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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具体的理由如下:1、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条款中约定了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赔这类明显减少被保险人权利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如无证据证明其尽到告知义务,格式条款未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仍需赔偿。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证明其尽到告知义务的证据为: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签署的投保单或其他类似材料,但保险公司的证据一般会存在如下问题:1、该投保单上投保人签字非本人签字;2、须手书部分未手书;3、未列明签署日期如被保险人能在庭上聘请专业律师积极抗辩,或许会取得意外的结果,从而让保险公司无法拒赔成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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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机关一般都会进行拘留,但也不是一定会进行拘留,而且所处的拘留是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直拖着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投至上一级公安机关。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受理报案。2、现场处理。3、责任认定。4、裁决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社保中是包含了医保的,很多人对医保的报销范围不太了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一连串的费用,主要有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在医保范围内报销医疗费吗?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以下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责任的医疗费可以医保中报销。二、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您好,1.建议先与办案交警沟通要求尽快调查并且出具事故认定书来划分本次事故责任2.对方追尾并且涉嫌酒驾需要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3.如果协商赔偿不成,需要您和您的爱人收集好住院期间或医疗期间所有花销凭证以及修车单据之后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赔偿,法院会根据交警事故认定书来进行依法判决。
  • 1. 如果是工作原因引起的脑梗,经由医院出具证明,是可以算作工伤的。而疾病中,只有一种情况属于工伤,即在工作时,发生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情况下才视为工伤。2.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3. 员工在岗位上发生意外人身伤害,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评上工伤,则享受到相关待遇。脑梗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可以评定工伤。如果只是员工本人患病,则不可以算工伤。是否构成工伤还需要社保部门鉴定,员工可以去尝试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交通事故要补充鉴定的情况: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补充鉴定的情形。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交通局主要管养路费,营运证等,是事业单位警主要管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处理交通事故等,是执法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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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日。根据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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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驾驶人在禁止左转弯时转弯了,属于不按规定道路行驶,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且每次记3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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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对保险公司赔偿不满可以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起诉。法院诉讼程序如下:1、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4、法院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当事人自行赔偿; 2、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去当地的交警大队查询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在上班时间内外出办私事的,不属于工作时间内,所以发生人身损害事故后,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出交通事故驾驶证是不一定会被吊销,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非机动车逆向行应该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逆向行属于违章行驶行为,且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要负担主要责任。不过具体以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1、“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2、“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3、“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4、“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5、“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投资公司要承担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未婚先孕,女工能享受法定产假。女职工享受产假是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部分,它是以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符合民法典和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的。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若没有建立合法婚姻的前提下生育子女,是违反民法典的,不应受法律保护,尽管所生子女是无辜的,但因其本人的错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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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鉴定,有鉴定的时间,赔多少钱要看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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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不正常,具体还需您详细描述。
  • 可以起诉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第一、这是交通事故,首先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按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责任;第二、关于事故责任怎么判定,交警部门有标准,如果你们不服认定,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第三、关于赔偿费用,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补助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补助费,精神损失费。《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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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违约,跟对方协商解决即可
  • 回复内容: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不可以注册。宅基地只能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只有商业用途的地才能能注册公司。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为多久,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出约定,依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第八条(一),应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第二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未作约定的,依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第八条(二)规定,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第三种情形: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应按双方没有约定处理,故仍应依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第八条(二)规定, “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期限为二年。如果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开始计算工程质量保证期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满二年。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 故意毁坏他人车辆如果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此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工伤仲裁后老板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 3、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1、加强对墙漆及腻子材料质量的控制(1)加强质量教育。加强采购人员重视墙漆及腻子材料质量的意识,要求他们在采购过程中认真检查,保证质量。(2)控好材料的使用。外墙抹灰的砂子要求保质保量。砂子的含泥量和抹灰的配比控制好,最关键的是要控好外墙漆的品牌。(3)效果检查。针对实施的加强对墙漆及腻子材料质量控制这项措施的效果检查,对已完成的外墙装修质量进行直观检查。2、做好技术交底,加强施工过程控制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
  •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一般是2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是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是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是5年。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1、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工业厂房、电站;公路、铁路、飞机场;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即建工意外险,建工意外险,是指建设工程的相关人员在工地进行劳动工作、检查工作等活动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伤残、死亡、意外医疗等安全事故而做出赔付的保险。保险期限:建工意外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与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时间保持一致。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延长工期的,须办理保险顺延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 租房需要签订租房协议书,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一、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二、合同中应写明住房具体情况;三、合同要写明住房用途;四、合同中要约定好租赁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工伤期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之后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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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亦称非法人团体。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可见,其他组织也是可以作为订立合同的主体。其他组织有很多类型,包括了非法人社会组织,所以非法人社会组织也是可以从事签订合同相关的民事活动的。无论非法人组织是营利性的和非营利性的,因为其客观存在并从事一定的民事活动,不可避免的要与其他民事主体建立合同关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合同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签订合同的非法人组织必须是合法成立,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批准成立或者备案登记的已经进行了批准或者备案登记。非法人组织签订的合同一般也需要与其业务等相关,与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相适应,否则可能导致所签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 辞退60岁以上员工不用补偿,六十岁以上的员工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就终止了,不属于《劳动合同法》46条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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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需要符合以下要求:股东人数应控制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并且都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出资能力,以及半数以上的发起人股东需要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股份需要承担公司的筹办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相关规定是,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个人收购公司全部股权的做法一般来说是可以的。个人收购公司全部股权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全部股权收购完毕后,公司仅有一个自然人股东,变更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被传销骗了钱,可以亲自到公安机关报警;如果诈骗公私财物超过当地的受案标准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立法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照相关规定,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反间谍法》法。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法律依据:《反间谍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 没签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可以申请赔偿。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而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办假离婚证跟伪造假身份证一样,行为严重时有可能涉嫌犯罪。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都属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开庭前及时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结案。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不能转让的情况分别有以下几种: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情形;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从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到开庭,法院一般要在六个月内择期开庭,并作出一审判决;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案的,则应在四十五日内择期开庭。开庭的具体日期应由法院视情况而定,但不得超过上述审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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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罚款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犯抢劫罪是可以被假释的,但是因为抢劫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只能由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你们以个人身份向他人推荐股票,收取费用,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 一定开具收据,而且是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正规票据。执行费用其实是费用的办公室会计统一收取的,执行局必须将执行费用转给会计,由会计开出正式票据。收取的执行费用必须进入财政专户。《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十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收费管理的职责分工,对诉讼费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 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如下:融资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和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融资租赁的通行做法是:当某个企业需要某种设备又缺少所需资金时,可以向租赁公司提出,要求租赁公司出资购买并租给其使用,双方达成一个租赁意向。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设备和出卖人的要求,与出卖人签订一个买卖合同,由出卖人将设备直接送交承租人,由承租人验收。出租人凭承租人的验收合格通知书向出卖人支付货款。出租人付款前,与承租人正式签订二份融资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对犯侮辱国旗罪的人,一般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国旗、国徽罪是指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只要行为人购买了国家保护动物就达到了立案标准。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需要考生咨询所报考的招考单位,具体需以招考单位说法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十八岁的公民;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4、身体健康;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6、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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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保留一切能保留的证据,您先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诉讼解决的。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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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情况也太不小心了
  •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一般会包括: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减刑与罚金没有关系。但是不交罚金那么就会失信,会对以后出狱后有一定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薛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未按照特殊行业操作规范,注意升降机下方有人即按启动按钮,造成被害人当场被挤压身亡的结果,其行为属于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应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薛某虽然在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但此时危害结果已经发生,并没有因为谎报而延误抢救,故不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 组织未成年卖淫要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判缓刑对子女可能会有影响。被判缓刑也是一种刑罚,会留有案底。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违法记录、还是犯罪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 船舶超载的行政处罚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船舶,必须符合船舶强度、稳性、吃水、消防和救生等安全技术要求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载货或者载客条件。任何船舶不得超载运输货物或者旅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船舶,必须符合船舶强度、稳性、吃水、消防和救生等安全技术要求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载货或者载客条件。任何船舶不得超载运输货物或者旅客。
