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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费按双方协商的金额赔偿,如果无法协商,可以申请交警调解或者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一般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原则判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电动车撞人后怎么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如下步骤操作:(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止。(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10或“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如果是履行职务行为的,还应及时联系用人单位,如购买有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还应当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3)抢救伤者。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除外,一般可以拦搭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4)保护现场。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如有可能,也可以自行先拍照固定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对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后确定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可以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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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你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2、法律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不可以,处理交通事故要消分,首先要用到驾驶证,所以必须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 1、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如果不适用调解的,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情况后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应记载当场进行调解的处理情况:(1)如果调解达成协议的持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2)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向保险公司索赔。2、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应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在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如果经协商未达成协议就立即报警。(1)如果达成协议不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实行赔偿后,持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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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由受害方起诉,交由法院审理判定,法院会依情况,以及受害方的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可就是当事人的财产,依法进行拍卖赔偿。当事人名下的存款、房产、工资都是可以用来赔付的。当事人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有执行能力拒不赔偿,有可能被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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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般的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如下: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残疾赔偿金。7、被抚养人生活费。8、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的办法:1、应当以交通事故受害人收入状况乘以误工时间;2、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根据其有无固定收入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误工时间应当根据受害人自接受治疗到康复所需的时间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鉴定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医疗技术鉴定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工作,它所做出的结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处理的根据,直接关系到医患双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等切身利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和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理时,应当以最后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作为处理依据。”以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入院记录一般不会影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法律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2、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3、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4、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 可以打
  • 你好,借营业执照买车,可能会因为对损害发生具有过错而承担赔偿责任。
  • 认定驰名商标时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 七级伤残不算重伤。轻重伤是刑事案件中由公安机关依法鉴定;轻重伤标准是刑法的概念,主要用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一般故意伤害行为,警察才会做轻伤或重伤鉴定标准。 伤残等级主要是赔偿的依据,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七级伤残肯定是遗留了一定的功能障碍了,但是不算太严重的。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 违法。该男人可能会构成重婚罪。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与有配偶的人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要负法律责任。该男人隐瞒已婚,使别人产生认识错误,该男人负有告知真相的义务,却故意不告知,可能会犯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 上班期间头晕不算工伤。如果晕倒后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至于在工作期间因劳累过度体力跟不上,导致头晕目眩冒虚汗继而晕倒,不影响工伤认定。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可以
  • 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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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帮您查询电话号码的,您加我微信发一下13811917169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扣6分并罚150元的可能性最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算,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遭受工伤的,应当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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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您需要我们帮您些什么可以具体留言或者致电我们
  • 负债子不偿,但是会从继承的款项中优先偿还的。
  • 在农村,无论是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林权登记证书,草地登记证书,还是土地使用证书等,统一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村集体拥有所有权,村民享有资格权、使用权。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后,实行三权分置制度,宅基地作为不动产可以入股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公司。宅基地不动产权证是在宅基地确权的基础上颁发给农民的。农民一旦拥有了不动产权证,自己的房屋和宅基地就有了一定的物权价值,可以进入一定的交易市场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工程变更估价的原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变化估价原则;施工方案改变造成措施项目变化的估价原则;中标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偏差较大的估价原则。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 农村宅基地批后未建五年作废。具体情况如下:1、宅基地是有时效的,一般5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没使用会被收回,视为作废。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协议另有约定除外,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时效没有规定,都是村委会决定;2、依法可以收回土地。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的申请程序: 1、经乡级人民政府核实,向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房申请; 2、根据需要,征求四邻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3、县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庄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建房人提出设计要求; 4、核发乡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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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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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另一半有转移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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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情况下农村的荒地不允许买卖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为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2、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4、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你好,你可以以借款名义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还款。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在下列情形下约定的试用期无效: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无效;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两次试用期的,后试用期无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约定试用期的无效;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无效;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约定试用期的无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双语合同产生歧义时应该是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和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不能拘泥于语言词句表面的意思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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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怀孕的妇女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当事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后,一般不可以申请仲裁。对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但是对于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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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在以下情况,可以消除成年子女的户口:1、成年子女意外去世的,父母应当先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成年子女的户口;2、成年子女因某些原因将户口迁出去的,父母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从而注销成年子女的户口。因此,父母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注销成年子女的户口,不存在法定情形的,不可以进行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如下:先由林业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就违法行为立案;如果决定立案的,然后就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违法证据;再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最后予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到十一点的,工资不能低于其日常工资的15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到11点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到11点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保险合同无效维权的方式分别有: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诉讼或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合同纠纷败诉无力偿还该采取以下办法:1、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2、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3、确实无力偿还的,可以中止执行,在发现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具备报工伤的条件: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作为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酒驾约束至酒醒算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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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批准,不影响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合同依法成立时,或者批准等手续办理完成时生效;2、合同的成立时间,是自当事人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吊销营业执照就是属于行政处罚。企业在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之后就会依法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从而办理工商注销的登记营业执照被进行吊销了之后,一般是不能再进行申请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挪用公款的行为一般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并且挪用公款,不仅只是发生在国家单位,也可以发生在一般企业,要是挪用公款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的,那么就会从重进行处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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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阶段取保候审检察院还要重新办理。但是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需要开始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零二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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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清算可以撤销。首先明确若是单纯指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若公司已经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若想撤销,股东(大)会可以以决议形式中止清算,解散已成立的公司清算组,公司继续存续,但应以存续的公司仍具备法定条件为前提,并申请撤销清算组备案。因公司决定继续存续而申请撤销清算组成员备案登记提交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满足下列要件即可构成走私制毒物品罪:1、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口的管制和国家对外贸易管制;4、客观要件即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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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实际上这没有什么意义,一般也没有人去改。 户主都是在户口本正页的第一页。如果原户主去世,在注销户口时,如果没有特殊请求,派出所一般是直接把户口本上第二页上的人登记为新的户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你好,如果被刑拘或者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尽可能找到“所有”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及时与承办人有理、有据、有力地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等具体工作,进行有利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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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你拿到判决或者裁定时开始算,六个月内都可以申请再审
  • 已经支付的定金不可以退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法院还钱,这是允许的。申请执行和被执行双方,也可以当面交付,双方自己确认,将确认书面材料交给执行庭即可。直接去法院还钱,目的是为结案,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当然的是需要双方共同到法院履行结案手续后。申请主办法官,撤销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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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算失业了,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起见,如果自己创业注册新公司,那么员工是属于再次就业,是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1、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行建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够同时获得。2、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用语鼓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具体的评定方法和标准需要询问自己所在学校。专业大学奖学金是为了鼓励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等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专业奖学金的具体等级标准、评定比例及实施办法,由各学校自定。另外,还可设立单项奖。《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 不可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该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属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行为,即无证开采。采矿许可证失效后,再行采矿行为应视为无证开采,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十六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1、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2、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3、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4、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其可供开采的矿产的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制定。依照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矿产储量规模的大型、中型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规定。
