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咨询

    快速解决问题 从专业咨询开始

  • 法律产品

    快速解决问题 从专业咨询开始

  • 委托律师

    快速解决问题 从专业咨询开始

平台保障
真实有效
  • 律师认证

    全面风险评估

  • 法律咨询

    在线免费指导

  • 标准服务

    快捷服务流程

  • 广
    全国覆盖

    300+云律所

姚平高级合伙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立即咨询

林艳英精英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立即咨询

陈宗琼高级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立即咨询

孔孟廷精英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立即咨询

翁玉素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立即咨询

张芸精英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立即咨询

于海明

擅长:婚姻家庭

立即咨询

黄东洁精英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立即咨询

周春花精英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立即咨询

陈明月精英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刘晓红精英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立即咨询

李孟阳精英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李楠楠精英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元甲交通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荣静月精英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赵金保精英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龙珊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许瑞林

擅长:交通事故

立即咨询

吴梦云精英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立即咨询

邢颖精英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立即咨询

张旭精英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立即咨询

李维高级合伙人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立即咨询

冯清琴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立即咨询

段建国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立即咨询

王熙高级合伙人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立即咨询

崔玉君精英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立即咨询

杨一凡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立即咨询

郭铭芝首席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立即咨询

张嘉娱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立即咨询

任冰峰精英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

立即咨询

王学瑞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立即咨询
加载中...
  • 三轮车载人属于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第一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饮酒后驾驶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饮酒后驾车≥20,0醉酒后驾车≥80
  • 交通事故起诉到法院需要的证据有:受害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鉴定意见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律师回复中...
  •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分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的违章驾驶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扣3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被车撞了,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会有一些当事人对责任划分不服,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数人的做法是拒绝签字,其实这并不能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即使当事人不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也不会影响这份文书的法律效力,那么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呢?首先应该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取回,仔细研究交警是因为怎么样的实施和法律依据判我们承担这样的责任。把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弄清楚之后,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材料。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一定要提出,否则这个复核就无法受理了。另外复核申请上应该详细叙述本次复核请求及理由和证据,所以复核申请的内容非常重要,最好由专业人士来写,因为同一起事故只能复核一次。所以,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一定要按时、按地、按要求提出复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律师回复中...
  • 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在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一、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大多数情况交通事故受害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时常把握不准,以致于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交通事故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所谓的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这种赔偿是考虑到受害人当前所处的困境,也包括了将来可能面对的风险。这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人权基本思想。对于时间而言,交通事故致残的。受害人应该在治疗结束之后,应及时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而言,应该在治疗结束之后,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后到有关鉴定机构及时进行鉴定。如果是在治疗结束之前进行鉴定,由于这个时候治疗没有结束,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伤残认定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所以从人性化考虑应在治疗结束之后进行伤残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律师回复中...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根据相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行使下列职权:1、编制国防建设的有关发展规划和计划;2、制定国防建设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行政法规;3、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4、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5、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和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6、领导和管理拥军优属工作和退役军人保障工作;7、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民兵的建设,征兵工作,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的管理工作;8、法律规定的与国防建设事业有关的其他职权。
  • 1、医药费:按发票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5、交通费:按票据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9、鉴定费:凭票据10、律师费:凭票据,参照《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审车时一般不允许过期,只能提前,如果推迟的,需要依法接受处罚,此外如果推迟年检的,但还是驾驶没有年检的车辆上路的,需要暂扣机动车,同时对驾驶人进行罚款等处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汽车未买交强险的处罚如下:1、无交强险,可处交强险保费2倍罚款;2、可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即买好交强险。交通强制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比如,世界各国一般都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为强制保险的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事故报案不用交费。无论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均不收费。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在于履行法定职能,是与职权相对应的职责行为,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如果遇到公安机关收费,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向检察院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绝对不赔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话,伤残赔偿金双方各负担一般。残疾赔偿金要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受害人年满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权利人证明其住所地或常住地的人均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常住地的人均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两个股东是可以不设董事会的。公司法规定不设董事会可以。设立不设立董事会,与股东人数没有必然关系。当有限公司觉得自己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时候,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可以不设股东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至少有以下几种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上述企业依法可以不设立股东会,除此之外,其他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此外,即使设立股东会,在某种意义上,董事会仍是企业的权利机构。同时,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将股东会的部分权利授予董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10.保险调查《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异地是补办不了户口本的,只能是去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中心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临时工程费一般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临时工程费是指下列两方面的费用:(1)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限内,为保证正式工程的正常施工而必须兴建的单独编制设计的单项临时工程,如临时码头、构件预制场、测量定位水上平台以及水上施工安全警戒浮标,等等。(2)临时设施范围以外的临时供水、供电、道路、通信工程及施工用地场地平整等所发生的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通常情况下,按照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包干费,也就是工程价款中就已包含这部分费用,如果施工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可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处理,或者发包方未实际支付承包方该笔费用,该费用是可以要求发包方来承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建议协商处理。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偿还最低还款额或者主动与银行再次协商 2、法律规定如下: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律师回复中...
  • 您好,可以跟单位人员合理沟通下。您目前的状况算病假。
  • 这种情况,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搜集证据,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 律师回复中...
  • 所谓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就是合法的依靠和根据,是前提,必要条件,是基础,如果依据不对,其他无从谈起。《工程价款暂行办法》就结算依据在第三章“工程价款结算”中第十一条进行了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包、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包、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律师回复中...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1、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工业厂房、电站;公路、铁路、飞机场;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律师回复中...
  •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不发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合同纠纷之诉,需要进一步分析案情
  • 律师回复中...
  • 拖欠工程款不给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1、招标人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2、招标工作启动。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4、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最终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劳动合同都是一样的,只是个人的身份不同,合同的性质是一样的,一般没有什么区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律师回复中...
  • 抵押合同中债务履行期限的规定主要包括:1、法律对于抵押合同的期限无特定要求,但其期限随主合同的变更而变化;2、抵押合同中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 你好,劳动合同到期了吗,之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是多少,你可以详细叙述一下或者你可以电话咨询我们
  • 在大学交了大学生医疗保险,那么农村合作医疗就不需要再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职工的工伤假一般是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则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于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应当对其重复进行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对于公司、企业等小规模纳税人,仅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无须申报个人所得税。对于在小规模纳税企业工作的个人而言,其需根据自己的月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为所供职企业代扣代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凡参加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患有指定慢性病病种的人员均可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国家制定医疗卫生人员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的医疗卫生队伍。国家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转诊、预防、保健、康复,以及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建议您先进行平台投诉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1.《劳动合同法》第44条对劳动者取得经济补偿金规定了下列情形:(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读者来信的案件中,如果单位辞退了他,他是应当取得经济补偿金的,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执行。如果是他主动辞职,想取得经济补偿金必须依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是不能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仍应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2.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10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案中的咨询人认为单位教学管理混乱,对学校前途无望,可以选择让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可以此为条件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那样就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了。
  • 律师回复中...
  • 合同上只盖公章具备一定情形是有效的。具体情形即合同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不以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合同上只盖公章是有效。合同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会罚款,不会扣分。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车逆行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我国法律对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规定如下:1、根据《公司法》第37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修改公司章程等;2、根据《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合同欺诈行为有三方面的法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违法行政责任;犯罪刑事责任。2、有侵权损害事实。3、欺诈行为具有违法性。4、欺诈行为是损害事实的原因。5、合同欺诈的认定。冒充合格主体资格是诈骗行为人的贯用手段;查明行为人有无实践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签订合同后,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履约合同的态度。6、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对由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策失误致使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应当赔偿损失。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应适当损偿。按照民事协商原则和调解原则,这种责任制度将使受害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同时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所谓必经复议就是指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必须首先经过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的,才可进行税务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第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补偿金是正确的。例如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约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律师回复中...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三个月内以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 在烧纸钱时引发山火的,行为人可能会构成失火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你好,不同案件提交的立案材料也不同。
  • 杀人犯不一定判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 六千扣除五险一金还剩4630元。税前6000工资的话,养老保险需要缴纳8%,也就是480元,医疗保险缴纳2%也就是123元,失业保险缴纳0.2%也就是12元,公积金缴纳12%也就是720元,个人所得税再缴纳34.95元,那么税后的工资就是4630.05元。养老保险缴纳的越多的话受益是越多的,年轻的时候缴纳的多,等退休之后每个月领到的保险金也会越多。而医疗保险对于个人而言也是很好的保障,并且在缴纳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后就不需要再继续缴纳,而且可以享受医保的各种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不动产管辖法院的司法解释如下: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某类案件,只能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法院来管辖。专属管辖包括三种情形: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机构。《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 行为人涉嫌职务侵占罪,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会立案追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无影响,报考公务员只需要本人提供无罪证明即可,因此与父亲是否被行政拘留无关。只有父亲被刑事处罚过,留下了案底,才会对子女有一定的影响,像是不能考取人民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 共同过失犯罪并不属于共同犯罪。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法律对此没有先后规定,但是两个身份的处理流程不同:一是员工,员工辞职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即可。另一是股东,如果想退股,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律师回复中...