  •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没有死刑的,刑法规定盗窃罪最高的刑事处罚是判处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迷奸涉嫌强奸罪。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犯强奸罪的,一般是判处三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的情节恶劣的话,犯罪分子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1、研究拟定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指导、监督、检查全国公安工作。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3、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指挥防范、打击恐怖活动。4、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指导、监督消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等工作。5、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6、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7、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8、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制定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9、组织开展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10、统一领导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武警总部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11、制定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指导公安机关法制工作;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事件,维护公安民警正常执法权益《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1、权责一致、分工明确。各业务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范围应当与其职责权限、管理职能保持一致,坚持防范与打击并重,做到权责一致、打防结合,提升发现、打击犯罪的效率和能力。2、统一管辖、减少交叉。将同类刑事案件统一划归一个业务部门管辖,取消共同管辖的规定,避免因职责交叉引发争议或者责任不清。3、结合实际、合理配置。统筹考虑发案形势、案件管辖历史沿革、机构职能设置以及各业务部门办案力量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刑事案件管辖范围。
  • 正常的房屋解押手续,需要备齐所有需要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手续办完后有三个工作日的解压归档时间。然后就可以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了。《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 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 登记申请书;(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 房屋他项权证书;(四)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五) 其他必要材料。
  • 一个人注册的公司是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为一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 房产证办理费用怎么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情况:购买一套房,若面积低于90平米,契税按房款的1%征收,超过90平米按房款的1.5%征收,购买二套房契税按房款3%征收;住宅登记费每套80元,非住宅登记费每套550元;公共资金是用于小区管理、小区物业建设的费用,框架结构按照每平米16.8元缴纳,砖混结构按照每平米15.6元缴纳。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农村房屋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村房屋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不能,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如果原房主不迁移户口,相关部门是无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户口和房屋产权是分开管理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辖,产权纠纷才能够通过法院来处理。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卖房者必须迁出户口,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户口迁出时间、违约情形等,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认定卖房人违约,并主张损失和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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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倒买倒卖犯法,属于非法经营罪。当事人如果发现此行为,可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工伤行政诉讼一审的,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45天,二审的期限是3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可以。房产过户,本人不能到场可以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2、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5、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6、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7、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8、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当兵复查项目有:心电图、B超、内科、外科、五官科、放射科、检验科(查肝功能、乙肝两对半、艾滋病、血象、尿常规)。复检主要对血液采集、外科、内科、视力、尿检、B超、心电图、胸透等方面进行了复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五十三条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任务,保证兵员质量。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完成征兵任务。
  • 您好!书写文书不是免费业务。
  •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 不可以,目前网上只能支持养老保险的转移,如果想要转移医保还是需要去当地社保局或通过其他方式办理转移,具体转移办法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跨省社保转移是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的。通过网上平台进行身份注册之后,用户可以直接在新参保地完成缴费之后就可以直接线上申请转移个人的.社保关系。无需线下办理缴费凭证等其他转移手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 农村土地承包有果树除了需要遵守《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以外,还需要查看地方政策,各地方政策不一样,无法统一解答。以下截取部分相关规定以供参考。《土地承包法》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土地承包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一住院就能报销,可以直接在收费窗口办理,就诊时出具社保卡就行,额度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在外地,则需要拿着相关医疗票据,到本地社保局进行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3%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0.7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及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2021年6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要求各市(州)确保7月1日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三条 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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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加名手续是:全款购买的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添加共有人;贷款购买的需经该房贷款银行同意,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明、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产权部分税费添加共有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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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在一般情况下主要分两种情况,第一是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丧失胜诉权。第二,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但是最长应在20年保护期限内行使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债权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或债务人认可债务或部分履行债务,可以造成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其中,提起诉讼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公检法报案或控告、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组织请求保护;债务人承认,是指债务人通过一定方式向债权人作出愿意继续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其意味着对债权人权利存在的认可。这一认可行为,使当事人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得以稳定、明确。债务人除直接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外,如果明确承认自己的义务、请求延期给付、分期履行或者对债务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作出部分履行承诺或者债权转让、债务承担等行为,这些行为只要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过程中,就可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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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自愿;2、合乎法律法规规定;3、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自己辞职和被公司辞退的区别:1、主体不同,辞职的主体是劳动者本人,辞退的主体是用人单位;2、后果不同,辞职的后果就是没有赔偿,除非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被辞退有赔偿,除非劳动者存在可以被辞退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三个股东分配股份的计算方法是:个人出资额所占比例=个人出资额÷三人出资总额×100%。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不还借贷的后果是:还款期限届满后,贷款人会催收借款人及时还款,借款人还需要向贷款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如果借款人仍然不还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并可在胜诉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如果公司未及时足额缴纳当月费用,相关社保待遇都会暂停,直到单位补缴费用和滞纳金后方能开通。社保出现欠费情况应尽快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各地社保政策有所不同),补缴或购买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不属于消费者协会管理,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 影响的,面临罚款、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饮酒后驾车≥20,<80醉酒后驾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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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通常是当月发上个月的,主要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来支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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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社保转移只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因为工伤和生育不建立个人账户则不存在转移之说,失业保险按规定只可转往户籍地。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劳动者辞职到外地发展,跨地区转移社保的手续包括以下几步:一、用工单位在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二、劳动者自行办理社保转移。社保转出不可以在网上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得前往社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需要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前往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注意:工伤和生育不建立个人账户,不存在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道德伦理等公序良俗,即可认定为有效。婚内借条是否有效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仅有一张借条但并未实际发生借款事实,那么借款行为就不属实,此时债权一方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2.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来源于这个家庭共同财产,又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所谓的“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就是不复存在的。3.如果借款用于借方的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地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归各有,那么,这种婚内借款方式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真实意思的表示,也是一种对财产的约定,应受法律保护。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 意思表示真实;(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工伤认定上下班的时间范围一般分为四种: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1、《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也仅仅规定了借贷双方年利率超过36的利息约定无效。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因此,当事人就24%~36%之间的利率所达成的民间还款协议可以申请司法确认,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一、不超过三万六千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二、超过三万六元至十四万四千元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十;三、超过十四万四千元元至三十万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四、超过三十六万元至四十二万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五、超过四十二万元至六十六万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六、超过六十六万元至九十六万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五;七、超过九十六万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四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 债务计算利息的期限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当事人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如果借款时间不满一年的,利息应在还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时间超过一年的,则在每届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也是在还款时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最好让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承诺书,实在不行,就录音和聊天,让对方承认借到钱,保留好证据,再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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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可协商进行退还。如果协商不妥,可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割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首先应当区分共同债务以及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股权冻结只是限制该股东股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和在股东会表决中的作用。《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法人以外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出资人关于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决定签署。
  • 夫妻离婚时需注意的问题有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本人,离婚是具有人身属性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由他人代替自己离婚。离婚的前提是原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离婚必须在双方生存期间才能进行。离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未经离婚登记私下协议离婚的,视为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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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种情况将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宜认定为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另外,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以平分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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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二人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孩子已满八周岁是有权选择由谁抚养的。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此时子女的选择只可以作为参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定罪标准: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同桌的别人是应当承担一定的在责任的。除非同桌的其他人能证明与自己无关系,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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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冤案国家有以下赔偿标准: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5、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 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 (1)若判决为缓刑,则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设为时间点B),此时间点之后,没有进行羁押,则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A 到时间点B 的时间。 (2)若判决为实刑,则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交付执行(设为时间点C),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此状态一直持续到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释放日设为时间点D),则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C到时间点D,只对被告人被执行的刑期进行赔偿。6、2010年12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正式实施。依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决定院赔偿冤假错案当事人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当事人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张贴公告的形式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 甲方对其个人所有的部分,是可以处分的。为此,乙可以全部取得甲方的个人部分,即房子的一半。房子的另一半,由三个子女再平分。总之,乙可以取得大部分。
  • 你好,夫妻是可以以书面的离婚协议来约定好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内的共同财产分配问题
  • 你好,1.首先,你说的应该是民事责任,简而言之基本就是父母要不要赔钱。答案是,如果你未成年,你杀了人,你父母就要赔钱。如果你成年了,你杀了人,你父母就不用赔。2.其次,如果你问的要不要负刑事责任,答案很明确,不需要,谁杀人谁负责,不管你和你父母啥关系,甚至不管你有没有父母,都不会牵涉到他们,除非使他们指示你干的。3.断绝亲子关系在我国是不承认的。
  • 老公给别人做担保跟妻子是否有关要根据实际中具体情况进行判定。通常情况是丈夫约定保证责任,妻子是否承担首先得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老公给人做担保,其妻子是否承担责任,丈夫得举证担保是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或者拿出妻子、家庭从该担保行为中受益的证据。否则的话,因为丈夫和妻子具有独立人格,能够以其独立的人格从事与婚姻无关的活动,所以即使其中一方对外做担保,也不能直接认为双方对该笔债务连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未成年生孩子一般不犯法,也不合法,但是如果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生育子女,则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成年人需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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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赠与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交财产证明等资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证人应当在公证人面前签字,询问赠与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当事人是否被欺骗或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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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摩托车交给无证驾驶人骑怎么处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将摩托车交给无证驾驶人骑怎么处罚

