角度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19507人收看
  • 结果加重犯有何因果关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结果加重犯有何因果关系?

    内容:2作为原因的危害行为必须合乎规律地引起危害结果只有当这种实在可能性已经合乎规律地引起了该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确认该结果与该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作为原因的危害行为必须合乎规律地引起危害结果只有当这种实在可能性已经合乎规律地引起了该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确认该结果与该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是指基本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不是基本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与基本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因为基本犯罪的危害结果对于结果加重犯来讲不具有构成要件的意义基本罪的危害结果是否发生不影响结果加重犯的成立,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是指基本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不是基本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与基本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因为基本犯罪的危害结果对于结果加重犯来讲不具有构成要件的意义基本罪的危害结果是否发生不影响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作为原因的实行行为必须具有引起危害结果发生的实在可能性,与其他因果关系一样加重结果的因果关系也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郭铭芝律师
    2022.01.171033人收看
  • 伪证罪中止标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伪证罪中止标准

    内容: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黄东洁律师
    2022.01.18793人收看
  •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内容: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范围由国家安全部确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生产、配售都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安排、批准。专用间谍器材是国家安全部门进行侦查、保卫工作的专用工具其生产、销售均由国家安全部门严格控制。实践中对于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人必须提供其生产、销售行为已经国家安全部门指定、批准的证据不能证明其行为为合法的应当认定其为非法生产、销售。那么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9294人收看
  • 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数额巨大-成功无罪经典辩护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数额巨大-成功无罪经典辩护

    内容:本案由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A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13年9月2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A将该批假冒X注册商标的润滑油销售至南京市某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人民币305400元。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A明知其销售的X润滑油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无法认定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那么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数额巨大-成功无罪经典辩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19802人收看
  •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如何认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如何认定

    内容:任何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所谓伪造是指制作机关以外的人在无权限的情况下冒用制作机关的名义制造假的公文、证件、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武装部队的印章是指武装部队使用的单位公章、各种特殊用途的专用章及用于公务的个人印章。那么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9563人收看
  • 贪污腐败多少无期徒刑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贪污腐败多少无期徒刑

    内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贪污腐败活动的,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监察机关、检察院对贪污腐败案件可以进行立案侦查的,那么贪污腐败多少钱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孔孟廷律师
    2021.11.04618人收看
  •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内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那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9417人收看
  • 物业管理费主要来源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物业管理费主要来源

    内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定期收取的物业管理费。这是物业管理经费最为固定的一种来源。业主应按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以小区物业的正常维护及日常保养所需的基本费用。主要是指公共维修基金,用于小区内公共部位较重大的维修与养护。第三种,多种经营的收入。主要指经全体业主的决议,利用小区内的设施或场地进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例如可以将小区的空地、地下室、停车场地进行出租以获得收益。第四种,依靠政府的政策和一定资金的支持。第五种,按不同地区的规定,开发单位给予的资金支持。那么物业管理费主要来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30261人收看
  • 物业费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物业费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内容:可能将被起诉至法院。若缺席审判,判补交物业费,如果拒不执行的话,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建议大家应该积极应诉,将情况如实向法官反映,以期赢得法院的理解;做好缴纳物业费的思想准备。至于物业管理不善给你带来的损失,也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挽回损失。如果法院判决已经出来,拒不执行则将会承担给付逾期履行滞纳金的民事法律责任;情节严重可以进行司法拘留,或者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由此可见,一旦物业管理不到位,应该找业主委员会积极协调,尽量不要拒绝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费延期缴纳,会产生滞纳金的。那么物业费不交会有什么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31475人收看
  • 退房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投诉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退房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投诉吗

    内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四开庭审理: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3 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那么退房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投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7225人收看
  • 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样计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样计算

    内容:纳税人:卖方普通住宅2年之内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20%;那么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样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5816人收看
  • 农村拆迁赔偿户主可以更改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农村拆迁赔偿户主可以更改吗

    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那么农村拆迁赔偿户主可以更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31007人收看
  • 父子间赠与能否对抗债权——兼论可撤销法律行为与无效法律行为的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父子间赠与能否对抗债权——兼论可撤销法律行为与无效法律行为的区别

    内容:那么父子间赠与能否对抗债权——兼论可撤销法律行为与无效法律行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31222人收看
  • 房产中介通过“赠与”避税 律师称莫因小失大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房产中介通过“赠与”避税 律师称莫因小失大

