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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 ,首先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遇到以上情况,有材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帮你进行专业审查分析,教你如何正确处理。如果情况紧急,可直接微聊具体咨询详细沟通下?可以委托律师帮你。
  • 你好 你是那一方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的
  • 您好,二手电动车上路被交警抓到扣车,没有发票等手续不能弄回来的。
  • 下列交通肇事场景要立即报警:1、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3、有人员伤亡的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汽车车身险中的保险公司可以免除下列责任: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2、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3、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4、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等。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 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 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 在高速上超速50%以上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次扣12分,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1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1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 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双方写明事故经过;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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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所拍得的汽车虽然没有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也可以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所以,只要你向具有管辖权的车辆管理所提供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由检察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就会按照规定给你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向你发放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 ,首先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遇到以上情况,有材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帮你进行专业审查分析,教你如何正确处理。如果情况紧急,可直接微聊具体咨询详细沟通下?可以委托律师帮你。
  •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伤者来说,等伤情基本稳定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向相关责任方索要赔偿了,尤其是那些伤情比较严重的当事人,“伤残赔偿金”会成为案件赔偿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之一。那么伤残赔偿金的赔付是按照什么标准呢?当事是按照伤残等级,这个伤残等级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来确定的。所以伤残鉴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很多当事人对于这个环节有疑问,不知道应该如何鉴定,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鉴定可以诉前自行委托也可以诉中有法院委托,另外做鉴定一定是治疗终结才可以,所以刚受伤或者没出院的伤者是无法做鉴定的。做鉴定的时间是伤后3—6个月不等,一些特殊的伤情也有可能更长,想确定具体伤情做鉴定的时间,最后带上您所有的医学材料去专业的鉴定机构咨询。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 车辆违停被剐蹭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交强险范围内不是按比列赔付的,只要占责任就会全额赔付,但不能超过上限。超出交强险赔付金额的按事故责任比列赔付的。比如在此次事故中占主要责任(即70%),对方次责(即30%)那么按交强险互碰自赔的原则先由各自的交强险公司赔付自己的车不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按比列赔偿。就是说双方共同损失为10000元的话那么10000元-4000元(双方交强险陪的)=6000元。这6000元按比列承担就得承担70%即4200元,对方承担30%18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应该由公司承担,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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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通知。赔偿款到了法院,接下来法院会按照判决把赔偿款给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五)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八)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九)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
  • 你好,需要具体看两份遗嘱的内容遗嘱人在订立新的遗嘱中,不论是否明确撤销、变更原遗嘱,只要前后两个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即意味着前遗嘱被推定为变更或撤销。全部抵触,全部撤销,部分抵触,部分撤销。但是,如果遗嘱人原来所立的遗嘱是公证遗嘱,在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时,仍需经原公证机关办理。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相抵触时,其抵触行为则被视为对原遗嘱的部分或全部撤销。
  • 旧城改造是指对城市中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造,拆迁房屋重新建筑的行为,而旧城改造的拆迁和普通拆迁是一样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 以下情况属于无效招标和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保密的招投标情况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信息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中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中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 建筑工程质保期的规定有:建筑工程质保期一般为2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质保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您好,如果有意委托元甲律师事务所,请您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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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首先,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如需要提出反诉的,可在答辩状中写明。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并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最关键的是按期提交证据,对于工程价款金额、工程质量、工期可能涉及索赔的方面做好诉前工作,在诉讼中多和法官沟通,如果有调解的空间,也可以努力达成调解,在工程欠款案件中有很多时候,往往都是因为无法达成结算,这种情况下,对于确定工程价款金额是诉争的焦点,很多时候都往往需要借助第三方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造价评估,在评估程序中与评估机构的沟通及评估预审意见出来后进行复核是诉讼中最核心的工作,需要诉讼各方认真对待,及时反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工地合同的内容有: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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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属于新的工伤,也不属于旧伤复发,为原工伤的继续治疗。取钢板的费用可以申请社保基金承担。《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先到当地劳动局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去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且保存相关物证:公司现场工作证,工作服,和工友的照片等,工资单,以及受伤的地方机器设备的照片等。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就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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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构成工伤,属于人损,公司需要承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构成伤残还需赔偿伤残赔偿金等,但要看你父亲是否在事故中存在过错,不安排不赔偿保存好工作证据以及受伤产生的一系列发票诉讼
  • 不是,分公司不是独立纳税人。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独立纳税人是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而分公司仅仅只是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无法独立的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也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的纳税行为均由总公司代为完成,因此分公司不是独立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 施工中有不可抗力时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关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一种免责抗辩权和索赔权,即酌情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违约的一方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即民事赔偿责任)。”又依据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上述规定,对自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发出中标通知后)应当由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最后还应说明,未发出中标通知书,而是公示后的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时,只能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不承担法律责任,即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合同注意写明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款、违约责任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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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夫妻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持外地身份证的还需带办理一年有效期的暂住证)、结婚证(夫妻户口如在一起的,携带户口簿即可,不需带结婚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这种特殊过户情况仅适用于婚内夫妻之间。需要双方带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登记证、行驶证,开车到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开,保险公司的赔偿如下: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新合同与旧合同的约定期限不重迭,是互不影响效力的。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买二手房签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产权陷阱分别有:交易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交易房屋产权是否明晰;交易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担保的情形;交易房屋是否在租;土地情况是否清晰;合同的违约责任说明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可报销生育保险的人员主要是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以及在职职工的配偶。生育保险的报销费用则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用则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其他项目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诉讼包括以下三种:1、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3、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适用该诉讼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迁户口身份证号不变,是因为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法定的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可以经下列程序来注册房地产公司:1、预先核准公司名称;2、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3、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4、依法办理税务登记;5、领购发票,刻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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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主要有以下规定:1、如果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低的,可以请求以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2、如果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高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以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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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生效要件简单的理解可以理解为: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而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1、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零八条【适用《民法典》总则编的情形】:“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试用期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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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索赔。《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被诈骗报警钱可以要回来。网上被骗的钱,可以通过报警追回,不过由于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警察破案难度大,许多诈骗分子是在国外租用服务器进行诈骗,跨国执法难度大,所以网络被骗追回的几率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承包合同纠纷通常是由提出诉讼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来举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依法应由提出相应主张的人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属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还可申请法院进行调查收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悬赏广告一般是要约。构成要约的条件分别有: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一般是符合要约条件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无证驾驶撞人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天拘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二十年。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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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户籍类别根据户口的性质填写,比如是农村的就填写农村户籍,城镇的就填城镇户籍。区分两者的关键就是户籍地址,一般带村的,都是农村户口,什么街道的,则属于城镇户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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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试用期期间,在上班时受伤的,如果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出院记录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一定的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在犯罪嫌疑人户口所在地报案可以。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以可不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报案,要看犯罪嫌疑人户口所在地是不是居住地,是的话,可以报案,也有前提就是居住地更为合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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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不满18周岁的人和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予以缓刑。68岁的人罪,符合裁量定罪的,依照法律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七条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该条规定的已满七十五周岁,应该理解为犯罪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这里的周岁于刑法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以周岁生日的次日算起。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 可以。公司需承担责任,承担之后可以找公司法人赔偿。如果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公司,签贷款合同还款的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也是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责任承担的根本区别所在。