  • 您好,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不应在七天内计算在内。如果淘宝商家拒绝退货,顾客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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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政策不同,具体以当地标准为参考。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 教练没有权力注销学员的驾驶证。但核发驾驶证时,车管所会审核申请人或代理人(驾校)提交的学习档案和资料,符合条件后归档制证。确认不符合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规定的(例如:异地报考驾照,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有效的暂住证或居住证),询问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并制作询问笔录。属于在受理时发现的,不予受理申请;属于在驾驶证核发时发现的,不予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驾驶证核发后发现的,依法撤销或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八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1、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2、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6、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 正常情况下,可以在不动产权证的第1页找到日期,也可以去不动产办理登记的有关部门或者是自助行政终端打印出不动产登记的信息,这里面就包括发证的日子。发证日期也是不动产权登记的日子,就是申请之后做完审批步骤,最后确定产权的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一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合理使用,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你好,可直接赠予
  • 摩托车虽小,交强险不可少。 只需要小小的保险费用,却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派上大用场。 根据我国法律,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所以摩托车也是需要购买 交强险 的。 如果没有买交强险,一旦发生 交通事故 ,只能由驾驶人自己负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买房子如果是经过中介的话是不需要办理公证的,因为中介公司就属于是见证人了,如果是两个人私下成交的话可以根据情况来选择是否办理公证, 过户的时候产生的税费原则上是双方共同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疫情期间,湖北减免房租的政策有: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依据地方政策及出租人个人意愿确定,不作强制性规定要求。法律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出租的,执行房屋所在地对出现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支持政策。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 第三者继承房产的行为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当事人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房产继承;当事人没有遗嘱的,一般通过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时具有继承顺序限制。第三者继承房产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的,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退还押金。但是如果是因为租客违约,且租赁合同中约定租客违约不退还押金的情况的,租客不能要求房东退还押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商标注册主体是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社会团体:即提供服务或经核准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 3、即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工商业者; 4、个人合伙; 5、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在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约束下,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的房屋只能在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购买方不能违反“一户一宅”的强制规定,此时的房屋交易合同才具有法律效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处理拆迁补偿价格与实际不符的方式是: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可以就补偿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工伤住院费用报销百分之百。工伤保险是不存在报销的比例的相关问题的。只要认定成为工伤,是百分之百全额的比例进行支付的。只要职工所在单位有依照法律法规为职工参加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只要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的待遇的,都可以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是必须要本人去的。不仅如此,过户双方都要到场,还需要提供一系列的相关材料,包括房产转让合同、双方身份证明、测绘报告、产权共有人同意书等相关凭证等,若是材料有误的话,就会导致过户失败,需要重新整理材料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有用。12345可能会解决工伤老板不予处理的行为,打12345会转劳动监察处理或者告知向劳动监察投诉,建议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劳动监察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1,拆迁安置房如果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不算首套房的。2,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期房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卖,但具有一定的限制。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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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占地赔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看具体的情况。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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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的表述,理论著述是不尽一致的。有的主张当事人和法院之间指向的客体是“案件的客观事实和实体权利请求”,有的主张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指向的客体是“案件的客观事实”。根据一般的法学原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物”“行为”或“精神财富”。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其特殊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法院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追求的是矛盾的解决和平息;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围绕的中心则是案件的处理。尽管他们的着眼点略有不同,但其基本方向是一致的。他们的诉讼权利义务指向的目标都是处于争执中的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一经法院判决,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满足(有时要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才能最后满足),法院的职责便宣告完成,各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任务也大功告成,于是,诉讼结束。因此,应当认为“民事案件”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至于有的民事案件是确认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有的民事案件是变更民事实体法律关系,还有的民事案件是要求给付一定的财物或金钱,则是案件内容的差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 可以。司机承担强险外的部分,且按事故的责任比例分担这一部分。如果有商业保险,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赔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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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债权的协议可以写明:1、转让人的相关信息;2、受让人的相关信息;3、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将转让方的个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债权的数量应当要写清楚;4、转让人应当将该协议在何时之前告知给债务人;5、违约责任;6、争议的解决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父债一般不需要子还。由于父亲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能够独立偿还其债务。但是父亲如果死亡,儿子继承其遗产的,则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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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面找你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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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可以。驾驶证消分必须本人拿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去车管所或者交警队处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体检不合格或政审没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兵需要进行体检,其要求包括右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不得有纹身,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不得低于5m等,对于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还需要进行政治情况的审查。《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五条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第十八条 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本单位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政治情况的初审2、组织实施对预征对象的跟踪审查,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的政治情况逐一审查。
  • 承担担保责任。
  • 1、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4、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您好,冻结的银行卡,冻结的原因没有消除,是不能注销的。既然冻结了,不管你什么情况下都取不出来。除非冻结的原因消除。若是涉及法律纠纷问题,需要等法院正式下达相关文件之后,解决了问题才会解冻。
  • 关于一审民间借贷案件:一般情况下,对于标的不足以中级法院管辖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一般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若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或案件事实复杂等情况,则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这个期限还有可能根据案件情况经批准延长。民间借贷的二审案件:如果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一般案件都会在上述审理期限内审理完毕,但是如果案件涉及鉴定、公告等特殊情况,那么鉴定期和公告期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会造成审结期限的延长。所以实践中民间借贷案件自立案拿到判决书的时间从三个月到一年甚至更久都均有可能,所以提醒各位当事人做好对审理期限的预期,以便合理安排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本市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随迁老人可以不需要一次交18年的医疗保险,可以按月交纳,终身交费,对于很多老人来讲,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八条 非在职人员按下列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随迁入户本市且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5、本市户籍一至四级残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6、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7、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8、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本市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
  •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转让书一般包括:1、宅基地位置及面积 2、转账金额该地块的转让价格3、付款方式和期限4、财产所有权: 1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费建造,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5、违约责任。7、协议生效的条件本协议 经双方签字后生效。8、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
  • 1、有单位交养老保险,可以先把农村的养老保险停掉。2、如果有重复缴费部分,去社保局把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打印一份,拿到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的社保局办重复缴费的退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是确定债务纠纷种类。常见债务纠纷源于借贷合同纠纷,以及担保所产生的纠纷。其次债务关系要是依法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换言之如果是违法建立的债务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0年,债权人应当在借条签字之日起20年内提起诉讼。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3年内提起诉讼。债务官司原告要提供的证据: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民法典》规定离婚证据要注意的有每一份证据都应当是合法的途径取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收集书证,物证应应尽量收集原件原物。因为原件的证明力更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结婚证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但只能在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且需要当事人亲自前往,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1、子女全部死亡2、子女全都无力赡养3、部分子女死亡(比如子女中一人死亡),剩下的无力赡养以上三种情况,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里面的子女死亡是既可能全部死亡还有可能一人死亡,视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离婚后一方不把户口迁走的是可以的,因为离婚之后并不需要迁户口,只需要夫妻进行分户即可。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所以离婚后一方不把户口迁走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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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拆偿补偿可以运用租房户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计算: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X80%+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教师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收到法院起诉离婚传票的处理方式:当事人要充分阅读起诉状内容,明确对方诉求,以及已经掌握的证据。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进行答辩准备,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民间借贷还款协议是否有效,需要分析是否具备有效要件。具体要件如下:1、民间借贷还款协议双方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民间借贷还款协议是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订立的;3、民间借贷还款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我国遗属供养生活补助待遇最早出现在1953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公布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该实施细则第十一章关于供养直系亲属的规定中第四十五条规定:“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条款之一的,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一、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者;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四、孙子女年未满16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财政局于2007年8月14日以洛劳社养老[2007]6号文件关于转发《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7]36号文)的通知规定,“参加我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费改由社会保险统筹机构支付。”上述文件中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进行了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在政策上规定具有连续性,并不是豫劳社养老[2007]36号文才有的规定。按照规定,享受遗属供养生活补助费的首要条件是,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其次,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还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即依靠死者生前赡养、扶养、抚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弟妹等。
  •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离婚精神病证明的开具方式:一般无法单独开具,需要有鉴定报告才可以。没有鉴定报告的,一般在诊疗过程中有关专家对精神病人的病情所做出的科学检查、检测等结论性意见,也可以作为认定依据。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认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婚前房产婚后更名并不是一定会属于个人所有的。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更名为夫妻双方的,不属于个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后赠与给另一方,更名为另一方的名字的,属于另一方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洪水损失保险赔。如果在外旅游的话,最好直接购买旅游意外险或者个人意外险,给自己投保之后确实可以多一份保障。因为意外事故往往就潜伏在大家的身边,出现意外事故后,这种保险确实可以按照规定赔付,不过还是应当提前查看相关的规定,在确保确实能够赔付的前提之下,再寻求相应的帮助,确定是否要购买。如果发现未必能够赔付的话,最好听从保险人员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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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在世兄妹二人不会继承父母的财产。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老年人没有办结婚证,补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材料如下:1、老年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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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点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点