    内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面对新政可能给二手房交易带来更多税费时,为躲避营业税,一些未满5年的二手房正以“赠与”的方式悄然变相交易。王先生希望刘小姐能支付这笔费用,而刘只愿意出80万,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突然”多出的费用。争执之下,该中介决定帮买卖双方以“赠与”的形式将该套房变相交易。据悉,以赠与的形式能避开全额营业税,目前广州已有不少中介建议一些二手房买卖人按照该形式“买卖”。程根球建议,二手房买卖还是应该通过正常程序,否则很容易造成买卖者“因小失大”。那么房产中介通过“赠与”避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6363人收看
  • 房产中介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房产中介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收取的佣金。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退计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信息等咨询服务,可收取房地产咨询服务费。房地产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1、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内容繁简、人员专业技术等级,每次10~50元。那么房产中介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07242人收看
  •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2022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2022

    内容:目前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已实现全省互认互贷。日前,广东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相应调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累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3次。据介绍,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贷款年限加房龄由原来的不得超过29年,调整为不得超过40年,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取消以家庭拥有自住住房套数作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限制。广东各地公积金互认互贷历程●2009.05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签订协议,实现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那么广东省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2022。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1261人收看
  • 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二人乔迁新居不久,黄先生便以双方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麦女士虽同意离婚但认为该套房屋属于自己婚前财产,不应分割。婚后,由该房屋拆迁所得款项26万余元,系针对麦女士个人财产的货币补偿形式,亦属于麦女士的个人财产;后麦女士以该26万元的补偿款重新购置的房屋,亦属于个人财产形式的再次转变。此外,麦女士所购房屋是用于居住而非投资性质,房屋增值属于自然增值,亦不属于共同财产。故法院认定,麦女士以其个人财产购置的温江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对黄先生要求分割该房屋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那么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9697人收看
  • 廉租房是哪个部门主管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廉租房是哪个部门主管

    内容: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廉租房归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但是,不管廉租房归哪外部门管理,只要租房管理部门都需按照廉租房管理方案进行操作,切不可违规操作。在咸阳的廉租房主要是由住建局下的保障房管理负责和管理的。那么廉租房是哪个部门主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3385人收看
  • 现在买房还有哪些税收优惠?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现在买房还有哪些税收优惠?

    内容:新政的调控对买房增加了诸多限制条件,那么在现在的市场条件下,买房还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唯一住房契税仍有补贴根据国家和《南京2010年购房补贴发放细则》的相关政策,在南京市区购买144㎡以下首套房或一年内卖旧买新的购房者,在缴纳国家规定的1%契税后可享受南京地方政府0.5%的补贴,以一套100万元商品房为例,实际缴纳契税为0.5万元。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如果您首次购房是非普通住宅,去年原本可以享受南京地方政府1%补贴的政策,但是今年已取消,最后实际缴纳契税为3%。此外,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等在今年的税收政策中依旧免征。那么现在买房还有哪些税收优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6296人收看
  • 房产赠与涉及哪些法律程序?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房产赠与涉及哪些法律程序?

    内容:房产赠与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和朋友之间。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协议,赠与人将原房屋产权证交付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为产权已经交付,赠与成立。那么房产赠与涉及哪些法律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31643人收看
  • 购房应注意前期物业管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购房应注意前期物业管理

    内容: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若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对于前期物业管理,《天津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条例》基本是一致的,但对于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的交接两个条例的规定都过于简单,不易操作。那么购房应注意前期物业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7325人收看
  • 买房别忘了关注“公摊”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买房别忘了关注“公摊”

    内容: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执行。那么公摊面积如何摊才算合理?目前有一个可以用来考量的概念,即住宅楼公摊系数。其中,需要公摊的面积要由产权部门测绘队实地测量。一般来说,高层楼房的公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公摊面积。不过,每个楼盘,甚至一个楼盘各幢房子的情况都不一样,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实地测量,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那么买房别忘了关注“公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07217人收看
  • 婚前个人按揭购房 离婚按出资比例分割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婚前个人按揭购房 离婚按出资比例分割

