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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车开了之后如未上车的,还能改签,可以在车站候车处携带已打印的车牌和身份证进行办理改签。根据规定,开车前48小时(不含)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其他列车;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开车前的其他列车,也可改签开车后至票面日期当日24:00之间的其他列车,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九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车票实名制管理。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购票人购买车票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乘车人身份信息,凭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取票、改签、退票、补票、车票挂失补办、乘车等业务。第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公平公正销售车票,鼓励铁路运输企业为旅客提供售票窗口、售票网站、自助售票机等多种售票渠道,为旅客购票、取票、退票、改签等提供便利。
  •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有异议不能解决的,应当报警处理,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当事人认为交警判罚不公的,可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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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酒驾驶出了事故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进行,一般情况下,醉酒发生交通事故要负全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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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证驾驶摩托车跟小车相撞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交警部门应当划分当事人的责任,对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超载处罚扣分的,可能会被扣12分、6分或者3分。根据规定,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第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 私下转让车辆没办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事故造成的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如事故另一方驾驶人也存在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发生小事故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设立好警示标识之后就要初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注:如果不能协商一致,那就需要报警等待交警来定责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确定各自的责任,那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快速处理流程了。拍照取证,双方就可以各自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事故双方就可以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定损,在那里会有交警来确定事故责任归属。定损之后,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无证驾驶机动车仅违反交通法规,并未违反治安管理,在其它方面均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 具体情况依照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交通事故中追尾的责任认定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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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在判决后被告人只要不上诉,原告在判决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拿到了民事赔偿。如果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后,被告仍未按判决进行民事赔偿,那么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第一百零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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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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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疤痕是看面积,大于等于2平方厘米的就属于工伤十级伤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2、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做到特殊工种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5、施工现场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6、施工现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8、安全领导小组对各施工分部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第二百七十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七十九条 、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百八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 四级工伤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应保留工作关系,但是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无证做安全员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给付欠款
  • 招标方式 按竞争开放程度,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1)公开招标。属于非限制性竞争招标,这是一种充分体现招标信息公开性、招标程序规范性、投标竞争公平性,大大降低串标、抬标和其他不正当交易的可能性,最符合招标投标优胜劣汰和“三公”原则的招标方式,常用的采购方式。2)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邀请招标适用于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施工工期或货物供应周期紧迫、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等条件限制而无法公开招标的项目,或者受项目技术复杂和特殊要求限制,且事先已经明确知道只有少数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响应投标的项目,或者招标项目较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费用占招标项目价值比例过大的项目。按照标的物来源地划分可以将招标划分为:国内招标,包括国内公开招标、国内邀请招标;国际招标,包括国际公开招标、国际邀请招标。国际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国际贸易准则、惯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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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可以与对方协商,或者起诉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1、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工业厂房、电站;公路、铁路、飞机场;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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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发包的方式有: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发包是建设单位将所要进行的建设任务以总承包合同或部分总承包合同的方式发给承包单位的过程,建筑工程发包可以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 两次红灯扣12分,驾驶证会被扣留。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驾驶人考试通过后,就可以拿回驾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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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超出面积若符合以下条件,也是可以办理确权登记的:1、1982年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且之后未经拆迁、翻建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确权的。2、1982年到1987年之间,面积超过当时的规定标准的,但如果相关部门已经处理过了,如今也能确权,但没处理过则不能。3、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后,村民宅基地面积超标只要符合规划,经当地依法处理予以保留的,村民可去补办相关的用地手续。超出部分会在登记簿和证书中注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不能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女方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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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该非货币出资必须为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且法律未禁止作为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人事部门需要向员工解释,签订劳动合同是保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 您好,建议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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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的情形下,拥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行使解除权,无需请求法院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被骗了钱能否追回要看嫌疑人有无可退钱款,如果对方有意退款并获得受害人谅解的话可以直接退赔损失,如果对方不打算退赔,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民企债务重组一般要经过6个月左右的时间。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债权公司在债务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公司按照其与债务公司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且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提供重整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 汇票的非基本当事人主要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和保证人。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基本当事人以外的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的当事人。背书人是指以背书方式转让汇票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三十一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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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是自己的名字,房产证上可以添加名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一半以上可举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会商议相关工作或董事会仅以传阅方式形成书面决议的情况。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发挥其职能的重要途径,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如果已经报名,可通过消费者协会或工商主管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费
  • 参保人员中途死亡的,其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对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都可以依法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可以导致合同无效的借口分别有以下几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在还没有认定为工伤时,职工的工资待遇一般不会变化,与原来的工资不变;若认定为工伤,而劳动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未出来,劳动局可根据规定结合实际病情给予停工留薪期的答复,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之后鉴定了伤残,则职工享有伤残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先协商,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不可以直接发书面解除通知,如果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违约金是有法定最高限额限制的,其上限为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超过的部分可以向法院申请不予支付。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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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险一金不需要连续交满十五年,目前的政策是退休前累计交满十五年可以享受养老保险。法律对缴费年限是以累计来要求的,并没有强调要连续,所以,社保缴费是可以中间出现中断的,这对累计缴费的计算没有影响,所以不必纠结。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是按连续缴费时间,有中断缴费的,要扣减中断缴费时间,从参加工作时间或者首次缴费的时间开始按累计缴费年限推算出终止缴费时间,并按终止缴费所处年份的区平工资为基数计算养老金。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洗黑钱700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洗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提供资金帐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有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经营6个月以上就可以贷款。《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提起行政诉讼时提供虚假材料给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给予罚款、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涉嫌伪造证据,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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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期间规定: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受贿罪的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是:1、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2、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3、犯罪行为侵犯的必须是同一客体。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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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具体是对你造成了什么损失呢
  •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行为人犯销售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可细分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你好,犯盗窃罪的是不能入党的。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您目前这个处境很尴尬,这个朋友非常不地道。如果您需要获得专业的针对性帮助,可以拨打我们的免费热线详细描述案情,更好为您提供帮助。
  • 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这些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 合法,法律并没有规定,法人必须是投资者或者股东。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主要有任命、委派、选举、 招聘及其它合法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对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人,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为:犯此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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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缓最短15年是可以出狱的,如果未被限制减刑,死缓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5年有期,以后还可以再减刑。但是实际服刑期最少不少于13年,不包括缓刑的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行为人偷税数额大,构成逃税罪的,必须判刑,对其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逃税罪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夫妻一方名下有一套婚前房产,婚后另一方买房,是算二套房的。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主动辞职不能拿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主动辞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故不能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如果不动产为婚前由一方独自出资购买,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以下情形属于共同财产: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拆迁商品房可以按照房子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在不低于拆迁补偿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第一,房屋补偿费,该项标准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第二,周转补偿费,该项标准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第三,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办理过户登记,会在不动产登记簿是进行记录,所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时,会查询到登记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房东没有权。房租到期不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可以擅自清空房内的东西,因为房内的东西有一些可能是承租人个人的,他人无处置权,如果因为清空房内的东西而把承租人的东西给弄坏了,很可能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 您好,房款是您直接付给第三方的吗?没有退下来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是否中介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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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书号码是房产证打开第一页,位于该页上角的号码。房产证编号是房管部门内部根据产权登记需要所编的证件序号,以便于产权查询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按照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套房屋原则上应该只立一个户口,一个户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员。遇到原房东不配合迁移户口的情况,现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居民户口簿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明,而迁出户口告知书则是由公安机关提供。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电话、公告等多种方式告知原户口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的方法是:按照产权证和宅基地证的记载确定。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建设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建设房屋的土地归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房屋抵押银行法院能拍卖。若借款人到期不还款,银行与借款人协商无果,银行将经过法律程序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法院的拍卖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五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五年可减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对于拆迁评估不合理的情况,被拆迁人应当自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复核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或予以公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不可以。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使用权归村民所有,原则上不允许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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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父母给孩子买房产逃避债务,执行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的
  •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证据不足,胜诉很困难。
  • 南通的医保卡不能直接在苏州使用。如果在苏州住院,需要提前在南通医保中心做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以后,才能在苏州的指定医院按比例直接结算医疗费。苏州就诊的医院也 必须是当地医保定点单位。非医保定点单位不予报销。如果不做异地就医备案,只能个人垫付全部医药费,出院后回归属地医保中心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2、承受平台花式催收。催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刚逾期几天,平台客服温馨提醒,告诉您已经逾期,请按时还款;第二阶段,逾期较长时间,平台客服严肃警告,威胁再逾期不还将面临严重后果;第三阶段,逾期很长时间,开始展开实际行动。3、面临全国信任危机。现在网贷平台都建立了黑名单制度,黑名单各平台之间已开始互通。在一家平台借款逾期不还,在其他平台再借就十分困难。除此之外,网贷平台会将黑名单通过自身微信、微博等网络渠道,甚至火车站、飞机场大屏幕公示出去。4、个人征信产生污点。目前,大部分网贷平台还没有接入人行的征信系统,但接入个人征信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以后网贷平台借贷逾期不还,将会和银行贷款、信用卡逾期一样被记录到个人征信系统中,产生信用污点。5、被告上法庭。借贷之后长时间逾期或者说故意不还,额度超过2000之后,就已经可以构成诈骗犯罪,有被网贷平台告上法庭的危险。一旦法院判决网贷平台胜诉,那么借款人除了要支付需要还的款项外,还要支付双方诉讼费用和巨额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未及时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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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并不一定增加事故风险发生的概率,确定保险公司是否免责,应以保险免责条款的规定为基础,结合“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是否明显增加了事故风险发生的概率为标准加以衡量。一般而言,应当区分以下情形:(1)如果公安机关在事故发生后经检测认定车辆发生事故前存在安全隐患,则保险公司可以依据该项免责条款拒赔;(2)如果公安机关在事故发生后经检验认定车辆发生事故后并不存在安全隐患,则保险公司仍应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公安机关在事故发生后未检测或虽进行检测但已无法确认事故发生前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利后果应由被保险人即车主一方承担,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虽然未年检车辆并不一定导致保险公司免除保险责任,但仍需提醒广大车主,为了自身及他人安全,车辆一定要按规定检验,同时也能避免发生事故后与保险公司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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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等。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税费应付债券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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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秘密的泄密类型如下:1、来自企业内部的侵犯。内部人员对商业秘密的侵犯一直是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要手段,企业内部人员特别是网络管理人员利用其工作便利或管理上的漏洞,将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企业内部网上下载出卖或内外勾结,为他人获取企业内部网上商业秘密提供方便。2、黑客入侵。黑客从入侵政治、军事、领域到入侵经济领域已成为事实,他们利用巧妙的手段和高超的技术捕获企业特有的重要信息,或对企业进行轰炸使企业的系统功能丧失,商业秘密受到侵犯,这是网络时代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一种新手段。3、病毒侵袭。病毒是网络正常运行的主要威胁之一,由于病毒侵袭会使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受到破坏,从而形成对存储于计算机中的商业秘密的侵害。4、他人截获、窃取、更改、披露企业商业秘密。如果企业没有采取加密措施或加密强度不够,攻击者可能通过互联网、公共电话网、搭线、在电磁波辐射范围内安装接收装置或在数据包通过的网关和路由器上截获数据等方式获取传输的机密信息或通过对信息流量、流向、通信频度和长度等参数的分析,推出有用信息:如消费者银行账号、密码等企业的商业秘密。5、通过冒充各种角色获取企业商业秘密。这种类型的泄密包括:(1)冒充合法用户,给企业发大量电子邮件,窃取商家的商品信息和用户信息,检索企业商品的递送状况、订购商品,从而了解企业商品的递送状况和货物的库存情况。(2)冒充领导发布命令,调阅密件。(3)冒充网络控制程序,套取或修改使用权限、通行字、密匙等商业秘密此外,偷窃计算机硬件等也可以成为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 应当想办法收集借款证据,以备起诉使用。录音可以做证据,可以提起诉讼。一、借给别人钱不还且没借条,对方的非善意欠债的,应对的方法就是取证,应按以下方法处理:1、银行汇款凭证。如果借款是银行汇款,最有利的证据就是银行汇款凭证,应当保存好这个证据。2、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这个就是证据。3、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4、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可以补缴。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银行贷款抵押保证人不能是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债务人在债务关系中有偿还所欠债务的义务,那如果债务人在还清债务之前就死亡了,那他所欠的债务该如何处理呢?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务人在去世前未告知其与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即可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欠款。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因此,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还谁还。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入职之后,一般半年以内可以拿到医保卡。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 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制取医保卡的过程需要1-2个月内才能制作好,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的可能会更快些。 每年9月在统一办理期限(9月份)之后办理的,除特殊原因外,需自申办之日起度过三个月的等待期,比如12月份来办理,那么1-3月是等待期, 4月1日缴费,从4月1日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退保: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2、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果你出国定居,转移了国籍。可以在离开中国国境时或者离境后,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如果参保人在参保期间不幸死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相关机构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借条还清前不会过期,但可能过了诉讼时效。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能获得法院支持的高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只要利息是依法约定的,不属于高利贷的,法院会予以支持,具体的利率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异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法定监护人具体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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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性领取结婚证的法定年龄为二十周岁以上。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是如果是少数民族公民的,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可以根据当地关于法定婚龄的变通规定确定法定婚龄是多大。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法定婚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对法定结婚年龄制定变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离婚判决书上没写财产分配内容的,双方可以自行就财产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在离婚之后,由夫妻其中一方就财产分配问题向法院另行起诉。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行政处罚听证需要的时间最少是十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在听证会七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因此,行政处罚听证需要的时间最少是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 您好,在夫妻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争取上一定要多举证自己的优势,以及对方的劣势,才能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 对于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债,另一方并不知情,也没有在欠条上签字的,这时候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债权人应当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如果债权人不能承担证明责任的,这时候这笔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根据最新的规定,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话,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体生活,不知情一方不需要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只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既不需要用共同财产清偿,也不需要用个人财产清偿。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了,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在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对于没有共同意思表示确认的债务,就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的一方不需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了就不再是夫妻,只是同居关系,没有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所以不存在出轨。感情彻底破裂可以分手离开,如有同居财产纠纷可以起诉解决。
  • 这种情况无法完全预测的,与个人体质等因素都有关系的。这样做是不正确的,应该避免的,喝酒不开车,开车别喝酒的。化验检查是比较可靠的。一定要吸取教训,更要遵守交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被法院判决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后来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判决生效前,当事人已经被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可以依法取得赔偿。《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如果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被依法改判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企业破产应对其职工进行妥善安置(职工按实际工龄一年领取一个月补偿金);该职工做为失业人员由劳动保障机构发放失业金(最长领取24个月),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享受免交养老保险金,往后的养老保险金由个人自行缴纳,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由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发放退休金(养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房产继承问题的解决方式是:1.首先需要对该房产进行确权,确定该住房有多少权益属于死者所有;2.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3.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均等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再婚时需要带上无配偶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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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分房屋增值部分按下列方式进行分割:如果房屋属于个人所有的,婚前增值属于个人所有,婚后增值,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屋属于共同所有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可以。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如果双方同居期间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的身份继承遗产,如果当事人不想继承遗产的,可以作出放弃继承的声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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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走斑马线被撞担责多少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没走斑马线被撞担责多少