股东只要没有转让其股份,仍然是公司股东,仍然要承担义务享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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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幕交易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如下: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故意遮挡车牌,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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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一张发票一天只能查询5次,超过了需要隔天查。发票查询是指通过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必要的发票信息确定发票是否存在以及发票真伪的方法。发票查询可通过所在地的国税局或者地税局网站查询,也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6(税务服务热线电话)查询。查询需要的参数通常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信息码、密码等。查询者登陆发票所属税局的网上查询平台,按要求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由税局发票管理系统在后台对所输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返回查询结果。一般来讲,通过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可以确定发票是否存在,而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等详细信息则可以检验发票真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使用和占有权,有权依法建造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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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处理面积误差导致的违约,合同约定不明的面积误差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房产共有人可以放弃产权,建议签订书面协议。一个共有权人放弃共有权,另一个共有权人没有事实和法律的依据可以获得被放弃的共有权。如果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的房屋,是无主房屋。无主房屋的归属,必须依据法律确认。房产共有人放弃产权,有2种方式:1、办理共有人买卖转移产权给共有人,或者是出售给他人。2、把产权赠与给共有人或者是他人。两种方式都需要缴纳税费。房产共有人是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者,但它的特点是多个公民、法人享有一个房屋产权,而并非一对一。此外,房产共有人要共同行使房屋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得到房产形式的不同,房产共有人与共有房之间的共有关系也有所不同。一般,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如果是按份共有关系,一方房屋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让出,但是不可没有经过其它各方的同意便将房屋处理,这在法律上也属于无效的处理;如果是共同共有的房屋,那么无论是对房屋进行何种处理,都应经过各方的同意,否则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1、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资料的是原件,以下的资料都必须是原件。2、法院供给的民事裁决书。3、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的委托拍卖书。4、拍卖单位于成交人之间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拍卖成交的。5、拍卖取得房子的产权人,资料带着身份证以及私有房地产产权登记请求表格。6、购入房子的拍卖人资料提交各项税费的交纳证实。7、资料留意的事项有:自己拍卖所得的房子资料别的提交的资料有,身份证件•婚姻实际情况的证实•流动人口的婚姻情况证实和生孩子方面的证实位拍卖所得的房子资料提交的别的资料有,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是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料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给个人,法律规定,依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农村土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暂时不能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二手房网签的注意事项:1、查验卖房者的房产证。2、注意合同文本。3、核对卖房身份证。4、网上签约注意保护密码。5、双方约定好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房屋买卖没有登记,合同有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和二房东签订合同时,要让二房东提供原房东同意转租的证明,如果原房东不同意转租,那么二房东是没有将房子出租的权利,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 为规范本市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的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质价相符、自愿有偿的原则,现就有关本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规定通知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二)安置补助费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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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方不签字,那么责任书就是无效的,一定要双方签字才有效,但是只要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垫付赔偿,在事故发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警会作出事故认定的。或者可以因为损失对事故主要责任人提出司法起诉,要求他赔偿相应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租房热水器自然损坏的一般由出租人负责,另有约定或承租人有过错的由承租人负责。首先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出租屋和屋内设施是自然损坏的,出租人需要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是承租人自己的原因导致出租房屋和屋内物品的损坏,承租人需要承担维修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四十八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 (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 (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 卖房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对居住权人进行补偿。房屋所有权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房屋共有人、公有旧房原住户与原产权单位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间一般为15天,卖房人侵犯其优先购买权的,居住权人有权要求卖房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予以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 您好,过不了户一般是因为有一方不具备过户资格或者房子性质原因导致的,想办理过户手续,就需要将一方资格问题解决以后才能够去办理。
  • 申请商标可以在地方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等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 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限制是:采用出让方式的土地流转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采用划拨方式的土地流转应取得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可以依法购买法院拍卖的房子。只要有不动产产权证书,能够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就是可以买的。房屋出售即转让只要能办理产权变更就能够进行房屋物权转让,就是可以再次出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有房屋能否及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村干部没有权利注销村民的户口,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注销居民的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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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死了欠小贷公司的钱要还,应当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欠款,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该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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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申报零申报逾期需要带着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手工填写税务报表(增值税申报表)去当地国税大厅申报,申报期限一般是每月前十五日,不过可能会扣一些罚款。零申报也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上报,同样零申报逾期也是需要进行补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1、一般是隔间15天至少。第二次入院时间间隔不够,未超过15天,不能使用医保报销。但是,实在是病情需要,由定点医院大夫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是可以的。如是换一家医院,而且是换一个入院诊断,没有问题的。2、间隔十天以上,是防止分解住院套取统筹基金的一种方法,主要防止在同一家医院,同一入院诊断,同一份住院病案,分解为两次或多次住院,套取统筹基金。第二次住院的押金是第一次门槛的一半,报销是一样的比例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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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城市户口,可以在城市里面上学。 于孩子入学的问题,国家没有规定不是城市的户口不能在城市上学,这样户口在其他地方的学生就很难入学就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 医保卡不定点不可以用,必须在定点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网贷逾期之后,如果长时间无法还清欠款,贷款机构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被司法拘留。
  • 不算。工作经历和交不交社保没有关系。工作经历是指应聘者的所有工作历史,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全职的还是兼职的。工作经历是企业选拔招聘人员的主要参考要素之一。工作经历是无形的个人资产,和社保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说工龄,现在国家规定,职工退休,是按照缴费年限计算,那么,没有缴费,也就没有缴费年限,所以,也就无形中,缴纳养老保险金年限也就计算了工龄,不缴费的,就没办法计算退休费,也就不可能算作工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1.保单复印件以及与案-件有关的批单;2.盖承保章的投保人员清单;4.医疗证明:5.医疗费发.票原件,及供费用清单;6.涉及赔偿误工费用的,需提供医生出具的休假-证明原件7、涉及残疾或烧伤索赔的案-件需提供认可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8.员工的工作证、工资清单及劳动合同复印件;9.涉及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你可以跟客服反映
  • 先到工商局注册,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公安局备案;但是你开的小店,可以直接以个人名义开立银行帐户就可以了吧,也就是个体工商户;然后要到税务进行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你交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2、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3、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4、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新农合报销不需要卡,报销所需资料 :1. 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2. 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3. 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4. 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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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报销需要准生证是肯定需要你们办理准生证的,如果生产之前没有办理生育服务证,那么住院期间的费用需要自己先垫付,那些票据一定要收好,出院以后再去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医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由于户籍人员的失误造成了户口性质的改变,是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他们有义务开具变更证明,并协助将登记信息更正,重新换发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民间借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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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起诉离婚并且还要抚养费的,如果女方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不支付抚养,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在父亲一方的,女方就要支付孩子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各地实际生活水平、个人承担能力以及子女的实际需求来决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如果你家现在没有宅基地或不够用,符合申请宅基地标准的,可以按正常程序向乡里申报,然后由县国土局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块地就是你的了。和村民之间的只要协商好,确保对方不反悔就行,比如写个协议什么的,不需要官方的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被父母家暴可以打110。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家庭暴力的判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 1、社保对于首次参保人员,参保的年龄有最高限制。首次参保的人员的参保年龄限制为,男性超过60岁的,女性工人身份超过50岁的,干部身份超过55岁的人员,就不能参保了。因为根据目前的相关退休政策,需要累计缴满15年才能够享受养老的待遇,如果都到了上面的年龄还是首次参保的话,就算延长缴满15年,可能也划不来。2、按照退休年龄来倒推的话,目前男性是60岁退休,女性是50岁或55岁退休,那么男性过了50岁再参保已经意义不大了,女性工人满了40岁、女性干部满了45岁,再参保可能就不现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无效婚姻的处理: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关系,既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也无需承担夫妻的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配偶去世,另一方不能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半。因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配偶外,还包括父母和子女,也就是说,需要配偶和死者的父母子女平分死者的合法个人财产,当然有遗嘱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1、继承的房产,只要过户到了继承人的名下,就是继承人的财产,完全可以用来抵押,如果没有过户,一般不能直接抵押,房产抵押生效需要房产证作抵押登记,登记才会有效。2、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我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可见,能够用于抵押的财产只能是抵押人所有,或有权处置的财产。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用作抵押,必须事先经过财产的所有权人同意。血缘关系不必然导致物的所有权转移。
  • 捉奸这是感情纠纷,也是民事纠纷,不属于警方的管辖范围。打110报警并不违法,但是警方接警后是不会出警的。假如本人谎报警情,骗取警方出警的,则视情予以批评教育或者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8周岁抚养权意见,应当尊重。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无论什么情况,都不会自动离婚。要想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一般来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上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要看具体情形。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涉外婚姻如果没有我国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但是有证据能证明双方当事人在域外履行了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结婚手续的,也是可以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二十二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 父母离婚了爸爸从来没有赡养过孩子孩子是可以告他的。离婚后,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公司解散后,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的,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 股东会作出关于转让股东的股权的决议,持有转让股权的股东本人未出席股东会,也未表示同意转让股权,股东签名为伪造的情况下,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因为股东会干涉了股东依真实意思对表决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侵害了股东的股东权益,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股东会会议中涉及的部分股东签名均被他人冒用,且未得到股东的追认,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故股东会决议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 根据法律规定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应该是独立的,不能兼任。经理也不能兼任监事,执行董事也不可兼任监事。公司法对公司行为、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管理层人员均制定了详细规定。监事具有独立性,作用是监督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管理人员有利益冲突或不正当的利害关系。监事有以下责任:(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开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法律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提起复议,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提起复议,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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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是什么

