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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可以按照你的工资或者当地月平均工资水平主张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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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交通事故按人身损害赔偿走,如果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用的,但是很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代驾出现交通事故的,代驾司机以及代驾公司可能要担责,属于无偿代驾的,被代驾的车主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两辆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全责100%、主要责任70%、同等责任50%、次要责任30%确定责任双方的责任比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间的事故,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比例一般按照全责100%、主要责任80%、同等责任60%、次要责任40%确定责任双方的责任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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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要看是否属于保险公司拒赔的范围,保险合同里面有写。
  • 打车上班车祸身亡是可认定为工伤的。根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打车上班发生车祸,且事故不是受害人负主要责任的,视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事前防卫、事后防卫及防卫过当的区别不是正当防卫,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事先防卫就是侵害没有开始,事后防卫就是侵害已经结束防卫,防卫过当就是防卫过程中超过必要限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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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交通事故是有时效规定的,一般需要当场进行处理,然后由交警在10天之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自交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之日起的十日内,一般就需要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诫勉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由党组织对其进行谈话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其目的在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提醒、警示。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五种。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方式。诫勉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1、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2、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3、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5、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 可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先垫付医疗费,不行就向道具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后期如对方还是不予理会,可起诉
  • 购货方已经认证的发票,被退回时需要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按照销项负数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 建议咨询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 您好,法院本次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应当是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因此该员工如果在本次事故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是可以向他进行追偿
  • 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转包法律责任是: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转包行为无效,发包单位被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返签号就是返签证的号码。返签证,指由邀请人为出访人员在前往国国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好签证批准证明,然后连同申请人的护照及填写的申请表格、照片等材料一起呈送前往国驻华使馆。驻华使领馆只凭批准材料,在申请人的护照上签证,不须再向其国内移民部门申请。返签证的规格形式虽然各国各有不同,但一般只要获得了返签证就意味着入境获得批准,护照送交前往国驻华使馆后,也不需要太长的签证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条 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外国政府对中国公民签发签证、出境入境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中国政府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等措施。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1、您可以致电美团客服询问一下情况、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可以,如果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所取得开的专用增值税发票是可以抵扣其进项税的。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劳务费发票所载金额可以抵国税25%,包括了发票上开的工人工资、管理费、保险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 工程合同签订需要的材料: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报告;面对可能发生情况的多种预案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建议您找派出所民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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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是否能够撤销要看是否已经立案,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一、签订土方工程承包合同。土方工程队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二、项目启动。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三、项目初始阶段。1、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2、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3、编制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财务计划和安全管理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四、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五、采购阶段。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与施工办理交接手续。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六、施工阶段。1、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试验,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管理权移交,进行竣工决算。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七、试运行阶段。对试运行进行指导和服务。八、合同收尾。去的合同目标考核证书,办理决算手续,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去的履约证书。九、项目管理收尾。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解散项目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应对政府拖欠工程款:(一)与政府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二)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三)要求政府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四)到政府所在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工程质量事故的认定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需要看你的损失有多少,种植的作物是什么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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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劳动合同可以仲裁
  • 你好,需要鉴定房屋出现裂缝和下沉的缘由,如果缘由是天然气开发原因导致的,你可以要求修复并赔偿损失。具体修复费用和损失也需要鉴定评估来肯定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下列四部分可以组成建筑工程造价:1.基本建设工程预算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2.工程建设费:建设用地费、项目建设其他费用;3.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4.建筑安装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1、您与工友是否与老板签署了劳动合同。2、工友受伤时是否报警、叫救护车,这可以证明您工友受伤的地点。3、如果老板态度非常恶劣,建议您直接起诉。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大概率是雇佣关系,直接法院起诉,属于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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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币补偿安置就是在拆迁补偿中,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人放弃产权,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拆除的房屋所有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货币补偿是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方式,其主要优点是操作简单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可以不受地点等的限制,同时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1、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2、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3、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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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解析:工伤赔偿还是在原来的公司。1.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2.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3.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4.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5.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6.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车被刮了对方跑了报案时间在案发后48小时之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保险条款的约定,车主应及时报案,以便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勘察。如果车主没有及时报案,索赔时将无法提供证明文件,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核定保险责任,此种情况将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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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方毁约不买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分别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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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有下列作用:劳动者凭此证明可以依法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向新用人单位证明原公司与职工之间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纠纷时作为证据;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医保是可以异地报销的,一般报销比例是6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你好,可以咨询,你可以详细说一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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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措施权是不可以委托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来行使,并且不能超过其法定的职权范围;也不能擅自委托给无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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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承担成立的条件有:存在合法有效的债务;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属于不得转移的情形;债务转移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法定其他条件等。债务承担就是指债务转移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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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办新农合卡需要的证件:家庭成员持户口本、户口本中任一参合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并留下联系方式。乡镇卫生院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定期统一到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补办后,会在第一时间内电话通知农民朋友前往乡镇卫生院新农合管理办公室领取补办的新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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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当事人一般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约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建议你与对方协商解决,你也可以依据合同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对款,你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只要没有造成严重伤害后果,那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 这个属于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所以不存在保释
  • 刑事犯罪中包含了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等。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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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诈骗罪的行为方式主要会有:1、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2、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 行为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且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应从拘留起开始计算。羁押折抵刑期仅适用于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刑事抗诉的条件主要有: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 男子持刀抢劫伤人的,会构成抢劫罪,一般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您好,快慢班优胜劣汰的制度虽然给学生增添了竞争力,让学生在学习上更加有冲劲儿,但是也容易打击学生的自信心,尤其是慢班的学生,觉得自己是慢班就产生消极情绪,导致差学生更差,不建议实施的。
  •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因劳动者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而丧失。法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是高消费和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的是其信贷、竞投标、开设公司等,并不限制其作为普通劳动者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提供了充有效担保的(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 15年属于可以领取养老金的门槛期限,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缓刑期内犯新罪的才会撤消缓刑,既然考验期都满了,那么相当于原刑罚执行完毕,再犯新罪的就要另外判决。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是想通过对其判处刑罚但不予关押而达到改造罪犯的目的。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的行为,就说明这种目的已达到,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没有必要再执行了。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说明他没有真诚悔改,适用缓刑达不到改造的目的,那么,不论其犯的新罪是何种,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撤销缓刑,在对其前罪后罪实行并罚的基础上,将其关押执行。缓刑是在判刑结果中很常见的一种刑法,也叫暂缓执行,是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先行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对于过失犯罪所造成的结果,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诈骗公私财物数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和五十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具体到本案,黎某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将付某所有的明成化年间的文物谎称为民国文物,致使付某产生错误认识,自愿将原本价值万元以上的青花瓷碗以1000元价格转让给自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诈骗罪定性。至于黎某犯罪的具体情节,要根据物价部门的鉴定或者核定价格(减除黎某实际支付的1000元)确定。
  • 你好,这不一定,如果案情严重,不适用缓刑,是有可能的。
  • 行政处罚对招投标是否有影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首先看行政处罚能不能网上查询,如网上查询不到,自然不影响; 2、其次看招标项目的要求,如招标项目没有要求,可以参与投标。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 一、驾驶员不系安全带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二、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司机不系安全带扣2分,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扣分但要处于2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
  • 首轮摇号: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参加人才优先购房摇号,房源数量按照不超过可售房源总数的20%比例确定,摇出“第一轮中选人才家庭”,如果登记人才数量不足摇号房源数量20%比例的,全部中选;第二轮摇号:第一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与其他经认定的“无房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房源数量按照纳入摇号范围房源数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根据开发商销售方案确定无房家庭房源比例),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第三轮摇号:第一、二轮未中选人才家庭、无房家庭与其他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房源数量为前二轮摇号后的剩余房源,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和轮候选房顺序;第四轮摇号:对所有第一轮、第二轮和第三轮摇号中选的家庭一起组织摇号,摇出选房顺序,按规定签订购房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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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较少适用。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农民的居住权,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不会直接拍卖被执行人的宅基地上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如果你想要这个房子,可以先给房主发个律师函告知如果不想卖了他的行为构成违约,你不同意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然后你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如果房主不接受你的履行,可以到法院起诉继续履行合同。
  • 办理农村户口办理失业证要在村里开具证明,拿到镇上劳动保障所申请,一般当天就可以拿到失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中院判决房屋买卖纠纷后,可以进行申诉。当事人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 规定是,农村住房和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只有本地农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规定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停止使用土地的,村委会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 拆房可以按照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进行赔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赔偿费用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可以,群租房不合法,群租房容易产生治安问题,遇到群租房的时候,一个是可以通过电话举报,二是可以直接去到房产所在的房管部门举报。群租房举报电话,可以直接拨打房管部门的电话,如果不知道房管部门电话,可以直接上房管部门的网站直接查询。《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出租房屋,需要交税,税种和比例是: 1.个人所得税10%;营业税1.5%;房产税4%。《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个人房屋出租的征税标准是:(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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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可以自行决定调取。这些情形主要包括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2、涉及身份关系的3、涉及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5、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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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情况下是3年,三年不使用的商标会被撤销。一般商标局不会刻意去查询。但已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申请,国家商标局受理撤销申请后,会发信通知注册人提供法定期限内的使用证据,如未能及时提供,商标将会被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 修路占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为按照具体的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了:第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第二,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第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明确资产边界、剥离资产范围、三类人员计提费用并进行资产评估;在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形成以改制方案为核心的改制文件并取得包括银行在内的主要债权人的支持和同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的预先审核同意;进行新公司的名称变更登记或预核准;弥补注册资本缺口资金并验资;批准新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聘任经理等;进行公司登记和税务登记;国有资产产权、土地和房产权属等相关权属登记,以及资质变更登记或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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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报销。具体床位费可报销金额各地规定不一,以当地规定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1、股权登记日(日):确定可以享有本次可转债配售的股东;2、配售缴款日(1日):一般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具体日期以公告为准。3、配售对象:配售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4、配售价格:人民币100元,配售单位:申购单位为1手或1张,具体以账户实际情况为准。5、配售比例:截止配售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持有的股份数,按每股A股股票配售元可转债的比例进行配售。投资者的可配数量可通过“我的持仓”进行查看。6、老股东参与可转债配售后还可参与可转债申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 欠钱没能力还属于民事纠纷的,既然是民事方面的纠纷,通常情况下就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自然也就谈不上坐牢的问题。《民法通则》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1、如果判决已经生效,未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则法院会对债务人进行司法拘留,但不会判刑;2、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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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 你好,请详细描述您遇到的问题。
  • 债权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为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且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1、工伤职工受到第三方人身伤害的,如遇到机动车事故等,可以得到第三方赔付的,不可进行工伤的重复报销,如果法院认定第三方无力赔付的,则可依据法院的认定证明进行工伤的报销。2、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初一定要先行声明自己是工伤,需要进行工伤报销,并要求医院按照工伤条例中规定的药物和方法进行治疗。如医院确需使用特殊药物和治疗方法的应提前通知员工,并得到员工的许可和签字确认,方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需要购买。签不签劳动合同与交社保没有关系,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劳动者与单位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不过由于入职时间较短,具体单位有没有给你交社保,需要查询一下再确定,以免上当受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医保最长可以断交三个月,超过3个月的,只能重新参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年满十六周岁才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如其积极参加斗殴,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满十八周岁未成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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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纳税人一般分为以下四种类型:第一种类型:超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纳税时间为,申请纳税人应在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申报期结束后40工作日内,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第二种类型:新开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纳税时间为,申请纳税人自税务登记证日起30日内,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第三种类型:未超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纳税时间为,申请纳税人自税务登记证日起30日后,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第四种类型:申请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纳税时间为,申请纳税人应在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申报期结束后40工作日内,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2、除本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 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股权转让的。股东可以对内或者对外转让股权,对外转让的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正常情况下,公司股东是不可能退股,而将股份挂在公司集体股上的。股东想要退出公司只能通过减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另外,有限责任公司时没有股份说法的,也不存在股价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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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事故首先要报警,由交警来认定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他又没有保险,交警是必须要查扣车辆的,这样就可以要求对方对车辆维修费用进行赔付,如果交警放走了车辆,可以找交警,直到追究到事故车辆的赔偿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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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停车路边划分有停车位,属于合法停车的,骑车人的责任;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且在车后方设有警示标志的,骑车人撞上,还是骑车人的全责;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汽车属于违章停车,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违停车辆将承担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分居后女方的财产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分居的,若双方订对分居财产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若双方没有约定的,则女方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孩子判给女方,男方的财产孩子可以继承。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其中的子女包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前妻的孩子属于婚生子女,当然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民法典》规定房子不能过户的情况有被抵押的房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当办理析产登记。不动产过户后,登记方才会享有房产的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是要求双方均在场的。且需要双方共同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权属证等材料。但若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前做财产公证的,无需双方共同在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以下亲属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女方怀孕期间是可以离婚的。即女方可以提出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男方诉讼离婚会受到一定限制。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您好,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如果您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
  •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就应当强制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6、专用校车使用15年;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 能搬迁。一类区98万元/公顷,区片范围为城郊街道(北门村);华昌街道(新民村、南门村);培英街道(东门村);正阳街道(榆树村);二类区59万元/公顷,区片范围为环城乡(八家村、平安村、城子村、朝阳村、东岭村、桂家村);城郊街道(立新村、獾洞村);培英街道(东沟村、东家村);正阳街道(靳家村、兴隆村);闵家镇(二十家村、三合村、前锋村);三类区50万元/公顷,区片范围为其他乡镇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均不可以在十八岁领取结婚证。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登记结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只有达到了结婚年龄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有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父母不能监护,他们必须进行监护。监护人确认有争议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要求法院指定监护人。
  •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在发生工作事故之日诊断结果出来后,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经认定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发生工伤事故经认定为工伤后,对于一些费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的。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变更抚养权应满足的条件是:(一)双方均具有子女抚养资格;(二)直接扶养人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三)十周岁以上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其他法定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被继承房屋拆迁遗嘱有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的遗嘱无效: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夫妻之间车辆过户,车辆号牌不发生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 股东忠实勤勉义务体现在股东应当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将个人利益置于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之上、要积极的参会公司经营管理,提出自己合理建议等。作为股东,尤其是大股东,应当尽到忠实义务,履行好股东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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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证驾驶酒驾怎么处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无证驾驶酒驾怎么处罚