    内容: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对于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没走斑马线被撞担责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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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9638人收看
  • 对疲劳驾驶重点营运车辆怎么认定和处罚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对疲劳驾驶重点营运车辆怎么认定和处罚

    内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那么对疲劳驾驶重点营运车辆怎么认定和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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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9586人收看
  • 交通事故引起并发症死亡是否构成犯罪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交通事故引起并发症死亡是否构成犯罪

    内容: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那么交通事故引起并发症死亡是否构成犯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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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91031人收看
  • 2死3伤因轿车失控猛撞收费岗亭致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2死3伤因轿车失控猛撞收费岗亭致

    内容:据介绍,桑塔纳当时速度非常快,撞得很猛,隔着厚厚的墙壁还把收费亭里的电脑撞坏了。昨天下午2时许,宁杭高速南京收费站发生一起车祸。一辆疾速行驶的桑塔纳轿车失控撞上一收费岗亭,车辆和岗亭都严重变形。车前排座位上的两人当场身亡,车后排座位上2个大人还有3个月大的男婴都受了重伤。据目击者称,当时这辆黑色桑塔纳轿车整个车身都跃上了收费亭前约30厘米高的隔离墩,车头死死抵住收费亭,道口前的护栏也被拦腰撞断。前来营救的消防队员用机器拆开车身,发现车前排两人当场身亡,车后排3人被救出送往医院抢救。那么2死3伤因轿车失控猛撞收费岗亭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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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5556人收看
  • 醉驾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醉驾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内容:醉驾承担的责任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那么醉驾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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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7485人收看
  • 十级伤残赔偿案例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十级伤残赔偿案例

    内容:刑事案件十级伤残赔偿1、法律主观:工伤认定之后,十级伤残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3、年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具体如下: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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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3806人收看
  • 交通事故理赔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事故理赔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第四步部分损失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第五步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那么交通事故理赔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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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71016人收看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刑几年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刑几年

    内容:所谓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我们认为除上述解释的情形外,后者情形也应当按照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论处,而不应简单地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同种数罪或者按照撞死多人的交通肇事罪处理。那么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刑几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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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8554人收看
  • 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驾照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驾照