    内容: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点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方负主要责任另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违反让行规定的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那么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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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87人收看
  • 交通事故误工费指的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交通事故误工费指的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误工费指的是什么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3153人收看
  • 癫痫病患者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承担责任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癫痫病患者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承担责任

    内容:癫痫病患者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承担责任有明确法规规定癫痫病患者不能申领驾照如果司机突发疾病造成交通事故属于意外因为司机在主观上不是故意也没有过失所以通常不构成犯罪驾驶员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按普通的交通事故处理即可。但是如果驾驶员明知自己患有禁止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故意隐瞒或者被确诊后没有申请注销驾驶证继续驾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同样规定对于身体功能不协调、小脑发育不均衡以及在饮酒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如果司机明知自己具有此类疾病还依然开车上路发生事故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癫痫病患者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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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7483人收看
  • 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

    内容:人员要撤到高速公路护栏外安全位置。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那么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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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120人收看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证据材料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证据材料

    内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证据材料1、死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能证明死者的年龄。如果死者在六十周岁以下,则死亡赔偿金按照二十年算,年龄在六十岁基础上多一年则在年份上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则按照五年计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哪些项目一般赔偿以下项目:(一)医疗费(急救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四)交通费指为处理交通事故而支付的交通费用。(五)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证据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3171人收看
  • 被盗车辆肇事谁来赔偿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被盗车辆肇事谁来赔偿

    内容: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赔问题199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7月3日起施行的中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原车主不是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又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被盗车辆肇事谁来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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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401人收看
  •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谁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谁

    内容:笔者认为,对于16周岁到18周岁之间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如果此类人驾驶汽车,肯定为无证驾驶,然而危险驾驶罪并没有把无证驾驶的行为列为危险驾驶罪认定的行为,其实,无证驾驶的行为在笔者看来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威胁同样也是相当大的。所以笔者认为危险驾驶罪应该把无证驾驶也认定于其中。那么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4551人收看
  • 2022年江西省酒驾处罚标准,江西省酒驾如何处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2022年江西省酒驾处罚标准,江西省酒驾如何处罚

    内容: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本文江西省酒驾处罚标准,江西省酒驾怎么处罚是由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资讯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往年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那么2022年江西省酒驾处罚标准,江西省酒驾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27974人收看
  • 疲劳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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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疲劳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疲劳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在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人死亡或者是个以上重伤的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人以上死亡的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那么疲劳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341人收看
  • 交通违章赔偿标准2022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交通违章赔偿标准2022

    内容:如遭受精神损害赔偿、造成死亡的赔偿金和致伤残交通赔偿金。那么交通违章赔偿标准2022。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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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0588人收看
  • 追尾对方全责如何赔偿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追尾对方全责如何赔偿

    内容:追尾对方全责如何赔偿

    赵金保律师
    2023.04.2110人收看
  • 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内容: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那么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2976人收看
  • 交通事故理赔攻略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交通事故理赔攻略

    内容: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那么交通事故理赔攻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4694人收看
  • 右手截肢属于几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右手截肢属于几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内容:③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省不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于海明律师
    2024.03.19799人收看
  • 车祸被害人的护理级别怎样确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车祸被害人的护理级别怎样确定

    内容:车祸被害人的护理级别怎样确定根据1996年10月1日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的规定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依赖他人护理者。车祸护理费的计算标准1、护理费数额是按照护理人员的花费确定的包括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经审理认定赔偿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护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该期限内的全部护理费受害人基于法院的判决一次性取得该笔护理费的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不负返还的义务。那么车祸被害人的护理级别怎样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9449人收看
  • 车祸保险多久才赔偿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车祸保险多久才赔偿

    内容: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如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综上所述车祸保险一般在10日内向保险公司缴纳各种资料。那么车祸保险多久才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2877人收看
  • 交通事故赔偿丧葬费赔偿额如何确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交通事故赔偿丧葬费赔偿额如何确定?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那么交通事故赔偿丧葬费赔偿额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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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5952人收看
  • 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内容:否则法院最终很难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从而无法全部支持受害人的误工费请求。那么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标准是怎样确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27413人收看
  • 主责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主责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内容: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交强险只要你有责任,在强制第二百四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变更三责险中的赔付金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第一百三十四条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财产损第三百七十六条 保管物领取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双方应由强制三责险承担的部分,你和对方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失。那么主责保险公司怎么赔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13336人收看
  • 汽车追尾如何分清双方责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汽车追尾如何分清双方责任

    内容:发生追尾事故后如何分清双方责任所谓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应付责任来划分规定的而当事人的责任是有一定的判定依据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下来判断的。主要涉及三方面追尾后在赔付前车损失时根据目前的交通处理规则是百分百的全责由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那么汽车追尾如何分清双方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27521人收看
  • 七大措施化解“治欠难”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七大措施化解“治欠难”

    内容:司法解释第21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合同对拖欠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发包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问题是这三条规定对顺延工期使用的词语都是“可以”。那么七大措施化解“治欠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5628人收看
  • 工程分包施工过程审计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工程分包施工过程审计

    内容:工程分包施工过程审计

    姚平律师
    2021.10.281059人收看
  • “工程师”的定义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工程师”的定义是什么?

    内容:“工程师”的定义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2021.10.26726人收看
  • 承包方在起诉前是否必须对工程款进行审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承包方在起诉前是否必须对工程款进行审

    内容:承包方在起诉前是否必须对工程款进行审

    荣静月律师
    2021.10.27590人收看
  • 工程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工程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那么工程索赔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13879人收看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筑承包合同协议书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筑承包合同协议书

    内容: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文 甲方:___ 乙方:___ 甲方将钻孔工程施工委托乙方进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列》等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模板(一) 甲方:___ 乙方: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

    张嘉娱律师
    2023.11.17687人收看
  • 什么时候开始工程结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什么时候开始工程结算

    内容:工程结算是工程承包项目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因为工程建设耗资量大,所以需要通过工程结算回笼资金,那么什么时候开始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有哪些分类,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那么什么时候开始工程结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02899人收看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内容:我们可否主张价差补偿?

    任冰峰律师
    2021.10.20473人收看
  • 备案施工合同范与实际不一致怎么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备案施工合同范与实际不一致怎么办?

    内容:备案施工合同范与实际不一致也无需处理了,因为现在不需要备案了。那么备案施工合同范与实际不一致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8238人收看
  • 工程没有结算可以起诉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工程没有结算可以起诉吗

    内容: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2、实际施工人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可以起诉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也可以起诉发包人要求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卜袭承担责任,4、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吴梦云律师
    2023.11.07909人收看
  •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有哪几个等级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有哪几个等级

    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那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有哪几个等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0539人收看
  • 简易私人转让房产合同范本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简易私人转让房产合同范本

    内容: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那么简易私人转让房产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5509人收看
  • 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现状及建议探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现状及建议探

    内容: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现状及建议探

    许瑞林律师
    2021.10.25335人收看
  • 公路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多少?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公路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多少?