    内容:将摩托车交给无证驾驶人骑怎么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将摩托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当事人处2002000元罚款并且可吊销驾驶证。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那么将摩托车交给无证驾驶人骑怎么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28298人收看
  • 如何确定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如何确定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

    内容: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那么如何确定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06553人收看
  • 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内容是如何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内容是如何的

    内容: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七)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那么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内容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4655人收看
  •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怎样划分责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怎样划分责任

    内容:故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第三百七十七条 保管物的返还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关于无证驾驶的危害性,相信大家都是清楚的,因此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也并不令人意外。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开车上路,驾驶人要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那么无证驾驶发生事故怎样划分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5596人收看
  • 按啤酒算,喝多少酒会被判酒驾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按啤酒算,喝多少酒会被判酒驾

    内容:按啤酒算,喝多少酒会被判酒驾不一定因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那么按啤酒算,喝多少酒会被判酒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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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6111人收看
  • 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

    内容: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6、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2、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段建国律师
    2022.01.14382人收看
  •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时限怎么规定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时限怎么规定的

    内容:在中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作出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认定书复核时限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避免认定结果长时间悬而未决,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总之,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限的规定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进行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当事人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和证据,以便有力地申诉和辩护。

    杨一凡律师
    2023.10.18842人收看
  • 交通事故其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交通事故其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内容:根据残疾赔偿金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C=Ct×C1×(Ih+∑Ia)(∑Ia≤10%,i=1,2,3,,Ia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按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计算公式计算:1、单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残疾赔偿金=伤残补偿年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02、多等级伤残残疾赔偿金的综合计算多等级残疾赔偿金的综合计算是按伤者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加以计算,a、存在I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赔偿附加指数,伤残赔偿指数是指伤残者应当得到伤残赔偿的比例。

    邢颖律师
    2022.01.16534人收看
  • 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内容: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0989人收看
  • 挂靠情形下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主体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挂靠情形下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主体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此也有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的所有人对车辆的保管义务存在瑕疵应由车辆所有人与肇事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出租人或出借人明知借用人不具备驾驶车辆的资格或者由于车辆自身原因发生事故的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挂靠情形下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29118人收看
  • 车祸3人死亡赔偿多少钱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车祸3人死亡赔偿多少钱

    内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那么车祸3人死亡赔偿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3101人收看
  • 山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山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内容:山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那么山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3300人收看
  • 交通事故如何走理赔程序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交通事故如何走理赔程序

    内容:确认保险标的再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然后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黄东洁律师
    2021.12.30121人收看
  • 江西省2014年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江西省2014年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内容:2014年5月18日附道路交通事故各项赔偿计算方法残疾赔偿金江西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丧葬费江西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江西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那么江西省2014年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2778人收看
  • 车祸造成他人死亡精神损失赔偿最高多少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车祸造成他人死亡精神损失赔偿最高多少

    内容:现实社会中交通事故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很多人开车的时候不注意交通安全,所以很容易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车祸造成他人死亡精神损失赔偿最高多少?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刘晓红律师
    2021.11.05320人收看
  •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及处罚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及处罚有哪些

    内容:交通肇事逃逸责任及处罚一是已经判明的责任要加重处罚,其次无法判明的责任部分会全部归于逃逸方。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以及处罚规定1、关于责任认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那么交通肇事逃逸责任及处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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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357人收看
  • 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一、最新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刑法规定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那么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7551人收看
  • 肇事后逃逸最高可判什么刑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肇事后逃逸最高可判什么刑

    内容: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从行政责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那么肇事后逃逸最高可判什么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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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692人收看
  • 交通事故丧葬费的标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交通事故丧葬费的标准

    内容: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那么交通事故丧葬费的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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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3443人收看
  • 诉讼阶段可否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诉讼阶段可否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内容:那么诉讼阶段可否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4561人收看
  •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怎么办

    内容:《建筑法》第67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从而将此两类行为定性为违反行政法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而《合同法》也有同样规定禁止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应限制在上述范围内认定承包人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那么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6626人收看
  • 工程索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工程索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内容:工程索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2021.11.01113人收看
  • 建筑工程意外险由谁购买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建筑工程意外险由谁购买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人员风险性非常大,政府支持为建筑施工人员买保险,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意外险,这样遇到问题的话可以有保底性赔偿。那么,建筑工程意外险由谁购买?现在,大律网专业律师就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孔孟廷律师
    2021.10.28386人收看
  • 工程转包与工程分包有什么区别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工程转包与工程分包有什么区别

    内容:工程分包是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为法律所允许,而转包为法律所禁止。那么工程转包与工程分包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10867人收看
  • 建筑工程结算的资料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建筑工程结算的资料

    内容:一、建筑工程结算的资料1、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2、补充协议(若有)3、中标通知书4、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5、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6、图纸会审纪要7、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8、竣工验收记录9、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10、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盘11、投标文件技术标12、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电子盘13、地勘报告14、施工图。那么建筑工程结算的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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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2703人收看
  • 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

    内容: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对工程质量实施控制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完全符合上述质量标准,不存在质量缺陷的建筑工程,才能作为合格工程予以验收。这里讲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一般应包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文件、工程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有关设计文件、工程所用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场检验报告;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书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档案等。那么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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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9189人收看
  • 发包人的定义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发包人的定义是什么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在发生纠纷的情况下,涉及的法律规范文件颇为繁杂。签订过合伙合同想退伙怎么办?各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法律适用常常会有不同的理解,这就要求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不能仅满足于公司实际利益的维护,还要深入研究建设工程相关概念的内涵,为利益维护提供坚实基础。

    任冰峰律师
    2021.10.121153人收看
  • 工程欠款怎么追讨,工程欠款怎么追讨有合同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工程欠款怎么追讨,工程欠款怎么追讨有合同

    内容:如果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讨要:协商催收:承包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上门等方式,与发包人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欠款数额、原因和还款期限,尽量达成书面协议,并要求发包人提供担保或抵押物,2、拖欠工程款的讨要方法具体如下:与欠款人进行协商,找追债公司帮助 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按照合同进行法律诉讼:如果欠款方一直无法还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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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0396人收看
  • 2022年装修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本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2022年装修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本

    内容: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1、乙方应做好在装修期间装修员工的治安管理工作。装修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以及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在高架上施工应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对施工用的脚手架和施工电器应严格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那么2022年装修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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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4408人收看
  • 施工纠纷解决协议模板是怎样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施工纠纷解决协议模板是怎样

    内容:施工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相互权利、义务等内容。施工纠纷解决协议模板是怎样发包方: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那么施工纠纷解决协议模板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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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2460人收看
  • 工程承包合同中质保金的含义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工程承包合同中质保金的含义

    内容:所谓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建筑质量保修金的目的是为确保工程保修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是约束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的一项保证措施,因此,质量保修金应当在保修期限届满后方可处理。那么工程承包合同中质保金的含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10868人收看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中有效证据的条件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中有效证据的条件

    内容: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并不是任何“证据”都是有效证据,成为法院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判决依据。如发包方与承包方前后订立了三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但是发包方违反了第二份合同的约定,未依约支付工程进度款。[page]所以说,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必须围绕着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特征的有关规定,举出客观真实的、与案件争议事实有关联的、证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的证据,只有这类证据才是有效证据,才能达到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中有效证据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8380人收看
  • 挂靠人无权直接向被挂靠人要求工程款结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挂靠人无权直接向被挂靠人要求工程款结算

    内容:挂靠人无权直接向被挂靠人要求工程款结算

    李维律师
    2021.11.021221人收看
  • 建筑工程分包有哪些合法要件,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建筑工程分包有哪些合法要件,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是什么?

    内容:建筑工程分包有哪些合法要件,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是什么?

    邢颖律师
    2021.10.281041人收看
  • 施工资质办理流程是怎样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施工资质办理流程是怎样

    内容: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并形成由各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那么施工资质办理流程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4499人收看
  •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联系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联系

    内容: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而劳务关系的主体不是劳动者。

    龙珊律师
    2022.04.11445人收看
  • 工程结算怎么对费用审计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工程结算怎么对费用审计

    内容:工程结算对费用的审计中,重点是定额子目套用的审核,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价格的审核也是重中之重,下面由大律网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人工费及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等等。那么工程结算怎么对费用审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02744人收看
  • 包清工的工程款怎么结算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陈明月律师
    2023.11.27462人收看
  • 造成工程造价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造成工程造价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内容:在工程造价中,造成纠纷必定会由一些原因造成的,那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从工程的立项决策阶段到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都会发生纠纷。(一)建筑市场混乱建筑市场混乱是导致工程造价纠纷的外部环境因素。便诉诸法律,通过法律保护当事双方利益的条款起诉对方,造成工程造价纠纷。(三)工程造价管理脱节,政策不配套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承包合同价审查疏漏是工程结算时发生工程造价纠纷的一个间接原因。政出多门、文件打架也是造成工程造价纠纷的重要原因。那么造成工程造价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02974人收看
  • 探讨如何做好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工作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探讨如何做好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工作

    内容:(一)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是造价控制的最后一环,对建设单位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尤为重要。客观公正的结算审核,也能够保证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建设单位恶意压价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可避免结算扯皮、合同纠纷、甚至诉诸法律等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施工单位也不能指望在结算中捞到油水,要想获取最大的收益,为企业赚得更多的利润,只有对工程进行系统、科学的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造价控制和成本核算等一系列具体的工作。那么探讨如何做好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工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7702人收看
  • 微信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微信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有法律效力:借贷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贷的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借贷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翁玉素律师
    2023.04.1040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是由法院进行开庭通知和公告。