    内容: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驾照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那么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驾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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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232人收看
  • 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内容: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本文认为,段某、夏某的行为都应定交通肇事罪。理由是段某与夏某所驾车呈牵引与被牵引状态机动轮摩托车与牵引的报废车只能看成是个整体且违章牵引报废江铃车的行为系段某、夏某共同行为完成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的后果应由段某、夏某共同承担全部责任且段某、夏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和发生重大事故致余某死亡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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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95人收看
  •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内容:交通事故骨折伤残9级能赔多少钱?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4.2542人收看
  • 机动车怎么算违章停车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机动车怎么算违章停车的

    内容:如果只是被电子眼拍照,只拿行驶证就可以;如果是超速违章,要准备行驶证、驾驶证及各自的印件一份;如果是挨贴条了,要拿着出发决定书和行驶证。准备好材料后,去车管所查一下是不是真的违章了,看看照片,然后填写确认书。一般在自动取款机就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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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23520人收看
  • 人身伤亡损害后产生的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人身伤亡损害后产生的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内容:因而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是不同的两个概念。目前世界各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障范围,分为两类:一类仅对人身伤亡给予保障的保险,对财产损失则不予赔偿,如韩国、新加坡、日本等;另一类是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给予保障的保险,如美国、英国、德国等。从我国的强制保险的立法来看,对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均予保障。那么人身伤亡损害后产生的财产损失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06767人收看
  • 车撞人保险赔偿标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车撞人保险赔偿标准

    内容:车撞人保险赔偿标准一、基本赔偿费用(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那么车撞人保险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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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9272人收看
  • 车祸死一个赔多少钱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车祸死一个赔多少钱

    内容:车祸死一个赔多少钱多少钱不固定。如何计算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那么车祸死一个赔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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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9277人收看
  • 车祸后事后补认定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车祸后事后补认定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内容:补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内容,显示其具有书证的特性,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那么车祸后事后补认定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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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639人收看
  • 交通事故成为上海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交通事故成为上海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

    内容:交通事故正对下一代造成越来越大的生命威胁。记者获悉:道路交通事故是上海14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的第三大原因,是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据卫生部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10万名10到14岁的城市儿童中就有3.12人死于交通事故。据悉,上海市的中学生中,有超过一半的学生骑车上学。这不仅损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耽误了学习,同时给家庭带来影响。那么交通事故成为上海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05796人收看
  • 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范围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范围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解读: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范围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03449人收看
  • 事故责任认定书性质认定方式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事故责任认定书性质认定方式

    内容: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那么事故责任认定书性质认定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27918人收看
  • 事故车辆拖车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事故车辆拖车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出了交通事故后,由于双方协商不成,被公安交警部门拖走车辆是要收取一定的拖车费,这是一种服务车主的行为,其收费标准也有相关的法规明确规定。中型车(2.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路上发生事故拖车时执行基价起第四百零三条 委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及第三人选择相对人的权利价分别为100元和30元。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车辆到达现场前不计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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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806人收看
  • 小区现浇合法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小区现浇合法吗

    内容: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跃层挑空现浇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搭建,都是属于违建,并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向有关部门举报。那么小区现浇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15741人收看
  • 工程审计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工程审计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内容:非政府性投资的建设项目,规模较大而且涉及的利害关系人较多的,必须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比如房开企业开发的房地产。如何拉生意造价审计和工程财务决算审计均由建设方委托审计单位。工程审计是对于工程的专业性以及工程的质量进行审查,可以极大的杜绝很多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那么工程审计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6485人收看
  • 什么情况下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是怎样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什么情况下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是怎样的?

    内容:什么情况下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是怎样的?

    龙珊律师
    2021.11.03922人收看
  • 住宅竣工验收的条件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住宅竣工验收的条件

    内容: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最后,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那么住宅竣工验收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9396人收看
  • 工期延误情况说明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工期延误情况说明

    内容:《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工期延误,需要索赔、签证的其中情形,合同双方也可以再进行其他约定。那么工期延误情况说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10160人收看
  • 装修合同违约施工怎么补偿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装修合同违约施工怎么补偿

    内容:装修合同违约施工怎么补偿还需要看违约的情形。如果是因为装修公司的原因而致使工程交付逾期,装修公司还应承担工程逾期交付的违约赔偿责任。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装修施工合同的违约金一般可以由双方进行商议。合同的实际履行中,需要赔付的违约金超过了实际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减少违约金。违约金过高的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利益损失,主要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那么装修合同违约施工怎么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9284人收看
  • 浅析工程造价管理问题及改革措施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浅析工程造价管理问题及改革措施

    内容: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调控建设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造价编制水平,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已经是一项十分重大的课题。在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时正确处理好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背负的历史包袱,是促进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首要问题。那么浅析工程造价管理问题及改革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7645人收看
  • 承揽合同纠纷起诉(承揽合同纠纷判决)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承揽合同纠纷起诉(承揽合同纠纷判决)

    内容: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被告方如何应诉

    刘晓红律师
    2023.02.17147人收看
  • 签订工程审计合同要注意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签订工程审计合同要注意什么

    内容:工期拖延违约责任以最后一个单位单项工程完开始计取。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息返还,质保期间发生的甲方维修费用的规定。那么签订工程审计合同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16829人收看
  • 分包方起诉承包方,分包人可以起诉发包人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分包方起诉承包方,分包人可以起诉发包人吗

    内容:法律主观:分包方起诉总包方,甲方(发包方)不 承担连带责任 ,但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发包方为本案的当事人,且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分包方)承担责任,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若是二次分包是可以直接起诉第一发包人的,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若是二次分包是可以直接起诉第一发包人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1.281033人收看
  • 一般什么施工合同需要备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一般什么施工合同需要备案

    内容:现在已经取消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备案。之前的规定是施工企业应该在中标后一个月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在项目开工前进行合同备案。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有二类典型性质的保证金,即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建设单位中途单方毁约,中止与施工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样可以对建设单位起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作用,施工方可以请求第三方从建设单位交纳的保证金中支付违约金。那么一般什么施工合同需要备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8568人收看
  •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是怎样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是怎样

    内容:看到这里,大律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施工劳务企业的选择的时候,是会根据其企业的劳务资质来作为选择标准的,才能够选好企业的。那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02517人收看
  • 常见的工程索赔的方式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常见的工程索赔的方式

    内容:有关合同文件的索赔常见于如下三个方面:1、因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那么常见的工程索赔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13762人收看
  •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哪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哪

    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哪

    林艳英律师
    2021.11.01393人收看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怎样的?

    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2021.10.28489人收看
  • 工程清包工是什么意思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工程清包工是什么意思

    内容:清包也叫清包工或者包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找装饰公司或装修队伍来施工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工是工,料是料,工料分离。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的,其装饰工程所用原材料价款不作为营业额。那么工程清包工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19575人收看
  • 承包工程交保证金会不会被骗(承包工程需要交保证金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承包工程交保证金会不会被骗(承包工程需要交保证金吗)

    内容:承包工程并交保证金怎样才能避免被骗方法:一、签订合同之前,到所谓的总承包商总部核实工程的情况及项目负责人的情况,索要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书,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相关规定,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李维律师
    2024.01.03223人收看
  • 建设工程合同诉讼时效20年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建设工程合同诉讼时效20年

    内容:2、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只适用于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那么建设工程合同诉讼时效20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5793人收看
  • 我国施工合同是否需要发改委备案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我国施工合同是否需要发改委备案吗?

    内容:施工合同是不需要发改委备案的;一般施工合同备案是直接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办理,而且现国家已正式的取消了备案手续,但对于施工许可证件也是需要依法的办理。施工合同是不需要发改委进行备案的;发改委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涉及重大资源配置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对企业投资的不涉及资源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实行备案制。向发改委提交备案报告,审批以后给发一个备案证。那么我国施工合同是否需要发改委备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8690人收看
  • 建筑工程定额的种类有哪些,建筑工程定额有哪些种类?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建筑工程定额的种类有哪些,建筑工程定额有哪些种类?

    内容:建筑工程定额的种类有哪些,建筑工程定额有哪些种类?

    杨一凡律师
    2021.10.28279人收看
  •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一样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一样吗

    内容: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属于法律禁止的起诉,从而裁定驳回起诉的诉讼行为,而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效力是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可以上诉,并可以再次起诉,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从而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诉讼行为,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种不同的诉讼法律制度,它们的法律效力和适用条件不同,总之,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种不同的诉讼法律制度,它们的法律效力和适用条件不同。

    赵金保律师
    2023.10.07839人收看
  • 欠债不还如何查询他人身份证号码?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欠债不还如何查询他人身份证号码?