  • 在交通肇事中应这样认定自首: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白色的告知单要罚款。通常这种白色的告知单只是起到一定的告知作用,需要驾驶人带上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交警大队办理违章停车手续,开具的违章决定书才知道罚款多少的,由于违停的地方不同处罚金额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故意伤害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货车进市区交警大队将按照违反禁令指示标志通行予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在无监控设备的路段,被交通民警现场发现的,按同一标准予以处罚。交警大队将在城区主要路段路口设置卡点;原则上将该类车辆予以劝返,不听劝返或通过其他道路进入城区的,将按照认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罪犯可能被判处缓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执行死刑后的犯人尸体,由执行机关通知其家属领取并处理。没有家属或者家属不领取的,由执行法院依法进行处理(如火化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有预谋但没有实施,构成犯罪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看合同约定,二手房过户不需要交维修基金的,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灭失而灭失,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一套房子只收取一次维修基金的,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 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
  • 确定房屋逾期办证责任的方法是: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按当事人的约定认定及处理;当事人之间对此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地下停车场的路面并不属于道路范畴,如果发生事故,处理方法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有些不同。当车主在地下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根据双方车主是否在场来确定处理程序。发生事故时,如果双方车主都在场,双方可先协商,若对事故责任划分能达成一致,双方车主可直接对事故现场和受损车辆拍照取证,然后撤离现场协商赔偿事宜或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点处理。若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准备的材料: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买卖合同应写明:1、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应全面准确。2、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记载应简明扼要。3、协议达成内容和履行方式记载需准确无误。4、协议份数视情况而定,签名盖章缺一不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二手房购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买卖双方进行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起,合同正式生效,房屋所有权将于买卖双方协议中规定期限内进行正式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关于母猪肉销售的问题。国家没有规定母猪肉不能上市销售,按《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经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加盖红章,有检疫合格证明)可上市销售。为了区别种猪(晚阉猪)肉,我区按惯例,在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种猪(晚阉猪)出具了产品检疫和品质检验合格证,加盖了品质检验章(红章),未在胴体上加盖检疫验讫章(蓝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八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依法处理。
  • 只要符合申请建住宅条件,并且拟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有关批准权机关批准后就可以建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从开发商拿地的时间开始算起的。70年不是指的产权,而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从政府批地时间算的,也就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证上的日期算的。房子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只要具备使用条件就能继续使用。所谓的产权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租客不交房租房东是有权停水停电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合法有效。因此,出租人可针对承租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停水、停电措施,不需要考虑违约的严重程度、租赁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故意伤害他人是属于刑事案件的,即使私了了,也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是不能逃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实施限购政策后想继续买房的,购买者可以购买非限购的房产或者借名买房。借名买房指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购房款项由购房者支付的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即合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不可以。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居住廉租房的人员,必需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才能够居住。《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 土地出让金的话你要去当地的土地局询问,因为土地分一级,二级,三级,不同的等级出让金不同,这个在当地土地局能查询到。《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十三条 依照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转让的房地产再转让,需要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当扣除已经缴纳的土地收益。
  • 二手房买卖流程1、按需量力选择购买房源2、联系中介看房3、沟通房价及相关事项4、签定存量房交易合同与房产经济服务合同5、付定金6、提交贷款资料(全款的请忽略)7、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证明(是否具备限购条件下购买资格)8、贷款银行办卡(后期还贷银行开卡)9、签定资金托管协议10、首付款托管办理11、银行贷款预审通知12、交税过户13、银行办理产权抵押14、等待银行放款(你贷款的部分款项)15、与原业主交接物业等相关的手续办理16、去放款银行办理结款(你的首付+贷款将一次性钱额支付给原业主)17、整个交易完成另外注意的个别问题:1.结清水表账单不论谁使用,自来水公司都规定,逾期未交按日加收0.2%的滞纳金,如经30日未缴后,停止供水。所以交房前,一定问清楚是否付清水费。2.告知电表情况交房时,买房要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电费上月账单。3.天然气过户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写明房价已包含天然气费,带双方身份证到天然气公司办理过户手续。4.结清网费和电话费交房前到电信部门办理截止到交房日的账单,一并结清后,办理过户手续。5.协助有线电视过户双方可携有线电视收费凭证和有线电视凭证到房屋所在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6.交易合同要规范(1)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标明房屋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2)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房屋合同标注的房屋面积应与房产证上的面积一致3)写明总价款,约定好付款方式,明确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4)明确违约责任5)约定好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6)双方约定好合同的生效时间、约定房屋正式过户及交接时间7)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条件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7.过户交接要仔细二手房过户是一个繁琐的过程,最好进行空房交接,认真履行交接手续,要在房主或租赁住户搬出清空后进行,查看房屋内各种配套设施的缺损情况,各种费用的结算情况,以确定房屋过户后即可入住,或合同约定好搬出时间,并调查清楚是否还有户口未迁出,以免以后出现各种不必要的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退税一般税局都是都是比较长时间,申请退税一般都3个月左右才到账。据相关的文件规定,个人购买住房时,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 认定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应作无效处理。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由卖方交。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律师回复中...
  • 你好,是可以要回来的,具体需要看每一笔钱是以什么名义转的,也就是每一笔钱是属于什么性质,要么属于赠与要么属于借贷,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转让债权的方式是:1、在保证期限内转让,贷款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完成;2、在原保证范围内转让,因保证人只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仲裁排斥诉讼中的专属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属于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可以,个人可以缴纳社保,但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律师回复中...
  • 这种情况的话肯定两夫妻都是有责任的,这个谁也跑不了的,因为这是老婆的车,老公开的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可以,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涉及被剥夺政治权利。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属于刑事犯罪的附加刑,简单来理解就是,只要不是触犯刑法被法院判了剥夺政治权利且没有执行完毕的,其他的年满18周岁,居住在本村或户籍在本村的,都可以参加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 律师回复中...
  • 1、商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了他人商标权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内的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2、商标侵权应有损害事实发生商标权是一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所造成的损害既可能是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损害。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有因果关系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不仅包括直接因果关系(即直接侵权),还包括了间接因果关系(即间接侵权)。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这种划分更多的是学理上的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具体操作可咨询或者委托我们。
  • 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和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一个人可以办理一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 可以。EICU病房的费用是可以用医保报销的,但是一般只报40%左右,而且EICU一般用的药也是昂贵的新型药或者是进口药,这个医保是不报销的,所以医保报销的部分很少很少,如果病人病情好转一些可以转普通病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还款时借款人应注意按照约定全面还清欠款;要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以及需要与债权人协商,请求债权人开具收据作为还款的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担保的失效期限应当是保证期间,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贷款人死亡的后,如果其亲属继承遗产的,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贷款;家属没有继承遗产的,直接用贷款人的遗产偿还贷款,剩余部分,由他的继承人依法继承。贷款人遗产不足以偿还的部分,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由担保人负责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律师回复中...
  • 妻子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但是以下费用可以例外处理:1、个人名义的住宿费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这些是发票抬头必须是个人的,可以报销,做管理费用-差旅费。2、以个人名义办的手机话费(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通讯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3、以个人名义办的租金发票(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房租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免税货物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 我国法律规定的监护人类型主要包括:1、指定监护人,即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2、法定监护人,即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3、选定监护人,即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可以起诉,起诉不受金额限制。起诉注意事项:第一,遇到欠钱不还时,要收集好证据,比如借条、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第二,收集对方财产信息,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目的是为了在法院胜诉后,能执行到对方的财产。第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律师回复中...
  • 遗嘱中要约定赡养义务的,应当按照双方的共同意愿进行约定。自然人在立遗嘱时,要在遗嘱中约定赡养义务的,应当根据遗嘱人和赡养人的共同意愿进行约定,达成约定后,赡养人未按照约定履行赡养义务的,经过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 律师回复中...
  • 醉驾可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饮酒后驾车≥20,<80醉酒后驾车≥80
  • 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问题上,需要具体分析,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对方对于离婚感情破裂是否存在过错,你是否有经济能力能抚养小孩等
  • 律师回复中...
  • 赡养老人包括奶奶。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需要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爷爷奶奶的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时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当事人与老婆离婚,孩子判决情况如下: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一般情况下,户口本婚姻状况的变更,是需要自己去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的。1、初次结婚时,如果双方户口未进行变更,则双方户口本都显示“未婚”。离婚后再婚,如果要去办理户籍登记,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变更后户口本显示“已婚”。2、初次结婚时,如果双方进行了户口变更,则双方户口本都显示“已婚”。离婚后再变更,则显示“离异”。再婚,去户籍登记机关登记的,变更后显示“已婚”。所以,离婚后再婚户口本一般填“已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女方起诉离婚调解是否有用要看调解的双方是否愿意和解。双方都愿意调解,并且达成一致意见,那调解就是有效的。调解成功后,可以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的效力和判决书是一样的,都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可以起诉。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十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具体为: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3、停工留薪期工资;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14个月的本人工资;5、伤残津贴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先对其进行催告,催告后在一定期限仍不给抚养费的,向法院提起诉讼。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离婚要求男方支付的赔偿主要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且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1)学生平安保险:其保险责任为参加保险的学生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 90 天后死亡的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 2000 元给付死亡保险金,另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按伤残程度给付部分或全部残疾保险金,最高赔付为 2000元。(2)学生平安保险附加医疗险:其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因遭受意外事故所发生的治疗费用,按 90% 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赔偿金额为2000 元。(3)住院医疗保险:其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并符合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用于治疗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下列分段累进,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两赔付金额为 600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十四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第十七条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一) 申请人携带办理该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前往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出入境部门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符合受理要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三)申请人完成缴费,需要邮寄证件的扫描《受理回执》左上角二维码办理邮寄手续。(四)本人或委托他人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领证时提交取证回执、本人身份证或代取人身份证,回执遗失的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 公司搬迁了,公司名及法人资格也更换了,现在我们不想去新公司上班,如果公司搬迁之后的地点,仍在原行政区内的,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补偿的,如果搬到原行政区外的,用人单位应提出解除合同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另外,公司名及法人资格的改变,不会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夫妻双方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房屋变更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2、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3、到地税局申请免税;4、到房管局领取变更后的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加载中...
  • 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律程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律程序

    内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那么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律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3725人收看
  • 交通事故处理有什么程序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交通事故处理有什么程序

    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处理有什么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281064人收看
  • ()责任认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责任认定

    内容:()责任认定公安交通部门是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质证已不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当然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即使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选择私了当事人也应当尽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必要时申请公安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当事人在拿到事故认定书时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在诉讼中向法院提出。那么()责任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785人收看
  • 交通事故其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交通事故其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 承诺的期限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首先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受害程度以及当地的收入标准来经确定。那么交通事故其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2285人收看
  • 收费公路如何调整收费期限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收费公路如何调整收费期限