    陈宗琼律师
    2023.05.2398人收看
  • 往来对账单没有签字有效吗(手写的对账单没签字有效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往来对账单没有签字有效吗(手写的对账单没签字有效吗)

    内容:对方没有签字,那么该账单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具体的您可以把对账单,以及手头上其他证据材料,拿给律师看看,根据查询会计网得知,没有盖财务章没有盖公章没有签字的公司销售对账单没有法律效力,对账单要加盖财务章才具备法律效力,法律分析:对账单只有签字没有盖章可以起诉,账单上有签字具有法律效力,符合起诉条件即可起诉,公司销售对账单没有盖财务章没有盖公章没有签字有法律效力吗没有法律效力,5、首先应该自查本身,对于原告的主张货款是否属实,不属实情况下,一需要证明货款对账单的公章系对方伙同本公司工作人员私自加盖,属于受欺诈,其次找证据证明本身企业没有订购如对账单的货品,原告也未送货的事实来反驳对账单。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4.01.171144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内容:在我们的生活中,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银行业金融活动,是一种十分普遍的借贷形式。但是,对于借贷双方来说,如果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要求,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纠纷和问题。那么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姚平律师
    2023.06.20822人收看
  • 法院冻结微信零钱有期限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法院冻结微信零钱有期限吗

    内容:法院冻结微信零钱有期限吗

    张嘉娱律师
    2023.04.1834人收看
  • 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内容:二、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存在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举证责任需要由主张权利的一方转移到对方: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共同危险人需要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危险行为或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诉讼中,医疗机构需要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抗辩,因此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抗辩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加害方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赵金保律师
    2023.10.201356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多少,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多少10万元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多少,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多少10万元

    内容:民间贷款利率多少合法民间借贷月利率不超过2%,比如10万月最高利息为2000元,即为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年利率在24%至36%的部分,前提是借款人自愿付给的,也是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以上两种情况是比较合法的,民间借贷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年利率在24%至36%的部分,前提是借款人自愿付给的,也是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以上两种情况是比较合法的,民间借贷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年利率在24%至36%的部分,前提是借款人自愿付给的,也是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以上两种情况是比较合法的。

    任冰峰律师
    2023.12.011106人收看
  •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朋友微信借钱可以起诉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朋友微信借钱可以起诉吗

    内容:网上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案由怎么写1、法律分析:要区分是借款欠不还还是货款,2、网上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案由怎么写1 欠款纠纷案由要怎么写 (一)欠款只是个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租金、买卖、餐费、服务费、咨询费、工资等都可以是欠款,1、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是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成立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金额以上可以起诉,没有金额限制。

    陈明月律师
    2024.01.30946人收看
  •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内容: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属一般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吗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于海明律师
    2023.11.17108人收看
  • 原告如果败诉会承担什么,原告如果败诉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原告如果败诉会承担什么,原告如果败诉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内容:原告如果败诉会承担什么一、诉讼费用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如果原告败诉,其通常需要承担被告的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鉴定费、证人费用等,2、赔偿被告的损失:如果原告败诉,被告因此遭受了损失,原告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原告败诉后可能需要向被告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以弥补被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原告如果败诉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原告败诉后,通常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诉讼费用的负担: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综上所述,原告在民事诉讼中败诉后将面临诸多法律责任和后果。

    李楠楠律师
    2023.12.121100人收看
  •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

    内容:在民事纠纷中,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往往会诉诸法律途径。然而,诉讼程序往往缓慢而复杂,给双方造成繁重的负担。因此,和解作为一种非诉讼解决争端的方式,逐渐受到重视和应用。

    崔玉君律师
    2023.12.26176人收看
  • 怎么界定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怎么界定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内容: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二) 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四)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经其授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

    段建国律师
    2023.07.19430人收看
  • 民间借贷只有“转账记录”,举证责任是谁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间借贷只有“转账记录”,举证责任是谁的?

    内容:只要有转账凭证,就可以起诉。但举证责任存在互相转移的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把握。

    杨一凡律师
    2023.04.1341人收看
  • 贷款逾期会承担法律责任吗,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贷款逾期会承担法律责任吗,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内容:贷款逾期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邢颖律师
    2023.04.1830人收看
  • 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内容:民间借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判决生效后,三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郭铭芝律师
    2023.05.2332人收看
  • 民事上的恶意诉讼认定(民事虚假诉讼的认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民事上的恶意诉讼认定(民事虚假诉讼的认定)

    内容:民事恶意诉讼的认定法律主观:恶意诉讼的认定如下:(1)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ldquo,(1)恶意诉讼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但为了实现自己不正当的利益或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目的,而提起的诉讼行为。

    黄东洁律师
    2024.01.10732人收看
  • 被异地起诉了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被异地起诉了怎么办

    内容:异地诉讼被告去不了的解决方法如下: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前往诉讼所在地出庭应诉,代表被告进行辩护和答辩,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如下:异地起诉去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诉讼事宜,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如下:异地起诉去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诉讼事宜,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如下:异地起诉去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诉讼事宜,异地起诉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被告人无法出庭的,要依据无法出庭的原因作出处理,如果是中止诉讼情形的,法院会中止诉讼。

    李孟阳律师
    2023.11.011076人收看
  • 如何打民间借贷官司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如何打民间借贷官司

    内容:如何打民间借贷官司:民间借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金融活动,民间借贷纠纷更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类纠纷。如果出借金额较大,一般会寻找律师代为诉讼。

    周春花律师
    2023.05.2436人收看
  • 不起诉后不可撤销案件(不起诉后案件如何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不起诉后不可撤销案件(不起诉后案件如何处理)

    内容:【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于海明律师
    2024.01.10862人收看
  • 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

    内容: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境外诈骗的钱,可不可以追回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办案机关会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追缴到的会退赔给受害人。

    王学瑞律师
    2023.05.1673人收看
  • 如何网上起诉一家公司,网上能起诉公司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如何网上起诉一家公司,网上能起诉公司吗

    内容: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认真准备起诉材料,按照要求上传证据材料并缴纳诉讼费用,四、等待法院立案和审理在提交起诉材料后,需要等待法院立案和审理,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的一周内进行立案审查,并通知当事人是否立案,如果立案成功,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用,并等待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时,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陈述和举证,并等待法院作出判决,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网上诉讼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站或者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提交起诉材料。

    刘晓红律师
    2023.12.06761人收看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内容:四、结论与启示综上所述,对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保险公司已经向被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且保险事故是由于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的,保险公司可以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代位求偿权时,需要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防止滥用代位求偿权的情况发生。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9.14835人收看
  • 只有事实没有证据官司怎么打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只有事实没有证据官司怎么打

    内容:总结只有事实没有证据的官司并不可怕,只要找到合适的律师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尽力收集证据并展开辩护,当事人就有可能获得最佳的判决结果,如果只有事实但没有证据,律师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在上诉过程中,律师会继续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和辩护,尽力争取最好的判决结果,如果只有事实但没有证据,律师可以帮助你制定最佳方案来收集证据,律师会根据案情进行分析,并制定最佳方案来收集证据和辩护,只有事实没有证据官司怎么打一、收集证据首先,对于只有事实没有证据的案件,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林艳英律师
    2023.10.07681人收看
  • 法律咨询公司可以代理案件吗,法律顾问可以打官司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法律咨询公司可以代理案件吗,法律顾问可以打官司吗

    内容:4、注册法律咨询公司不可以代理案件,法律咨询公司或者其工作人员并非可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但是可以代为处理一些非诉讼的民事法律行为,1、注册法律咨询公司不可以代理案件,法律咨询公司或者其工作人员并非可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但是可以代为处理一些非诉讼的民事法律行为,4、虽然企业法律顾问是可以代理企业参加诉讼的,但毕竟术业有专攻,企业法律顾问一般是比较擅长非诉讼业务的法律人,如若您的公司不幸陷入了法律纠纷,律师建议您还是聘请专业的诉讼律师担任贵公司代理人为妙。

    张嘉娱律师
    2023.12.261224人收看
  • 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包括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包括

    内容:根据法理和司法实践,共同犯罪成立条件主要有:二人以上犯罪人。即既可以是两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这些犯罪人共同参加或者共同实行犯罪。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抑或是两个以上的单位乃至一方是自然人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张芸律师
    2023.08.16859人收看
  • 义务是什么意思是什么?义务的含义是指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义务是什么意思是什么?义务的含义是指什么