    内容:然而,未经合法授权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是违法行为,涉及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未经合法授权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是违法行为,涉及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如果需要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了解合法的途径和程序要求,并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关于欠债不还如何查询他人身份证号码的相关法律观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原则和规范,明确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传输等方面的要求,然而个人身份信息的保护是法律所重视的,未经合法授权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是违法行为,然而,个人身份信息的保护是法律所重视的,未经合法授权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是违法行为。

    任冰峰律师
    2023.09.121127人收看
  • 80万诉讼费用法院多少钱(80万诉讼费用是多少)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80万诉讼费用法院多少钱(80万诉讼费用是多少)

    内容:2、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标的额为8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为11800元,2、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标的额为8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为11800元,8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1、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标的额为8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为11800元,4、法律分析: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周春花律师
    2024.01.17751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内容: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以及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1、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于海明律师
    2024.01.2229人收看
  • P2P网络借贷出现利益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P2P网络借贷出现利益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内容:法律分析:当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出现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分析:在借贷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法律分析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自行和解,在提起诉讼前,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协商解决,但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提起诉讼,法律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自行和解。

    王学瑞律师
    2024.02.29253人收看
  • 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是不是违法,网贷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是不是违法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是不是违法,网贷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是不是违法

    内容:三、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应对方法与债权人协商如果面临催收问题,建议首先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了解具体债务情况,并商讨还款方式和期限,一、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的法律问题分析催收行为是否合法催收员给村委会打电话的行为是否合法,首先要看具体的催收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李某通过催收公司向张某催收借款,但在催收过程中,催收人员误将催收信息告知了张某所在的村委会,在这个案例中,李某通过催收公司向张某催收借款,但催收人员误将催收信息告知了张某所在的村委会。

    刘晓红律师
    2023.09.061290人收看
  • 别人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别人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内容:欠钱不还,报警有一定作用1、证据不充分(如没有借条)的债权人通过报警,可以进一步促成调解以及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做报警笔录如此一来就固定到了非常重要的证据2、警察的介入会有一定威慑力对方会因为忌惮警察采取进一步措施(拘留等)而有可能主动还钱,或分期付款3、警察介入有助于获取对方身份信息身份信息等都是后续起诉的基本材料否则去了法院也无法立案欠钱不还,报警能解决问题吗,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空间有限,不会深入,最多也就是进行调解,不会立案,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

    段建国律师
    2023.06.07328人收看
  • 法院开庭地点怎么规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法院开庭地点怎么规定

    内容:开庭是在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1、一般的管辖原则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审理,即起诉需要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被告人要求户籍所在地开庭,那就是管辖权的问题,原告就被告,原告需要到对被告人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异地起诉到被告住所地法院开庭,3、法律主观:正常情况都是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是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解决,在排除专属管辖及合法的约定管辖情况下,被告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2.25520人收看
  •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起诉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起诉

    内容:有欠条不还款起诉流程:债权人可以准备好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身份证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具体证据材料包括借据、收据、欠条和付款凭证等,2、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需要注明对方个人信息和证据等信息,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2、借钱不还起诉流程及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确定管辖法院 民间借贷纠纷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怎么起诉法律主观: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具体如下: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邢颖律师
    2023.11.27806人收看
  • 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4)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4)

    内容:《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第五条 指引收费标准如下:(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1)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8、 代理民事申诉案件,可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亦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3、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陈明月律师
    2024.01.25503人收看
  •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构成刑事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构成刑事

    内容:法律主观:刑法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龙珊律师
    2023.12.14787人收看
  •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怎么走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怎么走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即可,不过需要注意,当事人必须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民间借贷的起诉程序: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李楠楠律师
    2023.08.15841人收看
  • 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办

    内容:法律主观:欠钱的人找不到,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代为支付欠款,欠钱的人找不到的方法如下: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代为支付欠款,要债找不到人的办法:第一最常见的就是你作为债权人,在你所在地的法院或者被告欠债人他的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提交证据,请求他支付你欠款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等等,法律分析:在原告能够将被告的准确详细的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等提供给法院,并满足其他的起诉条件,即使找不到被告本人,法院也可以准许立案,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

    陈明月律师
    2024.01.22506人收看
  • 高利贷利息怎么算计算标准是怎样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高利贷利息怎么算计算标准是怎样

    内容:3、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3、利息计算公式:高利贷利息=借款金额*利率*期限,3、高利贷利率一般是多少 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2、已知条件:利息计算公式:高利贷利息=借款金额*利率*期限,4、计算公式:利率=利息÷本金÷时间×100%,用这个公式计算年利率,年利率超出24%的就是高利贷,超出的不受法律的保护。

    吴梦云律师
    2023.11.15449人收看
  • 民事判决后可以和解吗,民事案判决后还可以调解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民事判决后可以和解吗,民事案判决后还可以调解吗

    内容:如果当事人双方都能够以和解为目标,以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通常会将案件尽快解决,并且减少法律纠纷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和解,可以避免执行的繁琐过程,减少当事人的经济和时间成本,维护双方的关系和社会稳定,而另一方面,法院在批准和解时也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避免不公平的结果出现,和解的好处不仅仅在于减少了当事人的经济和时间成本,还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和社会稳定,对于一些较小的纠纷,如邻里之间的纠纷、合同纠纷等,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达成和解。

    孔孟廷律师
    2023.11.08792人收看
  • 非法校园贷危害有多严重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非法校园贷危害有多严重

    内容:非法校园贷危害有多严重

    崔玉君律师
    2023.04.1251人收看
  • 坐牢了欠信用卡的钱还用还吗(信用卡逾期被判刑)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坐牢了欠信用卡的钱还用还吗(信用卡逾期被判刑)

    内容:信用卡无力偿还,哪些情况下会坐牢?坐牢了欠信用卡的钱还用还吗(信用卡逾期被判刑)?信用卡无力偿还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2023.04.10114人收看
  •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立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立案

    内容:网络诈骗多少金额立案?网络诈骗3000元则达到数额较大,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办,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荣静月律师
    2023.05.0928人收看
  • 催收非法债务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立案标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催收非法债务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立案标准

    内容:催收非法债务罪指的是犯罪人通过向他人发放高利息的贷款,违反了法规,并且运用暴力、恐吓的方式来催收债款。催收非法债务时,具有暴力行为、使用威胁方法、限制他人自由、入侵住宅、恐吓跟踪他人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张旭律师
    2023.08.03448人收看
  • 民间借贷共同分配析产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间借贷共同分配析产

    内容:夫妻一方有债务没有其他财产可供还债的只剩下房产的,即使是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经法院判决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民间借贷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拍卖吗,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夫妻间借条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因而夫妻间借条的效力应予肯定,民间借贷共同分配析产是一种新的金融机制,它以小额多样化、低成本、快速便捷、安全可靠为特征,采用多方协作的方式,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使得民间借贷能够以低成本、快速便捷地形成高效的流动性。

    张嘉娱律师
    2023.10.19382人收看
  • 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内容:如果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而担保人本人再贷款时,银行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如果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担保人的贷款,如果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而担保人本人再贷款时,银行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如果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担保人的贷款,如果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而担保人本人再贷款时,银行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如果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担保人的贷款。

    崔玉君律师
    2023.09.01330人收看
  •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内容:依据:(1)数额较大的起点:3万元根据2022年4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6条规定,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确定的起点调整为3万元,不再适用参照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贪污罪相对应数额标准规定2倍确定数额起点的方式,的数额起点,按照该解释关于贪污罪相对应&ldquo。

    段建国律师
    2023.06.07552人收看
  • 股权转让纠纷应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股权转让纠纷应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同等条件&rdquo,3、其他侵害情形比如:(1)第三人委托公司股东代持股份,隐名收购其他股东股权(2)通过控股目标公司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收购目标公司股权(二)受侵害股东提起股权转让纠纷常见法律问题1、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

    杨一凡律师
    2024.01.23338人收看
  • 个人申请商标怎么注册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个人申请商标怎么注册

    内容:总之,个人申请商标需要理解商标注册的重要流程和规定,并详细说明商标名称、图案、商品分类和注册人信息,在申请阶段,您需要确定要注册的商标种类,根据您要注册的商标种类填写申请表并支付申请费用,在选择商标种类时,您需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商标类别,商标范围和商标注册的时间和费用,通过详细阐述以上信息,您可以更好地了解如何个人申请商标,并顺利完成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的费用取决于商标种类和注册地点,在填写商标申请表时,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品/服务的说明,注册人的信息和优先权声明(如果有)。

    邢颖律师
    2023.06.20564人收看
  • 学生意外伤害责任划分,学生意外伤害学校责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学生意外伤害责任划分,学生意外伤害学校责任

    内容:在学校发生意外学校不一定有责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如果学校未尽到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一般有责任,反之则没有责任。学生在学校摔伤学校负责,但学校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安全监管义务的除外。