    内容: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无证驾驶酒驾怎么处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那么无证驾驶酒驾怎么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08105人收看
  • 保险公司赔付的钱不够肇事者还要赔付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保险公司赔付的钱不够肇事者还要赔付吗

    内容:保险公司赔付的钱不够肇事者还要赔付吗保险公司赔付的钱不够肇事者是需要赔付的具体要看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比例是怎样的(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上述的规定的比例赔偿。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条件目前我国车辆保险业中的现状说投保容易索赔难。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那么保险公司赔付的钱不够肇事者还要赔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27155人收看
  • 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的内容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的内容有哪些

    内容: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传唤。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那么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的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51103人收看
  • 是酒驾?还是蓄意杀人?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是酒驾?还是蓄意杀人?

    内容:被害人家属认为王某青与死者之间有过节他是蓄意杀人。被害者数十家属旁听昨天上午被告人王某青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中山中院过堂。公诉人称被害人韦程仁当场死亡被害人陆秀乐、韦志海被送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另外有1人重伤6人经鉴定达轻伤还有1人受伤后没有进行鉴定。案件择日宣判法庭上公诉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指控王某青并罗列了详细证据。王某青对罪名没有意见不过他的辩护人提出王某青的行为应该属于交通肇事罪。那么是酒驾?还是蓄意杀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25883人收看
  • 车祸骨折赔偿精神损失费吗(车祸骨折有没有精神损失费)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车祸骨折赔偿精神损失费吗(车祸骨折有没有精神损失费)

    内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交通事故骨折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段建国律师
    2023.03.01450人收看
  • “45”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对话会召开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45”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对话会召开

    内容:会上,县委常委、公安局长王从志通报了“45”交通事故核查定性情况,并希望家属们能理性对待这起“飞来横祸”,依法对待诉求,如果对案件仍有疑问的,可直接到公安局查看视频。在场的死者家属们对县委、县政府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组织抢救,感到满意。那么“45”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对话会召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03209人收看
  •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定罪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定罪

    内容: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那么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定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27358人收看
  •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应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应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应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06275人收看
  • 交通事故如何鉴定有没有护理期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交通事故如何鉴定有没有护理期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是非常普遍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往往会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如果造成伤残的,可以申请伤残鉴定,那么交通事故怎样鉴定有没有护理期?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赵金保律师
    2021.09.17469人收看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出院后领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出院后领吗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领取与是否出院没有关系。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出院后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09791人收看
  • 交通事故怎么调解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事故怎么调解

    内容:交通事故怎么调解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当事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那么交通事故怎么调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26432人收看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

    内容: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那么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3649人收看
  • 坐牢抵债行不行?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坐牢抵债行不行?

    内容:坐牢抵债行不行?