    内容: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那么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26141人收看
  • 死亡赔偿金可抵扣债务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死亡赔偿金可抵扣债务吗

    内容:两种意见分歧的根源在于法律对死亡赔偿金性质的规定不明确。(四)立法中正式出现死亡赔偿金的概念是1994年1月1日生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述“死亡赔偿金”和“死亡补偿费”的提法不同,但基本结构相同,说明一个人死亡后,赔偿项目都是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或死亡补偿费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那么死亡赔偿金可抵扣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3194人收看
  • 交通肇事罪怎么判刑和认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交通肇事罪怎么判刑和认定

    内容:一、交通肇事罪怎么认定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交通肇事罪怎么判刑和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26718人收看
  • 违章停车与违法停车有区别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违章停车与违法停车有区别吗

    内容:违章停车与违法停车有区别吗在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交通违法称为“违章”之后称为“违法”。现在称“违章停车”只是大家的口语习惯没有改过来而已。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那么违章停车与违法停车有区别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7144人收看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什么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3、交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16534人收看
  •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规定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规定是什么

    内容: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那么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4281人收看
  •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包括哪些内容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包括四个科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驾驶证考试的基本流程为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填写表格第三百一十六条 货物的提存、身体检第二十九条 迟到的承诺查、受理、缴费、考试、制证等。那么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16878人收看
  • 交通事故私了后反悔能二次报警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交通事故私了后反悔能二次报警么

    内容:在我国一般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只要双方的损失较小没有人员伤亡,那么双方就会自己进行私了,从而解决这起事故纠纷,但是假如私了之后反悔了是否能够在追究责任,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私了后反悔能二次报警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公安机关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尽量收集证据,尽可能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那么交通事故私了后反悔能二次报警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10421人收看
  • 逆行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逆行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内容:撞到逆行车,一般来说,都是逆行方全责,但如果我们为了出气,故意去撞逆行车,有可能会被判刑。

    郭铭芝律师
    2023.05.0548人收看
  •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是什么

    内容:二、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赵金保律师
    2022.01.17495人收看
  • 交通事故的二次手术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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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交通事故的二次手术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交通事故的二次手术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法院一般要求实际发生后再另行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交通事故的二次手术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26183人收看
  •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如何进行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如何进行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那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如何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30200人收看
  • 交通肇事逃逸应如何处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交通肇事逃逸应如何处罚

    内容:交通肇事逃逸应如何处罚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那么交通肇事逃逸应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4715人收看
  •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内容: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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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326人收看
  • 交通事故案件要举哪些证据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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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交通事故案件要举哪些证据

    内容:交通事故案件要举哪些证据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物证。那么交通事故案件要举哪些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41000人收看
  • 六十多岁被车撞死能赔多少钱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六十多岁被车撞死能赔多少钱

    内容:车祸致人死亡属于侵权,根据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的规定,近亲属作为权利人可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误工费以及抢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上海市发生的车祸死亡案件,对于赔偿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上海市地方相关规定,可有:1. 死亡赔偿金由此可知,假设死者为65岁,其死亡赔偿金计算为: 62596 ×,年龄对死亡案件赔偿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项目的计算上,2.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结合北京市经济统计数据计算,设被扶养人年龄为A,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为K,具体有: 在上海六十几岁老人车祸死亡赔偿多少,在车祸致死案件中,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8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3. 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5万元。

    段建国律师
    2023.04.2320人收看
  • 孩子骨折赔偿标准2023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孩子骨折赔偿标准2023

    内容:以下是与学校骨折赔偿相关的法律条文: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对学生发生的意外伤害负有相应的责任,二、孩子骨折赔偿标准2023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在中国,学校骨折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法律条文,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本文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详细分析学校骨折赔偿的问题,并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帮助家长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对策略,下面就跟着律师法律咨询平台律总管小编一起来看看。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9.11748人收看
  •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取出事故车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取出事故车

    内容: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取出事故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7157人收看
  • 交通事故处理记录是勘查笔录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交通事故处理记录是勘查笔录吗

    内容: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到达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作进一步的勘查并制作勘查笔录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证据,那么交通事故处理记录是勘查笔录吗,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处理记录是勘查笔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09958人收看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多长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多长

    内容: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龙珊律师
    2022.01.14181人收看
  •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全文)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全文)

    内容: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2003-08-05 发布 2003-10-01实施总则1.0.1为加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那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全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41077人收看
  • 建筑劳务合同承包方式怎么写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建筑劳务合同承包方式怎么写

    内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严格来讲,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分属不同的四级案由规定,是故,不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

    许瑞林律师
    2022.03.21358人收看
  • 安全事故的鉴定流程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安全事故的鉴定流程

    内容:安全事故的鉴定流程1、鉴定的申请和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修、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评估结论后日内另行委托检修、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予以存案。那么安全事故的鉴定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0560人收看
  • 工程造价规费包括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工程造价规费包括哪些

    内容:相信很多人了解建筑工程,对于工程造价肯定不陌生。工程造价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等费用。大律网精英律师总结了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张旭律师
    2021.10.19667人收看
  • 装修工程承包的方式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装修工程承包的方式

    内容:半包是业主自备装修所需的主要材料,如地砖、涂料、地板等。装修公司则只负责装修工程的施工以及辅材的采购,如水泥、石灰、砂等。清包即包工不包料,也就是装修用的材料全部都由装修户自己负责,装修公司仅按供料施工。这种承包方式适合于用户对装修比较精通,而且装修户有时间、有能力采购材料,装修工程比较简单,所需的料不是很多等情况。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那么装修工程承包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8958人收看
  • 2018年施工纠纷案例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2018年施工纠纷案例

    内容:原告丁某诉称:2002年冬,被告郑某挂靠被告东龙公司承包了沛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园部分工程施工项目。原告于2004年底将食堂工程结算单送呈郑某及管委会,两者均未提出异议。工业园外商服务中心大楼及素艺玩具厂厂房工程结束后,经沛县审计局审计,外商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为2639021.16元,素艺玩具厂厂房工程款为3056334.03元,原告所承建的以上三个工程均已交付使用。郑某已分期支付部分工程款,至2008年5月,郑某尚欠工程款本金1615246.76元、利息1550636.88元,合计人民币3165883.64元,经原告多次催收未予支付。那么2018年施工纠纷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5706人收看
  • 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备案怎么备?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备案怎么备?

    内容:当事人只需要办理监理合同的备案手续就可以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那么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备案怎么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8570人收看
  • 建设工程转包的定义与特征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建设工程转包的定义与特征

    内容:建设工程转包的定义与特征

    冯清琴律师
    2021.10.27640人收看
  • 建筑工程中标后做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建筑工程中标后做哪些

    内容: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的,应将所有中标候选人一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建筑法》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那么建筑工程中标后做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3465人收看
  • 工程转包哪些行为违法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工程转包哪些行为违法

    内容:工程转包哪些行为违法

    李维律师
    2021.11.29298人收看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工程质量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工程质量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条。那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工程质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14991人收看
  • 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内容:工程监理单位在依法承揽业务、独立监理、依法监理、确认质量等方面具有质量责任和义务。那么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4392人收看
  • 施工企业减少拖欠款的方法有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施工企业减少拖欠款的方法有什么

    内容: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方法向当地劳动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应收账款管理是指在赊销业务中,从授信方(销售商)将货物或服务提供给受信方(购买商),债权成立开始,到款项实际收回或作为坏账处理结束,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主观:2016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杨一凡律师
    2024.01.22513人收看
  • 工程转包安全责任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工程转包安全责任有哪些

    内容: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发现承包单位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应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那么工程转包安全责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17861人收看
  • 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吗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直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应限制在上述范围内认定承包人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 。那么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6102人收看
  • 分包人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分包人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吗?

    内容:分包人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吗?

    赵金保律师
    2021.11.0298人收看
  •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配用索赔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配用索赔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组成。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 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 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释。那么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配用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3634人收看
  • 建筑施工合同索要工程款答辩状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建筑施工合同索要工程款答辩状

    内容:农民工维权是最简单的,基于政府重视和监管资金保障,只需向建委、劳动监察大队反应,一般都会及时响应、解决。下面大律网专业律师整理了建筑施工合同索要工程款答辩状,希望对您有帮助。

    翁玉素律师
    2021.11.04802人收看
  •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

    内容: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那么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5191人收看
  • 建筑施工纠纷中的工程款结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建筑施工纠纷中的工程款结算

    内容:建筑施工纠纷中的工程款结算

    孔孟廷律师
    2021.10.26934人收看
  • 受理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受理行为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受理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受理行为

    内容: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法律分析:案件类型行政是指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3、行政案件是指因为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而产生的行政争议,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派出所告知我报的案件,已被受理为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公安的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措施的案件。

    姚平律师
    2023.12.14518人收看
  •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内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被告提起反诉,依照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案件不同,起诉时缴纳的费用的也不同,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五)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荣静月律师
    2023.07.04474人收看
  • 取保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取保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两项义务: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取保候审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主要是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并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违规行为,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被保证人违反法律规定,担保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可能会被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保证人违反法律规定,担保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可能会被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林艳英律师
    2023.09.08416人收看
  • 别人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别人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内容:欠钱不还,报警有一定作用1、证据不充分(如没有借条)的债权人通过报警,可以进一步促成调解以及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做报警笔录如此一来就固定到了非常重要的证据2、警察的介入会有一定威慑力对方会因为忌惮警察采取进一步措施(拘留等)而有可能主动还钱,或分期付款3、警察介入有助于获取对方身份信息身份信息等都是后续起诉的基本材料否则去了法院也无法立案欠钱不还,报警能解决问题吗,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空间有限,不会深入,最多也就是进行调解,不会立案,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

    张嘉娱律师
    2023.06.07328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常见39个法律问题,民间借贷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间借贷纠纷常见39个法律问题,民间借贷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