    郭铭芝律师
    2023.08.15360人收看
  • 拘捕令和逮捕令有什么区别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拘捕令和逮捕令有什么区别

    内容:拘捕令和逮捕令区别如下:书面格式不一样,两种是不同的法律文书,格式上有差别;批准执行的政府机构不一样;执行拘留时向被拘留人出示的法律凭证。是在领导批准的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基础上签发,为公安机关专用文书之一。

    黄东洁律师
    2023.08.21334人收看
  • 为什么律师不建议去信访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为什么律师不建议去信访

    内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律师建议,当事人在遇到问题时,应该首先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信访可能会影响法律程序的进行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选择信访,可能是因为他们对法律程序不了解,或者因为他们对法律程序的结果不满意,总之,当事人在遇到问题时,应该首先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他们在信访过程中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或者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就可能会影响法律程序的进行。

    李孟阳律师
    2023.08.241613人收看
  •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规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规定

    内容:股东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或其他机构的行为,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流程1、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4、公司转让具体流程如下:股东会讨论表决 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

    翁玉素律师
    2023.11.29363人收看
  • 录音证据是否合法,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录音取证合法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录音证据是否合法,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录音取证合法吗

    内容:证据对胜诉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录音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尤其运用广泛。因此,当事人在录音取证时,应当对录音证据取证的手段和注意事项有基本的了解,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简便地反映客观事实,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合法权益。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未经对方同意录制的录音证据是否合法。

    陈宗琼律师
    2023.07.311027人收看
  • 律师会帮忙收集证据吗,律师会帮忙找证据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律师会帮忙收集证据吗,律师会帮忙找证据吗

    内容:有的证据,律师和当事人都无法取证,只能申请法院调查,就由法院工作人员取证,有的证据,当事人无法取证,律师可以,就由律师去取证,2、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调查收集证据和固定对当 事人有利的证据,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有的证据,当事人容易取证,律师取证可能效果不好,就由当事人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孔孟廷律师
    2024.02.29816人收看
  • 一亩公益林补偿多少钱,公益林补偿政策的补偿标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一亩公益林补偿多少钱,公益林补偿政策的补偿标准

    内容:一亩公益林补偿多少钱?这是近年来许多人关注的话题。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公益林补偿政策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为您进行法律分析,并通过案例介绍公益林补偿政策的相关知识。

    姚平律师
    2023.08.252261人收看
  • 代替公司签字被起诉怎么办,代替他人签名的责任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代替公司签字被起诉怎么办,代替他人签名的责任

    内容:帮别人代签合同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如果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代签合同,是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冒充本人签字的,如果本人不追认的,则不承担法律责任,由代签人承担责任,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冒充本人签字的,如果本人不追认的,则不承担法律责任,由代签人承担责任,法律分析: 帮别人代签合同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法律分析:帮别人代签合同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代签合同,是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许瑞林律师
    2023.12.14317人收看
  • 起诉收费标准是什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起诉收费标准是什么

    内容:市场标准则是指律师根据法律服务市场现实情况,自主合理确定的收费标准,为了控制委托人和律师因收费问题引起的纠纷,律师收费标准的规范性是非常重要的,自由标准是指律师依据委托人和律师双方协商,在合法、公正和透明的原则下自主确定的收费标准,同时,委托人在选择律师的时候,也需要充分考虑对方的专业水平和收费标准等因素,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和纠纷,起诉收费标准是什么在律师服务中,收费一直是一个敏感话题,二、收费标准律师收费标准是由律师行业自主制定,并由律师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荣静月律师
    2023.06.14431人收看
  • 社保卡去哪里办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社保卡去哪里办

    内容:具体流程如下:首先,用户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社保卡申领表、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前往社保卡服务网点,具体流程如下:首先,用户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社保卡申领表、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前往社保卡办理点,社保卡服务网点一般设立在社保局、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等地方,用户可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办理,2. 社保卡办理点除了社保卡服务网点外,用户还可以前往社保卡办理点进行线下办理,移动端申领方便快捷,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申领操作,无需前往社保卡办理机构。

    林艳英律师
    2023.06.16113人收看
  • 股东合作协议需要公证吗,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股东合作协议需要公证吗,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内容:3、合伙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各方签字并约定生效条件,待生效后即对签字人有法律约束力,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可避免法律风险,4、合伙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各方签字并约定生效条件,待生效后即对签字人有法律约束力,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可避免法律风险,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1、所以,合伙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是否需要公证要由协议当事人协商确定,合作协议需要公证吗1、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才具有法律的效力,依法签订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是《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合同都有效力,2、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经过公证部门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大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如果想签订的合伙合同更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请律师进行公证,所以,合伙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是否需要公证要由协议当事人协商确定。

    张嘉娱律师
    2023.12.22795人收看
  • 股权可以抵押贷款吗,股权是否可以抵押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股权可以抵押贷款吗,股权是否可以抵押

    内容:其次,股权抵押贷款对企业的发展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企业需要在选择股权抵押贷款时,充分了解其风险和限制,并做好风险管理和控制,以确保自身利益和发展,通过股权抵押贷款,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用于项目投入、设备更新、市场推广等方面,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壮大,股权抵押贷款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和青睐,首先,股权抵押是指企业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提供者,以获取贷款,因此,在选择股权抵押贷款时,企业需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

    张芸律师
    2023.11.29215人收看
  • 公司宣布破产所欠债务怎么办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司宣布破产所欠债务怎么办

    内容:义务在公司宣布破产后,债权人也有一定的义务:a. 配合清算或重整程序:债权人应当配合法院指定的清算管理人或重整计划执行人,确保债务清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来说:债权人在公司宣布破产后的权利a. 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及时向法院申报债权,以便在后续的清算或重整程序中维护自己的权益,二、公司宣布破产后的债务处理方式当公司宣布破产时,其债务处理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变卖、拍卖,以偿还债务。

    李楠楠律师
    2023.10.11764人收看
  • 公司法律顾问一年大概多少钱(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2023)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公司法律顾问一年大概多少钱(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2023)

    内容:(三)年营业额800万-3000万元,每年30000元-50000元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4、参与或跟踪客户重要经济活动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及法律咨询服务,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50万元以内、开庭在六次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6、信用调查,对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7.每周定期上门服务1次。

    冯清琴律师
    2024.01.251095人收看
  • 经济纠纷一般怎么判决(经济纠纷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经济纠纷一般怎么判决(经济纠纷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

    内容: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种方式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或者在纠纷发生之后,双方指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这种方式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或者在纠纷发生之后,双方指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一万元经济纠纷法院怎么处理1万元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协商处理、仲裁调解、起诉到法院处理等,处理的结果一般是由侵权方对被侵权方赔偿有关损失,具体情况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李维律师
    2024.01.12380人收看
  •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内容:三、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流程有以下两种形式:1.网上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在相关官网提交变更申请(2)受理人对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格式规范、材料齐全、形式合法的公司给予受理,(3)在受理申请后,受理人员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予以审查通过(4)审查通过之后,受理人员会作出许可决定,制作变更备案通知书及制作新的营业执照,2、提交材料的现场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在相关官网提交变更申请,生成流程代码,同时在线预约,按照预约时间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跨地区、跨省:先改名后,再改工商,最后改税务,一.更改顺序同区:先改工商,再改税务,二、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崔玉君律师
    2023.06.29491人收看
  • 如何确认合同履行地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如何确认合同履行地

    内容: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1、买卖合同履行地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或者也可以协商确定,合同纠纷诉讼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关系到诉讼法院的确定,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双方没有约定的,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1、买卖合同履行地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或者也可以协商确定,合同纠纷诉讼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关系到诉讼法院的确定,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双方没有约定的,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1.09183人收看
  • 由案例分析效力待定及副条件合同的适用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由案例分析效力待定及副条件合同的适用

    内容:由案例分析效力待定及副条件合同的适用李某为购买商品房向建设银行某分行贷款,该行授权其下属经营部对外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合同依法经过公证,“建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向李某发放贷款币24万元。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以往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合同时,基本上是认定为无效合同,但合同法施行以后,将此类合同列入了效力待定合同中。本案“建行”对经营部签订的合同的行为是确认的,李某对经营部主体适格异议,因“建行”的确认而使合同归于有效。那么由案例分析效力待定及副条件合同的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8974人收看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能签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能签吗

    内容:合同的订立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就可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能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1184人收看
  • 员工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在哪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员工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在哪

    内容: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在劳动合同解除的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劳动者在人身受到威胁,被强迫劳动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应的程序。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龙珊律师
    2022.03.27552人收看
  • 合同转让的特征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合同转让的特征