    内容:它是指个人或组织根据法律、道德或协议等规定,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是个人或组织根据法律、道德或协议等规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义务的含义义务是指个人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根据法律、道德、协议或其他约束性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法律领域,个人或组织有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合同约定、遵守职业道德等,在法律领域,义务通常是指法律上对个人或组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合同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个人或组织签订合同时,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李孟阳律师
    2023.09.013839人收看
  • 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内容:三、注销材料1. 注销申请书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企业需要填写注销申请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二、注销流程1. 准备材料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1)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填写,注明所需注销的营业执照号码,总结:本文主要介绍了营业执照注销的相关知识,包括注销原因、注销流程、注销材料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希望对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有所帮助,在企业清算过程中,需要进行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陈明月律师
    2023.06.20629人收看
  • 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当事人怎么确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当事人怎么确定

    内容: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1、股权转让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6、股权转让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4、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管辖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关于股权转让方面发生纠纷,已经有约定了,那么就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除此之外如果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之下,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确定。

    吴梦云律师
    2023.11.08624人收看
  • 销售型公司股权分配应注意哪些问题?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销售型公司股权分配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销售型公司在分配股权时,应当避免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建议在股权分配时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由创始人、联合创始人、投资人三方持股,将最大的权利集中于创始人手中,便于其行使权力,因此,销售型公司在设计股权结构时,应当考虑好以下几点:1.股权结构应当尽量简单清晰,避免后期股权纠纷,退出机制是指在销售型公司中,如何实现销售人员的股权退出,在销售型公司,由于股权结构、利益分配等原因,销售人员离职时往往会出现矛盾,造成销售团队瓦解,3.激励方式应当选择可以量化的方式,例如销售提成、固定薪酬、虚拟股权等,因此,可以考虑将股权激励与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薪酬制度相结合,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李楠楠律师
    2023.07.031045人收看
  • 去法院打官司需要哪些费用,在法院打官司费用标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去法院打官司需要哪些费用,在法院打官司费用标准

    内容:打官司要花多少钱,这是很多看我节目的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打官司最主要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诉讼费这部分是由原告在起诉时,先向法院预交,等到案件胜诉,判决书生效了,法院会退还给原告。诉讼费缴纳标准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

    崔玉君律师
    2023.08.02560人收看
  •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有哪些

    内容:(如果花钱找代理记账报税,也可以让他代你办理营业执照,这样就没有这么多疑惑,一次性就搞定了)※:个体户可以不用刻章子,当然你要刻也行,章子要费用,个体户也不需要开公户,用法人的银行账户就行,办理费用: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不要钱所需材料:经营者身份证、场地证明材料、工商号经营者身份证:身份证就不用说了吧,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注册身份证信息要跟这个经营者的身份证要保持一致,也就是同一个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1、线下办理:拿上身份证和场地证明材料,去当地的工商所,找柜台人员直接办理,说出你提前准备的商户号,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会现场办理,这个资料全的话办理很快,快的话当天就能下证书,慢的话几天也能下证书,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如何办理,注意事项:不要相信那些说办个体户营业执照的不需要记账报税的鬼话,个体户也要记账报税,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那些事。

    许瑞林律师
    2023.06.30337人收看
  • 律师会见一般怎么收费,律师会见有什么用途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律师会见一般怎么收费,律师会见有什么用途

    内容: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一次怎么收费1、一般律师会见多少钱一次 常见的标准为2000到3000元一次,不过最终费用可以与律师协商,一般根据案件大小和律师的经验来收取,刑事案件律师见面需要多少钱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一次的收费标准因地区和律师资历而异,通常为数百到数千元不等,律师会见一次收费多少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一次的收费标准因地区和律师资历而异,通常为数百到数千元不等,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一次怎么收费,3、委托律师去看犯人的收费的标准一般为2000-6000不等。

    杨一凡律师
    2023.11.23337人收看
  • 股权转让要合同吗(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股权转让要合同吗(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股权转让没有签协议是否合法法律主观:股权转让没有签协议,如当事人已经对股权转让的标的额、对价以及如何履行进行了相应的约定,并已经实际履行,即使无任何书面协议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如当事人已经对股权转让的标的额、对价以及如何履行进行了相应的约定,并已经实际履行,即使无任何书面协议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张旭律师
    2023.11.22231人收看
  • 公司股权结构有哪几种,公司股权结构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公司股权结构有哪几种,公司股权结构有哪些

    内容:股权结构,指的是股份公司中,各种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以及股份与股份之间的关系。所谓股权,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人持有的股票比例,以及根据持股比例所享有的股权权利和股东义务。

    张嘉娱律师
    2023.08.21631人收看
  • 外国人在什么情形下不予签发签证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外国人在什么情形下不予签发签证

    内容: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十、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赵金保律师
    2024.01.18641人收看
  •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7、资源整合能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有效地整合内外部资源,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4、资金实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以便在公司面临资金需求或市场风险时提供必要的支持,5、管理能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高效、专业的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内部管理、业务拓展及市场开发等工作,一、控股股东的定义与职责控股股东是指通过持有公司股份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并具备控制公司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任免权的股东。

    任冰峰律师
    2023.11.09790人收看
  • 小工厂欠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小工厂欠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周春花律师
    2024.03.061020人收看
  • 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怎么写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怎么写

    内容:私人间股权代持协议应明确双方在合作中的权益和责任,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还应考虑合作双方的退出机制,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一种特殊的合作关系的形成,需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努力实现协议中的目标和理念,只有通过坚定的合作,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的潜力才能充分发挥,为双方带来更大的利益,在私人之间进行股权代持协议的时候,双方应明确协议的目的和范围,在股权代持协议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秉持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发展和管理股权。

    于海明律师
    2023.11.02823人收看
  • 律师在线咨询(怎样找律师打官司)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律师在线咨询(怎样找律师打官司)

    内容:如果你要询问的很复杂的法律问题,或者你经历的事件很复杂,不具代表性的很个性化的问题,那么我奉劝你还是花些钱,找一个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吧,想解决实际问题还是要找专业律师咨询,想要咨询法律问题,哪里有专业的律师可以在线咨询,三、如果你的案子很简单,只是缺少一点法律知识安安心,或者需要找个律师给你一点建议,你可以找一些网上的免费咨询律师问一问,咨询他们真的是免费的,免费人工律师在线咨询电话法律主观: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该电话主要提供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

    李维律师
    2023.12.26351人收看
  •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应承担哪些责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应承担哪些责任?

    内容:如果学生在学校受伤是由于学校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导致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校有责任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在上述案例中,小王在学校上体育课时不慎受伤,而学校并未及时发现并送医治疗,导致小王的伤势加重,3)学校有维护校内外秩序的责任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维护校内外秩序,防止学生在学校受伤,如果学生在学校受伤是由于学校的秩序维护不力导致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应当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刘晓红律师
    2023.09.151072人收看
  • 供货买卖合同怎么签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供货买卖合同怎么签

    内容:供货买卖合同是证明卖方负有提供货物义务和买方负有支付货款义务的文件,在双方就买卖货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供货买卖合同。如果是长期的供货合同,需要特别注意分批供货的数量和交货时间,以及买方付款的时间。此外,如果买卖双方或一方是法人组织,还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即合同的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供货买卖合同怎么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6187人收看
  • 什么样的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什么样的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内容:并没有固定的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是需要根据岗位、公司发展状态等多种因素确定的。各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也是不一样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什么样的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111021人收看
  • 解除劳动关系后侵吞公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解除劳动关系后侵吞公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内容:自2002年6月起,尧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从自己保管的现金中随意支付于个人费用,造成其所保管的公款亏空254246、00元。至案发不能归还。对于该案的定性存在不同的意见: 有人认为:B饮食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虽属国有控股公司,但尧已与A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不属于受国有公司委派从事B饮食文化公司管理工作人员。因此从实质上讲,尧是受国有公司指派到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应以挪用公款定性。那么解除劳动关系后侵吞公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2661人收看
  • 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税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税

    内容:企业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竞业禁止补偿金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那么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0242人收看
  • 浅析合同欺诈行为及合同诈骗罪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浅析合同欺诈行为及合同诈骗罪

    内容:合同欺诈,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新设立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那么浅析合同欺诈行为及合同诈骗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4546人收看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内容:今年4月31日,由于各种原因,公司提出与王先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近日,公司书面通知李先生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体现了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利益的适当保护,也是合理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1309人收看
  • 期房转让条件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期房转让条件是什么

    内容:转让合同与登记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进行预售变更登记权益转让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权力,预购房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预购人的一切权力。转让价格《合同法》对期房转让的价格没有作规定,所以,期房转让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那么期房转让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31988人收看
  • 应该怎么样证明合同真实有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应该怎么样证明合同真实有效

    内容:因为上述三个条件是民事行为能够合法的一般准则,当然也应适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这种民事行为。那么应该怎么样证明合同真实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797人收看
  • 如何约定合同违约金?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如何约定合同违约金?