    内容:6.【转账凭条的证据效力】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并要求债务人偿还的,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关系但未能举证证明的,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关系成立,三、借款合同项下款项的交付11.【本金预扣利息之一】借款人主张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预先抽取了部分利息(俗称砍头息)但未能举证证明的,法院不予支持,20.【ATM机还款】债务人主张债权人账户新收款项系其通过自动存款机偿还借款,债权人否认但未能举证证明的,法院可支持债务人的主张。

    张芸律师
    2024.02.26203人收看
  •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一般是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纠纷一般是出借人作为原告,借款人作为被告,出借人到法院去起诉借款人,要求其还款。

    任冰峰律师
    2023.05.2319人收看
  • 如何在手机端起诉(如何在手机上法院起诉)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如何在手机端起诉(如何在手机上法院起诉)

    内容:手机怎么向法院起诉法律分析:打开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网——点击“网上立案”窗口——点击“开始网上立案”——按照该窗口提示的内容输入证件号、姓名、手机号和随机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正式立案页面,手机如何立案起诉1、手机起诉流程3 方法打开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网——点击“网上立案”窗口——点击“开始网上立案”——按照该窗口提示的内容输入证件号、姓名、手机号和随机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正式立案页面,怎么在手机上起诉1、手机上向法院起诉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

    冯清琴律师
    2024.01.17349人收看
  • 被异地起诉了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被异地起诉了怎么办

    内容:异地诉讼被告去不了的解决方法如下: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前往诉讼所在地出庭应诉,代表被告进行辩护和答辩,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如下:异地起诉去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诉讼事宜,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如下:异地起诉去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诉讼事宜,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如下:异地起诉去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诉讼事宜,异地起诉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被告人无法出庭的,要依据无法出庭的原因作出处理,如果是中止诉讼情形的,法院会中止诉讼。

    吴梦云律师
    2023.11.011076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多少,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多少10万元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多少,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多少10万元

    内容:民间贷款利率多少合法民间借贷月利率不超过2%,比如10万月最高利息为2000元,即为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年利率在24%至36%的部分,前提是借款人自愿付给的,也是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以上两种情况是比较合法的,民间借贷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年利率在24%至36%的部分,前提是借款人自愿付给的,也是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以上两种情况是比较合法的,民间借贷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年利率在24%至36%的部分,前提是借款人自愿付给的,也是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以上两种情况是比较合法的。

    李维律师
    2023.12.011106人收看
  • 公安民警参与民间借贷的处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公安民警参与民间借贷的处理

    内容:但是和管理和服务对象产生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则属于违规,民间借贷资金来源违法如何处理法律主观: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 借贷合同 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算违法,2、 民间借贷 的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利息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只要公务员不参与经营,不担任营利性组织职务,其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现行法律没有并明确禁止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的行为。

    许瑞林律师
    2024.01.15855人收看
  • 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办

    内容:法律主观:欠钱的人找不到,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代为支付欠款,欠钱的人找不到的方法如下: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代为支付欠款,要债找不到人的办法:第一最常见的就是你作为债权人,在你所在地的法院或者被告欠债人他的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提交证据,请求他支付你欠款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等等,法律分析:在原告能够将被告的准确详细的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等提供给法院,并满足其他的起诉条件,即使找不到被告本人,法院也可以准许立案,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

    杨一凡律师
    2024.01.22506人收看
  • 非法集资能不能追回本金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非法集资能不能追回本金

    内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2、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4、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3、非法集资的钱是否还能要回来,视情况而定:非法集资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当时已经立案应由侦查机关追回发还给受害人,没有立案的,先进行报案处理。

    张旭律师
    2023.10.08515人收看
  • 民间借贷合同在哪些时候生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间借贷合同在哪些时候生效

    内容:同时,自然人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成立的时间是1、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合同自 借贷 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但借贷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经生效,法律分析:确定借款合同生效时间的方法: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其他生效条件,例如办理批准等手续的,自借款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同时,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郭铭芝律师
    2023.11.03892人收看
  • 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内容:民间借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判决生效后,三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赵金保律师
    2023.05.2332人收看
  • 网贷扛不住了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网贷扛不住了怎么办

    内容:欠了网贷还不上的解决办法:与对方进行协商,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者分期归还;协商不一致的,对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面临着被诉的风险;同时债权人还可以在提起诉讼之前申请财产保全。

    任冰峰律师
    2023.09.11421人收看
  •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内容: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属一般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吗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周春花律师
    2023.11.17108人收看
  • 民间借贷公司破产债权的规定有什么呢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民间借贷公司破产债权的规定有什么呢

    内容:企业破产了,民间借贷还不上,法人坐牢后出来还要还吗1、如果是法人自己以个人名义借的,那么无论是否坐牢,债务始终是不能被豁免的,坐牢出来之后,借别人的款还得继续履行还款责任和义务,民间借贷公司破产债权怎么办法律主观:公司破产后债权的处理方式:应当公司终止后,由公司自行或债权人申请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同时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法律主观:民法典对民间借贷的规定包括禁止高利贷,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借贷合同,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约定的条款也不得违反法律及违背公序良俗。

    陈宗琼律师
    2023.11.08916人收看
  • 催收威胁要上门找家人算违法么,催收未经本人同意上门是否合法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催收威胁要上门找家人算违法么,催收未经本人同意上门是否合法

    内容:根据相关法规,催收机构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威胁行为,包括要求上门找家人,根据规定,债权人虽然有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权利,但行使权利的方式应当在法律规范之下,不能采用催收打债务人父母的电话进行威胁、侮辱等行为,如果采取暴力和威胁以及恐吓等手段上门催收,干扰到他人正常生活的,是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因此,如果一方在进行催收时采用了强制性手段,如要上门找家人,就已经违反了该条例,是违法的,催收威胁要上门找家人算违法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0.121375人收看
  • 情侣借贷纠纷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情侣借贷纠纷

    内容:情侣借贷纠纷:情侣间相互给付财物的现象非常普遍,双方关系亲密时,对频繁的经济往来毫不在乎。甚至,以此标定相互的信任、感情的深度。一旦情感生变,财产纠纷往往随之爆发。

    姚平律师
    2023.05.2424人收看
  • 打财产纠纷官司要给律师多少钱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打财产纠纷官司要给律师多少钱

    内容:财产纠纷律师费怎么算1、律师的费用是怎么收费 按件收费 一般无财产争议性质的案件,比如仅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抚养权争取案件,都是采取按件收费的标准进行的,根据不同的案情收费一般在5000—20000,4、离婚财产分割的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律师离婚案件的收费,不同省市可能有所差别,不涉及财产的话,一般在3000-10000元之间,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律师则会根据数额大小按阶段收费,3、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会收取一笔费用,具体标准看诉讼案件类型,如果是非财产案件,诉讼费用在3000到50000元不等,结合案件情况而定。

    王熙律师
    2023.12.19183人收看
  • 法院误判怎么赔偿,法院误判怎么赔偿最高多少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法院误判怎么赔偿,法院误判怎么赔偿最高多少

    内容:法院误判怎么赔偿最高多少赔偿的具体金额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而有所不同,4.赔偿金额的计算及评估在法院误判赔偿申请中,赔偿的金额是一个关键问题,对于受到法院误判影响的人来说,获得公正赔偿对恢复权益至关重要,对于那些因法院误判而蒙受损失的人来说,能否获得公正赔偿显得尤为重要,法院误判怎么赔偿1.误判的原因及影响法院误判可以由多重原因导致,包括证据不充分、审判的主观偏见、法官的不当行为等,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赔偿形式和限制:1. 赔偿金:在某些司法体系中,如果法院的判决被认为是错误的,被判决方可能有权向法院提出赔偿要求。

    荣静月律师
    2023.12.221037人收看
  • 义务是什么意思是什么?义务的含义是指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义务是什么意思是什么?义务的含义是指什么

    内容:它是指个人或组织根据法律、道德或协议等规定,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是个人或组织根据法律、道德或协议等规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义务的含义义务是指个人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根据法律、道德、协议或其他约束性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法律领域,个人或组织有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合同约定、遵守职业道德等,在法律领域,义务通常是指法律上对个人或组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合同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个人或组织签订合同时,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林艳英律师
    2023.09.013818人收看
  • 法院不支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法院不支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内容: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单个或者部分债权人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以其认缴但未届出资期限的出资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应支持,5、起诉公司后,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如果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诉讼中能否追加股东起诉公司后,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如果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认缴未到期可以追加股东为执行人吗公司为被执行人时,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可以裁定追加、变更该瑕疵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

    陈明月律师
    2023.08.111084人收看
  • 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内容: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

    张芸律师
    2023.08.22819人收看
  • 保险公司起诉个人应该怎么办,起诉保险公司应该起诉谁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保险公司起诉个人应该怎么办,起诉保险公司应该起诉谁