    内容:2010年6月钱某与郭某双方因感情不和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庭审中,双方对离婚和子女抚养均无异议,但对房屋分割问题发生争议,钱某认为房屋是其婚前所买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郭某则认为房屋贷款是双方婚后共同偿还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四种意见认为,第三种观点的前半部分是正确的,即房屋为钱某在婚前按揭贷款所买,应作为钱某婚前个人财产,对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应视为对钱某婚前个人债务的偿还,由钱某承担这部分债务的一半。那么婚前个人按揭购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9641人收看
  • 购房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购房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内容:依法成立的购房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一经签字或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签订购房协议后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所有权不发生改变。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吴梦云律师
    2022.03.24233人收看
  •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物的毁损灭失与保管人责任(四)划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本款(一)、(二)、(三)项的规定办理。征用、划拨林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那么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987人收看
  • 房产异议登记如何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房产异议登记如何处理

    内容:办理异议登记的流程如下: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2、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3、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5、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那么房产异议登记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31697人收看
  • 离婚隐瞒房产5年后引纷争 应判2/3房款给女方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隐瞒房产5年后引纷争 应判2/3房款给女方

    内容:一套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离婚时被男方隐瞒。5年后,女方发现,遂将男方告到法院。罗湖法院判决,男方应按房款估价的2/3比例赔偿女方,男方不服进行上诉。1 偶然听说还有一套房 女方王美玉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她与被告刘一林在1994年6月16日自愿结婚,双方感情基础尚可,生养了一个女儿。”同时又辩称,这件事是发生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女方王美玉是知情的。经评估,该房屋评估总值为24万元。3 一审判决被告给付2/3房款 因该房屋产权已过户到案外人名下,无法分割。法院认为,本案为离婚后财产纠纷。4 一审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一林支付原告王美玉16万元。那么离婚隐瞒房产5年后引纷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9428人收看
  • 哪些借条不受法律保护以及借条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哪些借条不受法律保护以及借条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

    内容:因为有些借条不受法律保护的,为了避免写了借条欠款依然追不回来的风险,应该怎么写借条才受法律保护呢?那么哪些借条不受法律保护以及借条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502人收看
  • 借钱不还起诉费用标准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借钱不还起诉费用标准是什么

    内容:借钱不还起诉费用标准是什么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那么借钱不还起诉费用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717人收看
  • 欠条怎么写,写几份,万一借款用途不合法怎么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欠条怎么写,写几份,万一借款用途不合法怎么办

    内容: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借钱的情况,一般都会出具欠条或者借条,个别情况会不写借条,直接送钱,下面介绍一下欠条怎么写,写几份,万一借款用途不合法怎么办。显然,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欠条怎么写,写几份,万一借款用途不合法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910人收看
  • 担保合同期限不清楚如何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担保合同期限不清楚如何处理

    内容:担保合同约定期限不明一般是按照法律规定的2年作为担保期限。《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满如何计算,应优先参照《合同法》。《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那么担保合同期限不清楚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643人收看
  • 合同解除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合同解除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内容:合同解除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它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三是有履行能力。《合同法》第94条第4款关于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可解释为是对不完全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作为解除条件的承认。那么合同解除的违约行为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641人收看
  • 2022最新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2022最新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

    内容:现暂从20XX年X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XX年X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XXXX元整);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0XX年XX月XX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截止同年X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X万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那么2022最新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0889人收看
  • 担保法最新规定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担保法最新规定是什么?

    内容:第三条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第十条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担保法最新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492人收看
  • 股权质押变更法定代表人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股权质押变更法定代表人

    内容: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答案是没有影响,股权出质并不影响该股东在公司的相应权利,变更法人只需召开股东大会,参加人员签名即可。中国《担保法》对股权成立的公示,采用有效要件主义,即以公示作为质押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并以此对抗第三人。那么股权质押变更法定代表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432人收看
  • 侵害抵押权法律责任之承担成功案例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侵害抵押权法律责任之承担成功案例

    内容:某银行因上述皮棉买卖行为侵害其抵押权诉至某市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上述皮棉转让行为无效,并判令各买受人返还已经取得的皮棉。重审期间,某银行变更诉讼请求为判令B厂、C厂、D厂分别在85. 237万元、48. 1795万元、44. 55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侵害抵押权法律责任之承担成功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10285人收看
  • 合法追讨货款所需证据材料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合法追讨货款所需证据材料

    内容: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不能找不到。下面为大家总结一下合法追讨拖欠货款所需证据材料。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那么合法追讨货款所需证据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1062人收看
  • 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一样的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一样的吗?