    内容:合同转让后,因转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债务人、出让人可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活动。于是罗马法便允许以债的更改方式移转债权,演绎至裁判官法时,规定债权让与在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的让与行为成立时,发生债权让与的效果,债务人自接受让与通知时受其拘束。(一)我国债权让与立法模式的选择 债权让与,又称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方签订契约的方式将权利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享有的现象。那么合同转让的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30585人收看
  • 卖房者代签合同有效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卖房者代签合同有效吗

    内容:无权代理行为还要看代签人是否有让与之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误以为其有权签订合同的文件或材料或权限等情形,如此下的无权代理代签合同行为可认定为表见代理,发生有效代理后果。此外的无权代理,是需要被代签人的追认或与之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向真正有权的被代签人发出催告程序并经被代签人追认后方有效。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那么卖房者代签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3946人收看
  • 女性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女性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内容: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那么女性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6422人收看
  •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1.23752人收看
  • 公司经济合同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公司经济合同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内容:经济合同纠纷的订立,无非遭遇签订合同,一是纠纷后的诉讼两点,这种思维大大忽略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法律风险防控原则。以上是大律网专业律师介绍的公司经济合同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1.01864人收看
  • 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呢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呢

    内容:《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次,劳动者违反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那么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91045人收看
  •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补偿收入如何缴纳个税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补偿收入如何缴纳个税

    内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并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补偿收入如何缴纳个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1298人收看
  • 离职的原因怎么写合适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职的原因怎么写合适

    内容:1、有了更好的发展,如需要去外地发展;2、客观原因:如工作单位离家太远,身体原因不能加班无法胜任工作等;3、现工作与自己未来发展规划不一致等。那么离职的原因怎么写合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21100人收看
  • 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有效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有效吗

    内容: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有效,因为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只要双方确认签字,即使不按手印也是有效的,按手印是加强确认,并不是必经程序,手印是无法仿造的,因此重要的合同都要在关键的部位按手印,以防作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需要签名盖章同时具备,只要符合上述四个要件,能够证明签名或盖章的真实性,应当认定合同成立生效,拘泥于形式上的签名、盖章,反而是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不尊重,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那么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3627人收看
  • 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问题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问题

    内容:我妈妈被出租车车撞了 经鉴定是8级伤残 医药费 就花了9万多 但车主目前 只付前了2万块的医药费 请问最后他应一次性赔偿我们多少钱?各地标准不一,请将你所在的地方列明,你也可以直接拔打本地律师电话咨询。那么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08150人收看
  • 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

    内容:承租人解除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那么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41005人收看
  • 后合同义务的相关规定是如何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后合同义务的相关规定是如何的

    内容:后合同义务具有以下特点1.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产生的义务,合同成立前,当事人承担的是先合同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终止,当事人履行的是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主要是法定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并没有一定之规,依诚实信用原则应履行的义务,均应为后合同义务的范围。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

    陈明月律师
    2022.03.24206人收看
  • 经济补偿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经济补偿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内容:那么经济补偿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1229人收看
  • 高温高危连续计算是怎样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高温高危连续计算是怎样

    内容:公司的高温假是这样放的,连续两天高温,第三天放高温假。那高温的时候没有放假,放假的反而凉爽,岂不是不合理?然后我们听说别的公司是这样放的:每天早晨自己看天气预报,超过37度自动不用来上班。然后琢磨出了这高温假的含义。并不是遇到高温就要放假,而是连续的高温会让人疲惫,难以忍受,这时候就需要放假调剂一下。因此连续两天高温放一天,即使一周都是高温,最多也只能放一次。人生,也是如此,并不是忍受不了痛苦和挫折,但是连续的痛苦和挫折会让人疲惫,这时候,我们也许要上天垂怜,发点鼓励奖什么的,才能继续战斗。那么高温高危连续计算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11955人收看
  • 劳务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劳务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内容:劳务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冯清琴律师
    2023.04.2716人收看
  • 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

    内容: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离职之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新用人单位的责任区分三种情况:(一)劳动者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新用人单位如果不知道劳动者与原单位签订有竞业禁止协议的,新用人单位因无过错不应承担竞业禁止责任。(二)新用人单位若应知或明知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有竞业禁止协议而仍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新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有关竞业禁止的连带责任。那么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10117人收看
  • 虐待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虐待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只有基于上述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收养关系等方面取得家庭成员的身份方能成为虐待罪之侵害对象这也是此种犯罪行为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虐待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91040人收看
  • 用伪造的证件结果可以构成重婚罪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用伪造的证件结果可以构成重婚罪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用伪造的证件结果可以构成重婚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9522人收看
  • 劝酒致人死亡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劝酒致人死亡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内容:劝酒死亡法律责任的依据,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黄东洁律师
    2022.01.25630人收看
  • 企业人员私自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企业人员私自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内容:关于企业人员私自挪用公款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1.22450人收看
  • 过失犯罪只有法律有规定才负刑事责任对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过失犯罪只有法律有规定才负刑事责任对吗

    内容: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有二一是主观根据二是客观根据。即行为人本来能够获得意志自由从而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意志的支配下对社会利益人民安危疏忽大意或严重不负责任从而导致了行为的盲目性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在量刑时直接根据过失犯罪的类型定罪处罚不需要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那么过失犯罪只有法律有规定才负刑事责任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974人收看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l、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19237人收看
  • 法律上来说打掉2颗牙齿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法律上来说打掉2颗牙齿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内容:具体的赔偿费用标准要以伤情鉴定标准来决定,没有固定的费用说法。但是这种行为已经是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之罪,同时会被按照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4.02381人收看
  • 【故意伤害辩护】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故意伤害辩护】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内容:贺先生故意伤害案件辩护意见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市天域事务所接受贺先生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查阅案件材料,会见被告人,对本案有了准确的认识,首先对受害人的伤害表示歉意。正当防卫是赋予公民反抗非法侵害行为权利。这既是刑法正当防卫的规定。陈先生一拳打在贺先生鼻梁上,贺先生出于本能反应,当场阻挡并予以还击,贺先生防卫行为的目的并非要故意伤害陈先生,而是要阻止陈先生的进一步打击;4、贺先生的防卫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那么【故意伤害辩护】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19431人收看
  • 签认罪认罚后一定会判刑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签认罪认罚后一定会判刑吗

    内容:虽然检察机关提出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量刑建议,但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张某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张某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法院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判决,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含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制度。

    王熙律师
    2023.10.02997人收看
  • 两伙人打架斗殴能认定共同犯罪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两伙人打架斗殴能认定共同犯罪吗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龙珊律师
    2022.01.17135人收看
  • 什么是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什么是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内容: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用三次以上的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军事征用的三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用的四拒绝重要军事征用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那么什么是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19168人收看
  • 结果加重犯的本质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结果加重犯的本质

    内容:无论是单一形态论还是复合形态论都还未能完全把握结果加重犯的本质特别是单一形态论与结果责任相联系将加重结果视为客观的处罚条件不要求行为人对加重结果具有意思为要件显然与现代刑事责任理论不符为现代刑法学理论与立法所摒弃,复合形态理论认为结果加重犯是两种犯罪形态的复合这到底没有把握结果加重犯的本质,它认为结果加重犯是立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犯罪类型这种类型是立法者认为基本犯罪行为发生加重结果的盖然性很大立法者将这种盖然性很大的犯罪类型规定为结果加重犯以重刑处罚犯罪人保护社会。

    陈明月律师
    2022.01.17717人收看
  • 缓刑什么情况下不用担保人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缓刑什么情况下不用担保人

    内容: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吴梦云律师
    2022.04.02588人收看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渎职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渎职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内容:在现实社会中,由于渎职犯罪并非具体的罪名,而是一种类别的罪名。因此,提到渎职罪如何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就需要针对不同的犯罪来具体说明是如何定罪。那么,如何对渎职犯罪定罪处罚呢?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李楠楠律师
    2021.11.04395人收看
  • 窃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窃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所有的档案。所谓窃取是指采取自以为不为国有档案管理人、持有人发觉的方法而秘密取走国家所有档案的行为。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窃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19996人收看
  • 破坏军事通信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破坏军事通信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破坏军事通信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19216人收看
  • 单位行贿罪的处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单位行贿罪的处罚

    内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杨一凡律师
    2022.04.03713人收看
  • 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

    内容:,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发生重大,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或者定罪处罚。

    张旭律师
    2022.01.10951人收看
  • 物业费预收一年有法律依据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物业费预收一年有法律依据吗

    内容: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即使合同对于预收一年没有约定小区物业公司提前预收物业费的行为也不违法但是具体所收时间根据各地规定而有所不同。我国价格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预收每个地区的物价局规定的预收时长、月份不同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郭铭芝律师
    2022.03.03680人收看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怎么判刑?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怎么判刑?