    内容: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那么公路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101078人收看
  • 工程分包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张旭律师
    2024.03.27382人收看
  • 建设单位不支付监理费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设单位不支付监理费怎么办?

    内容:这种事情没有太好的办法,监理单位就监理费用在约定时间内未进行支付,在催款后仍未支付的,是可以提出终止监理合同的旅行的,并就损失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因此相关的验收工作只能等纠纷解决后再行处理,这种事情没有太好的办法,监理单位就监理费用在约定时间内未进行支付,在催款后仍未支付的,是可以提出终止监理合同的旅行的,并就损失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因此相关的验收工作只能等纠纷解决后再行处理,2、这种事情没有太好的办法,监理单位就监理费用在约定时间内未进行支付,在催款后仍未支付的,是可以提出终止监理合同的旅行的,并就损失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因此相关的验收工作只能等纠纷解决后再行处理。

    郭铭芝律师
    2023.12.19667人收看
  •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责任范围都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责任范围都是什么?

    内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强化了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法律制度保障,标志着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进入法治时代。

    赵金保律师
    2023.04.1332人收看
  •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有哪些

    内容:工业用地转让条件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2021.11.29505人收看
  • 建设工程索赔的程序如何进行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建设工程索赔的程序如何进行

    内容:它们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附加成本的依据。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主要工种的施工单价进行了分析计算,对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进度进行了分析,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列出了数量和价值,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所需的资金数额提出了要求等等。所有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成为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那么建设工程索赔的程序如何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1385人收看
  • 材料商起诉施工单位和甲方,材料商起诉施工单位和甲方怎么办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材料商起诉施工单位和甲方,材料商起诉施工单位和甲方怎么办

    内容:据材料商介绍,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初曾经就交付时间、付款方式以及货物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其中一个主要问题是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导致材料商资金链紧张,无法正常运营,在起诉施工单位和甲方的过程中,材料商遭遇了种种挑战和困难,另外,材料商还发现部分货物质量存在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标准,面对种种困难,材料商选择了起诉施工单位和甲方,以维护自身权益,如何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是施工单位和甲方需要重视的问题。

    于海明律师
    2023.12.27925人收看
  • 怎么联系民间借贷人,怎么寻找民间借贷人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怎么联系民间借贷人,怎么寻找民间借贷人

    内容:在现代社会,资金需求时常出现。而对于某些人来说,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渠道并不适用。这时,民间借贷成为一种备选方案。民间借贷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欠款不还、高利率、暴力催债等问题。在寻找民间借贷人时,请务必保持谨慎,并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优先考虑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借贷服务,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和安全。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8.081480人收看
  • 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4)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4)

    内容:《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第五条 指引收费标准如下:(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1)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8、 代理民事申诉案件,可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亦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3、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姚平律师
    2024.01.25503人收看
  •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立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立案

    内容:网络诈骗多少金额立案?网络诈骗3000元则达到数额较大,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办,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王熙律师
    2023.05.0928人收看
  • 共同借款人是否必须共同诉讼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共同借款人是否必须共同诉讼

    内容:在实务诉讼中,如债务最终未能履行,现债权人将共同借款人中的一人起诉至法院,只要求其中一人来履行义务,是否可行,值得探讨,第二,不可行,共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必要共同诉讼,必须将共同借款人一并起诉至法院,即使不起诉,法院应依职权追加其他共同借款人参与本案,并非,共同借款人均对借贷关系知情,法院可通过其中一人就可查明案件事实,无需全部参与诉讼即可查清事实,二、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 1、挂靠关系: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荣静月律师
    2023.06.05143人收看
  • 有借款合同和收据可以证明借贷事实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有借款合同和收据可以证明借贷事实吗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有借条和收条却没有实际借款法律分析:借款金额较小的,法院会判决借条足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借款金额较小的,借条作为债权凭证本身就能证实借款已经发生,法院会据此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款事实,因此适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当还本付息的法律规则来判决借款人偿还债务给出借人。

    林艳英律师
    2024.01.03378人收看
  • 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

    内容: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境外诈骗的钱,可不可以追回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办案机关会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追缴到的会退赔给受害人。

    陈明月律师
    2023.05.1673人收看
  •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是合法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是合法的?

    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

    张芸律师
    2023.05.2328人收看
  • 和解书可以代签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和解书可以代签吗

    内容:一般民事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主持调解,如双方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一般民事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主持调解,如双方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律师代签有效吗1、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调解委员会或法院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李楠楠律师
    2024.01.30258人收看
  • 帮信罪请律师,帮信罪请律师多少钱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帮信罪请律师,帮信罪请律师多少钱

    内容:帮信请律师要花多少钱1、帮信罪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律师的收费一般在一万一个阶段起步的,有一些小地区律师费可能更加便宜一些,具体律师费用可以参考一下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帮信罪请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1、帮信罪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律师的收费一般在一万一个阶段起步的,有一些小地区律师费可能更加便宜一些,具体律师费用可以参考一下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翁玉素律师
    2023.11.23149人收看
  • 被异地起诉了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被异地起诉了怎么办

    内容:异地诉讼被告去不了的解决方法如下: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前往诉讼所在地出庭应诉,代表被告进行辩护和答辩,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如下:异地起诉去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诉讼事宜,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如下:异地起诉去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诉讼事宜,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如下:异地起诉去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诉讼事宜,异地起诉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被告人无法出庭的,要依据无法出庭的原因作出处理,如果是中止诉讼情形的,法院会中止诉讼。

    吴梦云律师
    2023.11.011076人收看
  • 提起民事诉讼要多少钱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提起民事诉讼要多少钱

    内容:在这个案例中,张先生需要承担的诉讼费用包括:1. 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一、 诉讼费用的构成提起民事诉讼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 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受理案件时收取的费用,一般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计算方法为:根据申请的措施和金额,按照一定比例交纳,2. 申请费:根据申请的措施和金额,按照一定比例交纳,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1. 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孔孟廷律师
    2023.09.26972人收看
  • 个人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个人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内容:具体而言,可以参考如下的立案标准:1. 判断放贷人是否明知自己的放贷行为属于&ldquo,二、个人非法放贷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个人非法放贷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 情节严重:放贷人以非法手段放贷,贷款利率严重超出正常市场利率,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情节比较严重,个人非法放贷罪是指自行或者经过私人之间的联系,借贷双方没有经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行为,本文将围绕个人非法放贷罪的立案标准进行探讨。

    崔玉君律师
    2023.06.14316人收看
  • 民间借贷在哪里起诉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民间借贷在哪里起诉

    内容:若向法院起诉的话,大致的流程主要有:草拟起诉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组织调解或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执行判决,个人财务纠纷到哪里起诉1、法律分析:可以,受害人起诉财产损害赔偿的,首先要收集财产损害的证据,然后写起诉书,再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许瑞林律师
    2024.01.29533人收看
  • 被熟人诈骗了怎么报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被熟人诈骗了怎么报案

    内容:被熟人诈骗了怎么报案:司法实践中,许多财产类、经济类犯罪往往由普通民事纠纷转化而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也属其中之列,这往往也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辩护律师着手辩护的要点。

    荣静月律师
    2023.05.1635人收看
  • 坐牢罚金不交是否为失信人员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坐牢罚金不交是否为失信人员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罪犯确有履行能力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生效判决中的财产性判刑的,减刑幅度应当从严掌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要的有关消费,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张旭律师
    2023.06.12274人收看
  • 民间借贷只有“转账记录”,举证责任是谁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间借贷只有“转账记录”,举证责任是谁的?