    内容:那么如果这个借条没有约定期限,比如今借到张三人民币伍万元整,那么这个诉讼时效怎么看呢?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2年。债权人委托催天下平台要账还可以延长欠款诉讼时效,平台的催收人员均是合法追讨欠款,避免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直接接触,债权人可在线查询催收进度。那么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一样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201人收看
  • 打了欠条多久可以起诉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打了欠条多久可以起诉

    内容:打了欠条多久可以起诉1、当然可以起诉的,不过要搞清楚是借条,还是欠条。如果是欠条,那情况与借条就不一样了,欠条是双方对以前所有债权债务的一个小结,出具欠条的那一天,你的权利已经受到“侵害”,所以,3年的计算是从出具欠条的那一天计算。超过3年则过时效。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打了欠条多久可以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115人收看
  •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内容:关于免除的性质有不同的学说,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契约。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质:1、免除为无偿行为2、免除为无因行为债权人的免除原因不影响免除的效力。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9457人收看
  • 如果债权人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如果债权人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吗?

    内容:债权人借款给了债务人的时候双方也是签订了合同,合同里面对于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划分。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应选择适用《合同法》,债权人享有请求权。那么如果债权人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908人收看
  • 耕地合同签订35年受法律保护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耕地合同签订35年受法律保护吗

    内容:耕地合同签订35年受法律保护吗,订立纠纷,合同订立,合同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张嘉娱律师
    2021.11.09291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有哪些,民间借贷纠纷怎样避免?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间借贷纠纷有哪些,民间借贷纠纷怎样避免?

    内容:下面小编介绍一下民间借贷纠纷有哪些,民间借贷纠纷怎样避免。(二)房产抵押形同虚设借款的人为了取得别人的信任,能够顺利获得他人的借款,往往会提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并将房产证交给出借人。但实际上,以房产证作抵押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出借人的借款同样不能得到任何保障。我国法律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双方必须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拿到抵押证或者管理部门在房产证上盖章确认,并注明担保的数额、抵押的期限后该抵押始产生法律效力。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出借人所持有的房产证也不能起到约束借款人偿还借款的作用。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有哪些,民间借贷纠纷怎样避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169人收看
  • 欠条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欠条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欠条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二条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欠条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9200人收看
  • 民间借款应怎样设立担保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民间借款应怎样设立担保

    内容:民间借款应怎样设立担保设立担保物权,应当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民间借款应怎样设立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8396人收看
  • 未写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多长?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未写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多长?

    内容:黄某在借给李某钱时写的欠条没写明还款日期,当黄某急需用钱找李某还时,李某不仅不还钱,还说打的欠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即使告到法院,也可以不还钱。李某辩称,黄某的起诉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故请求法院驳回黄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承认向黄某借了钱,且有欠条证明,李某即负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因此,法院作出“李某偿还黄某10000元借款”的判决。那么未写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多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09304人收看
  • 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是如何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是如何的

    内容: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是如何的1、对债权人的效力。另一方面债务加入中两个债务互相排斥债权人仅享有一个债权故第三人及原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履行了清偿义务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笔者认为债务加入虽然与保证的从属性义务不同但原债务仍是新债务的基础第三人所做的意思表示以消灭原债务为目的。该条款并不适用于债务加入的情形。此外债务加入中第三人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是纯粹使债务人获益的行为所以无须经得债务人的同意。那么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4803人收看
  • 父母没尽抚养权能告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父母没尽抚养权能告吗

    内容:父母没尽抚养权能告吗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父母拒不负担的,子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抚养费的诉讼。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父母没尽抚养权能告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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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7155人收看
  • 妻子出轨怎样写离婚起诉书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妻子出轨怎样写离婚起诉书

    内容: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或者虽同意但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必须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关于怎样写离婚起诉书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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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790人收看
  • 2020离婚多久可以买房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2020离婚多久可以买房

    内容:2020离婚多久可以买房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后多久才可以买房也就是说是自己随时都可以购买但是在这个之前自己离婚分割的房产必须要有比较清楚的结果因为这个关系到之后的首套房问题。离婚后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子产权如果当事人的名下有产权不管离婚多久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的话应该按首套房产算具有买房资格。那么2020离婚多久可以买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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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220人收看
  • 离婚诉讼程序有什么程序要走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离婚诉讼程序有什么程序要走

    内容: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那么离婚诉讼程序有什么程序要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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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313人收看
  • 异地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异地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

    内容: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财产清单。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那么异地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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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414人收看
  • 分居多久算离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分居多久算离婚