    内容: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和保险公司该如何应诉1、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起诉的,应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与对方积极协商赔偿事宜,3、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和保险公司该如何应诉交通事故后,被告被起诉了,应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后,积极的做好应诉准备,3、法律分析: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投保了相应险种,仅是保险业务员失误导致未能让保单生效,你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及业务员,要求对方承担保险责任,如果协商不成,被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楠楠律师
    2023.12.14933人收看
  •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时支付顺序,公司财产清偿程序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时支付顺序,公司财产清偿程序

    内容:综上所述,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的支付顺序是由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款在其中具有优先地位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本文将详细解析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的相关规定,并探讨为什么税款在支付顺序中处于优先地位,税款的优先支付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很多投资者,尤其是股东和债权人,都希望了解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的支付顺序,3、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翁玉素律师
    2023.12.28229人收看
  • 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呢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呢

    内容: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2.对于债务人的债权人,如果债务人重组成功,可以避免破产清算造成的债务偿还比例过低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最坏结果的产生,有机会挽回损失。

    吴梦云律师
    2024.01.15300人收看
  • 经济纠纷扣车怎么处理,因债务纠纷扣车怎么处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经济纠纷扣车怎么处理,因债务纠纷扣车怎么处理

    内容: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前,我们应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6. 诉讼程序: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以了解适用于您情况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四、经济纠纷扣车的解决途径 针对经济纠纷扣车的情况,律师建议如下: 1. 保持冷静,不要采取过激的行动,但是,财产保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滥用。

    孔孟廷律师
    2023.09.20429人收看
  • 没有证据的投资纠纷案能打赢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崔玉君律师
    2024.04.02601人收看
  • 申购新股需要什么条件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申购新股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资产方面的要求目前,新股申购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在申购日前的20个交易日中,投资者个人账户内持仓股票的日均市值达到1万元以上,如果要申购的新股,是在深市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则需要投资者持仓的深市股票市值达标日均一万元,如果要申购的新股,是在沪市的主板、科创板上市,则需要投资者持仓的沪市股票市值达标日均一万元,申购数量的要求新股申购的数量是采取配号的形式计算的,投资者的持仓市值每满一万元,就可以获得一个配号(深市为两个配号),相当于可以申购1000股新股,当投资者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就可以获得新股申购的资格,一旦成功中签,就可以按发行价,购买新上市的股票了,市场方面的要求大家都知道,A股市场是分为沪市和深市的,上市公司会在不同的市场和不同的板块上市,而申购新股也同样是分市场的。

    许瑞林律师
    2023.06.29749人收看
  • 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出诉讼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出诉讼吗

    内容:三、公司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实践经验在实践中,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以下是一些实践经验:收集证据:股东在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前,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证明公司的利益受损和股东的资格等方面的情况,一、公司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代表公司利益的受损:当股东代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股东有权提起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荣静月律师
    2023.11.10703人收看
  • 身份证到期可以异地办理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身份证到期可以异地办理吗

    内容:在其他省市进行身份证办理时,首先需要提前携带好身份证相关的办理材料,包括:户籍证明,有效证件,照片等,准备就绪后即可携带材料前往异地办理窗口提交办理申请,那么,身份证到期可以异地办理吗,二、身份证到期可以异地办理吗,4、在异地办理时,如果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则需要在本人户籍在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因此,很多人可能会在身份证即将到期的时候,有需要异地办理的情况,根据现行的相关政策,身份证到期可以异地办理。

    张旭律师
    2023.06.1689人收看
  •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

    内容:一、看守所和拘留所的概念定义看守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设立的暂时拘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而拘留所主要拘押治安处罚的对象,其地位属于行政司法系统的一部分,拘押期限较短,被拘留人享有一些基本的权利保障,五、看守所和拘留所的权利保障在看守所中,犯罪嫌疑人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如获得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等,看守所主要拘押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其地位属于刑事司法系统的一部分,拘押期限较长,犯罪嫌疑人享有一系列的权利保障,在实践中,我们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看守所或拘留所,并充分保障被拘押人员的权利,在拘留所中,张某虽然也获得了一些基本的权利保障,但相较于看守所,其权利保障程度有所降低。

    张嘉娱律师
    2023.09.06447人收看
  • 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当事人怎么确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当事人怎么确定

    内容: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1、股权转让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6、股权转让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4、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管辖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关于股权转让方面发生纠纷,已经有约定了,那么就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除此之外如果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之下,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确定。

    张芸律师
    2023.11.08624人收看
  • 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内容: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合理期限内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二)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记的,同时地方法规《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下列专利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五)已经接受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专利侵权案件,侵权行为人又侵犯该项专利权的。

    任冰峰律师
    2023.07.17388人收看
  • 境外电信诈骗的钱能追回吗,境外电信诈骗的钱怎么追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境外电信诈骗的钱能追回吗,境外电信诈骗的钱怎么追回

    内容: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一切的违法犯罪所得是会进行追缴的,而 电信诈骗 的损失能不能追回来,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被电信诈骗的钱是很难追回来的。在遭受到电信诈骗后首先应当及时报警,警方会全力追查,尽量追回被诈骗的数额。对于电信网络诈骗来说,避免损失的最好方法。

    刘晓红律师
    2023.08.30855人收看
  • 公司法律顾问一年大概多少钱(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2023)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公司法律顾问一年大概多少钱(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2023)

    内容:(三)年营业额800万-3000万元,每年30000元-50000元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4、参与或跟踪客户重要经济活动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及法律咨询服务,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50万元以内、开庭在六次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6、信用调查,对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7.每周定期上门服务1次。

    于海明律师
    2024.01.251095人收看
  • 股权转让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4.03.26278人收看
  • 找法律顾问打官司怎么收费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找法律顾问打官司怎么收费

    内容:在选择法律顾问时,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4. 费用:法律顾问的收费标准是我们选择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我们可以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面谈、了解他们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查询律师事务所的网站等方式来了解法律顾问的情况,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面谈、了解他们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查询律师事务所的网站等方式来了解法律顾问的情况,这种收费方式适用于需要长期法律支持的企业或组织,例如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邢颖律师
    2023.11.10914人收看
  • 财务纠纷拘留多少天(财务纠纷律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财务纠纷拘留多少天(财务纠纷律师)

    内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王熙律师
    2024.01.31457人收看
  • 没有签合同上班有工资吗_上班没签合同有工资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没有签合同上班有工资吗_上班没签合同有工资吗

    内容: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王熙律师
    2022.05.115943人收看
  • 合同诈骗罪与夸大履约能力骗签合同行为的界限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合同诈骗罪与夸大履约能力骗签合同行为的界限

    内容:合同诈骗罪与夸大履约能力骗签合同行为的界限合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往往不具有履约能力,行为人隐瞒其履约能力的真相而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由于其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因而不会为履行合同作积极的准备,对无法履行合同造成违约的事实,总是寻找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敷衍了事,携款逃匿,大肆挥霍通过签订的合同获得的财物,或者将财物用于赌博、借贷等与履行合同无关的方面。那么合同诈骗罪与夸大履约能力骗签合同行为的界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24522人收看
  • 什么是竞业禁止协议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什么是竞业禁止协议

    内容:竞业禁止协议在劳动雇佣、技术转让和股权转让合同中最为常见,其作用在于禁止一方当事人与对方进行竞争。按照领域不同大致可以分为:1、劳动关系领域的竞业禁止协议;2、商业合同领域的竞业禁止协议。相对来说,后者可约定的内容更为自由和灵活。劳动合同领域的竞业禁止协议只能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那么什么是竞业禁止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10829人收看
  • 公司无故开除员工怎么办_企业为什么辞退55岁以上的人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公司无故开除员工怎么办_企业为什么辞退55岁以上的人

    内容:单位辞退的原因有很多,一般是归结为员工责任或者单位自身变故。

    张嘉娱律师
    2022.09.08563人收看
  • 董事、经理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董事、经理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内容:公司法中规定了董事、经理必须严格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此义务包括明示义务和注意义务两方面。那么董事、经理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0850人收看
  • 附停止条件合同是否有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附停止条件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合同法规定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故此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又被称为停止条件、延缓条件是指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并不发生效力只有当条件成就时权利人才能行使权利义务人才应履行义务。条件与负担不同前者属于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有控制合同效力的功能而负担属于合同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

    李楠楠律师
    2022.02.22200人收看
  • 二手挖掘机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二手挖掘机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内容:所以液压泵的检查也是十分重要的,购买二手机时要用手去触摸液压泵,观察有没有震手感觉,然后检查液压泵有没有裂痕,是否出现漏油严重情况,进行试车,观察液压泵是否有力,无噪音。在乙方购买之日起,挖掘机以前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可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起诉。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那么二手挖掘机买卖需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6778人收看
  • 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内容: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哈市机械进出口公司、哈三电厂劳资处 韩松 任广军企业与职工有偿解除劳动关系,是指企业按在职职工的实际工龄,以每年一定数量的补偿金,一次性发给职工,并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因为这部分职工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与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后得到的补偿金不多,相反,需要向社会交纳的社会保险费时间较长、费用较多。在此期间,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如果没有较为稳定的收入,必将造成生活上的困难。那么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12498人收看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注意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注意什么

    内容: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会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那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6408人收看
  • 最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2022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最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2022

    内容:那么最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2022。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10646人收看
  • 怎样签汽车维修合同?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怎样签汽车维修合同?