    内容:只要有转账凭证,就可以起诉。但举证责任存在互相转移的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把握。

    张嘉娱律师
    2023.04.1341人收看
  • 欠债不还如何查询他人身份证号码?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欠债不还如何查询他人身份证号码?

    内容:然而,未经合法授权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是违法行为,涉及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未经合法授权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是违法行为,涉及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如果需要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了解合法的途径和程序要求,并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关于欠债不还如何查询他人身份证号码的相关法律观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原则和规范,明确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传输等方面的要求,然而个人身份信息的保护是法律所重视的,未经合法授权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是违法行为,然而,个人身份信息的保护是法律所重视的,未经合法授权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是违法行为。

    张芸律师
    2023.09.121127人收看
  • 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如何处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如何处理

    内容:超过诉讼时效有什么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对其殆于行使的民事权利的胜诉权,同时对义务人产生抗辩权,义务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权利人对其提出的履行义务的请求权,4、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一定要受理立案,在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所查明的事实来作出裁决,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任冰峰律师
    2023.11.06729人收看
  • 欠款人无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欠款人无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内容:如果欠款人无法偿还债务,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问题。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寻求法律援助、筹集资金等方法,可以有效地缓解欠款人的困境。同时,欠款人也需要注重风险管理,避免因为还债而陷入更深的债务周期。只有积极应对债务问题,才能实现财务自由,过上更好的生活。

    冯清琴律师
    2023.05.3031人收看
  • 怎样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怎样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内容:你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制作和递交作诉状,收集并准备好证据,选择合适的法院,等待法院审理和判决,在递交诉状之前,你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欠款人确已欠款,如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诉状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文件,包括你的姓名、欠款人的信息、案件的事实和理由、要求法院做出的判决等内容,这是起诉欠钱不还的开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你需要确保文件发给正确的人,否则诉讼过程可能会被耽误,总之,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是一项需谨慎并需要一定法律知识的任务,但是,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你掌握关键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于海明律师
    2023.06.07539人收看
  • 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

    内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侵犯商业秘密的故意;行为人客观上具有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教唆、引诱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行为造成的结果,具有刑事处罚必要性。

    李维律师
    2023.09.20912人收看
  • 法院传唤不去会怎么样,法院传唤不去会怎么样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法院传唤不去会怎么样,法院传唤不去会怎么样处理

    内容:法院传唤不去会怎么样?法院传唤不去会怎么样处理?这是很多人在接到法院传票后最为担心的问题。本文律总管将从律师的角度为您进行法律分析,并通过一个案例告诉您法院传唤不去的风险和应对策略。

    王熙律师
    2023.09.19676人收看
  • 民事纠纷拘留多少天,民事纠纷拘留多少天会放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民事纠纷拘留多少天,民事纠纷拘留多少天会放

    内容:二、民事纠纷拘留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司法拘留为十五日以下,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司法拘留为十五日以下。

    龙珊律师
    2023.09.11807人收看
  • 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的八种情形是如何的,法人吊销是什么意思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的八种情形是如何的,法人吊销是什么意思

    内容:公司吊销什么意思1、吊销企业是什么意思指企业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2、法律分析:吊销是指企业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2、吊销企业指企业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2、吊销企业指企业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

    李孟阳律师
    2023.12.12450人收看
  • 开庭流程,开庭流程及注意事项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开庭流程,开庭流程及注意事项

    内容:以下是一些律师在庭审中常用的技巧:1. 重点突出:在庭审中,律师需要突出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关键证据,让法庭和对方当事人更加关注这些重点,从而达到更好的庭审效果,4. 善于引导:在庭审中,律师需要善于引导法庭和对方当事人的思路,让他们更加关注案件的重点和争议焦点,在庭审中,律师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陈述:律师需要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并出示相关证据,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在辩论时,律师需要抓住重点、逻辑清晰、表达流畅,让法庭和对方当事人信服自己的观点。

    陈明月律师
    2023.08.23589人收看
  • 无过错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无过错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这种严格不仅体现在无过错责任不以侵权人的过错为责任成立要件,还表现在其减责与免责事由被法律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制,(三)有配套制度分散风险在无过错责任尤其是危险责任中,法律规定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以及侵权人的最高赔偿限额,例如,我国民法典第1244条规定:&ldquo,6、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4、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接受劳动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黄东洁律师
    2023.06.12859人收看
  • 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内容:虽然名义股东在公司运营中可能没有实际的经营权力,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名义股东与实际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代理关系,因此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尽管名义股东在公司中并不具备实际的经营权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名义股东仍然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实际执行中,法院也对名义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将根据名义股东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限制其连带赔偿责任的数额,以确保公平和合理。

    李楠楠律师
    2023.12.12532人收看
  • 只有事实没有证据官司怎么打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只有事实没有证据官司怎么打

    内容:总结只有事实没有证据的官司并不可怕,只要找到合适的律师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尽力收集证据并展开辩护,当事人就有可能获得最佳的判决结果,如果只有事实但没有证据,律师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在上诉过程中,律师会继续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和辩护,尽力争取最好的判决结果,如果只有事实但没有证据,律师可以帮助你制定最佳方案来收集证据,律师会根据案情进行分析,并制定最佳方案来收集证据和辩护,只有事实没有证据官司怎么打一、收集证据首先,对于只有事实没有证据的案件,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翁玉素律师
    2023.10.07681人收看
  • 无偿给别人帮忙受伤怎么赔偿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无偿给别人帮忙受伤怎么赔偿

    内容:一、无偿帮忙受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无偿帮忙受伤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赔偿责任的承担,总之,对于无偿给别人帮忙受伤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首先,如果受伤是由于帮忙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帮忙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如果受伤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比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那么帮忙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陈宗琼律师
    2023.09.20898人收看
  • 法人的年龄有限制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法人的年龄有限制吗

    内容:特别是在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一些机构或组织常常要求法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担任相关职务,因此,如果你打算成为法人,你需要了解相关行业的要求,并满足其规定的年龄条件,许多医疗机构要求法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和年龄要求,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行业也存在对法人年龄的限制,除了行业限制外,一些特殊情况下,法人的年龄也可能受到地区法律的约束,然而,尽管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法人的年龄限制,实际上在实践中,一些行业对法人的年龄有一定的限制。

    孔孟廷律师
    2023.07.051005人收看
  •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需要向谁要债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需要向谁要债

    内容: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 ...,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成立后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分立后的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无权要求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偿还。

    姚平律师
    2024.03.07608人收看
  • 申请法律援助需开证明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申请法律援助需开证明吗

    内容:律师的工作就是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有时候,客户可能需要走法律援助的渠道,申请法律援助是个谨慎的选择,它不仅要求客户满足一定资质条件,同时也需要开具证明文件,虽然在法律援助条例中没有强制规定申请人需开具证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相关证明文件的提供会大大增加审核通过的机会,也会更加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申请法律援助需开证明吗对于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核机关,一般情况下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收入等级、家庭财产证明、诉讼材料等。

    王熙律师
    2023.06.26892人收看
  • 投资养殖场纠纷,投资养殖场纠纷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投资养殖场纠纷,投资养殖场纠纷

    内容:二、投资养殖场纠纷的法律分析合同纠纷的法律分析:对于合同纠纷,投资者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法、规范,环保纠纷的法律分析:投资者应严格按照环保法规进行养殖场建设和管理,确保养殖废弃物的合理处理和排放,一、投资养殖场常见的纠纷类型合同纠纷:在投资养殖场时,投资者与合伙人、承包人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可能出现纠纷,如合同内容不明确、履行不规范等问题,三、投资养殖场纠纷的应对策略提前做好法律风险评估:投资者在投资养殖场前,应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了解可能出现的纠纷类型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荣静月律师
    2023.12.11747人收看
  • 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内容:2、法律分析: 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1、法律分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4、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林艳英律师
    2023.11.29356人收看
  • 律师会帮忙收集证据吗,律师会帮忙找证据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律师会帮忙收集证据吗,律师会帮忙找证据吗