    内容: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今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今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公路中的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由政府收回统一管理,与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收费公路中处于偿债期的高速公路实行相同收费标准,统一收费。

    李孟阳律师
    2022.01.17394人收看
  • 车险理赔的五大特点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车险理赔的五大特点什么

    内容:车辆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不确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个运作良好的服务体系来支持理赔服务,主体是一个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检验网络。而事实上,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项下承担的仅仅是经济补偿义务,对于事故车辆的修理以及相关的事宜并没有负责义务。那么车险理赔的五大特点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4430人收看
  • 普通交通事故定罪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普通交通事故定罪吗

    内容:普通交通事故定罪吗有可能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么普通交通事故定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27892人收看
  • 车辆上牌照有哪些手续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车辆上牌照有哪些手续

    内容:车辆上牌照有哪些手续1、拍照,拍照的师傅会用根据你的车架号后四位设置好号码牌,放到你车子挡风玻璃右下角,然后给你的车拍照。警察主要是检验车架号以及发动机好与资料上的数据是否一致。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反光号牌的工本费为125元。因为有些地方是限制“黄色车”进入。那么车辆上牌照有哪些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4997人收看
  • 有关交通肇事罪当中的酌情量刑情节问题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有关交通肇事罪当中的酌情量刑情节问题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那么有关交通肇事罪当中的酌情量刑情节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3411人收看
  • 2022年交通事故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2022年交通事故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内容:八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八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八)、会阴部损伤致: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十)、肢体损伤致: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三)、脊柱损伤致:(五)、胸部损伤致: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七)、盆部损伤致: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段建国律师
    2022.01.14112人收看
  • 酒驾撞人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酒驾撞人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内容:酒驾撞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如果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要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那么酒驾撞人的处罚标准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26103人收看
  • 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

    内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该怎么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有关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的知识。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那么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6302人收看
  • 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还能赔偿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还能赔偿吗

    内容:在当前社会中,上班通勤是大部分劳动者的生活部分,而不少人在上下班的途中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还能进行赔偿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律师顾问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王熙律师
    2021.11.17932人收看
  • 前方车强行变道造成后车追尾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标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前方车强行变道造成后车追尾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标准

    内容:前方车强行变道造成后车追尾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故交通事故责任报警后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根据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分析认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那么前方车强行变道造成后车追尾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26717人收看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怎么理解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怎么理解

    内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如下: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6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9近亲属交通费10近亲属住宿费11近亲属误工费1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怎么理解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怎么理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7305人收看
  • 电动车被拖走罚款多少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电动车被拖走罚款多少

    内容:电动车被拖走罚款多少般的电动车是非机动车是不需要驾驶证。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而电动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两轮摩托车。购买电动车的市民定要分清自己的是电动自行车还是还是电动摩托车虽然都是电动车但对于交警部门而言却是不同的车种。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那么电动车被拖走罚款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404人收看
  • 经现场勘查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如何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经现场勘查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如何处理?

    内容:管辖权确定之前,最先到达现场的交通警察不得中止或拖延对该事故的组织施救、现场处置及处理工作;管辖权确定后,移交案件有关材料,由有管辖权的单位继续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现场调查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那么经现场勘查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09285人收看
  • 发生交通事故后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发生交通事故后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内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责任人不是故意的因此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法院会要求得很严格。由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没有严格的标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因此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29429人收看
  • 超载时撞人保险可否免赔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超载时撞人保险可否免赔

    内容:保险公司不进行理赔的情况1、酒后驾车、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发生事故也属保险公司拒赔之列。无证驾车与准驾车型不符都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当事人其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客户与第三者私下达成协议的,超出保险公司支付的部分只能由客户自己承担。如果自家人被撞,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如果因为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对此做任何赔偿。那么超载时撞人保险可否免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4694人收看
  • 江苏省残疾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江苏省残疾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内容:江苏省残疾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参考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7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57元/年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556元/年。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那么江苏省残疾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29115人收看
  •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方法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方法

    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方法

    于海明律师
    2021.10.22642人收看
  • 环境对国际工程承包至关重要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环境对国际工程承包至关重要

    内容:目前中国公司所承包的国际工程大多是在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因此,了解和熟悉国际通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是中国承包商的当务之急。中国加入WTO后极力提倡各项工作要与国际接轨,但目前许多中国公司在国际工程的投标、设计、施工中还习惯于延用中国的标准。任何工程项目的建设都要在一定环境的约束条件下进行,要适应技术环境就要从头做起,不能是投标时先按照中国标准来做方案设计,投标不中就算了,若投中了标再说。那么环境对国际工程承包至关重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18358人收看
  • 建设工程项目决策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建设工程项目决策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决策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2021.10.25542人收看
  •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如何办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如何办理

    内容:4、有司法鉴定机构章程;5、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6、有50万至100万元以上的人民币资金数额的证明;7、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8、有100平方米以上适合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执业场所;9、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10、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专职司法鉴定人,鉴定机构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人。那么工程质量鉴定资质如何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0414人收看
  • 如何对工程造价纠纷解决方法进行改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如何对工程造价纠纷解决方法进行改进?

    内容:工程造价纠纷解决方法的改进?约定全部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承包商递交工程最终决算造价的期限,以及开发商审核是否同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双方约定经业主提出异议,承包商作修改、调整后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即为工程最终造价。约定承发包双方对结算工程最终造价有异议时的委托市价机构审价以及该机构审价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均承认该机构审定的即为工程最终造价。那么如何对工程造价纠纷解决方法进行改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02705人收看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风险点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风险点有哪些

    内容:不管是什么样的金融借款都会有风险的。不确定的事情就会有恐惧,进而带来风险,因为未知就会带来风险,借款出去之后的任何情况都是无法预知的,没有人能预知未来,所以对于金融借款的风险也是未知的。下面小编就

    邢颖律师
    2021.11.10804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拖欠工程款处理意见书)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拖欠工程款处理意见书)

    内容: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在起诉过程中,双方会在法院的帮助下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工程款或者找理由拖欠工程款,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郭铭芝律师
    2023.03.06342人收看
  • 个人转包工程合同有效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个人转包工程合同有效吗

    内容: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对转包的工程经修复仍不合格的,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综上所述,个人转包工程合同是不合法的,也就是无效的,法律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那么个人转包工程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6256人收看
  • 国家对材料质保金有规定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国家对材料质保金有规定吗

    内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左右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国家对材料质保金有规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3413人收看
  • 资质挂靠的风险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资质挂靠的风险有哪些

    内容:资质挂靠的风险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2021.11.29408人收看
  • 建筑工程结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建筑工程结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内容:建筑工程结算涉及到的金额一般数额较大,所以在结算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很多。那么建筑工程结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02442人收看
  • 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形式有哪几种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形式有哪几种

    内容:建筑施工单位和发包方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须有建设工期、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工程的范围和价款以及违约责任等个方面的内容,双方之间的约定需要具体明确,有确定的标准和要求,方能明确双方的义务。那么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形式有哪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5293人收看
  • 挂靠资质导致欠材料款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挂靠资质导致欠材料款

    内容:我国《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行为的规定,在第五百七十七条、五百八十三条、五百八十四条和五百九十二条中指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姚平律师
    2024.01.16146人收看
  • 合同外增加工程量如何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合同外增加工程量如何处理

    内容:在工程建设要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包括:勘探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单位要支付工程款,那么,合同外增加工程量如何处理?大律网专业律师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陈宗琼律师
    2021.11.05507人收看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规定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规定

    内容: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那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18624人收看
  • 法院启动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法院启动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

    内容: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合同是经常遇到的,合同中涉及很多细节,只要稍加不注意就会引起纠纷。那么,法院启动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大律网专业律师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林艳英律师
    2021.11.02374人收看
  • 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如何落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如何落实?

    内容: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如何落实?

    张嘉娱律师
    2021.10.30192人收看
  • 怎么有效的讨要工程款,如何讨要拖欠的工程款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怎么有效的讨要工程款,如何讨要拖欠的工程款

    内容:4、证明自身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如果合同有约定对方拖欠工程款则承担违约金的,可以依据自身签订的合同去主张,3、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即证明合同实际履行了,例如工程预、决算报告,讨要工程款应该准备哪些证据1、证明双方身份的证据材料一般就是工商登记资料,例如营业执照、工商查询资料等,2、证明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就是双方在合作达成之后签订的合同,一般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还有补充协议,方法五,依法起诉,关于工程价款、工期、质量、材料认价等的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索赔单、催款函、收发文记录等。

    张芸律师
    2023.08.03195人收看
  • 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

    内容:法公布第59号上诉人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与被上诉人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沪高民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1993年2月24日,信托公司、新城公司与开发公司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投资组成合资企业虹城公司,上述A地块土地使用权即转为虹城公司。同日,虹城公司与上海房地局签订《A地块出让合同备忘录》载明:双方同意将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延长至2043年10月8日止,与B地块土地使用权期限相同。那么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15705人收看
  • 承包工程施工摔残废有赔偿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承包工程施工摔残废有赔偿吗?