    王学瑞律师
    2023.04.2647人收看
  •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材料,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材料,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

    内容:同时写明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情况、受伤方的治疗情况、财产受损情况、事发后肇事方的付款情况、肇事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情况等需要说明的事实。那么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材料,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8320人收看
  • 酒驾测试结果不服可不可以复议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酒驾测试结果不服可不可以复议

    内容: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那么酒驾测试结果不服可不可以复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6663人收看
  • 喝酒开车撞马路牙上怎么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喝酒开车撞马路牙上怎么处理

    内容:处罚,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以下情况属于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那么喝酒开车撞马路牙上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1217人收看
  • 发生追尾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发生追尾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内容:发生追尾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步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那么发生追尾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382人收看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出来能放车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出来能放车吗

    内容:查之第一百三十二条 标的物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就可以领取车辆了。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第一百四十一条 交付的地点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第一百零九条 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出来能放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6102人收看
  •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辨析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辨析

    内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用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最主要的区别是在于犯罪主观方面的不同。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人的观点,认定孙某铭的行为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关于本案罪名之争并没有随着案件审理的结束而终止,目前仍有不同的声音认为孙某铭案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他们认为案件因为迫于舆论的压力,为了加重惩戒肇事者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其定罪量刑,是对法律的亵渎。此外,两个罪名相比之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处的刑期要高于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即最高刑期不会超过15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最高刑为死刑。那么交通肇事罪与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辨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4696人收看
  • 伤者出院后的赔偿问题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伤者出院后的赔偿问题

    内容:在某些情况下,伤者由于他人的过错或疏忽,导致了受伤和住院治疗。但是,当伤者出院时,伤者的权利并没有结束。伤者可能会面对许多困难和后果,例如经济损失、医疗费用、失去收入以及身体和心理遗留问题,这些问题都是需要得到解决的。这就需要律师介入处理,从法律角度为伤者争取赔偿。

    李楠楠律师
    2023.06.211004人收看
  •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的范围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的范围

    内容: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那么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18182人收看
  • 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完整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完整

    内容: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完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0804人收看
  • 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是什么

    内容:反索赔就是指一方提出索赔时,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反索赔有工期延误反索赔、施工缺陷索赔等六种类型,针对一方的索赔要求,反索赔的一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反驳和拒绝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或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一)工期延误反索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商的责任,致使竣工日期延后,影响到业主对该工程的利用,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业主有权对承包商进行索赔,有承包商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那么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3379人收看
  • 公开招投标流程是怎样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公开招投标流程是怎样

    内容: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异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称为质疑,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主张权利的行为。那么公开招投标流程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5273人收看
  • 工程挂靠税费的处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工程挂靠税费的处理

    内容: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般的工程公司在做工程的时候都会选择另一个公司来作为挂靠公司,以便来找银行贷款,这种行为当然是要缴税的。下面就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工程挂靠税费的处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那么工程挂靠税费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02416人收看
  • 工程中将劳务部分分包给个人,劳务公司可以分包给个人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工程中将劳务部分分包给个人,劳务公司可以分包给个人吗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而个人是不具有承包资质的,因此不能将劳务分包给个人,4、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违法吗 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违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公司分包工程的,要将工程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单位,而个人是不具有承包资质的,所以将劳务分包给个人是不合法的,个人是不具有相应建筑资质的,所以将劳务工程分包给个人是不合法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无效的。

    冯清琴律师
    2023.11.27450人收看
  • 工程项目审计的内容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工程项目审计的内容有哪些

    内容: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效益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等方面进行审计,从而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绩效作出评价。那么工程项目审计的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6177人收看
  •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该和谁签订施工合同?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该和谁签订施工合同?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该和谁签订施工合同?

    李维律师
    2021.11.02883人收看
  • 如何解除备案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方式?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如何解除备案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方式?

    内容:解除备案工程施工合同的方式有: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想要解除已经备案的施工合同主要就是有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解除方法,所以这个时候想要解除合同就必须按照相关的程序来解除。所以说,不是按照这个解除合同的步骤来解除的话,是没有效果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和认可的。施工合同都是需要进行备案的,如果合同不按照要求进行备案的话,是很有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的。那么如何解除备案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8121人收看
  • 2021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全文】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2021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全文】

    内容:论专业律师在工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段建国律师
    2021.10.20701人收看
  •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内容:《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经1997年11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市计划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八)受市计划委员会委托,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造价管理的行为。第九条 建设工程补充定额,由市造价处组织制定,统一发布和管理。市造价处应当按照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原则,将变动的取费项目及标准纳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内。那么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17855人收看
  •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协议范本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协议范本

    内容: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那么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协议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17387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怎样预防拖欠工程款?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怎样预防拖欠工程款?

    内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怎样预防拖欠工程款?

    郭铭芝律师
    2021.10.31745人收看
  • 建设工程分包怎样才合法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建设工程分包怎样才合法

    内容:建设工程分包怎样才合法

    黄东洁律师
    2021.11.29279人收看
  • 工程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工程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内容:工程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2021.10.22493人收看
  • 建筑工程上的内部承包有效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建筑工程上的内部承包有效吗

    内容: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有没有效,主要看内部承包的承包方是否具有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不具有资质的合同无效。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鉴于此,建议内部承包合同要明确约定诸如工程价款的结算条件、违约责任、承包的最终责任划分、中途接管的法律后果、提供担保等问题。那么建筑工程上的内部承包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18529人收看
  •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代理词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代理词

    内容: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那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代理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16564人收看
  • 建设工程承包人及项目部的劳资管理注意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建设工程承包人及项目部的劳资管理注意

    内容:建设工程承包人及项目部的劳资管理注意

    孔孟廷律师
    2021.10.28438人收看
  •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纠纷案由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纠纷案由

    内容:对于劳务分包的定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从主体看,劳务承包人应当是具备法定资质的企业,从劳务分包的对象看,是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而非工程本身。上述两点决定了劳务分包合同既不同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而与一般的劳务合同或承揽合同也有区别。那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纠纷案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15651人收看
  • 项目经理结算工程款的前置条件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项目经理结算工程款的前置条件

    内容:项目经理结算工程款的前置条件

    许瑞林律师
    2021.10.31364人收看
  • 欠条有几年才失效不能起诉,欠条有几年才失效不能起诉案例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欠条有几年才失效不能起诉,欠条有几年才失效不能起诉案例

    内容:借款不还的立案报警需要满足借款事实的确凿性、借款人的拒绝归还以及借款金额的达标等条件,一、借款不还的立案报警标准对于借款不还的情况,一般来说,以下条件需要满足才能立案报警:1. 借款事实的确凿:借款人应当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确凿性,债权人在面临借款不还的情况时,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机构,了解具体的立案报警条件和程序,而小红明确表示不愿意归还借款并失去联系,进一步满足立案报警的条件,借贷纠纷是社会中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当借款人拒绝归还借款时,债权人可能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具体的立案报警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债权人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机构,了解具体的立案报警要求。

    荣静月律师
    2023.09.06876人收看
  • 民间融资倒闭欠款怎样追回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间融资倒闭欠款怎样追回

    内容:法律主观:追回 欠款 的方法有: 直接向债务人 追讨,或与债务人协商签订 还款协议 ,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可以通过律师起诉欠款人,申请法院判决,以获得追回债务的权利,民间融资倒闭欠款,追回债务可以是一项复杂的任务,但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步骤:1. 了解债务情况:首先,你需要清楚地了解债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债务的金额、债务产生的原因、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等,追回欠款有下列办法:与欠款人协商,请求其还款,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和搜集相关证据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追回欠款。

    林艳英律师
    2023.10.12819人收看
  • P2P平台爆雷老板跑路投资者怎么办,p2p爆雷了投资者资金怎么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P2P平台爆雷老板跑路投资者怎么办,p2p爆雷了投资者资金怎么办

    内容:p2p平台跑路了怎么办一、p2p平台跑路了怎么办1、在确认平台没有任何反应后,投资人应该第一时间到平台所在地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同时聘请律师和平台的法务接触,一、被套路受害人遇到套路贷,首先要做的就是拨打电话110进行报警或去就近的公安局进行报案,套路贷一般在事实上其实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行为,套路贷是通过同走流水的形成,表面达成合法的借款事实,进而财,该行为实则已经构成罪,在这短短十天的时间里,连续四家平台跑路,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利益受损的包括业主和租客。

    张嘉娱律师
    2024.01.23359人收看
  •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新司法解释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新司法解释

    内容:四、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适用和辩护策略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适用和辩护策略,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罪与非罪的界限:律师应当审查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要审查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三、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如下:1. 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或者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ldquo。

    张芸律师
    2023.09.191149人收看
  • 企业信贷逾期怎么处理,企业贷款逾期会造成什么后果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企业信贷逾期怎么处理,企业贷款逾期会造成什么后果