    内容:公民的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是由国家相关机关制作的能够证明其真实身份的重要证件这些证件是社会公共信用的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为在社会生活中每人都要遵守法律所确立的安定的社会秩序其中包括公民在使用身份证时应当使用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身份证而不能使用非法制作的身份证。

    赵金保律师
    2022.03.031023人收看
  •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内容:大家都知道,房子有个公摊面积在里面,所以很多人对于买房的这个问题产生了种种纠纷,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对于商品房的公摊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怎样?下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段建国律师
    2021.10.121625人收看
  • 什么是他项权证,他项权证和房产证区别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什么是他项权证,他项权证和房产证区别是什么

    内容:综上所述,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有着概率、持有者、凭证等方面的不同,但是大家也不用担心银行方面有他项权证就会对自己的房产怎样,只要我们按时还月供就没关系,贷款还清办理好解抵押那么就拥有了房子的完全产权,贷款还清后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如下:1、还清贷款后,需要去银行办理贷款结清证明,然后将《房产抵押注销申请表》《房屋他项权证》等资料拿回来,房屋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2、贷款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他项权利证、房产证、还款证明等资料,去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解押手续,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在抵押担保的主债务履行完毕,且办理了抵押注销登记后,他项权证就失效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7.07788人收看
  • 浅谈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的违约赔偿问题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浅谈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的违约赔偿问题

    内容:两被告接到通知后,虽然表示要求续租,但被原告所拒绝。两被告拒绝交还铺位,使原告无法和袋业公司合作开办工艺袋专卖店,使原告不得不向袋业公司每日支付违约金500元。该租赁合同纠纷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是否应赔偿原告向袋业公司支付延误开铺的违约金15000元?我国合同法的违约损失赔偿一般仅仅限于财产损失。那么浅谈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的违约赔偿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7630人收看
  • 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内容:对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有不同意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购房合同纠纷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第二百二十二条租凭物的保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那么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9204人收看
  • 新房购房流程之如何看楼书?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新房购房流程之如何看楼书?

    内容:怎样看楼书,本文指导购房流程中的看楼书注意事项。然后看整幢楼的平面图,最后看自己拟选购的单位平面图。看方向有些房地产项目的楼书时首先要明确:“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原则。看文字销售单张上标注的价格一定要搞清,起价、均价、开盘价、清盘价各不相同,有时楼书上出现的价格只是供应几套的优惠价。如果套房的面积较小,两者难以保持较长的距离,其房门也最好别设计成相对或并列的形式。厨房由于多和餐厅相连,可以设在靠近户门的位置。那么新房购房流程之如何看楼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7718人收看
  • 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内容: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低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二)拆迁费用补偿[page]1、停产停业损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那么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2289人收看
  • 外地购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外地购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内容:外地人买房贷款需要什么手续1、借款人应填写《××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资料,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主要流程如下: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评估,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答复(各行答复的工作日数有差别),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5、借贷双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一般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周春花律师
    2021.12.05640人收看
  • 同一小区是否可以成立不同的业主委员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同一小区是否可以成立不同的业主委员会

    内容: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般只有一个业主大会,因此也就应该只选举产生一个业主委员会。如果出现多个业主委员会,在行使职能时就会产生纷争。同一小区内后建立的楼盘的业主,可以通过增选或者补选的方式加入到业主委员会中。那么同一小区是否可以成立不同的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30567人收看
  • 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什么

    内容:房屋确权面积需要开发商在房屋竣工签订购房合同后提交登记注册般是3个月左右合同内的房屋建筑面积就是房产证确权面积也是购买的房屋面积房屋确权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为了防止房屋被恶意侵占如果实际的建筑面积与房屋的确权面积不相符合的时候可以依合同权利与义务要求开发商赔偿或是解除合同。旦确定房屋的建筑面积没有问题之后就与开发商没有关系了以后的交易也是依照房产证上的面积销售房屋确权证抵押贷款房屋确权完成之后政府会给你发布相关确权证件利用房屋确权证可以到银行去贷款般银行会根据你房屋所处的位置、面积等综合因素来考虑你到底能贷到多少钱。那么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0430人收看
  • 房屋租赁纠纷,让我如何防范!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房屋租赁纠纷,让我如何防范!

    内容:众所周知,巢湖房屋租赁市场为巢湖经济腾飞作出了很大贡献。据巢湖中院民三庭统计,2007年该庭审理的案件中,房屋租赁纠纷约占10.4%;2008年,截至8月底房屋租赁纠纷约占该庭审理案件的7.8%。租赁纠纷的大量发生,一方面折射出租赁市场的繁荣,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果不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将不利于市场的发育和成熟。法官说法租房协议到期后,丁乃顺继续承租房屋,原告也未表示反对并收取了房租,此时原房屋租赁协议虽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房屋所有权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期限后,可随时解除租赁协议,收回房屋。那么房屋租赁纠纷,让我如何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7406人收看
  • 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 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 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那么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03560人收看
  • 买房的定金能不能退?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买房的定金能不能退?

    内容:它是定金的一个主要效力,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定金罚则发生效力,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第三点,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可以退定金的情况,这种时候就是不想买了想退定金,只要符合条款是可以依据认购书或者是合同去把定金退了,买房的定金能不能退,案例: 某地一个小伙子看中一套40年产权的公寓,交了七八万块定金,拿到了收据和购房意向书等材料,回到家里,其妻子一看,上面的产权年限只剩下20多年(是开发商没有及时开发,把地块捂了十几年,这才建公寓,对外售卖)。

    张旭律师
    2023.07.11671人收看
  •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内容: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的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第三条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第六条违约责任1、因房管部门确认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不能办理出售、过户手续,甲方应在当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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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7186人收看
  • 业主委员会的职能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业主委员会的职能

    内容: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件的解释是: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由小区内产权人、使用人通过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该物业区域内产权人、使用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主体。成立管委会有利于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利益,有利于规范产权人、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也有利于物业管理市场的形成和规范。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能?但实际上,业主委员会应该在取得所有业主授权的前提下,全面负责整个小区共同财产的管理。那么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30512人收看
  • 签土地转让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签土地转让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内容:土地转让合同违约责任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内容来进行处理。土地转让协议违约金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协商确定,协商时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在转让协议中载明。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承包方与第三者应订立书面协议。那么签土地转让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9369人收看
  • 儿子廉租房可以用父亲的公积金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儿子廉租房可以用父亲的公积金吗

    内容: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1、商品房;2、现住房;3、二手房;4、无产权住房;5、拍卖房。那么儿子廉租房可以用父亲的公积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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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137人收看
  • 北京公积金贷款年限的规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北京公积金贷款年限的规定

    内容:1、以所购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2、以借款人第二处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3、用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的到期日。那么北京公积金贷款年限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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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2625人收看
  • 法院如何受理房屋拆迁纠纷?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法院如何受理房屋拆迁纠纷?

    内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那么法院如何受理房屋拆迁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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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186人收看
  • 二手房的购买流程是怎样的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二手房的购买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那么二手房的购买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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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5512人收看
  •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内容: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备组商议的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自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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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409人收看
  • 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包括了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包括了哪些

    内容: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包括了哪些债权债务管理办法有如下几种:一、债权的管理办法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中所需经费及奖励费用,从债权回收资金和清回物资变现收入中列支。那么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包括了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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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625人收看
  • 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内容:下面就来和我们律师365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三)为保证股权质押的合法有效,银行应要求借款人将债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文件由出质人所属公司向原股份公司审批机关(经贸委)提交股权质押申请,经贸委批准申请后,将同意股权质押的批复文件及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等文件向同级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报送备案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出质人全名、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和质押合同号、期限、股权占比等,工商登记可有效防止质权人将股权再次质押或转让。那么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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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424人收看
  • 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内容:2、可以抵押与不可以抵押的财产《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那么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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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842人收看
  •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在哪些场合受到限制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在哪些场合受到限制

    内容: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在哪些场合受到限制《物权法》第170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则受到限制,具体包括:在担保物权设定人欠税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优于担保物权。那么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在哪些场合受到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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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819人收看
  • 从一起债权代位权纠纷案看代位权的构成及竞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从一起债权代位权纠纷案看代位权的构成及竞合

    内容:代位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本案中,第三人不是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是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行使,不能构成代位权。原告特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248777.82元及利息18135.90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被告利津县建设局对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无异议,但辩称,原告对被告行使代位权不符合《合同法》七十三条规定的构成要件。代位权只是一项从权利,并不享有优先权,事实上原告主张代位权是对已先于原告起诉并申请保全的第三人其他债权人的损害。对其代位权主张,不予支持。那么从一起债权代位权纠纷案看代位权的构成及竞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287人收看
  • 民法典民间借贷的房子如何买卖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民法典民间借贷的房子如何买卖

    内容: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那么民法典民间借贷的房子如何买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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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341人收看
  • 质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义务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质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义务

    内容:对此,法律中作出的定义是比较严谨的,那到底质押权人是什么意思呢?而成为了质押权人又会具有怎样的权利和义务?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那么质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361人收看
  • 银行不良资产必须多久处置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银行不良资产必须多久处置

    内容:不良资产贷款处置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那么银行不良资产必须多久处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6566人收看
  • 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务处理问题?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务处理问题?