    内容:工伤赔偿是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而获得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

    冯清琴律师
    2022.04.156239人收看
  • 欠条有几年才失效不能起诉,欠条有几年才失效不能起诉案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欠条有几年才失效不能起诉,欠条有几年才失效不能起诉案例

    内容:借款不还的立案报警需要满足借款事实的确凿性、借款人的拒绝归还以及借款金额的达标等条件,一、借款不还的立案报警标准对于借款不还的情况,一般来说,以下条件需要满足才能立案报警:1. 借款事实的确凿:借款人应当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确凿性,债权人在面临借款不还的情况时,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机构,了解具体的立案报警条件和程序,而小红明确表示不愿意归还借款并失去联系,进一步满足立案报警的条件,借贷纠纷是社会中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当借款人拒绝归还借款时,债权人可能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具体的立案报警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债权人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机构,了解具体的立案报警要求。

    吴梦云律师
    2023.09.06876人收看
  •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构成刑事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构成刑事

    内容:法律主观:刑法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崔玉君律师
    2023.12.14787人收看
  • 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

    内容: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追回本金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非法集资的话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话应由侦查机关追回还给你,没有立案的话建议先进行报案处理。

    许瑞林律师
    2023.11.01412人收看
  • 民间贷款利息,民间贷款利息多少是合法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间贷款利息,民间贷款利息多少是合法的

    内容:本文将探讨民间贷款利息的合法范围。民间贷款是指个人或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行为,而利息是贷款的一种报酬方式。根据法律规定,民间贷款的利息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超过法定利率。本文将介绍民间贷款的定义、民间贷款利息的法律依据、法定利率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了解民间贷款利息的合法范围。

    杨一凡律师
    2023.08.15930人收看
  • 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最新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最新

    内容:一、借款合同效力裁判要旨1:出借人出借款项给借款人的,因货币为种类物,且出借人与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为不同的主体,即便存在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情形,也不能必然以此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就此问题,借款人主张出借人为职业放贷人,应当举证证明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存在多次反复从事有偿的民间借贷行为,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出借目的具有营业性或者经营性,弘鑫公司超出经营范围多次对外出借款项,并非偶然发生的正当民间借贷,原审判决以弘鑫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其以戴某名义订立的借款合同无效,并非以戴某系&ldquo。

    张旭律师
    2024.02.28328人收看
  • 违法放贷罪的刑事标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违法放贷罪的刑事标准

    内容:综上所述,违法放贷罪的刑事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司法机关不会姑息违法行为,违法放贷罪是指向非法放贷行为刑事化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违法放贷罪行的刑事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放贷数额达到刑事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放贷数额达到刑事标准的,属于刑事犯罪行为,行为方式包括以高额利息借款、以抵押物取款、以非法手段恐吓讨债等方式非法放贷,情节严重者可能会以暴力手段追讨债务,扰乱社会秩序,那么,究竟什么是违法放贷罪呢,不少人之所以从事违法放贷行为,其背后多是经济利益驱动。

    郭铭芝律师
    2023.06.12870人收看
  • 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内容:民间借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判决生效后,三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赵金保律师
    2023.05.2332人收看
  • 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内容: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涉及网络诈骗,要到自己所在地派出所及时报案网络诈骗比较好识别,常见的有刷单、网络赌博等情形下的诈骗。

    任冰峰律师
    2023.05.0919人收看
  • 民间借贷合法的利息是多少?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民间借贷合法的利息是多少?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多少,民间借贷期内利息(1)双方约定利息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图所示,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国的《合同法》其中有这样的内容,在借款合同当中,如果有约定了包含着利息的支付的话,那利息的利率是不能违反国家规定的,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关于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周春花律师
    2023.06.12552人收看
  •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内容: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属一般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吗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于海明律师
    2023.11.17108人收看
  • 网上被诈骗的钱怎么找回来,网上被骗的钱怎么追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网上被诈骗的钱怎么找回来,网上被骗的钱怎么追回

    内容:网上被诈骗的钱怎么找回来

    李维律师
    2023.04.1823人收看
  • P2P平台爆雷老板跑路投资者怎么办,p2p爆雷了投资者资金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P2P平台爆雷老板跑路投资者怎么办,p2p爆雷了投资者资金怎么办

    内容:p2p平台跑路了怎么办一、p2p平台跑路了怎么办1、在确认平台没有任何反应后,投资人应该第一时间到平台所在地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同时聘请律师和平台的法务接触,一、被套路受害人遇到套路贷,首先要做的就是拨打电话110进行报警或去就近的公安局进行报案,套路贷一般在事实上其实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行为,套路贷是通过同走流水的形成,表面达成合法的借款事实,进而财,该行为实则已经构成罪,在这短短十天的时间里,连续四家平台跑路,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利益受损的包括业主和租客。

    刘晓红律师
    2024.01.23359人收看
  • 支付宝转账被冻结原因,银行卡被诈骗支付宝被冻结怎么解冻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支付宝转账被冻结原因,银行卡被诈骗支付宝被冻结怎么解冻

    内容:银行卡被诈骗支付宝被冻结怎么解冻

    王熙律师
    2023.04.18107人收看
  • 民间借贷合同在哪些时候生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民间借贷合同在哪些时候生效

    内容:同时,自然人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成立的时间是1、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合同自 借贷 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但借贷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经生效,法律分析:确定借款合同生效时间的方法: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其他生效条件,例如办理批准等手续的,自借款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同时,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1.03892人收看
  • 强制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缓刑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强制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缓刑吗

    内容: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以及暂缓执行的期限,1、等待刑事案件结束后,债权人可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债务案件,可缺席审判,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实践中,导致申请执行期间中断的原因很多,从大的方面可分为三类,即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履行义务、双方达成新的协议,法律文书生效后,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借助国家公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明月律师
    2023.06.07706人收看
  • 诈骗犯的家属有义务还钱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诈骗犯的家属有义务还钱么

    内容:诈骗犯的家属有义务还钱么:对于诈骗罪在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而家人赔偿是属于自愿行为,可以对于诈骗犯在量刑上起到减轻处罚的作用,所以应当积极偿还。

    张芸律师
    2023.05.1646人收看
  • 80万诉讼费用法院多少钱(80万诉讼费用是多少)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80万诉讼费用法院多少钱(80万诉讼费用是多少)

    内容:2、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标的额为8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为11800元,2、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标的额为8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为11800元,8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1、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标的额为8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为11800元,4、法律分析: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李楠楠律师
    2024.01.17751人收看
  •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内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被告提起反诉,依照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案件不同,起诉时缴纳的费用的也不同,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五)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翁玉素律师
    2023.07.04474人收看
  • 死亡事故谅解书怎么写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死亡事故谅解书怎么写

    内容:死亡事故谅解书怎么写: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吴梦云律师
    2023.05.0960人收看
  • 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免费)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免费)

    内容:第三条计时收费指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确定的计时收费标准,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所付出的有效工作时间,计算收取服务报酬的收费方式,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在提供诉讼类法律服务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来确定具体计时收费的价格,但该价格不能超出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承办案件的类型,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所列以外法律服务采用计时收费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的标准和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孔孟廷律师
    2024.01.25808人收看
  • 企业追债注意事项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企业追债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向企业追债的方法有: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追债个人怎么起诉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债务方企业可能会如何逃债,如何防范债务企业防止债务公司逃债,首先要了解对方企业的信用,调查对方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债务清算确认企业不仅应当与买方对每次交易的种类、数额、数量等进行结算,还应当对该笔业务的交易总量进行结算,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归档存放。

    崔玉君律师
    2024.01.22527人收看
  • 留置后坐牢几率大吗,留置后一般有几种结果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留置后坐牢几率大吗,留置后一般有几种结果

    内容:留置后坐牢几率大吗?这是许多人在被留置后最为担心的问题。留置是监察机关在调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时采取的一项强制措施,被留置人员往往面临着严重的法律风险。那么,被留置后坐牢的几率有多大呢?下面,我们从律师的角度进行法律分析。

    荣静月律师
    2023.08.233939人收看
  • 如何分配股权,开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如何分配股权,开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内容:法律主观: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在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在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2、开公司股权的分配方式是,可以按照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也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股权如何分配股权应该怎么分配 股权按出资比例分配比较合理。

    张旭律师
    2023.10.30442人收看
  • 怎么让合伙人退出(怎么让合伙人退出公司)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怎么让合伙人退出(怎么让合伙人退出公司)

    内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如何退出法律主观:普通合伙人除名退伙的情况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等,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张嘉娱律师
    2024.01.18674人收看
  • 如何起诉一个人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如何起诉一个人

    内容:以上是起诉一个人所需要准备的一些基本材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进行补充,三、被告身份信息明确、管辖法院确定后,需要先审查你的证据以后再去起诉,起诉一个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步骤二: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1、向法院提交原告主体基本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一个人,如何起诉一个人一、首先,你需要知晓被告的身份信息。

    张芸律师
    2023.06.21634人收看
  • 录音证据是否合法,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录音取证合法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录音证据是否合法,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录音取证合法吗

    内容:证据对胜诉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录音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尤其运用广泛。因此,当事人在录音取证时,应当对录音证据取证的手段和注意事项有基本的了解,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简便地反映客观事实,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合法权益。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未经对方同意录制的录音证据是否合法。

    任冰峰律师
    2023.07.311027人收看
  • 公司债务律师法律咨询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公司债务律师法律咨询

    内容:欠钱不还委托律师怎么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同理,对方所欠的债务越多,律师的收费标准也越高,同理,对方所欠的债务越多,律师的收费标准也越高,债务逾期律师处理收费标准计件收费标准,3、律师收取费用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计时收费 收费标准一般为200—500/小时,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接受采访每小时收费人民币200元。

    冯清琴律师
    2023.12.29243人收看
  • 知识产权侵权怎么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知识产权侵权怎么处理

    内容:综上所述,处理知识产权侵权问题需要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市场监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权,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获得更好的法律支持和保护,企业和个人应该加强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对自己的发明、创作、商标等进行注册和申请,以便在侵权发生时能够依法维权,最后,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便在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权,其次,如果发生了知识产权侵权,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维权,知识产权侵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影响了市场竞争秩序,如何处理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是每个企业和个人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

    于海明律师
    2023.06.19241人收看
  • 律师在哪里找比较好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律师在哪里找比较好

    内容:四、通过法律服务咨询公司现在这个比较常见,各个律所也都成立了市场推广部,一些过去从事网络催债或者销售的商业团队负责向百度以及其他的推广平台购买流量,通过电话或者线上咨询的方式获得引流,并将引流过来的客户案件交给合作的律师具体负责办理,这个是最传统的方式,国内的律师行业发展不过几十年,一开始恢复律师制度的时候,律师人数很少,虽然当时的案件数量相比今天也比较少,但是从案件数量和律师人数的比例来说,那个时候的律师至少不用太担心案源的问题,尤其是那个时候的律师事务所实际上也是有编制的单位。

    李维律师
    2024.04.29805人收看
  • 身份证过期影响银行卡的正常使用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身份证过期影响银行卡的正常使用吗

    内容:身份证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用的有效证件之一,它不仅是身份证明的有效证据,还是银行开户、办理信用卡、购买保险、报考公务员、参加考试等各类事务的必备材料。然而,许多人对于身份证过期后能否继续使用银行卡存在疑惑,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邢颖律师
    2023.06.20792人收看
  • 烧香诅咒他人,法院判侵害名誉权,赔礼并赔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烧香诅咒他人,法院判侵害名誉权,赔礼并赔偿!