    内容:有的证据,律师和当事人都无法取证,只能申请法院调查,就由法院工作人员取证,有的证据,当事人无法取证,律师可以,就由律师去取证,2、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调查收集证据和固定对当 事人有利的证据,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有的证据,当事人容易取证,律师取证可能效果不好,就由当事人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张嘉娱律师
    2024.02.29816人收看
  • 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当事人怎么确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当事人怎么确定

    内容: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1、股权转让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6、股权转让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4、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管辖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关于股权转让方面发生纠纷,已经有约定了,那么就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除此之外如果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之下,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确定。

    张芸律师
    2023.11.08624人收看
  • 拘捕令和逮捕令有什么区别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拘捕令和逮捕令有什么区别

    内容:拘捕令和逮捕令区别如下:书面格式不一样,两种是不同的法律文书,格式上有差别;批准执行的政府机构不一样;执行拘留时向被拘留人出示的法律凭证。是在领导批准的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基础上签发,为公安机关专用文书之一。

    李楠楠律师
    2023.08.21334人收看
  •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内容:禁毒工作机制的运行主要包括侦查与打击、预防与救助、 宣传与教育等各个环节的全方位配合,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禁毒,是指对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预防,禁毒工作机制由预防与宣传、检查与监督、预防与治疗、统计与数据等几个方面构建,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全面协作,(三)宣传与教育宣传与教育是禁毒工作机制中的重要环节,重点应该从儿童和青少年抓起,加大禁毒宣传的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毒品的危害,增强群众禁毒意识。

    冯清琴律师
    2023.06.161105人收看
  • 什么程度骚扰可以报警,什么程度骚扰可以报警立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什么程度骚扰可以报警,什么程度骚扰可以报警立案

    内容:如果您遭受的骚扰行为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您可以通过这些网络报警平台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骚扰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例如频繁地发送骚扰信息、威胁恐吓他人等,警方可以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在这个案例中,李某的行为构成了骚扰,王某可以通过报警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当您遭受骚扰时,可以拨打当地的报警电话或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警方依法处理,如果言语骚扰达到了一定程度,例如频繁地发送骚扰信息、威胁恐吓他人等,就可以报警。

    吴梦云律师
    2023.08.221479人收看
  • 经侦大队是干什么的,经侦介入一般是什么案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经侦大队是干什么的,经侦介入一般是什么案件

    内容:公安经侦部门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经侦科主要负责什么案件公安经侦部门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公安经侦大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侦查学是一门经验科学,理论研究唯有来源于侦查实践,才能最终对侦查实践发挥指导作用,经侦是经济犯罪侦查简称.经济犯罪侦查主要职责:一、负责《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金融、财税、商贸、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杨一凡律师
    2023.08.21607人收看
  • 签订协议方死亡了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签订协议方死亡了怎么办

    内容:签订协议方死亡了怎么办1、签订协议后方死亡的按以下情形处理如果是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并不当然终止死亡的方当事人有继承人的话继承人继承合同的财产权利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继承人不原意继承的话合同终止如果是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般都是方当事人基于对另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的信任。那么签订协议方死亡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0602人收看
  • 建筑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应怎么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建筑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应怎么处理

    内容:法律法规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对于工伤事故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的问题,我国已经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实行的是无过错的责任原则,只要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六条,就不具有刻意性,都是属于工伤的。

    陈宗琼律师
    2021.12.05627人收看
  • 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内容: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那么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9289人收看
  • 合同法对合同终止事由的规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合同法对合同终止事由的规定

    内容: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合同法对合同终止事由的规定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以下对合同终止的事由逐一作简要介绍。《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那么合同法对合同终止事由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30196人收看
  • 借款期限约定不明诉讼时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借款期限约定不明诉讼时效

    内容:有的借条只写有借款的金额,或口头借款合同的双方均对借款事实认可,但出借的日期无法确定,借款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履行抗辩。另一种看法认为,从保护权利人的角度,坚持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应由权利的享受人即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那么借款期限约定不明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3193人收看
  • 去劳动局投诉公司会不会有什么后果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去劳动局投诉公司会不会有什么后果

    内容: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被诉人要没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就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龙珊律师
    2022.03.28423人收看
  • 工伤鉴定十级能得到多少赔偿款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工伤鉴定十级能得到多少赔偿款

    内容:工伤鉴定十级能得到多少赔偿款

    林艳英律师
    2023.04.2731人收看
  • 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法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法

    内容:延迟履行债务金额的计算标准:1、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陈明月律师
    2021.11.24541人收看
  •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览表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览表

    内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览表:劳动者离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需要区别情况来看,主要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等两种情况

    黄东洁律师
    2023.05.2331人收看
  • 合同纠纷在法院判决前是否继续履行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合同纠纷在法院判决前是否继续履行

    内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即所诉的问题,必须属于人民法院依法拥有管辖权,并符合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即原告要起诉的案件必须和起诉者本人或单位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李楠楠律师
    2022.03.26318人收看
  • 婚后买二手房一个人签合同生效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婚后买二手房一个人签合同生效吗

    内容:新房价格,大家也知道,越来越高,并且城市里楼盘较少,不少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来安置自己的居所。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如果是婚后买二手房一个人签合同生效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翁玉素律师
    2021.09.17355人收看
  • 一般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一般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内容: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那么一般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9394人收看
  •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内容:”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应当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来计算。同时,经济补偿金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应发工资为准,即扣除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收之后的所得。(四)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经济补偿金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职工。同时按经济补偿金的14%给予医疗补助费。参照《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按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1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11681人收看
  • 养老金待遇总额是什么意思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养老金待遇总额是什么意思

    内容:养老保险缴费总额是指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数额之和。在计算养老金时,养老保险缴费总额,用不到这个参数,在实际统计中,也不计算这个数字。而是用个人账户储存额来统计。那么养老金待遇总额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8885人收看
  • 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怎么走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怎么走

    内容: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郭铭芝律师
    2022.03.27496人收看
  • 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

    内容:《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根据这一规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数额。那么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30268人收看
  •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合同,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可以有撤销的权利的,那么,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任冰峰律师
    2021.09.22700人收看
  • 劳动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劳动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

    内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权利人提出请求,使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消除,诉讼时效也由此中断。那么劳动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7309人收看
  • 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认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认定

    内容:所谓竞业禁止协议,是指企业与雇员通过雇佣劳动合同中的专门条款或者采用单独订立合同的形式,约定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雇员,在其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者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但在法律层面上,尚无一部专门有关竞业禁止协议的立法。因此,在目前这样一个无统一科学标准的情况下,如何认定竞业禁止协议效力是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在认定竞业禁止协议效力时,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雇员、雇主、社会利益三者的平衡点。那么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10234人收看
  • 合同纠纷诉讼费用(合同纠纷诉讼费用谁出)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合同纠纷诉讼费用(合同纠纷诉讼费用谁出)

    内容: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王学瑞律师
    2023.02.17569人收看
  • “碰瓷”手段敲诈 撤销缓刑后悔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碰瓷”手段敲诈 撤销缓刑后悔