    内容:违约金责任的成立,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当事人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其二,存在违约行为;其三,对于违约金责任的成立是否要求过错,应分别加以讨论。依据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违约方于违约发生时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故而当违约金数额不合理时,当事双方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调整。因此,人们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清楚法律不保护过高的违约金数额。故某电缆厂将该建筑公司起诉至法院,主张剩余货款及相应违约金。那么如何约定合同违约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9594人收看
  • 怎么样让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怎么样让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内容:所以协议依法成立的就具有合同效力。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那么怎么样让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3.02523人收看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的简单介绍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的简单介绍

    内容: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邢颖律师
    2023.02.28266人收看
  • 发生合同撤销的法定原因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发生合同撤销的法定原因

    内容:可撤销合同,就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下列情况下合同可撤销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为显失公平的合同。那么发生合同撤销的法定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8211人收看
  • 转正跟公司签合同如果违约会怎么处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转正跟公司签合同如果违约会怎么处理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杨一凡律师
    2022.02.22125人收看
  • 劳动仲裁调取证据申请书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劳动仲裁调取证据申请书

    内容:申请人:ХХ被申请人:北京ХХХ有限公司 申请调取证据的内容: 被申请人北京ХХХ有限公司通过支票支付给北京ХХХ有限公司的房租水电等费用,支付上述费用的银行帐户打款记录:2008年5月,金额ХХХ元2008年6月,金额ХХХ元2008年7月,金额ХХХ元 调取证据的原因及证明的事实:被申请人提交的与北京ХХ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为虚假协议。此房租水电的缴纳事实情况能够客观证明被申请人与北京ХХХ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的真伪。由此可进一步证实,上述两个公司的关联性,被申请人应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那么劳动仲裁调取证据申请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7115人收看
  • 民法典中提成合同里面需要约定期限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法典中提成合同里面需要约定期限吗

    内容: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如果双方涉及到利益交易的话一般是会签订合同的,这样的话对于双方来说是有一定的保障的。但是有的时候人们签订合同的话是有期限规定的,那么在民法典中提成合同里面需要约定吗?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郭铭芝律师
    2021.11.05916人收看
  • 公司知识浅析我国合同法中的明示先期违约制度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公司知识浅析我国合同法中的明示先期违约制度

    内容:浅析我国合同法中的明示先期违约制度浅析我国合同法中的明示先期违约制度明示先期违约制度源于英美法,首先由判例法确认,对世界很多国家合同法产生重大影响。我国已参加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和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合同法》均采纳了该制度。合同法

    黄东洁律师
    2021.11.09950人收看
  • 社保争议行政手段处理 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书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社保争议行政手段处理 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书面

    内容:解除关系必须书面 员工离职的四种类型是:协商解除、员工辞职、企业解雇、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与社保关系直接相关,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保险。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必须有证明,至少通过以下三种形式中的一种予以明确。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本市成立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作为准司法机构,庭审结案的裁决文书下达15日内,如果双方不上诉,则具备法律效力。那么社保争议行政手段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13289人收看
  • 关于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管辖地的信息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关于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管辖地的信息

    内容: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谁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 不动产纠纷 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翁玉素律师
    2023.03.06479人收看
  • 工伤调解与和解的区别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工伤调解与和解的区别

    内容:和解是伤者与用人单位双方自己协商,调解是在第三方主持下,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和解的同时明确用人单位的态度,能谈就谈不能谈主管部门介入或提起仲裁,由第三方参与调节,以此来提高用人单位自愿赔偿的基数,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不履行,第三方可以进行下一步强制履行的程序,再者就是法律后果不同,和解达成的协议靠双方自觉履行,强制性,这里的关键是和解时双方信息不对等,如何赔偿,工伤调解与和解一字之差区别却很大。

    陈宗琼律师
    2023.06.30516人收看
  • 违法招用劳动者得不偿失 留意劳动仲裁中“第三人”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违法招用劳动者得不偿失 留意劳动仲裁中“第三人”

    内容:2000年6月12日,公司发现高某已在另一家酒楼工作,当即要求高某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单位违约金。第三人既不调查也不核实劳动者的真实身份存在过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后仲裁委裁决高某向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2000元,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酒楼列为第三人是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违法招用劳动者得不偿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7817人收看
  •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种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能构成本罪的主体。那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9457人收看
  •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战时部队兵员管理秩序。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张芸律师
    2022.03.27479人收看
  • 刑事处罚罚金的类型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刑事处罚罚金的类型有哪些

    内容:所谓罚金,指的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而罚金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判处罚金,而且这些罚金是要向国家缴纳的,并非为法院所有,下面本篇文章为大家分享了关于“刑事处罚罚金的类型有哪些?刑事处罚罚金怎么决定?”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李楠楠律师
    2022.01.26861人收看
  • 敲诈金额多少构成犯罪_敲诈罪量刑标准金额_敲诈的首罪数额巨大如何量刑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敲诈金额多少构成犯罪_敲诈罪量刑标准金额_敲诈的首罪数额巨大如何量刑

    内容: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即认定为敲诈勒索罪:1、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3、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予以立案侦查。

    冯清琴律师
    2022.05.113107人收看
  • 结果加重犯的构成结构新析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结果加重犯的构成结构新析

    内容:我国著名刑法分则研究专家王作富教授在论析到这种情况时认为对于故意致人死亡的从杀人与占有财物的不可分割的直接联系看实际上是一个行为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图财杀人)和抢劫罪(杀人抢劫)两个罪名符合想像竞合犯的特征,著名学者张明楷教授认为如果将本案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会出现如下现象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因而致人死亡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没有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段建国律师
    2022.01.1782人收看
  • 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内容:有的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的附带民事诉讼状,侦查终结后一起移送检察院。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在公诉书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而不需要另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有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开庭审理。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时效的限制。

    孔孟廷律师
    2022.01.10230人收看
  • 具体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具体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内容: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因提出合理要求,或者对政策不理解或者态度生硬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围攻顶撞、纠缠行为的界限。

    崔玉君律师
    2022.03.27155人收看
  • 有期徒刑六个月在哪里执行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有期徒刑六个月在哪里执行

    内容: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许瑞林律师
    2022.03.26577人收看
  • 共同犯罪和共犯的区别在哪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共同犯罪和共犯的区别在哪

    内容: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因此共犯主要指称实行共同犯罪的人而共同犯罪主要指称行为。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赵金保律师
    2022.01.17939人收看
  • 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结果时的刑事责任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结果时的刑事责任

    内容:”由于不存在共同过失犯罪因此也就无所谓主犯、从犯对于几个过失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应查明各过失行为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据此确定确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各自的责任,由于不存在共同过失犯罪因此也就无所谓主犯、从犯对于几个过失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应查明各过失行为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据此确定确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各自的责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每个过失行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之和必须同所造成的他人死亡结果的刑事责任相对应因此每个过失行为人只能承担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部分责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每个过失行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之和必须同所造成的他人死亡结果的刑事责任相对应因此每个过失行为人只能承担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部分责任,”因此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几点分清各过失行为人的责任大小,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结果时的刑事责任的确定刑法第25条第2款明确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张旭律师
    2022.01.17616人收看
  • 为境外收买情报罪会判多长时间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为境外收买情报罪会判多长时间

    内容:一、为境外收买情报罪会判多长时间1、为境外收买情报罪的判罚标准如下:犯为境外收买情报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罪情节符合较轻标准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周春花律师
    2022.03.27142人收看
  •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那么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19372人收看
  • 异地自首会先羁押在当地拘留所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异地自首会先羁押在当地拘留所吗

    内容:实施犯罪活动后,当事人在案发前,或者在被抓捕前,主动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那么异地自首会不会先羁押在当地拘留所?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王学瑞律师
    2021.11.04426人收看
  • 强奸未遂如何认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强奸未遂如何认定

    内容: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那么强奸未遂如何认定?即男女两性器官接触即为强行性交行为的完成,构成强奸既遂,两性器官未能接触的是强奸罪未遂。即男性生殖器插入女性生殖器的,构成强奸罪既遂,反之是强奸罪未遂。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强奸罪未遂与强奸中止的根本区别。处罚原则:1、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即定性上是强奸罪;2、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冯清琴律师
    2022.01.26118人收看
  • 渎职罪的加重情节是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渎职罪的加重情节是哪些

    内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于海明律师
    2022.03.27387人收看
  • 嫖娼算不算一种犯罪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嫖娼算不算一种犯罪

    内容:卖淫嫖娼是指男女通过金钱、财物交易的方式,发生性关系。嫖娼算不算一种犯罪?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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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593人收看
  • 刑法中有没有重大医疗事故罪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刑法中有没有重大医疗事故罪

    内容:各项诊疗操作和护理,均有一定的操作规程的要求,这些规程是为了保障操作稳准,避免失误而制定的,在诊疗操作和护理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就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邢颖律师
    2022.04.07240人收看
  • 哪些行为是犯罪预备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哪些行为是犯罪预备

    内容: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王熙律师
    2022.01.18575人收看
  •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内容: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指不记入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账目以逃避国家金融监管至于是否记入法定账目以外设立的账目不影响该罪成立。那么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19884人收看
  • 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