    内容:若企业长时间逾期或还不上贷款,银行会向银行发起诉讼,银行方面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该措施主要包括冻结企业贷款担保人的银行账户存款,同时也会查封借款人所抵押的财产。当法院判决之后,若贷款企业拒不配合的话,法院就会强制性执行清算企业的财产,然后将财产进行拍卖,用于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此时,企业除了要还贷款本息之外,还需要还贷款逾期和罚期,同时也需要承担银行的诉讼费用等相关的费用。

    李楠楠律师
    2023.04.1897人收看
  • 参与民间借贷的如何认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冯清琴律师
    2024.03.25236人收看
  • 不起诉后不可撤销案件(不起诉后案件如何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不起诉后不可撤销案件(不起诉后案件如何处理)

    内容:【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吴梦云律师
    2024.01.10861人收看
  • 民间借贷超过五年的是否还可以起诉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间借贷超过五年的是否还可以起诉

    内容:民间借贷的借条超过五年还可以起诉吗1、五年前的借条显然是有效的,对于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应当在还款期间后的两年内主张债务,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可以适用于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借条的法律效力是始终存在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起诉处理,6、超过三年并不是绝对的过诉讼时效,只要在债务履行期满后的三年内积极主张债权,诉讼时效中断就会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在这个时间内债务人不还款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仍会支持债权人的请求。

    李维律师
    2024.01.25509人收看
  • 律师怎么催收债务(律师催收债务被打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律师怎么催收债务(律师催收债务被打怎么办)

    内容:5、朋友的贷款逾期了,用户的手机总是被催收打电话催债,用户可以提醒朋友尽快还款,只要朋友运行了还款操作,哪怕没有还清欠款,用户也不会再遭遇催收电话,律师事务所怎么催债和外包公司催收有何区别1、律师事务所催债,是在律师事务所以函件催收、当面沟通或者诉讼的方式帮助委托人追索欠款,是在法律的尺度范围之内、合理合法地催收,暴力催债该怎么处理1、遇到暴力催收,应该如何应对:遇到发短信,打电话威胁的,就截图保留所有证据,通话保留录音,去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会有管理人员回电给你答复。

    崔玉君律师
    2024.01.18996人收看
  • 民间借贷成立证据的条件(民间借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民间借贷成立证据的条件(民间借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内容: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民间借贷纠纷主要看什么证据法律分析: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民间借贷纠纷怎么立案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许瑞林律师
    2024.01.10391人收看
  • 北京律师费用一般怎么收费(一般代理律师收费标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北京律师费用一般怎么收费(一般代理律师收费标准)

    内容:3、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北京请律师收费标准法律分析: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2、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北京律师收费标准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一)刑事案件收费标准1、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北京律师费收费标准2023法律主观:众所周知,除了法律援助的律师,律师在办理案件时是都要进行收费的,当然这个收费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的,是有一定标准的。

    杨一凡律师
    2024.01.25582人收看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怎么中断合法有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怎么中断合法有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内容: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向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此种行为即属于主张权利性质的行为,从银行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没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而较少使用仲裁这种方式,向当事人发出律师函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发律师函能中断诉讼时效,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规定了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诉讼、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等,对于发律师函是可以认定为提出请求的行为,是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的。

    张旭律师
    2024.01.23523人收看
  • 情侣借贷纠纷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情侣借贷纠纷

    内容:情侣借贷纠纷:情侣间相互给付财物的现象非常普遍,双方关系亲密时,对频繁的经济往来毫不在乎。甚至,以此标定相互的信任、感情的深度。一旦情感生变,财产纠纷往往随之爆发。

    周春花律师
    2023.05.2424人收看
  • 什么是民间借贷?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什么是民间借贷?

    内容: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构成要件分为借贷合意和借贷行为。

    赵金保律师
    2023.05.2325人收看
  •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内容: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属一般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吗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王学瑞律师
    2023.11.17108人收看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时效是多少年,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执行的方法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时效是多少年,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执行的方法

    内容: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执行时效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时效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时效为两年,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时效的计算和适用1. 执行时效的计算:执行时效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

    周春花律师
    2023.11.03243人收看
  • 贷款没还上被起诉了怎么办,贷款未还被法院起诉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贷款没还上被起诉了怎么办,贷款未还被法院起诉

    内容:被银行向法院起诉了的,应该积极应诉,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银行起诉的金额有误的,应该及时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便法院能够查清事实,维护你的利益。

    陈宗琼律师
    2023.08.18851人收看
  • 二审超出一审诉讼请求(二审超出一审诉讼请求如何反驳)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二审超出一审诉讼请求(二审超出一审诉讼请求如何反驳)

    内容:一审开庭后发现遗漏诉讼请求金额二审如何处理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4.01.101049人收看
  •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要注意的四件事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要注意的四件事

    内容:民间借贷往往发生在亲戚朋友或其他熟人之间,一旦借款人违约,既会造成出借人的本金损失,也可能破坏双方的感情。为避免发生纠纷造成难堪局面,出借人在参与民间借贷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姚平律师
    2024.04.25376人收看
  • 私人借钱几年不还可以起诉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私人借钱几年不还可以起诉

    内容:如果债权人在判决生效后一定时间内提出实施请求,法院依据执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在银行冻结账户、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予以执行,直到借款人履行了还款义务,总之,贷款人可以在私人借贷协议中规定起诉权,在借款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起诉程序贷款人可以在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后的一段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在起诉程序中,借款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包括借款协议、证人证言、银行转账记录或签名确认等,判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法》规定,如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如果债权人没有提出实施请求,法院认为不能实施原判决,应当对原判决作撤销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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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7457人收看
  • 隔壁发生火灾烧到邻居怎么赔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隔壁发生火灾烧到邻居怎么赔偿

    内容:隔壁发生火灾烧到邻居怎么赔偿当隔壁发生火灾并烧到邻居的房屋时,赔偿的责任和方式可能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本文将详细介绍当你的邻居的火灾烧到你的房子时,你应该知道的相关法律知识和赔偿方式,其次,如果邻居的火灾对你的房屋造成了损害,你有权要求赔偿,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邻居的房屋损失,尽快联系邻居,让他们意识到火灾对你造成了损失,并要求他们承担责任和赔偿,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可能适用的原则:1、保险赔偿:如果邻居购买了房屋保险,他们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林艳英律师
    2023.10.03805人收看
  • 企业欠钱不还如何办理破产手续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企业欠钱不还如何办理破产手续

    内容:企业破产申请流程法律分析:破产申请与受理→(一)破产申请→(二)立案审查→(三)案件受理→(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债权人会议→破产和解→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公司欠债还不起的,需要申请破产,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然后按优先顺序清偿债务,企业严重亏损,没有能力清偿到期的债务,可以由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的申请,法律主观:公司注销 欠债还不起 的,公司需要申请破产,按优先顺序清偿债务。

    陈明月律师
    2024.01.23184人收看
  • 如何向省级高院申请再审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如何向省级高院申请再审

    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张芸律师
    2023.07.19629人收看
  •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

    内容:但是,在留置送达过程中,送达人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送达,否则可能会导致送达无效,2. 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法院传票的,送达人可以将传票留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但是,在直接送达过程中,如果送达人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送达,可能会导致送达无效,进而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但是,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否则可能会导致送达无效。

    李楠楠律师
    2023.08.28645人收看
  • 倒卖网课多少钱会坐牢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倒卖网课多少钱会坐牢

    内容: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相关法律规定的侵权复制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从该案例可以看出,警方认定5万元的倒卖学习资料属于非法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翁玉素律师
    2023.06.15881人收看
  • 驾驶证吊销几年可以考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驾驶证吊销几年可以考

    内容:② 醉酒驾驶:5年后才能重新申领驾驶证2、营运车① 饮酒驾驶:5年后才能重新申领驾驶证② 醉酒驾驶:10年后才能重新申领驾驶证3、所有车①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被依法吊销(《道交法》吊销驾驶证的十种情形)后,很多驾驶人仍然有重新考取驾驶证的意愿,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条款,现将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年限整理如下,仅供参考,2、非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03、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1、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02、十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1、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

    吴梦云律师
    2023.06.1531人收看
  •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内容:迁户口需要哪些资料 迁户人员的《入户申请》房屋产权人以及户口迁入人员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投靠亲属入户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孔孟廷律师
    2023.08.21732人收看
  • 检察院不起诉的案子会怎么处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检察院不起诉的案子会怎么处理

    内容: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姚平律师
    2023.06.1530人收看
  • 老公公司有股份,离婚可以分到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老公公司有股份,离婚可以分到吗