    内容:2007年1月18日如皋法院对被告人高x荣、曹x东、许x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这伙专门采用碰瓷手段敲诈的犯罪集团终于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而接到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刑事判决书后高x荣、曹x东后悔不迭缓刑期间还是要安分守纪呀,2005年4月高x荣、曹x东就曾因诈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但他们却不思悔改几个月后又伙同许x等人先后3次在如皋市如城镇新生路、丰乐桥、中山东路等地段采用骑自行车故意碰撞机动车的手段向被害人敲诈10500元,据此如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高x荣、曹x东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中适用缓刑的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高x荣有期徒刑一年与前罪所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判处曹x东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判处许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法院审理后认为高x荣、曹x东、许x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高x荣、曹x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李孟阳律师
    2022.01.17200人收看
  • 学生厌世刺死司机是否属于激情杀人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学生厌世刺死司机是否属于激情杀人

    内容:学生厌世刺死司机是否属于激情杀人从日前检察机关对嫌疑人提起公诉的罪名看该学生刺死司机的行为并不属于激情杀人而是属于故意杀人应该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

    陈明月律师
    2022.03.03214人收看
  • 哪些财产会被没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哪些财产会被没收

    内容: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额。

    黄东洁律师
    2022.03.26705人收看
  • 房产归属纠纷之婚前买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房产归属纠纷之婚前买房

    内容: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王学瑞律师
    2022.03.03259人收看
  • 十四岁孩子易“跌跤” 从一个少年犯罪团伙引发的思考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十四岁孩子易“跌跤” 从一个少年犯罪团伙引发的思考

    内容:不良亚文化同时来自家庭中如果孩子在麻将、赌博等不良家庭环境熏陶中成长很难想像他不出问题,这10名涉案人员全部都是未成年人小的只有14岁大的也不过16岁大部分是父母离异的孩子,这10名涉案人员全部都是未成年人小的只有14岁大的也不过16岁大部分是父母离异的孩子,这些孩子自1999年夏季起组成松散的团伙开始时小打小闹偷小卖点、电话亭里的香烟、面包,甚至偷住户门口的鲜奶,这些孩子自1999年夏季起组成松散的团伙开始时小打小闹偷小卖点、电话亭里的香烟、面包,甚至偷住户门口的鲜奶。

    翁玉素律师
    2022.01.1783人收看
  • 离职前挖走公司的项目违法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离职前挖走公司的项目违法吗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如果出现以上情形公司可以以违反专利法违反公司竞业限制以及侵权等要求离职员工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离职前挖走公司的项目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19835人收看
  • 1一200元的小偷会如何量刑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1一200元的小偷会如何量刑

    内容:在实施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小偷的个人情况、偷窃行为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其进行量刑,如果该小偷没有前科,而且偷窃金额较小,且未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其量刑则会相对较轻,总的来说,对于偷窃金额在1一200元的小偷,其量刑与个人情况、偷窃行为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有关,如果该小偷没有前科,但是偷窃行为已经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其量刑也会比较严厉,对于偷窃行为,其量刑的高低根据偷窃的金额大小来决定,对于偷窃金额在1一200元的小偷,其量刑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张旭律师
    2023.06.19104人收看
  • 侮辱诽谤罪的自诉状怎么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侮辱诽谤罪的自诉状怎么写

    内容: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即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明知诽谤仍提供帮助以共同犯罪论处。自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前者指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等后者指轻伤害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罪、重婚罪、拒绝抚养罪等。口头自诉的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张嘉娱律师
    2022.03.03196人收看
  • 健康权纠纷赔偿法律依据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健康权纠纷赔偿法律依据

    内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赔偿标准1、法律主观: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责任包括:抢救费等必要的医疗费用、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陪护费等,3、法律主观: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健康权纠纷赔偿标准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责任包括:抢救费等必要的医疗费用、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陪护费等,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责任依据法律分析:生命健康权纠纷是侵权纠纷,法律分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是人格权纠纷,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包括侵犯健康权致公民身体伤害和侵犯生命权致公民死亡的赔偿。

    赵金保律师
    2023.10.08661人收看
  •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哪个比较重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哪个比较重

    内容: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前者未造成损害的应免于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只是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作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并不具备刑法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任冰峰律师
    2022.01.18174人收看
  • 对犯罪中止能否防卫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对犯罪中止能否防卫

    内容:司法实践中,我国刑法允许被侵害人进行正当防卫,为了防止被不法侵害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犯罪中止是一种自动放弃犯罪的行为,对犯罪分子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那么,对犯罪中止能否防卫呢?

    任冰峰律师
    2021.09.17793人收看
  •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当场无法给予补偿的执行军事征用的单位应当给被征用人当场开具征用证明在以后有可能时再行补偿。补偿的数额则仅限于由于军事征用造成被征用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拒绝军事征用的行为必须发生在战时才能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191035人收看
  •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那么合伙倒卖车船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19810人收看
  • 酒驾判刑怎么申请缓刑?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酒驾判刑怎么申请缓刑?

    内容: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综上所述,从司法实践上看,醉驾对应的刑罚是拘役,如果没有加重情节,比如导致交通事故或者酒精含量很高的,是可以申请缓刑的。判处缓刑的话等执行结束后就不再服刑。那么酒驾判刑怎么申请缓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19634人收看
  • 武汉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武汉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内容:案情简介2013年7月,秦某在自己经营的小卖部放置老虎机,每月可收取租金400元,并可按照游戏币1元/个提取利润。2012年11月,秦某因涉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2月被检察院逮捕。办案思路及心得秦某家属找到专业刑事肖律师,本律师经研究案情后,从法律角度认为可以为秦某争取缓刑,辩护方面为秦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等角度为秦某作辩护,裁判结果一审法院采纳了本律师意见,对秦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本判决生效后,秦某家属从看守所接回秦某,秦某对本律师表示感谢,并称以后再也不让老虎机放置在自己的小卖部了。

    段建国律师
    2022.01.10932人收看
  • 刑事拘留的程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刑事拘留的程序

    内容:刑事拘留的程序

    杨一凡律师
    2021.11.15502人收看
  •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内容:单位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19875人收看
  • 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

    内容:个人或企业可以通过合规的途径申请消除行政处罚记录,但需要注意在消除期间维护良好的行为和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或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处罚记录的消除,行政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如果认为申请人已经改正错误、积极主动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话,才会考虑给予消除行政处罚记录的许可,消除行政处罚记录并不仅仅是时间的问题,还与个人或企业在消除期间的表现和行为有关,通过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积极主动的改变,相信行政处罚记录最终可以得到消除,还个人或企业一个公正的发展机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行政处罚记录的消除时间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的。

    郭铭芝律师
    2023.06.19431人收看
  • 被外地法院判缓刑要回老家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被外地法院判缓刑要回老家吗

    内容:被外地法院判缓刑要回老家吗1、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由居住地的司法局(所)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那么被外地法院判缓刑要回老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9401人收看
  • 刑事辩护中醉驾砸他人车是否犯法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刑事辩护中醉驾砸他人车是否犯法

    内容:刑事辩护律师经常会接到醉驾砸他人车是否犯法的问题,那么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大多以5000至10000元为立案追诉的起点。

    李孟阳律师
    2021.11.09681人收看
  • 现在强拆有合理合法的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现在强拆有合理合法的吗?

    内容:据此,当前政府只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权利,而没有自己决定强制拆迁的权力。如果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那么现在强拆有合理合法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9244人收看
  • 如何办理二手房网签?需要注意啥?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如何办理二手房网签?需要注意啥?