    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犯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从重处罚如果乙用了职务便利犯该罪的对乙从重处罚但对甲不能适用该从重处罚的规定,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犯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从重处罚如果乙用了职务便利犯该罪的对乙从重处罚但对甲不能适用该从重处罚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公司经理甲(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董事乙(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产的如果甲起主要作用则按照甲的身份全案定职务侵占罪如果乙是主犯的则按照乙的身份全案定贪污罪,3有特定身份的人各自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实施共同犯罪的以主犯的身份确定该案的性质。

    林艳英律师
    2022.01.17604人收看
  • 2022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2022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内容: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1、借款种类:2、借款用途: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那么2022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01284人收看
  • 置业理财有诀窍:公积金贷款是首选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置业理财有诀窍:公积金贷款是首选

    内容:公积金贷款是首选现在贷款基本上分为三种——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型贷款。一旦政策发生变化,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使用公积金贷款。至于组合型贷款,就要看各自家庭的的具体贷款情况而定了。理性选择理财产品若是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可以接受一些高风险的理财产品。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目前各家银行均推出了多种信贷产品,但不同的产品月还款和总利息各有差异。选择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借款人每月偿还相同的金额便于还款及合理安排收支,这种方式比较适合收入稳定的人群。同时专业人士也提醒这种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适合收入较高或想提前还款的人群。那么置业理财有诀窍:公积金贷款是首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02142人收看
  • 融资租赁合同书之公寓租赁合同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融资租赁合同书之公寓租赁合同

    内容: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第四条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乙方如发现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第九条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那么融资租赁合同书之公寓租赁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3180人收看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内容: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第五条鼓励依法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民委员会的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那么《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30641人收看
  • 征地补偿款家庭成员该如何分配?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征地补偿款家庭成员该如何分配?

    内容: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没有随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赡养父母的,出嫁女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一是共同赡养父母的情况下,父母的土地补偿款兄弟之间平均分配。二是由赡养父母的儿子负责赡养父母,父母的土地补偿款由赡养者获得。承包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相当于先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其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那么征地补偿款家庭成员该如何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9378人收看
  • 怎样才能申请廉租房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怎样才能申请廉租房

    内容:(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冯清琴律师
    2021.12.04185人收看
  • 违法强拆适格被告的推定如何判断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违法强拆适格被告的推定如何判断

    内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强制拆除合法建筑的法定职权问题,应当结合现行有效的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依法加以判定。第六,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属于依法享有行政职权、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主体,具有以行政诉讼被告身份参与诉讼的能力。那么违法强拆适格被告的推定如何判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9291人收看
  • 标准的土地买卖合同怎么写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标准的土地买卖合同怎么写

    内容:第二期,转让土地在国土局登记受理办理过户于合作公司名下时,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再行支付地价款的x%,计人民币x万元。房屋已经建成的,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转让方如为国有企业的,需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如为公司制企业的,需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如为共有产转让的,需经共有人达成一致意见;4、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如权属有争议、土地使用权被查封等;5、没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6、政府对拟转让地块无收购储备计划。那么标准的土地买卖合同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9518人收看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交哪些税费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交哪些税费

    内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如下:推荐阅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解读那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交哪些税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6231人收看
  • 二手房交易需承担哪些税费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二手房交易需承担哪些税费

    内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流程之前,先对税费有一定了解,合理计算买房成本。推荐阅读:二手房交易税费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表二手房交易税的所有内容 契税:普通住宅1.5% ,非普通住宅3%。对既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证叫,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征收办法,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计征上地增值税。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不足5年的,按照所得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那么二手房交易需承担哪些税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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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4675人收看
  • 如何解决业主欠费的物业管理难题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如何解决业主欠费的物业管理难题

    内容:但是目前,业主欠费问题,已经成了制约物业管理行业生存和发展的难题。问题得不到解决,而重新进驻的企业也很难支撑得住。而欠费业主却免费享受着哪怕是降低质量的管理服务;缴费业主却享受不到“质价相符”的服务,这是一种不公平,是对缴费业主利益的侵害。如果有一部分不缴,势必就侵占了缴费者的利益,有失公平,这是从情理上说;从履行服务合同角度,欠费是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从政策依据上讲,《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业主的交费义务。那么如何解决业主欠费的物业管理难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30170人收看
  • 贷款还清后,勿忘注销抵押登记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贷款还清后,勿忘注销抵押登记

    内容:据了解,当房屋交易时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等抵押登记,房管局会对房子的抵押情况进行资料备案,在业主未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前,禁止业主对房子进行交易转让。而当业主在全部还清贷款后,才会收到银行发还的房地产证、他项权利登记证、涂销抵押证明等证件资料,业主就可以带齐这些资料前往房管局进行涂销抵押登记。还清贷款应尽早涂销抵押据亿达按揭有关人士指出,由于目前我国房屋贷款的抵押权人绝大多数是国有银行或商业银行,银行的信用度极高,所以即使业主在还清房贷后不到房管局涂销抵押登记,风险也是极小的。那么贷款还清后,勿忘注销抵押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1359人收看
  • 二手普通商品房交易税费计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二手普通商品房交易税费计算

    内容:( 1 )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卖方交纳:①营业税。举例:交易的房屋面积是 100 平方米 ,从开商处购买的价格是每平方米 8000 元,总计购入价 800000 元,卖出价为 900000 元,则营业税为 900000 元 X5% = 45000 元;②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 20% ,但纳税基数是房屋的增值部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成交价-买入价-合理费用 X20% 。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扣除合理费用的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采取核定征税,目前核定征收税率暂按成交价的 1% 来执行。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那么二手普通商品房交易税费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4502人收看
  • 全责方不赔钱怎么办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全责方不赔钱怎么办

    内容:第一百一十六条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如果责任对方怠于请求的,被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法》第44条的规定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险法》第四十四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第一百九十四条赠与财产的返还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第十五章承揽合同前款第一百零二条提存后的通知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全责方不赔钱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978人收看
  • 北京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授权委托书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北京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授权委托书

    内容:今委托 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 区(县) 街道(乡镇) 街(路)号(小区) 楼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我(单位)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宜,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北京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授权委托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03280人收看
  • “我有房子我怕谁” 恐成婚姻杀手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我有房子我怕谁” 恐成婚姻杀手

    内容:《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解释三》就婚姻所涉房产的上述规定,打破了一些人想借婚姻来改变无房命运的想法,也为真正因情投意合而结合的人,提供了正名的机会。其中最让人难堪的,恐怕还是有房者容易自恃“我有房子我怕谁”,而轻视应有的婚姻责任。“虽然财产不是平衡家庭的根本所在,但毋庸置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专家的话确实非常中肯。那么“我有房子我怕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966人收看
  • 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程序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程序

    内容: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明; 6、主持人在听证会结束后,填写《房屋拆迁裁决听证意见书》,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结束。那么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286人收看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22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22年

    内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2002年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22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1131人收看
  • 暴力拆迁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暴力拆迁怎么办

    内容:暴力拆迁指通过暴力手段强制进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那么暴力拆迁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3106人收看
  •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张嘉娱律师
    2022.04.126595人收看
  • 小贷公司破产用还钱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小贷公司破产用还钱吗

    内容:小贷公司破产要不要还钱小额贷款公司如果具有法人资格的,出现破产的情形时,是可以申请破产的,而小额贷款公司破产后,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那么小贷公司破产用还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71104人收看
  • 诉讼保全担保具体实施步骤!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诉讼保全担保具体实施步骤!

    内容:现当代,诉讼案件中,当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即诉讼保全担保。包括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和财产执行担保等。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诉讼保全担保具体实施步骤!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那么诉讼保全担保具体实施步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389人收看
  • 合同担保中的转质是指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合同担保中的转质是指什么

    内容:合同担保中的转质是指什么转质,就是指质权人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质押物再行设定质权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只承认承诺转质的效力,不承认责任转质的效力,即责任转质无效。承诺转质须在原质权存续期间内设定。但是,一旦转质所担保的债权未经实行质权而得以实现,或者转质权人虽实行其质权而质物价值尚有剩余的,那么,原质权人则可就质物或质物的剩余价值实现其债权。那么合同担保中的转质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81077人收看
  • 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债权人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以及其他债权而存在。那么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7217人收看
  • 不立借据的借贷关系在法律上有效力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不立借据的借贷关系在法律上有效力吗

    内容: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那么不立借据的借贷关系在法律上有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334人收看
  • 如何界定到期债务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如何界定到期债务

    内容:如果向法院申请返还不当得利等情形的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确定债务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那么如何界定到期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30394人收看
  • 借贷,借款合同纠纷应当提供哪些证据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借贷,借款合同纠纷应当提供哪些证据

    内容:借贷,借款合同纠纷应当提供哪些证据借贷、借款合同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一借贷(款)合同文本、借款申请书及有关凭证、借款实际用途证明材料,违约原因及责任的依据、还款通知书、贷款种类、利率依据、计算方法、担保协议、担保财产及凭证、存放地点。二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那么借贷,借款合同纠纷应当提供哪些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612人收看
  • 银行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银行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办