    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婚姻法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分居两年是诉讼离婚的情形之一。诉讼离婚的程序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那么分居多久算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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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804人收看
  • 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内容: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那么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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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200人收看
  •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认定规则经历了“婚姻法时代”到“民法典时代”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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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2031人收看
  • 如何要求第三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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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如何要求第三者赔偿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体现了对无过错方和弱者的保护和扶助。关于如何要求第三者赔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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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371人收看
  • 什么是买卖婚姻2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什么是买卖婚姻2

    内容: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民法典》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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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2474人收看
  • 2015年中秋节民政局上班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2015年中秋节民政局上班吗

    内容:2015年中秋节民政局不上班民政局属于国家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中秋节民政局放假安排如下:2015年中秋节:9月26日至27日放假,共2天。拓展:其他节日民政局放假安排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婚姻状况一栏中须为离婚。那么2015年中秋节民政局上班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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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5533人收看
  • 离婚条件—诉讼离婚条件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离婚条件—诉讼离婚条件

    内容:离婚条件—诉讼离婚条件男女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离婚条件—诉讼离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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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纠纷案件主要存在哪方面的问题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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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离婚纠纷案件主要存在哪方面的问题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均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裁判的重要标准。离婚纠纷案件主要涉及到男女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具体问题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离婚纠纷案件多数已经有关部门调解双方均达不成一致意见双方的对立情绪大矛盾纠纷易于激化轻则以自伤自残或伤害对方相威胁重则实施家庭暴力暴力抗法伤害对方与他人。离婚纠纷当事人由于所处的环境所受的教育程度经济文化环境不同其诉讼能力差异较大人民法院应根据各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加强立案前的法律咨询解答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知晓诉讼风险。那么离婚纠纷案件主要存在哪方面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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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129人收看
  • 婚内出轨可以索要精神赔偿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婚内出轨可以索要精神赔偿吗

    内容:最近徐某的同事跟徐某见面时,很含蓄地提醒徐某要多关注丈夫。回想起三年前,丈夫出轨被自己发现,当时徐某执意要离婚,在丈夫的百般保证之下,这事儿算是过去了。但当时丈夫给自己写了保证书,承诺如果再发生类似的事儿,由丈夫赔偿徐女士精神损害赔偿三十万元。徐女士不想跟丈夫轻易离婚,影响孩子的前途。再加上这次外遇的证据,干脆你起诉他,让他先承担对你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也给他个教训。据此规定,可以得出结论,损害赔偿是建立在离婚诉讼的基础上的。徐女士如果不打算提起离婚诉讼,单独起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那么婚内出轨可以索要精神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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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92人收看
  • 婚姻法中的离婚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婚姻法中的离婚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内容: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婚姻法中的离婚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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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865人收看
  • 离婚后多久可以跟对方要抚养费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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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离婚后多久可以跟对方要抚养费

    内容:离婚后多久可以跟对方要抚养费没有时间的限制。离婚后,如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是有义务负担基本的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拖欠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离婚的情况下,抚养费是不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支付给孩子的,虽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订了确定的抚养费,但是有的夫妻在离婚后,不与孩子生活的的一方,拒绝给孩子抚养费,不给抚养费是可以进行起诉的,一般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说拖欠抚养费多久才可以进行起诉,通常情况下,只要没有超过诉讼时间,那么就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讨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多久可以跟对方要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2211人收看
  • 夫妻俩如何对宝宝尽到抚养义务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夫妻俩如何对宝宝尽到抚养义务

    内容:夫妻俩怎样对宝宝尽到抚养义务1、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来看,从这一规定来说,父母对子女抚养的义务一般情况下是在其18岁之前。;代理子女进行民事活动;代理子女进行诉讼;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扶弃费、赡养费的判决。那么夫妻俩如何对宝宝尽到抚养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7308人收看
  • 家事暴力的危害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家事暴力的危害有哪些?

    内容: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暴力,以纳入法制轨道。但家庭暴力并没有随之而消除,却仍然存在。它后果严重,危害性极大。归纳如下:1、家庭暴力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在我们调查中,多数受害者都是在被施暴时惨遭残害。暴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着严重的影响。依据《婚姻法》第43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当事人单位应当对家庭暴力进行劝阻调解。公安机关也应当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进行制止,或对施暴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那么家事暴力的危害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1694人收看
  • 婚姻法婚前财产分割规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婚姻法婚前财产分割规定

    内容: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那么婚姻法婚前财产分割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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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能直接去民政局吗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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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涉外婚姻离婚能直接去民政局吗

    内容:涉外婚姻离婚能直接去民政局吗,涉外婚姻流程,涉外婚姻,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邢颖律师
    2021.11.1057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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