    内容:正规的汽车修理厂接受维修车辆,都有一些必要的手续,拟订维修合同,让车主认可并签名就是其中之一。双方的违约责任1.送修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修车辆,承修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竣工车辆,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那么怎样签汽车维修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1865人收看
  • 解除劳动关系应符合法律规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解除劳动关系应符合法律规定

    内容:陈某知道被除名后,与公司多次协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未果,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请求裁决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无效。仲裁委经审理查明,陈某于1998年到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5月23日,公司给陈某送达了限期返回工作岗位通知书,要求陈某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返回公司工作,否则解除劳动关系。2011年7月6日,公司以陈某长期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陈某除名。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解除劳动关系应符合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13628人收看
  • 工程延期违约金标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工程延期违约金标准

    内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那么工程延期违约金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9907人收看
  • 口头承诺合同书要注意哪些问题事项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口头承诺合同书要注意哪些问题事项

    内容:口头承诺合同法要注意哪些问题事项一、产生纠纷的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如果双方当事人长期通过口头协议进行合作可以在后续履行口头合同中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来沟通这些文件、信函、意见、信息沟通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

    周春花律师
    2022.02.221059人收看
  • 工地受伤了老板不管该怎么办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工地受伤了老板不管该怎么办

    内容:第三,国家法律对建筑业有特殊规定的,如果聘请他的人没有建筑施工资质,法律就确认他和负责施工的有资质的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有大公司赔偿。那么工地受伤了老板不管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8727人收看
  • 出租人收回房屋的情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出租人收回房屋的情形

    内容: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及其他有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此外,因为承租人的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那么出租人收回房屋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4596人收看
  • 抚恤金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范围_单位发放的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范围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抚恤金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范围_单位发放的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范围

    内容: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综上所述,抚恤金按照其性质来讲是不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的,所以不会算在遗产的继承范围内,只是抚恤金是按照国家的规定发放给死者亲属的,用于安抚和救济死者家属,并且要求了必须是直系的亲属才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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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13243人收看
  • 房产合同怎么办理贷款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房产合同怎么办理贷款

    内容:只有购房合同不能办理贷款,需要先办理出房产证然后去银行贷款。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那么房产合同怎么办理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6276人收看
  • 短期合同不能规避经济补偿责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短期合同不能规避经济补偿责任

    内容:据该厂孟某等4名员工代表反映,该厂这么做,目的就是为了规避经济补偿责任。出院后,公司不准何某上班。其遭遇与何某一样,因其不同意私了,被赶出工厂。短期合同不能规避经济补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由于有关经济补偿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变化,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对企业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可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但是目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那么短期合同不能规避经济补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1941人收看
  • 合同违约赔偿有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合同违约赔偿有哪些

    内容: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1、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2,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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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4527人收看
  •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由哪些构成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由哪些构成

    内容: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由哪些构成1、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主体要件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并具有牟利的目的;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4、客观要件即以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杨一凡律师
    2022.03.2689人收看
  • 被骗10万是否可以报警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被骗10万是否可以报警

    内容: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张旭律师
    2022.04.167852人收看
  • 必要的共同犯罪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必要的共同犯罪

    内容:纵观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刑法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的大多数条文其规定的犯罪都是以一个人犯一个既遂罪为标准而加以规定的这一部分犯罪如果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话就称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刑事立法上以及司法上通常所说的共同犯罪就是指的这一类共同犯罪而言。这种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才能构成犯罪的情况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刑法理论上叫做必要的共同犯罪。必要的共同犯罪是在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特定罪型的构成必须由二人以上来实施缺乏二人以上则不能构成该罪它们是不能有单独犯的必须由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取得意思一致并共同实施才能构成犯罪。

    郭铭芝律师
    2022.01.18638人收看
  • 如果被骗签合同怎么解决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如果被骗签合同怎么解决

    内容:如果对方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诈骗了财物,则应当立即报警。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赵金保律师
    2022.04.161315人收看
  • 牵连犯的几种定义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牵连犯的几种定义

    内容:我国刑法理论上对于牵连犯的定义至今仍不统一归纳起来大致主要以下几种定义其一牵连犯是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其采取的方法或者产生的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其二犯罪分子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叫牵连犯其三牵连犯是指犯一罪而其手段或结果的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其四牵连犯是指犯罪人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其五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推荐阅读什么是牵连犯牵连犯是如何认定的

    任冰峰律师
    2022.01.17524人收看
  • 二退侦查需要多久完成侦查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二退侦查需要多久完成侦查

    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周春花律师
    2022.04.15239人收看
  •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内容:1,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2,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关于量刑标准根据法释 [2016] 9号第十一条第二款刑法第272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中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于海明律师
    2023.07.04698人收看
  • 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需要撤销案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需要撤销案件

    内容: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那么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需要撤销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4.285749人收看
  • 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内容:比如说造成大规模的停产停业的,肯定是需要从重处罚;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晓红律师
    2022.04.095521人收看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那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191002人收看
  • 刑事案件二审都是维持原判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刑事案件二审都是维持原判吗

    内容:刑事案件二审都是维持原判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4.20123人收看
  •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相关规定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相关规定有哪些?

    内容:根据我国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那么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相关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19510人收看
  • 盗窃减半是否还构成累犯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盗窃减半是否还构成累犯

    内容:盗窃他人财产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们常常可以在电视上或者网络上看到盗窃事件,盗窃他人财产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轻则是治安责任,重则是刑事责任,如果是构成累犯,还会从重处罚,那么盗窃减半是否还构成累犯呢?

    郭铭芝律师
    2021.09.17682人收看
  •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少天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少天

    内容:如果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才提出延长申请,则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但是,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和延长也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申请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包括:1.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延长 30 天,对于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应当在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龙珊律师
    2023.08.29983人收看
  • 教唆罪怎么判,教唆他人犯罪怎么判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教唆罪怎么判,教唆他人犯罪怎么判

    内容:一、教唆罪的概念和特征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三、教唆罪怎么判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二、教唆罪的判罚原则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教唆犯的判罚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李孟阳律师
    2023.09.26788人收看
  • 长沙刑事损害赔偿法定条件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长沙刑事损害赔偿法定条件有哪些

    内容:我国赔偿法规定的刑事赔偿并不简单是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无罪作为标准加以衡量和确定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刑事赔偿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

    陈明月律师
    2021.11.10876人收看
  •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在具体案件中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可能出现犯罪竞合的现象即军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以出租、出借的方式擅自改变枪支的编配用途。由于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相同犯罪构成要件又互有交叉鉴于行为人是军人故可适用军人违反职责罪的规定以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论处。那么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19396人收看
  • 变造货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变造货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尽管如此变造货币也会使人们怀疑货币的信用担心交易的安全从而影响国家币制的稳定因而变造货币行为同样侵犯了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为此将两种行为分别规定为不同的犯罪并据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规定不同刑罚显然有着其内在的必然性。变造货币必须是数额较大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应注意的是本条没有规定构成本罪必须具有营利或者流通使用的目的因此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变造货币且数额较大的即可构成本罪。那么变造货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19344人收看
  • 共同犯罪人主要有哪些分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共同犯罪人主要有哪些分类?

    内容: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注意就真正的身份犯而言一般人故意利用有身份的不知情者难以成立该身份犯的间接正犯可能成立其他犯罪,此处是间接正犯与被利用者构成共同犯罪的体现,因为乙不具有牟利目的只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而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间接正犯二者在传播淫秽物品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医生是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护士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生是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护士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翁玉素律师
    2022.01.17245人收看
  •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可见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就是违反了发票管理法规干扰了税制改革。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专用品和发票监制章。本罪出卖行为的对象仅限于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那么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191036人收看
  •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内容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内容

    内容:业主大会章程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组织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及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并处理好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相互关系。第六条 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的指导工作应接受所属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那么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30110人收看
  • 关于印发《加强住宅物业业主大会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关于印发《加强住宅物业业主大会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内容:各区(县)房地局、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现将《加强住宅物业业主大会建设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接受交付使用物业的业主,即成为该业主大会的成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单个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所持投票权超过全部投票权30%的,应对其投票权予以限定。那么关于印发《加强住宅物业业主大会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30561人收看
  • 小产权房可以按揭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小产权房可以按揭吗

    内容:由于小产权其实就是没有产权,只有销售方的出售合同并且没有房管单位的认同,该类房产一旦出现政策规划房屋价值将会有很大的变化,因此银行都不会做小产权房的抵押贷款。《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而银行抵押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提供房产证明。那么小产权房可以按揭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6718人收看
  • 夫妻离婚购买二套房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贷款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夫妻离婚购买二套房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贷款