    内容: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通过法院破产清算,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才进入破产程序。此种破产清算,可以起到隔离股东责任的效果,客观上可以让股东实现破产保护,避免股东个人财产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的风险。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那么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务处理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132人收看
  • 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

    内容: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1、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转让转让人与债权转让债务人之间签订的管辖协议,同样也适用转让人与受让人。债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那么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249人收看
  • 民法典不当得利之债务能转让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民法典不当得利之债务能转让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值得注意的是在不违背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合同性质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份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不发生效力。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那么民法典不当得利之债务能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30933人收看
  • 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债权人)将权利转让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债权人)将权利转让

    内容:合同权利的转让又称或债权让与,是将其债权移转于受让人的。《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原债权人退出债务关系,受让人接替其地位,成为新债权人。此外,当事人约定不得让与的债权也不能转让。《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通知可采取多种方式,如口头通知、书面通知或提示转让合同、票据背书等,并于该通知到达债务人时生效。债务人接受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为允诺,允诺须以债权人足以明确其允诺意思的方式作出,所以原则上默示不得作为允诺。但是,债务人是否允诺并不影响债权让与的效力。那么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债权人)将权利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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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400人收看
  • 不动产抵押登记担保期限是多久?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不动产抵押登记担保期限是多久?

    内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不动产抵押登记担保期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0510人收看
  • 法院债务纠纷起诉费用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法院债务纠纷起诉费用

    内容:权利人因此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以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以实现自己的实体权利的权利,即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但并不因此丧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即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经审查确认权利人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那么法院债务纠纷起诉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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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8483人收看
  • 债权出资都存在有哪些问题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权出资都存在有哪些问题

    内容:债权出资都存在有哪些问题一、债的确定性问题债权具有相对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与货币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相比不具有货币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并且未经过有关部门登记。因此第三人很难凭借一纸合同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作出合理而有效的判断可能出现双方恶意串通捏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等问题。债权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债权人的积极行为来实现。但在非政策性债转股情况下因没有相关部门审批程序可能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那么债权出资都存在有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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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4994人收看
  • 其他质押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其他质押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内容:在所有贷款中,质押贷款最为常见,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其他质押贷款的含义和种类。(二)购货质押贷款买家购货资金不够,向金融机构申请以购买的商品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监管仓作为第三方承担货物监管职责。(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向银行申请融资。寿险展业过程中,在险种条款里加入保单质押贷款,已经成为一种时尚。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那么其他质押贷款的种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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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655人收看
  • 政府能为个人偿还债务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政府能为个人偿还债务吗

    内容: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那么政府能为个人偿还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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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844人收看
  •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内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内容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内容1、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由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全部债权人的债权,故其行使的范围不限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债权,还包括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权人之所以行使代位权是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进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只有让债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才能体现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债务人迟延履行仅仅是代位权行使的一般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上述内容构成了我国合同法乃至民法债权法上完整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那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1005人收看
  • 借钱的时候为什么要写借条不写欠条,二者有什么区别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借钱的时候为什么要写借条不写欠条,二者有什么区别

    内容:所以借钱的时候一般写借条。依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那么借钱的时候为什么要写借条不写欠条,二者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267人收看
  • 债务人失踪如何处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务人失踪如何处理

    内容:债务人失踪如何处理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那么债务人失踪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8268人收看
  •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内容:公证员还要注意在审查中界定婚前财产前面已提到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情况;一是未婚夫妻约定婚前财产的协议;二是已婚夫妻约定婚前财产的协议,它们有一个特点就是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能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公证流程及注意事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1342人收看
  • 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什么被收养人的条件如下法律规定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那么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2568人收看
  • 父母离婚小孩有自由选择跟谁的权利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父母离婚小孩有自由选择跟谁的权利吗

    内容:父母离婚小孩有自由选择跟谁的权利吗八岁以上小孩在父母离婚时,有选择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那么父母离婚小孩有自由选择跟谁的权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1937人收看
  • 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具体是怎样的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1265人收看
  • 有没有工作与孩子抚养权归谁有关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有没有工作与孩子抚养权归谁有关吗

    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抚养权变更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那么有没有工作与孩子抚养权归谁有关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6791人收看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丈夫欠的钱妻子有义务还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丈夫欠的钱妻子有义务还吗

    内容:1、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2、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婚前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由丈夫和妻子一起偿还,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如果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就由丈夫个人来偿还,妻子没有偿还义务,3、如果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还款责任。

    张嘉娱律师
    2023.08.01781人收看
  •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那么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748人收看
  • 离婚分割的是现有财产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离婚分割的是现有财产吗

    内容:一离婚分割的是现有财产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分割的财产不仅是现有财产还包括将来确定能获得的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分割。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那么离婚分割的是现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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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187人收看
  • 起诉几次可以离婚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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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起诉几次可以离婚

    内容:起诉几次可以离婚需要看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强制规定起诉几次可以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离婚这种说法首先不是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然条款这种说法的本质是一种民间解读。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基层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在面对第一次起诉时在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同时原告无法举证证明双方感情达到法定破裂标准的情况下确实是经常判决不离婚。总之起草一份有力度的诉状是打好离婚官司的第一步。通过前述可以明确一个观点起诉离婚并不在于次数多少而在于起诉前的策略及战术运用是否巧妙是否充分。法院可以开庭可以要求女方出庭或延期审理。那么起诉几次可以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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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367人收看
  • 假离婚案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假离婚案例

    内容:离婚、复婚、又离婚,一天里齐-静与李-皓夫妻俩办了3次手续。办完复婚手续后,两人又立刻要求离婚。“离婚是恶意串通,只为规避债务。”昨天,镇海法院办案法官说,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结婚2年后,两人忽然决定离婚。两人表示没有和好的可能,要求离婚。7天后,两人再次走进民政局,再次要求复婚。复婚手续办好后,两人突然拿出一份事先拟订好的离婚协议,第三次要求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理由和前两次一样。”离婚后,齐-静与李-皓立即到房管处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将齐-静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了李-皓。那么假离婚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1507人收看
  • 离婚诉讼指定过错方证据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诉讼指定过错方证据有哪些

    内容:离婚诉讼指定过错方证据有哪些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时过错方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那么离婚诉讼指定过错方证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199人收看
  • 民法典第1054条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指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法典第1054条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指什么

    内容:不过,因为无效婚姻同居的,法院将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实践中要具体分割财产时,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进行财产分割。

    邢颖律师
    2022.04.08579人收看
  • 诉讼离婚可以反悔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诉讼离婚可以反悔吗

    内容:诉讼离婚可以反悔吗诉讼离婚之后就不能返回这个是通过法院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那么诉讼离婚可以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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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637人收看
  • 再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再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未婚夫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关于再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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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02人收看
  • 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内容: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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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0380人收看
  • 赡养费用怎么强制执行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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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赡养费用怎么强制执行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的法律文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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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2286人收看
  • 离婚误区之十四:离婚可逃避债务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误区之十四:离婚可逃避债务

    内容: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责令或强制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那么离婚误区之十四:离婚可逃避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24165人收看
  • 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内容:离婚协议生效并不等于法律赋予了可强制执行性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应起诉到法院要求继续履行法院的判决下来后才可申请执行庭强制执行。案例刘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合于2011年1月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张某名下两套房屋归刘某所有子女归刘某抚养。法律分析刘某与张某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已经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最终法院采信了本律师的观点判决张某继续履行离婚协议配合刘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199人收看
  • 收养法司法解释中事实收养的确定与解除?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收养法司法解释中事实收养的确定与解除?

    内容:随着《民法典》颁布,《收养法》及其司法解释将废止。《民法典》承认事实收养关系的存在,而《民法典》中具体说明了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条件及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途径。但是,第一千一百一十六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就是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看是否达到了《民法典》规定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标准,如果达到了就会判决解除收养关系。那么收养法司法解释中事实收养的确定与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24729人收看
  • 武汉离婚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武汉离婚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内容: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经居委会亲戚朋友劝解无效双方都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故协议离婚如下一儿子吴由父亲吴抚养林不负担抚养费二林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生活二十四小时于星期日早上八点送回吴居住地如临时想探望儿子可提前一天与吴联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探望儿子三婚后的共同财产各一半(附清单)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附清单)四房屋是吴婚前购置的个人财产离婚后林搬出另住吴一次性给予经济帮助一万元。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交予婚姻登记机关备案时生效。那么武汉离婚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123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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