    内容: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原告李云是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被告对原告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争议,应采取合法途径主张,但被告李优、李良的妻子黄文却采取封建迷信的方式在公众场合恶语诅咒对方,其行为违反公序良俗,主观恶意明显,影响恶劣,造成了对原告社会评价降低的不良后果,其行为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赔礼道歉,并给予精神抚慰,社会公德&rdquo,考虑到被告李优、李良的妻子黄文的侵权程度及社会影响程度,宾阳县人民法院对精神抚慰金酌情确定为1000元。

    段建国律师
    2023.07.031041人收看
  • 经济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经济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内容:经济案件追诉期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经济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完成之日起计算,经济犯罪追诉期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龙珊律师
    2024.03.15833人收看
  • 我的土地被别人侵占了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我的土地被别人侵占了怎么办

    内容: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土地权属情况以及对方侵占土地的证据,当遇到土地被侵占的情况时,应该先了解土地权属情况,然后与侵占者协商解决,在诉讼过程中,赵某提供了土地使用权证明、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了钱某侵占了自己的土地,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土地权属情况、提供法律建议和帮助你提起诉讼,六、总结本文从法律角度出发,为读者提供了解决土地被侵占问题的方案和建议,在确认自己的土地权属情况后,如果发现有人侵占了自己的土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二、与侵占者协商解决首先,可以尝试与侵占者协商解决问题。

    李孟阳律师
    2023.09.07781人收看
  •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内容:4. 总结公司地址变更是企业常见的变更行为,但是变更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是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变更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不能因为流程复杂就省略手续,在进行公司地址变更之前,公司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未必必要的风险和纠纷,根据规定,公司应当在30日内办理所有变更手续,商标是公司的重要资产之一,如果公司地址发生变化,商标权的变更也需要及时处理,对于专利的所有权人地址变更,应当在规定期间内向专利局申请变更事项,并办理变更手续。

    陈明月律师
    2023.06.26641人收看
  • 盗窃未遂怎么处罚,盗窃未遂怎么判刑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盗窃未遂怎么处罚,盗窃未遂怎么判刑

    内容: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刑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对于未遂,只是&ldquo,对于未遂,只是&ldquo,应注意的是,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时,必须根据财物的性质、形态、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判断,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黄东洁律师
    2023.07.24567人收看
  • 被冤枉了可以起诉吗赔偿,个人名誉受损起诉需要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被冤枉了可以起诉吗赔偿,个人名誉受损起诉需要什么

    内容:法律主观:名誉权如何诉讼侵犯名誉权起诉的话,需要符合起诉条件,符合起诉条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并缴纳诉讼费用即可起诉,名誉权受损起诉要怎么起诉1、首先去有管辖权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及其副本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包括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3、法律主观:侵犯名誉权怎么起诉当事人在起诉之前需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再书写好起诉状向法院立案庭提交,5、法律主观:侵犯名誉权怎么起诉当事人在起诉之前需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再书写好起诉状向法院立案庭提交。

    李楠楠律师
    2023.12.14587人收看
  • 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内容: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合理期限内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二)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记的,同时地方法规《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下列专利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五)已经接受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专利侵权案件,侵权行为人又侵犯该项专利权的。

    翁玉素律师
    2023.07.17388人收看
  • 诉讼费多久可以退回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诉讼费多久可以退回

    内容:在案件胜诉后,当事人需要在一定时间内主动申请诉讼退费,超过期限没有申请的,法院会将胜诉退费金额列入执行标的,这就只能等到案件执行回款完成之后才能实现诉讼费退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及其书记员的联系方式已经告知当事人,故可通过电话方便快捷地与书记员进行沟通,从而确定办理诉讼退费事宜的时间和见面地点,)一份④本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2)、当事人是法人的,一般而言,需提交以下材料:①立案时交费的红联票据原件②单位往来收据加盖财务章③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④代为办理退费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一份⑤单位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陈宗琼律师
    2023.06.091022人收看
  • 行贿罪一般判几年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行贿罪一般判几年

    内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ldquo,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ldquo,《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孔孟廷律师
    2023.06.07271人收看
  • 2021年孩子快出生了,寻求领养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2021年孩子快出生了,寻求领养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内容:通过咨询法律机构、提交申请、接受审核调查、签订领养协议等步骤,家庭可以合法地进行领养,并为孩子提供一个温暖、稳定的家庭环境,本文将详细介绍2021年孩子快出生了的情况下,寻求领养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参考和指导,一、领养的法律程序领养的法律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咨询法律机构:在决定领养之前,家庭应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3. 法律咨询和辅导:在整个领养过程中,家庭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咨询和辅导,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确保合法性和安全性,领养是一项重要的决策,需要家庭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3. 审核调查:民政部门或领养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调查,包括家庭背景、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方面的评估。

    姚平律师
    2023.09.01376人收看
  • 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时间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时间

    内容:年假的时间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年假应当在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开始计算,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长度而不同,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享受带薪年假5天,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时间在中国工作,我们都有年假,- 连续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享受带薪年假10天,- 连续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15天。

    郭铭芝律师
    2023.06.19319人收看
  • 工伤待遇申请后多久能拿到钱到账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工伤待遇申请后多久能拿到钱到账

    内容:正常情况下,缴纳过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申报工伤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当事人提交资料,业务部门审核之后,提交财务部门,是按月划拨的,自提交资料之日起一般60日内支付到位。那么工伤待遇申请后多久能拿到钱到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08490人收看
  • 不签劳动合同,因工致残应负责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不签劳动合同,因工致残应负责

    内容:”xx采石场聘用谢xx为临时工,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不予之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xx采石场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临时工伤残,应当承担谢xx的工伤待遇费用,其辩称谢xx是临时工,不享有工伤待遇的规定是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在谢xx第一次住院治疗未全愈出院时,xx单方面支付的伤残补助金三千五百元和误工费一千三百元没有按规定的标准计算,应按伤残等级标准重新计算。那么不签劳动合同,因工致残应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2816人收看
  • 在“除名”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注意些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在“除名”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注意些什么

    内容:另外,要注意除名是有时限规定的。我认为对于除名处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除名只是一种处理形式,不是行政处分。除名的唯一条件,便是职工没有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脱离工作岗位即旷工的。最后,我认为:无论如何,职工被企业除名,虽然是企业在行使经营自主权和对劳动者的管理权,但是除名也好、开除也罢,这都是一件有关职工个人及其家庭生计方面的大事。那么在“除名”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注意些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3213人收看
  • 浙江工伤死亡怎么赔偿标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浙江工伤死亡怎么赔偿标准

    内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2020年发生的工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为42359元×20=847180元。那么浙江工伤死亡怎么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9387人收看
  • 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内容: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那么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8403人收看
  • 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社保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社保

    内容:昨日,市政府出台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理意见,其中还明确规定单位若拒缴欠缴社保金,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可追讨据悉,社保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简称。按照新的要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任何人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那么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社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2510人收看
  • 竞业禁止中的脱密期释义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竞业禁止中的脱密期释义

    内容:竞业限制义务的根据在于劳动合同中的尚未失效的保密条款或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条款一样,这种脱密期的安排也是需双方约定才能成立的。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根据上述规定,脱密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因为,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已没有劳动关系,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取得劳动报酬。目的是为了减少已获知商业秘密的员工进一步接触商 业秘密的机会。那么竞业禁止中的脱密期释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10986人收看
  • 租赁合约期满,租约会“自动续约”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租赁合约期满,租约会“自动续约”吗

    内容:合同期满后,刘某未与业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又继续使用该商铺近四个月,并交了租金。现在刘某决定不再租这个铺了,但业主要求刘某找人转租,否则不退回5万元押金。”可以看出,刘某与业主的租赁合同期满之后,又继续交租并使用该商铺的,该租赁合同已自动转为不定期合同,依法律规定,业主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要求刘某搬出该铺,但要给刘某必要的准备时间;刘某也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但要及时通知业主。终止租赁合同后,刘某没有义务为业主再找新的承租人。至于业主扣刘某押金,是既没有合同依据,又没有法律支持的,业主应全额退还押金给刘某,否则刘某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取回押金。那么租赁合约期满,租约会“自动续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7166人收看
  • 个人签协议没有法律公证有效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个人签协议没有法律公证有效吗

    内容:个人签协议没有法律公证有效的,合同是否有效和进行公证与否不存在必然联系,合同只要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等情况,一般都是有效的。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那么个人签协议没有法律公证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7315人收看
  • 当事人一方在合同书上盖章,对方当事人未盖章的,应如何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当事人一方在合同书上盖章,对方当事人未盖章的,应如何处理

    内容:当事人一方在合同书上盖章,对方当事人未盖章的,应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一般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了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盖章而对方当事人却因种种原因未在合同书上盖章。对这种情况,根据《合同法》第32条规定,结合《合同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合同书上盖章,对方当事人未盖章的,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那么当事人一方在合同书上盖章,对方当事人未盖章的,应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154人收看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过程,就是将劳动和建筑材料物化在建筑产品的过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适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恢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只能按照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包括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二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经过承包人修复后,再验收合格。那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27914人收看
  • 警惕!巨额合同实施经济诈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警惕!巨额合同实施经济诈骗