    内容:男方开公司,离婚女方可以分吗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3、法律分析:若该公司的股份是男方婚后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该股份进行协商,无法协商的,法院可能会偏向将股份判决给登记名义的一方,获得股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5、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2、法律分析:男方开公司持有的股份如果是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后是可以分割的,但分割股份时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处理,如要经半数股东同意等,老公的公司的股份离婚我可以分割吗1、法律分析:离婚时,妻子有权分割丈夫名下的公司股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许瑞林律师
    2024.01.15272人收看
  •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内容:禁毒工作机制的运行主要包括侦查与打击、预防与救助、 宣传与教育等各个环节的全方位配合,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禁毒,是指对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预防,禁毒工作机制由预防与宣传、检查与监督、预防与治疗、统计与数据等几个方面构建,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全面协作,(三)宣传与教育宣传与教育是禁毒工作机制中的重要环节,重点应该从儿童和青少年抓起,加大禁毒宣传的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毒品的危害,增强群众禁毒意识。

    荣静月律师
    2023.06.161105人收看
  • 撤诉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撤诉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内容:4、如果是原告上诉以后又撤诉,那么,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一审判决结果执行就是撤诉就是原告起诉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动撤回自己的起诉,不再要求法院对自己和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裁决,撤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案件立案受理后至法院宣判前这一期间内,撤回起诉或者上诉,从而终结审判程序的一种诉讼行为,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只要是法院已立案受理,撤诉只能是依原告的申请进行,承办法官无权要求原告撤诉,剥夺当事人诉权。

    张旭律师
    2023.06.081507人收看
  •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内容:依据:(1)数额较大的起点:3万元根据2022年4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6条规定,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确定的起点调整为3万元,不再适用参照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贪污罪相对应数额标准规定2倍确定数额起点的方式,的数额起点,按照该解释关于贪污罪相对应&ldquo。

    张嘉娱律师
    2023.06.07552人收看
  • 民法典规定手写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法典规定手写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

    内容:手写合同注意什么在签合同时需要注意约定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主体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标的物的标准,履行的费用由何方负担,违约责任承担,若发生争议时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等等,最后标明日期,双方签字,《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手写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手写合同怎么才有效手写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真实合法意思表示的,该合同有效,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5.价款或者报酬。

    于海明律师
    2023.06.09623人收看
  • 公司合并不履行告知义务承担什么责任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公司合并不履行告知义务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

    任冰峰律师
    2023.11.22606人收看
  • 从哪里找律师比较好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刘晓红律师
    2024.03.22959人收看
  • 开庭后一般多久可以收到判决书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开庭后一般多久可以收到判决书

    内容:如果案件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行大量调查取证,法院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4. 法院工作量: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工作量不同,这也会影响判决书送达的时间,2. 当事人地址:如果当事人提供的地址不准确或无法送达,法院需要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这会增加判决书送达的时间,因此,当事人在立案和审理过程中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非常重要关键词:上诉、审理期限、判决书另外,如果李某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他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段建国律师
    2023.09.05444人收看
  • 如何向法院申请取证出轨?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如何向法院申请取证出轨?

    内容: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因此,对于在婚姻中出轨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进行收集证据,但是在法院方面是不会进行取证的,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关于女方出轨的证据:最好的是她自己承认(最好是有承认和XXX有婚外情的保证书或保证以后不再犯与丈夫好好生活、否则男方有权离婚等的书面材料作为证据,也可以是谈论此事时的暗中录音),或者是其他知情人的证言,拍摄的相关照片、录像等都可以。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7.11530人收看
  • 2023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23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三个条件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2023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23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三个条件

    内容: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是:员工不超过50人,年营业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需要注意的是,这是最基本的划分标准,其中具体标准也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邢颖律师
    2023.08.169114人收看
  • 企业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企业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内容:法律主观: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公司欠钱不还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企业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法律主观: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公司欠钱不还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2、法律主观:公司欠钱不还最有效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 ...。

    王熙律师
    2023.11.06532人收看
  • 起诉收费标准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起诉收费标准是什么

    内容:市场标准则是指律师根据法律服务市场现实情况,自主合理确定的收费标准,为了控制委托人和律师因收费问题引起的纠纷,律师收费标准的规范性是非常重要的,自由标准是指律师依据委托人和律师双方协商,在合法、公正和透明的原则下自主确定的收费标准,同时,委托人在选择律师的时候,也需要充分考虑对方的专业水平和收费标准等因素,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和纠纷,起诉收费标准是什么在律师服务中,收费一直是一个敏感话题,二、收费标准律师收费标准是由律师行业自主制定,并由律师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龙珊律师
    2023.06.14431人收看
  • 拿劳务费和拿工资,哪个更合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拿劳务费和拿工资,哪个更合算

    内容:拿工资意味着员工和单位是雇佣关系,受到《劳动法》保护,公司会交社保,也也会提供一系列企业内部的福利,如培训、升职、带薪休假,从企业的角度看,支付劳务费和支付工资代扣一样的个税,差别在于,公司需要为拿工资的员工交社保,拿工资还是拿劳务费,对单位还是个人都是有利有弊,如果企业是个互联公司、高科技公司,有雇佣关系限制下的正式员工,可以投资培养不断提高能力来使公司受益,并且本企业的技术及商业机密安全得到保障,而个人可以同时服务几家相类似的行业,这很危险,公司对合作关系的考虑单位除了会考虑社保是否节约之外,还会考虑以下几点:一、在节约成本之前,企业更大的目标是战略目标,拿劳务费基本没有什么保障:没有带薪年假,没有体检和公费旅游,更没有单位培训和职级晋升,并且社保需要自己交这一点就增加了成本。

    杨一凡律师
    2023.07.121167人收看
  • 合同订立后明显的错误怎么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合同订立后明显的错误怎么处理

    内容: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典》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变更合同还应特别注意把握如下几点: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例如,《民法典》规定,暂时无力偿还的债务,可以由法院裁决分期偿还。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损害另一方利益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出变更的请求,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的裁决。那么合同订立后明显的错误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31495人收看
  • 建筑工程的预算和决算步骤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筑工程的预算和决算步骤

    内容:预算定额,是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计算工程造价和计算工程中劳动量、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而使用的一种定额。预算定额在施工企业内部被广泛用于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工程材料预算,确定工程价款,考核企业内部各类经济指标等方面。所以,预算定额在工程建设定额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从编制程序看,施工定额是预算定额的编制基础,而预算定额则是概算定额或估算指标的编制基础。那么建筑工程的预算和决算步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7812人收看
  • 合同履行期过后能否解除合同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合同履行期过后能否解除合同

    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的交易都得签订合同,为的是保障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那么合同履行期过后能否解除合同呢?

    赵金保律师
    2021.09.17702人收看
  • 2022年辞职信范文,辞职信如何写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2022年辞职信范文,辞职信如何写

    内容:辞职人:xxx20xx年xx月xx日网友:请问辞职信的写作有什么注意事项吗?其次,不要在辞职信中透露个人的不满情绪,如果辞职的意见非常大,一定要反应出来,不妨采用面对面交淡的方式,在白纸黑字上面写出自己的愤怒是不恰当的。那么2022年辞职信范文,辞职信如何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2575人收看
  • 车辆挂靠不等于有劳动关系 一打工者维权遭败诉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车辆挂靠不等于有劳动关系 一打工者维权遭败诉

    内容:赵先生被雇用担任耿女士担任车辆押运员被辞退,耿女士的车辆挂靠于南汇某运输公司,日前,被辞退的赵先生将运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近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打工者赵先生的诉讼请求。2008年11月,赵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车辆挂靠公司的劳动关系,为其补缴小城镇社会保险费,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后仲裁会以赵先生的请求事项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赵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解决。那么车辆挂靠不等于有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2191人收看
  • 关于2022年十级工伤赔偿的标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关于2022年十级工伤赔偿的标准

    内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那么关于2022年十级工伤赔偿的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9460人收看
  • 终止合同协议书盖公章还是合同章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终止合同协议书盖公章还是合同章

    内容: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在于: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那么终止合同协议书盖公章还是合同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30387人收看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吗?