    内容:4、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崔玉君律师
    2022.03.31698人收看
  • 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

    内容: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物业管理。第五条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进行管理监督。建设、规划、市政、公用、电力、邮电、环卫、园林、住宅、公安、物价、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第八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较多的,应当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大会。那么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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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472人收看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离婚房产分割不同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离婚房产分割不同

    内容:” 8月12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在历经近三年的数十次拟稿、征询、讨论后终于问世,却还是掀起了舆论的巨浪,在超过一半看似保护婚前个人资产的解释条款中,许多人读出了作为女性的“悲哀”。在实践中,上海高院早已领先于之前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很多规定都更加严谨。”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吴卫义称,上海高院内部曾经出台的多条司法解释,甚至对目前的许多还未明晰的部分,做了详细规定。司法解释第7条第二款规定,婚后一方父母的不动产归一方所有,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夫妻双方按份共有。那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9477人收看
  • 房屋买卖黑户可以卖房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房屋买卖黑户可以卖房吗

    内容: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邢颖律师
    2022.04.118832人收看
  • 房产律师免费咨询农村宅基地转让可以自由买卖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房产律师免费咨询农村宅基地转让可以自由买卖吗

    内容:房产纠纷,房屋纠纷法,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郭铭芝律师
    2021.11.12269人收看
  • 进行土地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进行土地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内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有权对我国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被监督调查的单位要配合调查,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可以采取一定的调查措施,那么进行土地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赵金保律师
    2021.11.03637人收看
  • 合肥房屋租赁纠纷诉讼程序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合肥房屋租赁纠纷诉讼程序

    内容: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那么合肥房屋租赁纠纷诉讼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81000人收看
  • 开发商延期办证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开发商延期办证怎么办

    内容: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那么开发商延期办证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31358人收看
  • 购买小产权房遭受的风险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购买小产权房遭受的风险有哪些

    内容:小产权房不受商品房法规管理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乡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小产权房质量没有保障开发建设的监管同样存在缺位,目前,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同样存在缺位。小产权房不能合法过户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由于所购乡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没有得到国家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那么购买小产权房遭受的风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6470人收看
  • 2023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2023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023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年农村搬迁补偿标准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房屋置换补偿、货币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王学瑞律师
    2023.07.12565人收看
  • 承租人对“视为出卖”情形该如何处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承租人对“视为出卖”情形该如何处理

    内容:据此规定,在拍卖的场合,承租人应当有权行使先买权。此外,法院在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出租房屋时,不论采取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必须对案外承租人的先买权予以充分的保护,不得擅自剥夺。因为强制执行是出租人在被依法强制情势下的“出卖”,故承租人的先买权仍应得到保护。以租赁房屋作价入股的,或以租赁房屋与他人从事合作开发的,或企业发生收购、合并、分立而导致租赁房屋的权利转移的;或以租赁房屋与他人进行产权交换的,往往被一些地方性法规“视为出卖”。但是,这种转让所涉及的“同等条件”具有独特性而不可重复,所以,承租人无法享有先买权。那么承租人对“视为出卖”情形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8446人收看
  • 买二手房没有购房合同怎么办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买二手房没有购房合同怎么办

    内容: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也随之转移。具体的要依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

    陈宗琼律师
    2022.03.31862人收看
  • 物业管理费未交追诉时效是多久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物业管理费未交追诉时效是多久

    内容: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那么物业管理费未交追诉时效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31692人收看
  • 第三套房屋买卖税费规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第三套房屋买卖税费规定

    内容:据相关规定,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那么第三套房屋买卖税费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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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430人收看
  • 一般停水停电强拆是否合法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一般停水停电强拆是否合法

    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第275条的规定,如果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第二百三十七条定义重情节的,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第三百八十二条仓储合同生效时间徒刑。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那么一般停水停电强拆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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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433人收看
  • 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内容: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造成实际的损失,来计算的。”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在没有约定时,则适用本条之规定。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按实际标的的一定比例确定一般在几%有约定的从约定。李晓将张浩告上法庭,提出赔偿25万元违约金。李晓为此起诉至高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张浩将诉争房屋的产权过户至李晓名下,并支付违约金25万元。同时,他认为房子已经交付给了李晓使用,只是产权没有办下来,李晓所受损失根本达不到这个数额,请求法院对违约金进行调整。那么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2982人收看
  • 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有份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有份吗

    内容:对于私有住宅,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只给予产权人,也就是说只给房子的主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因此,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后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没有权利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4、协议或诉讼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前、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时,另行起诉请求分割对方隐匿或转移的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自发现财产权被侵害之日起两年。那么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有份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3281人收看
  • 担保人可以申请反担保人诉中财产保全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担保人可以申请反担保人诉中财产保全吗

    内容: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②债务人届期没有对担保人因承担担保责任所受的损失予以偿付。那么担保人可以申请反担保人诉中财产保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569人收看
  • 担保人还能贷款吗?担保人贷款有什么风险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担保人还能贷款吗?担保人贷款有什么风险

    内容: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作为担保人,是可以贷款的,不过会收到一定的影响比如贷款额度,对负责也有一定的风险。那么担保人还能贷款吗?担保人贷款有什么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993人收看
  • 在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债务清偿顺序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在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债务清偿顺序

    内容:大家都知道合同的设定就是通过法定的手段来解决合同的纠纷问题,对以后可能发生的情形进行提前的约定,来达到双方互利的地步,合同约定是当事人人经过平等协商所确定的,那么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债务清偿顺序呢?合同是不可以约定债务清偿的顺序的,因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那么在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债务清偿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429人收看
  • 不当得利从上庭判下来要多长时间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不当得利从上庭判下来要多长时间

    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基于受益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主要指侵害他人权益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受益者的行为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无权处分人因有偿的处分行为受有利益,构成不当得利。如无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因使用而获得利益的可以构成不当得利,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那么不当得利从上庭判下来要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6354人收看
  • 民间借贷新规明确裁判尺度法官详解六大变化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间借贷新规明确裁判尺度法官详解六大变化

    内容:民间借贷新规明确裁判尺度法官详解六大变化通过梳理和总结新的司法解释,北京一中院认为民间借贷主体的界定、高利转贷情形下的合同效力、保证人身份的判断、非典型性担保合同审理思路、利息保护标准的范围以及民间借贷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等6个方面的变化值得关注。在此前的司法实践中,上述事实经查证属实后即可判定借贷合同无效。对此,梳理既往裁判文书可以看出,部分法官认为签字本身即系保证的意思表示。此外,新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民间借贷新规明确裁判尺度法官详解六大变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7664人收看
  • 存单质押对抗司法查封可以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存单质押对抗司法查封可以吗?

    内容:第十一条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查封事项时,认为查封涉案不动产信息有误无法办理的,可以暂缓办理协助事项,并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处理。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封的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在查封期间不予办理变更、转让或者抵押权、地役权登记。那么存单质押对抗司法查封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223人收看
  • 借条能证明借钱不还吗?借钱不还要不要坐牢?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借条能证明借钱不还吗?借钱不还要不要坐牢?

    内容:所以,特殊情况下,只有借条的话并不一定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出借人还是要找出其他证据进行证明的。因为债务人借钱不还属于违约,所以有些人便以为起诉后走司法程序了要坐牢。不过,借钱不还被起诉是否要坐牢,得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首先,一般情况下,借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因此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坐牢。那么借条能证明借钱不还吗?借钱不还要不要坐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924人收看
  • 欠条中约定的利息应认定为违约金还是损害赔偿金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欠条中约定的利息应认定为违约金还是损害赔偿金

    内容:欠条中约定的利息应认定为违约金还是损害赔偿金欠条中约定的利息部分应为损害赔偿金。上述两份协议均加盖了张某私刻的该公司项目部的印章,同时双方还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本案的焦点问题是:项目部工作人员私刻公章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造成的债务是否应由建筑公司承担;欠条中约定的利息应认定为违约金还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两者相互并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那么欠条中约定的利息应认定为违约金还是损害赔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578人收看
  • 在民间借贷中多个担保人该如何起诉?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在民间借贷中多个担保人该如何起诉?