    内容:贷款人作为债务人是还款的第一顺位,也会存在以各种理由不还款的情况,这个时候就得一般担保人在贷款人财产强制执行后帮还贷款,那么,银行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2021.11.08821人收看
  • 债权表见让与有什么法律后果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权表见让与有什么法律后果

    内容:如果事后债权人将债权真实地让与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此债权让与行为便是民事法律行为;若债权人并未将债权让与受让人,事后也未追认,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适用于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即无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而受益,致他人受到损害,这里的损害包括权利人应得的利益而未得。按这一条处理债权转让合同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是行之有效的。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义原则。那么债权表见让与有什么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859人收看
  • 分公司债务担保协议书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分公司债务担保协议书

    内容: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那么分公司债务担保协议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11624人收看
  • 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企业债务追讨的方法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企业债务追讨的方法有哪些

    内容:首先要确认债务人的投诉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反诉请求。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那么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企业债务追讨的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5209人收看
  • 撤销权诉讼中对方再次转移财产的怎么应对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撤销权诉讼中对方再次转移财产的怎么应对

    内容: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张嘉娱律师
    2022.03.22860人收看
  • 债权人作出的让步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债权人作出的让步

    内容:让步的结果是,债权人发生债务重组损失,债务人获得债务重组收益“债权人做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债权人作出让步,实质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通过上面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看到:债权人做出让步这是债权人自己的选择,有时候甚至会损害到债权人自己的利益。那么债权人作出的让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7386人收看
  •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

    内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0576人收看
  • 什么是债权债务,怎样理清企业的债权债务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什么是债权债务,怎样理清企业的债权债务

    内容:下面介绍一下什么是债权债务,怎样理清企业的债权债务?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即在清理财产的过程中,清算组应当对企业的债权进行收回,对企业的债务进行登记。那么什么是债权债务,怎样理清企业的债权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506人收看
  • 民间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标准是怎样的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民间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民间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标准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部分无效如果是决定性的,以致影响合同整体的,导致合同整体无效。这主要是一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合同。那么民间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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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318人收看
  • 如何判断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无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如何判断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无效?

    内容:对于直接以借款合同形式表现出来的企业间借贷,法院一般认为其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而无效。但是,可能出于对《贷款通则》效力层次的考虑,有的法院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合同无效。对于变相借贷合同的处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适用更是纷繁多样。对于以投资协议、以货易货和预付购销、融资租赁合同等形式,实为企业之间借贷的合同,法院一般也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确认无效。那么如何判断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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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218人收看
  • 提前还贷要罚款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提前还贷要罚款吗

    内容:提前还贷要罚款吗这也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交罚款的。银行作为契约的一方有权利和义务,借款人也一样,在这一层面上,银行和借款人是对等的。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从法律上讲是一种违约行为,因为借款合同上并没有注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所以银行要想贷款人收取罚款。那么提前还贷要罚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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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618人收看
  • 债权转让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转让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内容:债权转让的基本类型有哪些一、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那么债权转让的基本类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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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619人收看
  • 怎么才能要回10年以前的欠款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怎么才能要回10年以前的欠款

    内容:怎么才能要回10年以前的欠款拿出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那么怎么才能要回10年以前的欠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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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670人收看
  • 确认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可否上诉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确认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可否上诉

    内容:婚姻在一定的条件理无效的,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无效,男女双方不需要履行夫妻义务。无效婚姻按同居关系,子女和同居财产处理可以由双方协商,那么确认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可否上诉?卓律网律师顾问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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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01112人收看
  • 田地有遗产继承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田地有遗产继承吗

    内容:田地有遗产继承吗个人是不具有土地的所有权的,所以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如果承包了土地的,土地的承包权利是可以被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那么田地有遗产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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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308人收看
  •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财产怎么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财产怎么算

    内容: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财产怎么算算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那么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财产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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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830人收看
  • 结婚了还能做婚前财产遗嘱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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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结婚了还能做婚前财产遗嘱吗

    内容:结婚了还能不能做婚前财产遗嘱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由个人处理,所以是可以对婚前财产订立遗嘱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么结婚了还能做婚前财产遗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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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280人收看
  • 打离婚官司流程要多久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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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打离婚官司流程要多久

    内容:如果上述方面恰恰是你的弱项,律师在关键时刻会“挺身而出”.律师经常打官司,有经验,有超前意识。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一旦通知原告补交诉讼费,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最终,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那么打离婚官司流程要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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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2580人收看
  • 孕妇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孕妇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途径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孕妇也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孕妇协议离婚的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那么孕妇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1893人收看
  •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内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除非给付方没有经济来源或者因犯罪被关押,失去了经济能力,可以不用给抚养费,否则都是必须给付子女抚养费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2543人收看
  • 民法典中协议离婚协议都包括什么内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民法典中协议离婚协议都包括什么内容

    内容:一民法典中协议离婚协议都包括什么内容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二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如何办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3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那么民法典中协议离婚协议都包括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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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416人收看
  • 遗嘱可否指定监护人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遗嘱可否指定监护人

    内容:遗嘱可否指定监护人《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除此之外,不能以设立遗嘱形式指定监护人。监护人的设定方式有法定监护、委托监护、遗嘱监护、指定监护等方式。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那么遗嘱可否指定监护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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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889人收看
  • 离婚后经济帮助金法律规定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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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离婚后经济帮助金法律规定

    内容:人民法院对这类纠纷应当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的以下情况分别处理。关于离婚后经济帮助金法律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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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570人收看
  • 家事暴力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家事暴力是什么

    内容:家庭暴力的含义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施暴。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那么家事暴力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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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1409人收看
  • 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由于这种继承中是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那么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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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595人收看
  •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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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内容: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怎么确定1、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直接抚养,跟随女方生活。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可以,但需要提供以往确定的抚养费不足以支付当前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的相关证据。一般以孩子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抚养条件出现较大变化,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若依然不能解决,已判决的申请执行;未诉讼的,可以专门针对探视权提起诉讼。那么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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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678人收看
  • 最新放弃财产的公证书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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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最新放弃财产的公证书

    内容:本人经慎重考虑后决定:完全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 遗产的继承,今后决不反悔。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离婚放弃财产协议书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离婚放弃财产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经过公证的放弃财产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财产声明书的法律效力。那么最新放弃财产的公证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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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8939人收看
  • 起诉离婚要怎么举证两人感情不和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起诉离婚要怎么举证两人感情不和

    内容: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有吸毒、赌博、重婚等经调解无效,应予准许。因为感情破裂,举证相对比较困难,证据不充分的话第一次去起诉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关于“起诉离婚要怎么举证两人感情不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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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认定感情破裂?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怎么认定感情破裂?

    内容:判决法院根据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审理认为一个家庭的美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珍惜维系原被告婚姻感情基础较好婚后双方应互敬互谅和睦相处共同努力使家庭生活幸福,判决法院根据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审理认为一个家庭的美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珍惜维系原被告婚姻感情基础较好婚后双方应互敬互谅和睦相处共同努力使家庭生活幸福,强强在起诉状中写道我与青青已分居两年之久感情彻底破裂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因此要求与青青离婚请求法院准许,强强在起诉状中写道我与青青已分居两年之久感情彻底破裂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因此要求与青青离婚请求法院准许,怎么认定感情破裂4年恋爱终结婚可随着男方出国留学夫妻双方的感情起了风云,怎么认定感情破裂4年恋爱终结婚可随着男方出国留学夫妻双方的感情起了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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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1、离婚诉讼的当事人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提供担保答:应否提供担任以及数额由法院视具体案情处理。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1494人收看
  • 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的权利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的权利

    内容: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养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那么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的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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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中的电子证据有何效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诉讼离婚中的电子证据有何效力

    内容:诉讼离婚中的电子证据有何效力电子证据的脆弱性使其效力大打折扣因容易被删除篡改更使保存原始的电子证据增加了难度不过现有的技术也可以通过查找痕迹分析认定等手段加强电子证据的效力。法院可以认定电子证据的效力的情况(一)当事人申请法院到场调取或者申请公证处监督调取电子数据并做成公证书一般来说法院会认定该证据的效力。(三)对于双方当事人对电子证据都不存在异议的情况下法院应当认定其证据的效力。3合法性就是证据必须具有实体法所规定的特定形式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调查和审查核实。(二)电子证据的取得不应侵犯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者的隐私权。那么诉讼离婚中的电子证据有何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31660人收看
  • 离婚补偿请求权是指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离婚补偿请求权是指什么

    内容:离婚补偿请求权是指什么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是民法典规定的分别财产制中的补偿请求权。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补偿请求权是对夫妻一方从事家务劳动或协助工作予以正确评价的必然要求。这是启动离婚经济补偿的原因条件。多付出义务的一方行使补偿请求权,应在离婚诉讼中向对方一并提出。离婚后,该请求权随即消灭。那么离婚补偿请求权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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