    内容:妇女权益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2539人收看
  • 因租房合同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因租房合同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工作和生活便利选择租房子住。不少房东和房客都是因为临时退租或者是转租的相关事宜闹出的纠纷,还有租客没有定时给房租,房东随时加房租等等。那么,因租房合同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阅读完以下大律网律师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陈宗琼律师
    2021.10.23745人收看
  • 实际履行有什么特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实际履行有什么特点

    内容:实际履行的特点:1、实际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实际履行包括当事人之间互相要求对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实际履行。但实际上在德国提起实际履行之诉的情况是很少的。在英美普通法中没有实际履行这种补救方法。但英美很横平法规定,如原告能证明金钱赔偿不足以弥补其全部损失,法院可酌情做出实际履行的判决,这仅是一种例外的补救方法。法院对于是否做出实际履行的判决由自由裁决权。那么实际履行有什么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31718人收看
  • 劳动仲裁要多久才能走完程序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劳动仲裁要多久才能走完程序

    内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那么劳动仲裁要多久才能走完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6559人收看
  • 无效合同的确认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无效合同的确认

    内容: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就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必须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应依法进行。确认无效合同主要应从以下两点加以区别:从形式上和实际上加以区别要注意把有重要缺陷和违反了有效条件根本不能执行区别开来;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上加以区别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则其余部分仍然有效。那么无效合同的确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8222人收看
  • 民法典不追究民事责任承诺书是否有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民法典不追究民事责任承诺书是否有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义务与责任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龙珊律师
    2022.02.22378人收看
  • 合同风险防范的要点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合同风险防范的要点有哪些

    内容: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避免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对方同意变通履行的,及时与对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那么合同风险防范的要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2802人收看
  • 建设工程的勘察质量要求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建设工程的勘察质量要求

    内容:建设工程的勘察,担负着为工程建设提供地质资料的任务,建设工程的勘察人应当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勘测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勘察成果。建设工程的勘察文件应当反映工程的地质、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状况,符合规范、规程,做到勘察方案合理、评价准确、数据可靠。那么建设工程的勘察质量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7366人收看
  • 单位没交社保如何投标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单位没交社保如何投标

    内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没交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为劳动者补交社保。而单位想要参与投标的话,则应当按照投标流程准备好相关方案参与竞争。那么单位没交社保如何投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1613人收看
  • 合同的变更概念及其种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合同的变更概念及其种类

    内容:合同的变更概念及其种类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改变合同当事人、仅就合同关系的内容所作的变更。合同变更的效力指已变更的内容发生变更后的效力,而未变更的内容继续有效,已履行的合同义务或已发生的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因变更而失效。那么合同的变更概念及其种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30621人收看
  • 高管学历造假,劳动合同判无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高管学历造假,劳动合同判无效

    内容:简历造假高薪应聘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一些求职者为了迎合用人单位的需求在简历上大做文章,岂不知这样将会导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从而使自己的权利无法保障。近日,**市*文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某制药公司一副总简历造假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案件。随后因合同履行问题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最终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用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自订立劳动合同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实质上合同义务是双方的,双方都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合同无效后将会产生对有过错方不利的后果。那么高管学历造假,劳动合同判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8888人收看
  •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有何区别?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有何区别?

    内容:《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要约承诺阶段宣告结束,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合意的成果。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的要件是: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那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7107人收看
  • 结合犯与其他罪数形态的区别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结合犯与其他罪数形态的区别

    内容:(一)结合犯与结果加重犯所谓结果加重犯是指本已符合具体构成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更为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刑的犯罪形态,(一)结合犯与结果加重犯所谓结果加重犯是指本已符合具体构成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更为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刑的犯罪形态,结果加重犯与结合犯在法定性上是相同的即该罪的构成以及加重对其处罚都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结果加重犯与结合犯在法定性上是相同的即该罪的构成以及加重对其处罚都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

    于海明律师
    2022.01.17429人收看
  • 交通肇事时犯罪中止怎么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交通肇事时犯罪中止怎么处理

    内容: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满足下列四个要件1主体。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是指犯罪分子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意图停止着手实施犯罪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中止犯罪行为。

    李维律师
    2022.01.18754人收看
  • 销售U盘附送不雅视频犯法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销售U盘附送不雅视频犯法吗

    内容: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那么销售U盘附送不雅视频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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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9469人收看
  • 法院判实刑有疾病怎么办,有重大疾病的人犯罪怎么判刑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法院判实刑有疾病怎么办,有重大疾病的人犯罪怎么判刑

    内容:3、法律主观:有严重疾病法院会判实刑,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判刑时可能予以监外执行,有重大疾病的人犯罪怎么判刑1、有严重疾病法院会判有严重疾病法院会判实刑,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判刑时可能予以监外执行,法院判了实刑因病看守所拒收判刑后监狱拒收应该怎么办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被监狱拒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分析:被判刑了,但是看守所因嫌疑人有病不收,法院会判决暂予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4、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患有重大疾病并不是判处缓刑的情形,但如果是在监狱执行刑期的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会威胁生命安全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2、罪犯有病,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监外执行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2.25588人收看
  • 我想咨询一下刑事律师刑侦常用手段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我想咨询一下刑事律师刑侦常用手段有哪些?

    内容:犯罪是危害社会、应受刑罚制裁的行为;作为社会对犯罪的反应方式之一,侦查就是通过制裁犯罪来增强社会公众信心、并鼓励他们遵守法律的刑事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

    邢颖律师
    2021.11.10461人收看
  • 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资料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资料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非法持有秘密级国家秘密的行为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予以法律制裁但从其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来看尚不到犯罪的程度不应以犯罪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那么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资料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91018人收看
  • 故意伤害罪刑事起诉书包括哪些内容?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故意伤害罪刑事起诉书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2013年6月17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经xx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xx县公安局执行。本案由xx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xx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xx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故意伤害罪犯罪主体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龙珊律师
    2022.01.10502人收看
  • 过失犯罪案注重做好刑事和解工作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过失犯罪案注重做好刑事和解工作

    内容:过失犯罪案注重做好刑事和解工作

    李孟阳律师
    2021.11.15431人收看
  • 故意杀人20年后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故意杀人20年后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内容: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反之,将以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故意杀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则有利于做到罪刑相适应。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法院可以不对其处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如果是故意杀人未遂的,此时可以按照故意杀人既遂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

    周春花律师
    2022.04.16573人收看
  • 取保候审最短多长时间最长多长时间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取保候审最短多长时间最长多长时间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黄东洁律师
    2021.12.02476人收看
  • 犯罪预备构成的条件有哪些?犯罪预备表现形式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犯罪预备构成的条件有哪些?犯罪预备表现形式有哪些?

    内容: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mdashmdash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

    孔孟廷律师
    2022.01.18402人收看
  • 重婚罪可以由谁来进行报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重婚罪可以由谁来进行报案

    内容: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对于重婚罪的起诉处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重婚的相关证据以及犯罪事实,需要由当事人自行提交,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翁玉素律师
    2022.04.125906人收看
  • 虚拟货币交易受法律保护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虚拟货币交易受法律保护吗?

    内容:虚拟货币交易受法律保护吗?

    许瑞林律师
    2023.04.1446人收看
  •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减刑之后,至少要服刑10年。

    荣静月律师
    2022.03.26989人收看
  • 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内容: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法将这一常见的行为方式单独列举予以明示。是指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排除实行犯罪时可能遇到或已经遇到的障碍以便进一步实行犯罪创造有利条件。例如为实施绑架犯罪而在行为人必须经过的某偏僻地带守候其到来。例如为实施爆炸行为而携带爆炸物前往爆炸目标所在地。

    张旭律师
    2022.01.18183人收看
  • 诈骗案件什么时候退还赃款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诈骗案件什么时候退还赃款

    内容:诈骗案件什么时候退还赃款我国法律对诈骗案件赃款退还的时间是没有作出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如果不退赔的公安机关查证确实属于被害人的由公安机关退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张嘉娱律师
    2022.03.03244人收看
  • 公众场合裸露下体会如何惩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公众场合裸露下体会如何惩罚

    内容:公众场合裸露下体会如何惩罚

    张芸律师
    2023.04.13257人收看
  • 信用卡诈骗定罪数额多少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信用卡诈骗定罪数额多少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信用卡诈骗定罪数额为五千到五万以内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任冰峰律师
    2022.04.02421人收看
  • 未成年犯法会不会坐牢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未成年犯法会不会坐牢

    内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冯清琴律师
    2021.12.06429人收看
  • 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危险驾驶构成犯罪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危险驾驶构成犯罪吗

    内容:想知道驾车在路上是否涉嫌危险驾驶罪首先应该知道哪些情况是属于危险驾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驾车有以下行为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由此可知危险驾驶未发生交通事故的也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只要存在危险驾驶行为一般即可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只是影响犯罪的定罪及量刑。那么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危险驾驶构成犯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19186人收看
  • 物业纠纷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物业纠纷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内容:随着楼市的升温,居民住宅条件的改善,当前因物业产生的民事纠纷案件正呈现上升趋势。由于此类案件主体单一,案情复杂,纠纷的表现形式多样,因而给案件审理过程带来一定的难度,引发的有关问题亟待重视。物业费用的收取应遵循合理、公开及与服务相适宜的原则,收取标准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审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纠纷案件具体适用的法律,应视具体案情的性质而定。那么物业纠纷案件应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8627人收看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的计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的计算