    内容:合同签订后,杨某某交纳了接单费600元,随即返回湖北。加工条件苛刻 样品难达要求很快,杨某某按照合同要求加工了50根样品后再次来到石家庄。然而研究所负责人王某用卡尺测量后称,样品合格率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95%,因此拒绝接收并封存样品。据其负责人王某交待,现在该研究所“已无资金,亏本做生意”。执法人员介绍说,像这样的皮包公司利用诱人的巨额合同实施经济诈骗,其目的只是骗取受害人所交纳的接单费。在工商人员的干预下,双方解除了合同,王某赔偿杨某某900元。那么警惕!巨额合同实施经济诈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4255人收看
  • 向某与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向某与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内容:原告向某与被告某某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某于2008年11月19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被告某某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7日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经审理于2008年12月8日裁定驳回了被告对本案管辖权的异议,被告某某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不服裁定上诉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周何意与某某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所签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加之现周何意下落不明,原告要求被告某某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承担支付责任。那么向某与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6412人收看
  • 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债务人与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抵押行为可否撤销?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债务人与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抵押行为可否撤销?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部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那么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债务人与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抵押行为可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8614人收看
  • 竞业限制补偿金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竞业限制补偿金

    内容:除了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外,公司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锁定员工,总之,竞业限制补偿金制度是保护企业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为了平衡保护企业利益和保障员工权益,制定了竞业限制补偿金制度,另外,一些公司会通过竞业限制补偿金制度限制员工就业自由,从而减少员工的工资待遇,降低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竞业限制是指在员工离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先公司相竞争的工作,一些公司制订的竞业限制协议过于苛刻,禁止员工从事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工作。

    李楠楠律师
    2023.06.0234人收看
  • 补签劳动合同签以前时间有效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补签劳动合同签以前时间有效吗

    内容: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翁玉素律师
    2022.05.051791人收看
  • 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定格式合同等书面协议时,注意哪些问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定格式合同等书面协议时,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在消费领域中,格式合同是指经营者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而单方拟定的合同条款。由于这种合同不是与消费者协商制定的,消费者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在签署合同时,消费者务必要注意是否有不利于自己的条款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吴梦云律师
    2022.02.22230人收看
  • 合同性质的认定找哪个部门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合同性质的认定找哪个部门

    内容:合同性质主要指具有人身性质的诸如继承、身份权、人格权、肖像权及人身损害赔偿等;当事人约定指当事人就债权转让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债务人如果知道债权人转让给第三人就不订立合同。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那么合同性质的认定找哪个部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3523人收看
  • 购房贷款合同遗失怎么处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购房贷款合同遗失怎么处理

    内容: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一般情况下,我们自己手上都只有一份合同,主要作用是在交房或者房产证下来之前办户口、办居住证用的。其余用来办房产证和按揭贷款的合同已经被开发商提前收走了,所以自己的那一份弄丢了是不会影响到按揭和办理房产证的。那么购房贷款合同遗失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6467人收看
  • 2019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2019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那么2019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19149人收看
  • 行政拘留改为刑事拘留,会判刑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行政拘留改为刑事拘留,会判刑吗

    内容: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行政拘留是最常见的治安处罚之一。而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后,发现构成犯罪的,要按刑事案件处理,那么行政拘留改为刑事拘留,会不会判刑?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段建国律师
    2021.11.05153人收看
  • 犯寻衅滋事罪能判缓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犯寻衅滋事罪能判缓吗

    内容:所以犯寻衅滋事罪,满足缓刑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双方当事人只能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节,进行民事赔偿后,犯罪分子在量刑上要从轻处罚;2、寻衅滋事罪调解后仍然要走起诉的程序,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决定,是起诉还是不起诉,所以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刑事拘留后可以释放,也可以不释放进行提捕,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决定。但有一点是确定的,调解好以后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可以免于起诉;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4.116365人收看
  • 刑诉法212条具体讲了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刑诉法212条具体讲了什么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邢颖律师
    2022.03.27175人收看
  • 公司诈骗员工拿提成有责任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公司诈骗员工拿提成有责任吗

    内容:公司诈骗员工拿提成是否有责任公司诈骗员工拿提成是否承担责任要根据员工对公司的诈骗行为是否知情来进行判断。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郭铭芝律师
    2022.03.03622人收看
  • 传播谣言犯法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传播谣言犯法吗

    内容:此类网络谣言发布者或传播者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平等及国防安全等。此类网络谣言发布者或传播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秩序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此类网络谣言发布者侵犯的客体是商事主体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及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那么传播谣言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19958人收看
  • 论变造身份证件罪的既遂如何判刑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论变造身份证件罪的既遂如何判刑

    内容: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不论结果如何。

    李孟阳律师
    2022.05.061611人收看
  • 刑事案件零口供能不能判刑,零口供定罪的法律规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刑事案件零口供能不能判刑,零口供定罪的法律规定

    内容:零口供定罪的法律规定为虽然没有被告人供述,但是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为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等,法律分析: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法律分析: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1、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量刑,没有被告人供述,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定罪量刑,如果没有被告人供述,但是侦查机关掌握的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其构成犯罪的,依然可以定罪处罚。

    陈明月律师
    2023.10.09436人收看
  • 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刑讯逼供罪怎么认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刑讯逼供罪怎么认定

    内容:一、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法律认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导语:刑讯逼供是指执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口供的行为,四、如何防范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发生加强立法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刑讯逼供的行为标准、处罚措施和法律后果。

    黄东洁律师
    2023.10.30599人收看
  • 抽逃出资罪既遂判多久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抽逃出资罪既遂判多久

    内容: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役。

    王学瑞律师
    2022.05.065034人收看
  • 只有手机号码和微信怎么起诉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只有手机号码和微信怎么起诉

    内容:如果对方借钱而我们处于信任或者其他原因只从微信转账过去并不会要求对方写借条但是常常会有收不回来的情况我们又不知道对方身份证信息有的知道家庭住址的还好一点然而事实是很多人就只有一个手机号、微信号。那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能起诉吗首先可以很明确地说如果仅仅知道一个手机号、微信号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因为你没有“明确”的被告有人可能会说我知道他叫什么。那只有手机号、微信号就没用了吗也不是的可以委托律师律师准备好起诉材料后先去法院申请调查令法院一般会出具。但是只知道一个人的电话号码是否可以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进而起诉对方呢那就不行了。

    翁玉素律师
    2022.03.03573人收看
  • 什么是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什么是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内容: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的行为只能发生在战场上,即敌我双方进行作战活动的区域,包括陆域、海域和空域。指挥人员对所属部队处境危急不积极组织支援构成犯罪的,应以玩忽军事职守罪论处,对友邻部队见危不救构成犯罪的,应以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论处。

    陈宗琼律师
    2022.03.27873人收看
  •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不以造成损失为构成条件_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怎么判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不以造成损失为构成条件_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怎么判的

    内容: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最少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了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行为。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5.076176人收看
  • 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

    内容: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一般来说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这也是在对胁从犯处罚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因此在查明胁从犯的上述两个犯罪情节的基础上对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姚平律师
    2022.01.171004人收看
  • 套路贷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套路贷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内容:根据刑法的规定实施套路贷行为有以下情况的都可以立案追求其刑事责任1、行为从整体上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产的诈骗行为一般可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那么套路贷需要负刑事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19916人收看
  • 在我国国家取保候审能缓刑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在我国国家取保候审能缓刑吗?

    内容:《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在我国国家取保候审能缓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19193人收看
  • 刑法罚金标准_罚金和没收财产最新规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刑法罚金标准_罚金和没收财产最新规定

    内容:在解释什么罚金之前,我们立案来了解以下我国刑法中对刑罚的规定。

    任冰峰律师
    2022.09.08404人收看
  • 会计过失犯罪是否可以从事评估业务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会计过失犯罪是否可以从事评估业务

    内容:会计过失犯罪是否可以从事评估业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故意犯罪或者在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五年的人员不得从事评估业务。过失犯罪的认定认定过失犯罪要注意第一由于事件已经发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已清楚地展现出来故司法工作人员不应由此逆推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这种做法容易扩大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范围。特别是不能因为行为人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就针对其不能预见的结果追究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那么会计过失犯罪是否可以从事评估业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19107人收看
  • 共同犯罪积极赔偿可以轻判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共同犯罪积极赔偿可以轻判吗

    内容: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这些共同犯罪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共同原因也是判定共同犯罪人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和依据。共同犯罪行为和单独犯罪行为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由此可见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行为不能完全等同于单独犯罪具有其特殊性。

    于海明律师
    2022.01.17140人收看
  • 非法销售柴油如何处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非法销售柴油如何处罚

    内容:只有非法经营成品油中的汽油且情节严重的才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柴油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1、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那么非法销售柴油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19957人收看
  • 政府在拆迁纠纷中不应当回避责任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政府在拆迁纠纷中不应当回避责任

    内容:但是在“条例”中,政府在下达了行政命令后,将“拆迁人”推前台,自己“淡入”幕后,扮演一个“仲裁人”的角色。一旦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薄公堂,政府可以回避涉讼的责任和义务。这大概是一个极其具有富有“中国特色”的规定。这样,固然减轻了政府机构的压力,但同时也无异于为政府官员的官僚主义和无视民众疾苦提供了一个合法的借口。有关恶性事件成因的诸因素中,官僚的冷漠和资本的贪婪,显然是引发民怨的重要因素。事实上,无论何种纠纷,政府无疑是这些纠纷的始作俑者。那么政府在拆迁纠纷中不应当回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2507人收看
  • 二手房的契税缴纳需要什么手续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二手房的契税缴纳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因此,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缴纳契税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该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为:1.买卖双方到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签订房屋转移纳税申请书;2.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房产评估报告原件、复印件;4.二手房完税凭证;5.原房产证原件、复印件。那么二手房的契税缴纳需要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4586人收看
  • 居民买房要签多少合同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居民买房要签多少合同