    内容: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借贷已经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了,当然借贷多数时候都是需要有担保的,并且有的债务不仅仅是一个担保人,如果债务人不及时归还债务,那么在民间借贷中多个担保人的情况下该如何起诉?对于这类案件,被起诉的担保人往往会觉得不公平,但这就是连带责任的承担方式。但是根据哈德里安帝的批复,债权人必须对在诉讼时有支付能力的担保人分别提出请求。那么在民间借贷中多个担保人该如何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279人收看
  • 房产抵押贷款怎么贷以及房产抵押贷款偿还方式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房产抵押贷款怎么贷以及房产抵押贷款偿还方式

    内容:房产抵押贷款怎么贷1、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期限等申请。房产抵押贷款偿还方式借款人在贷款合同规定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选择何种还款方式由借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常见的偿还方式有以下几种:不等额还款方式(一)分期还本金加利息的不等额抵押贷款还款方式这种还款方式是以总贷款金额除以还贷期,得出每期应还的本金,再加上该期利息,便得出各期应还金额。《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那么房产抵押贷款怎么贷以及房产抵押贷款偿还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596人收看
  • 担保人破产的债权申报程序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担保人破产的债权申报程序

    内容:我国越来越庞大的法律系统,才能使得相关的法律越来越清晰明了。所以严格遵守法律并不仅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深入到我们日常生活中,成为法律对我们的要求。所以不管什么都要按照法的规定走程序,要是不符合法

    崔玉君律师
    2021.11.081022人收看
  • 什么情况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什么情况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

    内容: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保证责任的免除事由主要有: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时,担保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那么什么情况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397人收看
  • 学历公证多少钱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学历公证多少钱

    内容:以上房产公证费用仅供参考,具体相关费用需咨询相关部门。那么学历公证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113人收看
  • 担保十年了现在还有效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担保十年了现在还有效吗

    内容:担保十年了现在还有效吗没有了,履行担保义务以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事案件追诉期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那么担保十年了现在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8305人收看
  • 银行债权转让什么意思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银行债权转让什么意思

    内容: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但是银行债权是不能随便转让给企业的,第一,银行转让债权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被认定合同有效。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那么银行债权转让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083人收看
  • 公司有几种逃避债务的方法!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公司有几种逃避债务的方法!

    内容:当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如果允许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用其虚假债权与真正的债权人一起甚至优先于真正债权人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显然违背公平原则。作为被执行人的子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其法律行为和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不承担出资之外的责任,显然违背公平原则。而法院在审查异议时很难判断此财产是否真属于挂靠者,也无法排除被执行人与挂靠者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可能。那么公司有几种逃避债务的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91026人收看
  • 新成立公司能贷款和担保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新成立公司能贷款和担保吗

    内容:新成立公司能贷款和担保吗新公司如果有债务清偿能力、有良好信誉或者能提供担保的,一般是可以贷款的,但能不能作为担保人,要看公司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分公司的,一般是不能作为担保人的。公司的法律性质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那么新成立公司能贷款和担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81089人收看
  •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顺序和方法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顺序和方法

    内容: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同时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每个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有时,被继承人遗留的都是实物或不动产,各继承人要求保留这些实物作为纪念或使用这些不动产的,也可由各人先继承实物或不动产,然后按照实物或不动产价值的比例分担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如果几个继承人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一般地说,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然后按照遗嘱和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并执行遗赠。若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那么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顺序和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128人收看
  • 债权抵押办理流程怎么走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权抵押办理流程怎么走

    内容: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那么债权抵押办理流程怎么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0168人收看
  • 有限责任的公司债务该怎么清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有限责任的公司债务该怎么清偿?

    内容:《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那么有限责任的公司债务该怎么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401人收看
  • 如何认定分居所负债务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如何认定分居所负债务

    内容:如何认定分居所负债务首先一般是较长时间持续的分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可考虑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若夫妻之间因小打小闹而短暂分居或时而分居时而共同生活反复无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不宜一概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如何认定分居所负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3463人收看
  • 遗嘱有效应具备哪些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遗嘱有效应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二、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遗嘱无效:(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一)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1.21935人收看
  • 临颖离婚给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临颖离婚给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内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那么临颖离婚给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2779人收看
  • 失去儿子的父母有权抚养孙子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失去儿子的父母有权抚养孙子吗

    内容:案例中,姜-女士限于现任丈夫的缘故不能再继续抚养孩子,不属于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形。孩子父亲死亡,姜-女士作为母亲,仍有抚养的法定义务。另据民法典规定,只有生父母在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条件下才可以作为送养人。“特殊困难”一般是指生父母有重大疾病或存在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父母被判刑无法抚养子女,而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还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有关材料的证明。那么失去儿子的父母有权抚养孙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3660人收看
  • 婚外恋成夫妻感情头号杀手 网恋占其中两成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婚外恋成夫妻感情头号杀手 网恋占其中两成

    内容:调查显示,由于第三者导致离婚的比率已占到整个离婚原因的60%以上,“网恋”作为婚外恋的其中方式之一已占到两成,而且有明显上升趋势。据调查,夫妻离婚最多的集中在四个年龄段。结婚一年内的新婚夫妻、结婚两三年无孩子的夫妻、孩子两三岁的夫妻和50岁左右的夫妻。在他代理的案件中,不少是因为“网恋”引发的,男女各占一半比例。那么婚外恋成夫妻感情头号杀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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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5871人收看
  • 冷暴力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冷暴力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内容:据此,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另外,误工费,具体是指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对方配偶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妨害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造成自己人身损害,从遭受伤害到治愈这一期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关于护理费、交通费等其它费用的计算法律也有明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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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2645人收看
  • 抑郁症离婚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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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抑郁症离婚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抑郁症离婚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抑郁症离婚之后并不能得到赔偿。  第一,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有病期间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  第二,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那么抑郁症离婚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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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461人收看
  • 中国离婚流程的法律法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中国离婚流程的法律法规

    内容: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居住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那么中国离婚流程的法律法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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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2571人收看
  • 民法典中近亲结婚证有效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民法典中近亲结婚证有效吗

    内容:在古代社会中,许多家庭会选择近亲结婚,而到了现代,近亲结婚实则是有违医学常识的。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如果男女双方是近亲,结婚证有效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李楠楠律师
    2021.11.03545人收看
  •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内容: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那么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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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310人收看
  • 遗产有一个子女不签字如何继承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遗产有一个子女不签字如何继承

    内容: 在中国,继承遗产主要是由《继承法》进行规定的。但是,当有一个子女不签字时,该如何继承遗产?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问题,并在此提供一些解决方案。

    孔孟廷律师
    2023.05.2679人收看
  • 离婚了婚前财产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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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离婚了婚前财产怎么办

    内容:要离婚了对婚前财产应如何处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关于离婚了婚前财产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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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36人收看
  •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内容:要写一份有效的婚前协议书的话,就必须要做到这几点: 第一,这一份协议书应该是书面的,而不是口头,口头协议是不作数的,只有书面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应。

    许瑞林律师
    2022.03.30185人收看
  • 婚礼上婆婆给儿媳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婚礼上婆婆给儿媳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

    内容:案情陈某与王某2008年2月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三月份在举行婚礼时陈某的母亲将自己佩戴的一支非常珍贵的玉手镯送给儿媳王某作为婆婆给媳妇的见面礼2009年陈某与王某感情破裂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对其它的财产都没有争议但是对手镯有争议陈某主张手镯是在婚后赠送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王某主张手镯是婆婆送给自己个人的是个人专用的所以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婚礼上婆婆给儿媳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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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667人收看
  • 离婚协议中无效的约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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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离婚协议中无效的约定有哪些

    内容:不得限制再婚在不违反民法典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不得限定继承权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抚养费给付至18岁以后无效除18岁之后子女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约定子女抚养费给付至18岁以后是无效的。那么离婚协议中无效的约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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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399人收看
  • 共同共有房屋法定继承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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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共同共有房屋法定继承是指什么

    内容: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在财产上的一切权利,除了根本不能转移的以外,均归属于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所有。当继承人、受遗赠人为一人时,不发生共同继承或共同受遗赠的问题;当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数人时,则发生共同继承或共同受遗赠或二者混合并有的局面。尽管对共同继承的性质有不同看法,但我国民法理论界认为,应该采用共同共有说,即各继承人、受遗赠人对遗产享有共同共有的权利。那么共同共有房屋法定继承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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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33人收看
  • 分居时借钱治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分居时借钱治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离婚时,夫妻双方关注的不仅是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往往还要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进行了结。双方存在争议的2万元债务虽然是在婚后发生的,但却是两人分居期间,高飞为治疗自身疾病借款形成的,李霞在主观上并不存在借款的念头,客观上也从未分享过该笔借款带来的利益,债权人李浩在借出该笔款项时也明确知道是高飞用于治病,也就是说这2万元借款既不是为了夫妻共同利益,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应认定是高飞的个人债务,其要求李霞分担该笔债务缺乏依据,故法院不应支持其该项诉讼请求。那么分居时借钱治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7605人收看
  • 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可以索赔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可以索赔吗

    内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司法解释(二)作出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有表示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当事人的诉权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那么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可以索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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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497人收看
  • 法律是否允许反悔离婚协议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法律是否允许反悔离婚协议

    内容:法律是否允许反悔离婚协议夫妻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供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明确一致的约定。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除非能证明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受理后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人民法院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那么法律是否允许反悔离婚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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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期间和别人在起算出轨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起诉离婚期间和别人在起算出轨吗

    内容:起诉离婚期间和别人在起算出轨吗离婚诉讼期间属于婚姻存续期如夫妻方有外遇算出轨。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那么起诉离婚期间和别人在起算出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61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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