    内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由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时间、购房金额、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目前,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深圳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的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01316人收看
  • 买卖房屋合同怎么写法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买卖房屋合同怎么写法

    内容: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那么买卖房屋合同怎么写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7807人收看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

    内容:七、本合同是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的修改版本,自2011年10月1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那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3421人收看
  • 如何防范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缩水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如何防范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缩水

    内容:如何防范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缩水

    陈宗琼律师
    2021.11.09288人收看
  • 城乡建委:无障碍设施不配套住宅小区不能交付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城乡建委:无障碍设施不配套住宅小区不能交付

    内容: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今后,新住宅小区验收时,将严查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不履行无障碍建设承诺、不按总平面设计图中内容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项目将无法交付使用。日前,市城乡建设委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我市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要求无障碍设施随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办理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备案手续时,管理部门要严格查验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无障碍设施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那么城乡建委:无障碍设施不配套住宅小区不能交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30463人收看
  • 哪些房产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哪些房产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内容: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必须由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那么哪些房产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6388人收看
  • 一年内卖旧买新可退税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一年内卖旧买新可退税

    内容:对受理部门开具《专用收据》之日起满一年并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来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相关手续的个人,经受理部门审核后,将其已缴纳的纳税保证金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个人1年内重新购房的,其应当在房地产权证上注明日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的受理部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退还保证金的两种情况(一)个人在1年内重新购房后,凭房地产权证及购房发票等资料,一次性向收取纳税保证金的受理部门申请退还全部或部分纳税保证金。否则,一方婚前取得的房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退还纳税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时需按比例计算。那么一年内卖旧买新可退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6316人收看
  • 租房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租房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内容: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荣静月律师
    2022.04.157165人收看
  • 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一)、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必须关注的重点。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9574人收看
  • 集体土地还迁房如何买卖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集体土地还迁房如何买卖

    内容: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张嘉娱律师
    2022.03.24585人收看
  • 上海二手房要交哪些税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上海二手房要交哪些税

    内容:不动产证满2年:免征增值税。6、交易手续费:按照房屋的面积来征收,住宅一般为4-6元/平方米不等。那么上海二手房要交哪些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4570人收看
  • 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内容:土地使用费通常由土地所有者国家征收并作为财政资金统一按规定使用;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那么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9747人收看
  • 物业换水表业主是否该交钱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物业换水表业主是否该交钱

    内容:是由供水公司承担,物业与业主均没有承担的义务。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物业换水表业主是否该交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31179人收看
  • 房屋出租合同简易合同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房屋出租合同简易合同

    内容:出租方(甲方): 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承租方(乙方): 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租赁房屋地址: xxxxxx;二、室内附属设施:xxxxxxxxxxxx 。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那么房屋出租合同简易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4422人收看
  • 上海将收紧房产交易税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上海将收紧房产交易税

    内容:“低于5%,是按照差额收所得税核算;超过5%,差额收取所得税的税费要远远高于按照总额的1%收取。而以近两年上海楼市的涨幅来看,基本没有低于5%的房子。”该分析师预计,新的税收政策可能会导致上海楼市交易量有30%-50%的萎缩,房价也会有5%-10%左右的下调。这已经是上海楼市成交量持续第10周上升,同时也创下了近49周以来的成交量新高,达到去年房价暴涨时的高峰水平。节前的9月18-30日共有47个楼盘推出了120万平方米新房源,这些房源在中秋和国庆两个假期期间的销售反映到网上房地产,是推动10月第一周成交量迅速攀升的主要原因。那么上海将收紧房产交易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6968人收看
  • 民法典房屋确权要走哪些程序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民法典房屋确权要走哪些程序

    内容: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对于房屋来说都是要进行确权的,这个是很重要的,这样的房屋才是合法的。但是房屋确权的话是要经过相关的流程的,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在民法典中房屋确权要走哪些程序呢?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崔玉君律师
    2021.11.06582人收看
  • 房地产抵押合同/协议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房地产抵押合同/协议

    内容: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那么房地产抵押合同/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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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1345人收看
  • 办理房屋赠与登记指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办理房屋赠与登记指南

    内容:当房屋的权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与给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与登记。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赠与登记的步骤和缴交的资料1、赠与公证书赠与双方应当先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领取赠与合同公证书。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那么办理房屋赠与登记指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31743人收看
  • 新业主是否要补交原业主拖欠的物管费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新业主是否要补交原业主拖欠的物管费

    内容: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管费,新业主有没有义务偿还?由于原业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基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产生的,而在该法律关系中,并没有涉及到后来的买房人,所以他们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为了避免这类纠纷的发生,建议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在确保房屋质量的同时,一定要先查清原业主是否拖欠费用。如有欠费情况,应要求原业主结清,要求业主提供有关的收据或者在合同上写清楚。那么新业主是否要补交原业主拖欠的物管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3178人收看
  • 企业债权债务管理有什么问题需要注意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企业债权债务管理有什么问题需要注意的

    内容:企业债权债务管理有什么问题需要注意的一、欠款产生前的预防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企业在应收欠款的管理中也不例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那么企业债权债务管理有什么问题需要注意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6682人收看
  •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什么意思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什么意思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什么意思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名义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实体权利。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设立的宗旨均系保护债权人的债权不受债务人不当行为的损害,性质上都是债的保全措施,但撤销权系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由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其与代位权的显著区别在于前者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而代位权则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权利的消极行为。那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349人收看
  • 债权该如何分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债权该如何分类

    内容: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按民事诉讼审理。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顺序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那么债权该如何分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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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1007人收看
  • 债务转让后债权人能否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债务转让后债权人能否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

    内容:债务转让后债权人能否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转让后债权人能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广义的合同义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如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合同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二是合同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通常被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有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有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合同义务。那么债务转让后债权人能否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424人收看
  • 股权类不良资产包含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股权类不良资产包含哪些

    内容:也就是说股权类资产是由债券类的不良资产转化而来的,所以在评估时会加入很多的政策性特征。债权类不良资产是指长期难以回收的、预计可能产生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担保损失及其他不良债权。股权类不良资产是指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那么股权类不良资产包含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6579人收看
  • 强化中介机构和债权人监督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强化中介机构和债权人监督

    内容:而且,按照《破产法》,破产申请和整顿阶段,国家行政机关依其职权可以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行政管理和监督。《规定》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下对破产监督方面,进行了一定弥补。首先,《规定》加强了对破产案件的审判监督。但从长远来看,可以考虑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实行专业监督,这有待于破产法解决的。若干规定规定法院在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那么强化中介机构和债权人监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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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279人收看
  • 债权人撤销权之探讨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撤销权之探讨

    内容:根据《合同法》第74条,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积极损害债权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代位权要求债权人应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方可行使;而撤销权则不要求履行期的届满。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目的在于使保全将来的债务履行并非请求履行,仅应注重清偿能力之有无而不必问是否已届清偿期。那么债权人撤销权之探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343人收看
  • 民法典违规贷款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民法典违规贷款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内容:商业银行是我国非常重要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和向贷款人发放贷款,而发放贷款时,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规发放贷款,那么民法典违规贷款要不要承担民事责任?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荣静月律师
    2021.11.03124人收看
  • 借款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借款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内容: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另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另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公民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那么借款合同的特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296人收看
  • 物权法解释:可分物作为留置财产的特殊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物权法解释:可分物作为留置财产的特殊规定

    内容:本条是关于可分物作为留置财产的特殊规定。可分物是指经分割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或者失去其价值的物。前面说过,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但本条对于留置权的不可分性做了一定程度的缓和,明确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那么物权法解释:可分物作为留置财产的特殊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0602人收看
  • 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实行夫妻财产、债务约定登记或公证制及采用举证倒置规则的必要性1、结婚登记前,双方以各自劳动收入,合资筹办的结婚用品,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上几种情况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104人收看
  •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后果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后果是什么

    内容:不动产抵押的范围是指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设定抵押的范围。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后果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165人收看
  • 质押合同书面范文怎么写?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质押合同书面范文怎么写?