    内容: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李楠楠律师
    2022.03.301011人收看
  • 买房怎么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买房怎么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内容: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那么买房怎么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1575人收看
  • 北京新拆迁法如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北京新拆迁法如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

    内容:新拆迁法关于被拆迁人的确定与旧拆迁法不同,依照新《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这与原拆迁条例规定的被拆迁人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规定完全不一样。此次修订拆迁法,正是考虑了这一背景,在修订对被拆迁人的法律定义为: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那么北京新拆迁法如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2108人收看
  • 处理房屋租赁纠纷的一般程序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处理房屋租赁纠纷的一般程序

    内容:管理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 对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向承租方应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承租人仍不迁出的,出租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那么处理房屋租赁纠纷的一般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7643人收看
  • 小产权房能贷款吗能买卖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小产权房能贷款吗能买卖吗

    内容: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出台,规定小产权房不能买卖,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可是买小产权房能贷款吗?很多工薪族都有这样的疑问。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那么小产权房能贷款吗能买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61055人收看
  • 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担保合同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担保合同

    内容: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那么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担保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01977人收看
  • 业委会不作为谁管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业委会不作为谁管

    内容:业委会属于自治组织,所以不归属于任何部门管辖,而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人员都是该小区业主共同选举出来的该小区成员,是会受到全体业主监督的,并且有权罢免,任期满了之后,就需要开展业主大会再次民主选举出下一届业委会成员,当然在改选时需要通知社会、街道办事处等,否则后期办理会不顺利,同时也需要进行备案。那么业委会不作为谁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31980人收看
  • 哈尔滨个人二手房怎么买卖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哈尔滨个人二手房怎么买卖

    内容:购房人如实填写本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工作人员根据哈市相关规定,查看购房人是否有购房资格。买卖双方申请房屋产权交易更名,买卖双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件及户口本、买卖合同。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规定现场勘查时间、领证时间。买房人持税务出具的完税单子到窗口缴费,手续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6元收取,登记费80元,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窗口申领新的产权证。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那么哈尔滨个人二手房怎么买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5392人收看
  • 房屋遭到强拆如何解决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房屋遭到强拆如何解决的?

    内容:遇到房屋被强拆,当事人需要保护自身安全,不要盲目使用暴力抗拒拆迁,否则有可能会触犯刑法。违反有关规定,相关部门或单位实施强制拆除。在这种情况下,也要第一时间报警,即时查清参与强制拆除的人员和单位,然后依据相关规定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那么房屋遭到强拆如何解决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9613人收看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22年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22年

    内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2002年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22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01130人收看
  • 小编介绍:离婚房产分割 夫妻离婚的法定理由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小编介绍:离婚房产分割 夫妻离婚的法定理由

    内容:婚姻法把准予离婚归纳为不忠、分居、失踪、虐待、遗弃、恶习、威胁安全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是指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下落不明人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事实说明夫妻生活已中断2年以上,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因一方失踪而没有履行,这种时空的间隔必然会影响到夫妻感情。那么小编介绍:离婚房产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30643人收看
  • 购买小产权房之风险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购买小产权房之风险

    内容:中央明确不许再建小产权房已购者利益受保护对于民众普遍关心的农村小产权房问题,陈锡文明确表示,小产权房违法,绝对不允许再建设。对于那些已经在农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消费者,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对管理部门来说,小产权房事实上部分承担了理应由政府承担的住房保障责任。那么购买小产权房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6514人收看
  • 房屋附着物遭强拆被判违法怎么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房屋附着物遭强拆被判违法怎么处理

    内容: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那么房屋附着物遭强拆被判违法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9803人收看
  • 户主已死亡的宅基地如何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户主已死亡的宅基地如何处理

    内容: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一般在农村地区都是有宅基地的,对于宅基地按照规定是不可以随意转让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有相关的规定,面对这样的情况,那么对于户主已死亡的宅基地如何处理呢?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李维律师
    2021.09.17610人收看
  • 乡镇村企业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乡镇村企业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

    内容:物权法第201条规定,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用途,物权法第183条的规定,虽然允许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厂房等建筑物一并抵押,但对实现抵押权后土地的性质和用途作了限制,换句话说,即使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其厂房等建筑物被拍卖了,受让的土地仍然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由于抵押权的实现会带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后果,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抵押不作任何限制,可能出现以抵押为名,目的在于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直接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情况,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乡镇村企业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物权法》第183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刘晓红律师
    2021.11.10993人收看
  • 新版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正式启用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新版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正式启用

    内容:新版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正式启用在深圳买房的人注意了,从今天起,深圳正式启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有关人士介绍,深圳市2006版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于2006年3月15日正式启用以来,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商品房交易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今年1月4日,新版房地产买卖合同正式面世。那么新版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正式启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7404人收看
  • 南阳对外贸易基地开发中心诉南阳市经济实业开发公司解除条件成就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南阳对外贸易基地开发中心诉南阳市经济实业开发公司解除条件成就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案

    内容:1994年9月24日,经南阳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发文,将原告名变更为现名。同年12月26日,原告以本单位欲成立一塑料包装厂,需用出租给被告的房屋为理由,要求提前终止与被告的租赁关系,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诉至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为尽快解决所办厂的厂房、设备安装及开工问题,原告于1995年8月18日以有了新的事实和证据为理由,又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与被告的租房协议,收回出租给被告的房屋。卧龙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认可,于1995年9月25日制发了调解书。那么南阳对外贸易基地开发中心诉南阳市经济实业开发公司解除条件成就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7132人收看
  • 业主公约怎么写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业主公约怎么写

    内容: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那么业主公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30982人收看
  • 公司注销,原股东对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公司注销,原股东对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内容:新《公司法》在确定一人公司合法性的同时,为了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将公司财产与自己的财产混同,实现非法目的,特别赋予了一人公司的股东以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法定义务。新《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公司注销,原股东对公司债务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205人收看
  • 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内容: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那么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459人收看
  • 提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提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提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的,应当认定债务已经履行。提存期间,财产收益归债权人所有,风险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依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或者标的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提存成立。那么提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127人收看
  •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

    内容: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原始取得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而直接取得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有: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受让人须通过有偿交换取得该动产。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必须出于善意。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那么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6107人收看
  • 财产保全能否保全牛,牛作为财产保全对象的可行性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财产保全能否保全牛,牛作为财产保全对象的可行性

    内容:在进行财产保全时,需要对牛的价值进行评估,在进行财产保全前,必须明确牛的所有权归属,确保申请保全的对象是合法拥有的,结语:合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牛作为家畜之一,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财产保全的对象,当一方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对方转移或隐匿财产,保证判决的执行,在诉讼过程中,张某担心李某转移财产,申请对李某所有的5头牛进行财产保全。

    张旭律师
    2023.12.07970人收看
  • 加害给付是什么意思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加害给付是什么意思

    内容:加害给付是什么意思加害给付是指因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其他利益受到损害。在加害给付中债权人受到的损害可能是财产利益也可能是人身利益。加害给付的特点1、债务人的展行行为不符合债的规定加害给付只能在履行有效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也就是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但债务人所作出的履行行为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是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实施一定行为造成对债权人的损害则不属于加害给付。由于加害给付的行为将同时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那么加害给付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25578人收看
  • 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的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1617人收看
  • 担保公司能否为民间借贷担保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担保公司能否为民间借贷担保

    内容: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担保公司能否为民间借贷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441人收看
  • 个人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个人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内容:债务人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每位债权人需要特别的注意一下诉讼期限,在我国《民法通则》中第135条规定:在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期间为两年。在第140条规定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是在提出要求对方同意履行债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那么个人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528人收看
  •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需要哪几方盖章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需要哪几方盖章

    内容:债权转让协议两方就可以了但是签三方也行省略了通知债务人的程序该协议是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协议所以不必债务人签字但必须另行书面通知。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协议需要哪几方盖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30180人收看
  • 债权人死亡如何处理欠款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人死亡如何处理欠款

    内容:“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债权人死亡如何处理欠款债权人死亡后,其欠款由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姚平律师
    2022.05.062326人收看
  • 怎样认定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怎样认定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内容:怎样认定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一、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涵义企业间借款是指无金融经营权的两个企业之间互相拆借资金的民事行为。基于上述规定,长期以来,司法实务中对企业间借款合同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即认为企业间借款合同非法,应归于无效。由于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合同行为,因此认定合同是否有效,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认定。那么怎样认定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119人收看
  • 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在经营范围内开立担保函是否有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在经营范围内开立担保函是否有效

    内容: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在其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内开立保函,或者经有权从事担保业务的上级机构授权开立保函,金融机构或者其分支机构以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证函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保证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荣静月律师
    2022.04.132105人收看
  • 八分高利贷还不起担保人怎么办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八分高利贷还不起担保人怎么办

    内容:月息8分表示月利率是8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不发生效力。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那么八分高利贷还不起担保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30158人收看
  •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该如何履行债务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该如何履行债务

    内容:债权转让后债务人该如何履行债务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当向新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关于债权转让的知识拓展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那么债权转让后债务人该如何履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25509人收看
  • 中小企业在追款时应用的技巧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中小企业在追款时应用的技巧

    内容:每件业务只有在将全部货款收回后才能说将一个作品划上一个完善的句号。应该为货物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款,以卖方出具的货物托运单上记载的托运日期为货物发出之日等。抵押不能约定时间:担保物权是主债消灭而消灭,主债没消灭担保物权就不能消灭。所有担保物权都有从属性,如果约定抵押权的效力不受主债的效力影响是错误的,是有从属性的。主债有效担保物权才有效,也可以单独无效。禁止流通物上不能成立,限制流通物上是能成立的。那么中小企业在追款时应用的技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178人收看
  • 债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抵销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抵销

    内容:债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抵销一、法定抵销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比如甲公司尚未偿还乙公司20万元人民币到期债务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的债务也已届清偿期双方协商一致将债务互为抵销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归于消灭。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那么债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抵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25160人收看
  • 信用社贷款条件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信用社贷款条件有哪些?

    内容:除申请农村小额贷款外,申请其他种类的贷款须提供有关资料。银行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贷款到期,借款人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要展期应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是否展期由银行决定。那么信用社贷款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534人收看
  • 信用卡还不起又不想逾期该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信用卡还不起又不想逾期该怎么办!

    内容:但总会有部分人一不小心透支没及时还的时候,那就是逾期问题了,会直接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下面为大家介绍:信用卡还不起又不想逾期该怎么办!信用卡逾期的原因1、信息不实导致的逾期征信记录有误,只要你对不实信息有异议,都可以去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异议申请,通常15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拿到答复。可以让银行开一份非恶意逾期证明,有了这份证明,申贷、申办并不会受影响。主动联系银行,如果银行还没有将你的不良记录报送人行,积极还款后,主动联系银行告知逾期原因,逾期记录有望被消除。那么信用卡还不起又不想逾期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396人收看
  • 个人债务起诉书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个人债务起诉书

    内容: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那么个人债务起诉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239人收看
  • 2021法定儿媳有继承权?民法关于继承新规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2021法定儿媳有继承权?民法关于继承新规有哪些?

    内容: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那么,法定继承权包括哪些?2021法定儿媳有继承权?民法关于继承新规有哪些?下面跟大律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王熙律师
    2021.11.19547人收看
  • 丈夫欠债可以离婚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丈夫欠债可以离婚吗

    内容:丈夫欠债可以离婚吗丈夫欠债可以离婚,但是离婚并不能免除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是共同债务,双方当事人仍然需要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职务及其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那么丈夫欠债可以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9679人收看
  • 婚前彩礼钱离婚时怎么判?属于共有财产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婚前彩礼钱离婚时怎么判?属于共有财产吗

    内容: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这两种情形时,一般法院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而且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那么婚前彩礼钱离婚时怎么判?属于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4452人收看
  • 离婚协议提前签字起诉是否有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协议提前签字起诉是否有效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

    黄东洁律师
    2022.05.103966人收看
  • 离婚诉讼被告要准备什么材料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离婚诉讼被告要准备什么材料

    内容:很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准备离婚的时候很茫然,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如果请了律师,律师可以帮助你整理,如果没有,在开庭的时候就变的非常被动了,下面根据我多年的办案经验,列出如下清单,让大家做到心中有数。关于离婚诉讼被告要准备什么材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1572人收看
  • 离婚后的承诺书有效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离婚后的承诺书有效吗

    内容: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这类保证书在现实生活中不算少见,但这种“承诺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能否被法院采纳?承诺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离婚承诺书,承诺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风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并根据承诺书的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翁玉素律师
    2022.03.30607人收看
  • 民法典中父母不抚养子女老了可以不赡养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民法典中父母不抚养子女老了可以不赡养吗

    内容: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那么民法典中父母不抚养子女老了可以不赡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8310人收看
  • 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内容: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关于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1594人收看
  • 离婚后子女变更姓氏的程序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婚后子女变更姓氏的程序

    内容:我国高院在审理此类案件认为,父母离婚,除因协议变更子女姓氏或子女年已长成得以自己意志决定其从父姓或母姓外,不用非要子女改变原用姓氏。离婚更改姓氏的意义不大,除特别因素,如不是亲生子女,涉及男性或者女性人格尊严,确有必要,可依法定程序更改子女姓氏。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该条同时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那么离婚后子女变更姓氏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2713人收看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内容: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如果离婚时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抚养费不足的话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是否能够变更抚养费关键是看是否有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8265人收看
  • 不是说夫妻分居满两年就是自动离婚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不是说夫妻分居满两年就是自动离婚吗

    内容: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未满两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未满两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如果夫妻分居已满两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如果夫妻分居已满两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其次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其次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荣静月律师
    2022.01.14199人收看
  • 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的咨询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的咨询

    内容:律师在线咨询: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的咨询在线律师回答:1、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2、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4、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叁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的咨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1414人收看
  • 服刑人员离婚诉状范文2022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服刑人员离婚诉状范文2022

    内容:2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由于犯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导致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犯人的配偶对犯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与犯人离婚时应当向犯人的配偶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服刑人员离婚诉状范文2022。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2533人收看
  • 单方面继承父母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单方面继承父母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处置单方处置没有效。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那么单方面继承父母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6964人收看
  • 变更抚养权的手续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变更抚养权的手续有哪些

    内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那么变更抚养权的手续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2605人收看
  • 个人婚前财产如何继承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个人婚前财产如何继承

    内容:婚前财产如何继承在我国,财产继承制度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主要的继承方式。适用法定继承就必须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关于个人婚前财产如何继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1509人收看
  • 起诉离婚几天调解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起诉离婚几天调解

    内容:起诉离婚几天调解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在案件审理之前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的法院会根据撤销受理的离婚起诉而调解是需要时间的一般会根据你们双方的态度而定但一般不会超过一审诉讼审限。那么起诉离婚几天调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31829人收看
  • 离婚诉讼女方必须出庭的依据是什么 涉外离婚诉讼如何送达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诉讼女方必须出庭的依据是什么 涉外离婚诉讼如何送达

    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必须到庭参加诉讼。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涉外离婚诉讼如何送达?如果离婚当事人双方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离婚诉讼女方必须出庭的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09173人收看
  • 离婚协议制作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协议制作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内容: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制作应包含以下内容第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第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第三共同财产的分割第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第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第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第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第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第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第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那么离婚协议制作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1498人收看
  • 继承遗产要收税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继承遗产要收税吗

    内容:继承遗产要收税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现在还未征收遗产税,所以单纯的遗产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但在继承期间,例如房产过户、车辆过户其他有价证券的交易等等,大多是都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等税费的。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指定的情况下,房子按照继承顺序传递和分配。继承时涉及的费用主要是房子评估费和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那么继承遗产要收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311074人收看
加载中...

还有问题?立即问律师

在线律师•60分钟无限沟通•99%问题解决率

提出问题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
  • 律师精选解答
  • 律师人气榜
  • 1

    王熙律师

    1941次帮助
    王熙律师

    王熙律师

    共帮助 1941 次

    快速提问
  • 2

    姚平律师

    1916次帮助
    姚平律师

    姚平律师

    共帮助 1916 次

    快速提问
  • 3

    刘晓红律师

    1475次帮助
    刘晓红律师

    刘晓红律师

    共帮助 1475 次

    快速提问
  • 4

    张旭律师

    1462次帮助
    张旭律师

    张旭律师

    共帮助 1462 次

    快速提问
  • 5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1412次帮助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共帮助 1412 次

    快速提问
  • 6

    李楠楠律师

    1400次帮助
    李楠楠律师

    李楠楠律师

    共帮助 1400 次

    快速提问
  • 7

    段建国律师

    1289次帮助
    段建国律师

    段建国律师

    共帮助 1289 次

    快速提问
  • 8

    赵金保律师

    1277次帮助
    赵金保律师

    赵金保律师

    共帮助 1277 次

    快速提问
  • 9

    崔玉君律师

    1202次帮助
    崔玉君律师

    崔玉君律师

    共帮助 1202 次

    快速提问
  • 10

    荣静月律师

    1193次帮助
    荣静月律师

    荣静月律师

    共帮助 1193 次

    快速提问
  • 1

    王熙律师

    4206次浏览
    王熙律师

    王熙律师

    共被浏览 4206 次

    快速提问
  • 2

    姚平律师

    4047次浏览
    姚平律师

    姚平律师

    共被浏览 4047 次

    快速提问
  • 3

    李维律师

    3456次浏览
    李维律师

    李维律师

    共被浏览 3456 次

    快速提问
  • 4

    段建国律师

    2926次浏览
    段建国律师

    段建国律师

    共被浏览 2926 次

    快速提问
  • 5

    荣静月律师

    2734次浏览
    荣静月律师

    荣静月律师

    共被浏览 2734 次

    快速提问
  • 6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593次浏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共被浏览 2593 次

    快速提问
  • 7

    林艳英律师

    2439次浏览
    林艳英律师

    林艳英律师

    共被浏览 2439 次

    快速提问
  • 8

    赵金保律师

    2329次浏览
    赵金保律师

    赵金保律师

    共被浏览 2329 次

    快速提问
  • 9

    黄东洁律师

    2098次浏览
    黄东洁律师

    黄东洁律师

    共被浏览 2098 次

    快速提问
  • 10

    吴梦云律师

    2091次浏览
    吴梦云律师

    吴梦云律师

    共被浏览 2091 次

    快速提问
大事件纪实 十七年北京老律所 口碑享誉全国
查看更多 >
了解律总管 互联网+门店 法律问题一站式解决
查看更多 >
  • “云律所”模式

    《中国品牌创新发展工程》

  • 线下活动赋能

    法律专业市场化

  • 专业领域

    上千名资深专家、优秀律师团队

  • 独特优势

    智慧型专业律所

以创新型营销策略,搭建起覆盖全国的“法律生态圈”

颠覆传统法律服务的优质法律服务新模式

公益法律咨询日持续举办提高品牌知名度、曝光度,吸引潜在客户;《如何快速要账》活动持续营销和锁定债务客户;大案要案《模拟法庭》演练提高案件胜诉率。线上、线下活动持续举办,多种方式引流和锁定客户,提高知名度。

专业、敬业、负责!全国各地政府、企业、协会常年邀请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

大律公司拥有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在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婚姻家事、遗产继承、民事侵权、物业管理、刑事辩护、法律顾问等领域建树颇丰,拥有大量的经典案例。

营销专业化、流程标准化、培训体系化、产品技术化、业务生态化

大律公司顺应“互联网+”的时代趋势,投入4000多万元成功开发智慧法律咨询系统。大律公司致力于“以技术驱动法律”,降低客户寻求法律咨询服务的成本,提升社会效率,追求社会价值最大化,共创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智慧生态圈。
法律问题解决
法律知识 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律师在线咨询

专业律师团队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为您争取更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