    内容:质押合同书面范文质押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质押人(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质权人(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动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第五条质物移交与保管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移交质物、保险单及其权属证书原件。那么质押合同书面范文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130人收看
  •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证据)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证据)

    内容:假如你和债务人一起聚会,可以借着这次聚会提醒他还款,这对那些迟迟拖着欠款的人还是比较有效的,若欠款人在承诺时间到了之后还不肯还清欠款,可以利用这些作为有力的证据向法院起诉,一、别人欠钱不还没有证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等,可以找欠款人明确协商一下具体的还款时间等,一定要做一个书面的保证书,也可用录音机等将其的承诺录下来。

    吴梦云律师
    2023.04.01127人收看
  • 民法典转让协议中是否承担预期债务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法典转让协议中是否承担预期债务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那么民法典转让协议中是否承担预期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30365人收看
  • 夫妻债务中如何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夫妻债务中如何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内容:那么夫妻债务中如何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384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现状以及借贷风险的相应对策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间借贷的现状以及借贷风险的相应对策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民间借贷的现状以及借贷风险的相应对策。在宏观经济不景气、市场需求低迷、生产成本攀升形势下,企业生产经营仍面临较大压力,特别是小微企业资金面比较紧张,对民间资金需求较旺盛。小微企业民间融资需求增长较快成为拉动民间融资总规模增加的主要原因。从调查情况来看,小微企业民间借贷余额占调查企业的80%以上。小微企业民间借贷方式主要是小微企业间直接借贷,小微企业通过职工集资方式融资,或通过投资公司等中介组织融资。从法律上承认民间借贷活动的合法性,使民间借贷市场参与者的财产权得到切实的保护,引导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走向前台。那么民间借贷的现状以及借贷风险的相应对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1026人收看
  • 形成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借贷纠纷在法律上是如何处理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形成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借贷纠纷在法律上是如何处理的!

    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商事主体交易活动空前活跃,社会资金流动比以往更加频繁,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戚、同学、同事及邻里和熟人之间,因彼此信任又碍于情面,有相当一部分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字据或签订借款合同,为此经常发生债务纠纷,下面请看详细介绍:形成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借贷纠纷在法律上是如何处理的!一.形成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利息约定不明确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发生矛盾的是双方约定的利息。对不具备上述条件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超出此限度的,超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那么形成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借贷纠纷在法律上是如何处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542人收看
  • 公司拖欠货款去哪里告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公司拖欠货款去哪里告

    内容:注意诉讼时效及其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保全”,让人民法院冻结债务人的相应财产,避免出现不能执行的局面。积极寻找债务人的财产,发现线索向人民法院反映,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公司拖欠货款去哪里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6637人收看
  • 债权转让条件需要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债权转让条件需要哪些

    内容: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有三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那么债权转让条件需要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10603人收看
  • 婚前财产的解决(附案例)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婚前财产的解决(附案例)

    内容:童女非常苦恼,但更让她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同年8月,王男即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对于房产问题只字不提。童女意识到王男与之结婚的根本目的,所有的憧憬都成为泡影,于是决定放弃。童女应诉表示愿意离婚但同时要求分割房产,法院以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不予审理。童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对该房产应予以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那么婚前财产的解决(附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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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2635人收看
  • 婚后将婚前房屋卖掉新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婚后将婚前房屋卖掉新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

    内容: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请问这时怎么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写明后的大房子中丈夫占多少比例,妻子占多少比例。那么婚后将婚前房屋卖掉新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1221人收看
  • 离婚案例分析彩礼与赠与的区别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离婚案例分析彩礼与赠与的区别

    内容:离婚案例分析彩礼与赠与的区别彩礼是我国古代婚姻制度遗留下来的一种习俗,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由男方结予女方一定数量的钱物,作为定婚的聘礼。彩礼给予的时间是在结婚之前,此时男女双方还处在婚姻的“谈判”阶段,还没有正式结为夫妻。彩礼给付的目的是为了与女方缔结婚姻,赠与则多为表达一种感情。因协调离婚未果,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与被告离婚并由被告还返20000元钱及价值8000元金器的彩礼。被告则提出不同意离婚,另外20000元及金器并非是彩礼,而是人情钱和赠与,不应还返。彩礼源于西周时确立的婚姻“六礼”制度。然而在婚姻中送彩礼的习俗在农村地区仍然存在。那么离婚案例分析彩礼与赠与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4712人收看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内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1698人收看
  • 第二次起诉离婚财产有争议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第二次起诉离婚财产有争议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内容:第二次起诉离婚财产有争议会判不离首先,必须了解的是,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属情况、婚姻关系的稳定性以及各自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做出判决,离婚是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但在有些情况下,当有争议的财产涉及其中时,法院可能会判决维持婚姻关系不离,当夫妻双方的财产争议十分复杂且无法明确解决时,法院可能会考虑维持婚姻关系,以便进一步评估和解决财产争议,当夫妻双方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未能解决财产分割等争议时,其中一方可能会再次提起诉讼寻求解决。

    于海明律师
    2023.12.081182人收看
  • 怀化离婚律师怎么收费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怀化离婚律师怎么收费

    内容:离婚律师,是指主要以代理离婚案件作为主要执业工作内容的律师。作为专业的离婚律师,其工作的价值不仅在于处理当事人的事情纠纷,更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那么怀化离婚律师怎么收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5633人收看
  • 2022年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2022年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

    内容: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按国家规定,结婚登记的工本费是九块钱。相关内容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那么2022年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5873人收看
  • 哪些情形下可要求增加减少抚养费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哪些情形下可要求增加减少抚养费

    内容:减免抚养费情形有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等。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着增加,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那么哪些情形下可要求增加减少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18465人收看
  • 夫妻财产约定要件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夫妻财产约定要件有哪些

    内容:夫妻财产约定的要件:婚姻当事人须有订立协议的能力,订立协议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双方,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约定,他人亦不得代理约定。订立夫妻财产契约须具备的形式要件,各国通例均认为,夫妻财产约定为要式行为,必须具备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我国2001年《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夫妻财产约定要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1468人收看
  •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跳过精神病人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跳过精神病人吗

    内容: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那么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跳过精神病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30834人收看
  • 哪些情况不能起诉离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哪些情况不能起诉离婚

    内容:哪些情况不能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自由又不是绝对的而是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的自由。在很多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也会受到限制。如果在审理期间发现女方存在上述情况的则应直接驳回男方的离婚请求特殊情况除外。本条仅限制原离婚诉讼原告方被告方不在此限原来的被告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那么哪些情况不能起诉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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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970人收看
  • 哺乳期女方可以申请离婚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哺乳期女方可以申请离婚吗

    内容:因此,发现一方出轨并且与他人同居的,属于以上法定的情形,能够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审理后会判决离婚。

    龙珊律师
    2022.01.10521人收看
  • 如何确定抚养权纠纷的原告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如何确定抚养权纠纷的原告

    内容:如何确定抚养权纠纷的原告一、子女是当然的原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如何确定抚养权纠纷的原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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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680人收看
  • 婚前公司的股份离婚如何处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婚前公司的股份离婚如何处理

    内容:法律分析: 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公司股份,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女方一般不能参与分配,法律分析: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公司股份,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女方一般不能参与分配,法律分析:股权属于个人财产时,离婚股权分割方式如下: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分析:一方婚前出资成立的公司,股权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法分割该股权,除非另有书面协议,1、由此可知,一方婚前注册的公司,当结婚后,其公司取得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双方离婚,是可以分割的。

    陈明月律师
    2024.01.15485人收看
  • 婚前财产的归属错误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婚前财产的归属错误

    内容:关于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修正前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原则上归一方个人所有,但是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需经过8年,贵重生活资料需经过4年,即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员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也视为夫妻共财产。而新修正的婚姻法则做出了与此不同的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其《解释》中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样的规定,有力地打击了金钱婚姻,有效地控制了婚姻质量。那么婚前财产的归属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22444人收看
  • 民法典中更换抚养权如何执行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民法典中更换抚养权如何执行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协商变更的情况下,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即可。但此种情况需要出现法定变更情形,否则难以变更成功。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另外,即使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当中已经确定了,这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的。那么民法典中更换抚养权如何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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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9313人收看
  • 准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准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准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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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5630人收看
  • 夫妻财产纠纷的相关案例,夫妻财产法律关系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夫妻财产纠纷的相关案例,夫妻财产法律关系

    内容:夫妻财产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等内容,在处理夫妻财产关系时,需要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性质和法律规定,同时也需要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和协商结果,在处理夫妻财产关系时,需要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性质和法律规定,这些财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平等地处理,除了夫妻共同财产外,夫妻双方还可以约定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陈宗琼律师
    2023.11.24217人收看
  • 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内容: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女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女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孔孟廷律师
    2022.01.13189人收看
  • 精神病人离婚孩子归对方,自己可以是监护人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精神病人离婚孩子归对方,自己可以是监护人吗

    内容:精神病人离婚孩子归对方自己可以是监护人吗精神病人在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后应协商确定监护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指定监护人。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没有以上监护人的应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关于指定监护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那么精神病人离婚孩子归对方,自己可以是监护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211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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