    内容:一、需要准备的资料交易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那么如何办理二手房网签?需要注意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05486人收看
  •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内容:本文提供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并且在后面提供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全文。同一张选票重复选举同一候选人的,该候选人仅作得一票计算;未选任何候选人的选票为有效选票,视为弃权;选票上所选人数超出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的视为无效票。那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30702人收看
  • 房地产二级市场转让包括的税费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房地产二级市场转让包括的税费

    内容:房地产二级市场转让包括的税费二手房销售营业税,按销售价的5%,售方缴纳,税务部门收取;城市建设维护税,按销售价的0.05%,售方缴纳,税务部门收取;印花税,按销售价的0.05%,另每证贴花5元,双方缴纳,国土部门代收;企业所得税,按所得额的15%,售方缴纳,税务部门收取;登记费,个人50元,单位80元,买方缴纳,国土部门收取;契税,按销售价的1%,买方缴纳,国土部门代收。这里有两个要点①购买时间超过5年这里首先看产权证,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房改房中时间最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据。那么房地产二级市场转让包括的税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6725人收看
  • 信阳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信阳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内容: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那么信阳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5532人收看
  • 离职公积金提取流程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离职公积金提取流程

    内容: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XXX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完毕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请自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XXX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由那么离职公积金提取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1111人收看
  • 房屋买卖合同须谨慎“三个尾巴”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房屋买卖合同须谨慎“三个尾巴”

    内容:还有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与房屋有关的这些费用,在购房时一定要核实清楚是否存在拖欠。您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原房主的迁出义务,可以采取保留部分尾款,等到其迁出后再付,或者约定一个违约标准,如果房主晚迁出一天,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那么房屋买卖合同须谨慎“三个尾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6107人收看
  • 两个相反的判决:离婚协议中赠与房产能否撤销?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两个相反的判决:离婚协议中赠与房产能否撤销?

    内容:离婚后,男方李某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2009年4月,王某与李某的两个女儿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立即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与前妻王某一道将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归两个女儿所有。审判: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与王某在30天内将房产过户到两个女儿名下。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王在办理转移前不同意赠与,要撤销尚未成功赠与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两个相反的判决:离婚协议中赠与房产能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9683人收看
  • 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6种情形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6种情形

    内容: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发生以下情形时,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那么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6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7967人收看
  • 如果是违法强拆律师费谁承担?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如果是违法强拆律师费谁承担?

    内容:可以由政府或者过错方承担。可以利用法律维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那么如果是违法强拆律师费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9520人收看
  • 租客拖欠房租还赖着不走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租客拖欠房租还赖着不走

    内容:鉴于长期拖欠租金,研究所于2006年发出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协议的通知,通知吉联自2006年6月19日起终止租赁协议,并要求吉联在2006年7月20日之前腾退房屋。法院判决,确认原告上海轻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吉联园林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已经解除。被告不服上诉至二中院。这些“免责条款”详细列举了租客在租赁期间的各项注意事项,并明确规定房东一旦将房屋出租,便概不负责一切意外后果。律师观点免责条款难保房东超龄家电藏身出租房,严重威胁着房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那么租客拖欠房租还赖着不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7664人收看
  • “聚丰模式”破解物业费收缴难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聚丰模式”破解物业费收缴难

    内容:聚丰公寓业委会主任姚雪珍表示,224户业主同意按户分配的173户,占绝大多数,因此决定按户分配。业主委员会用全体业主共同财产产生的收益,替业主们交物业费的做法减轻了居民们的负担,物业费收缴再也不是难题。业委会询问了相关部门后终于明白,是前期物业侵占了小区业主的共同财产。市物业协会秘书长梅鸥表示,“聚丰模式”是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允许的,采取这种模式必须经过二分之一以上业主通过,如何使用这笔收益应该向业主大会报告。那么“聚丰模式”破解物业费收缴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30183人收看
  • 业主大会可辞退物业服务企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业主大会可辞退物业服务企业

    内容:业主大会可辞退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决定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受到市物业管理协会公开谴责的物业服务企业,两年内不得参加物业服务招投标,业主大会可以提前解除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那么业主大会可辞退物业服务企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30470人收看
  • 物业保证金退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物业保证金退吗

    内容:一般是可以退的1、物业保证金是物业公司自己收取的押金。一般情况下是物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担心业主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破坏性使用,而提前收取的部分押金。在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前,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交纳一定的物业保证金。那么物业保证金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31446人收看
  • 房屋的维修基金怎么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房屋的维修基金怎么算

    内容: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那么房屋的维修基金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31657人收看
  • 夫妻假离婚买的第二套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夫妻假离婚买的第二套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为了在城市中多买一套房子,会铤而走险去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买房。后来真的让他们成功买到了房屋,彼此也复婚了。但是第二套房是发生在离婚之后复婚之前的,许多人对于这套房产的性质开始好奇。大律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周春花律师
    2021.11.0484人收看
  • 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予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予吗?

    内容: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那么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9271人收看
  • 民法典中农村房产买卖有效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法典中农村房产买卖有效吗

    内容:对农村房屋是在宅基地上兴建的,而宅基地是属于经济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以农村房屋买卖交易的限制是比较多的,不能像商品房一样交易,那么民法典中农村房产买卖有没有效的?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李维律师
    2021.11.04404人收看
  • 房屋被司法强拆后如何解决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房屋被司法强拆后如何解决

    内容: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起诉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那么房屋被司法强拆后如何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9849人收看
  •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怎么维权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怎么维权

    内容:法律分析: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的规划,首先是看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里面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按照这个合同里面约定的违约情况进行处理,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法律分析: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的规划,首先是看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里面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按照这个合同里面约定的违约情况进行处理,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规划怎么处理1、法律主观:开发商的行为构成 合同违约 , 购房 方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 违约金 ,承担 违约责任。

    段建国律师
    2023.10.11633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案分析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民间借贷纠纷案分析

    内容:原告夏某诉称,原、被告原系雇佣关系。原告催讨未果,故起诉来院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000元。经审理查明,2008年2月19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兹借夏某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正,于2008年3月底归还。”本院认为,公民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有被告出具的借条、承诺书为证,双方借贷关系明确,故被告理应按约全额偿还借款。现被告在约定期限内未全额履行义务,为此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尚欠部分债务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5元,由周某负担。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案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7825人收看
  • 债务清偿后忘记收回借条该怎么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务清偿后忘记收回借条该怎么办?

    内容:针对还款人已还款但未收回欠条的情形,还款人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债务人如何收集还款证据?还款证据,可以是银行转账凭证,也可以是出借人亲笔出具的收到还款的收条,还可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条等民间借贷凭证上写明已经收到还款等字样。借贷关系中,双方都应提高证据意识,出借方应注意让借款人出具借条,而借款方还款后应注意索回并销毁借条,以避免发生纠纷后,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么债务清偿后忘记收回借条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214人收看
  • 债务纠纷引发血腥惨杀 债权人砍杀债务人后跳楼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务纠纷引发血腥惨杀 债权人砍杀债务人后跳楼

    内容:新快报讯 深圳福田区兰天大厦昨天中午发生一起凶杀案:因债务纠纷凶手吴某将该大厦业主佘某凶残砍杀后,割颈自刎不成,又点燃煤气,继尔从6楼窗台跳下。结果,业主佘某送院抢救无效死亡,吴某身体多处骨折,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正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在5楼和6楼之间的平台上,陈x及其同事发现一名男子浑身是血,几乎将整个衬衣浸透,无力地斜靠在楼梯的拐弯处。为防煤气爆炸,保安员立即通知楼上楼下的住户迅速疏散。直到十多分钟后,一辆警车将其拉走。那么债务纠纷引发血腥惨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09581人收看
  • 民法典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民法典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内容:《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那么民法典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1043人收看
  • 老板拖欠工资但写了欠条怎么起诉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老板拖欠工资但写了欠条怎么起诉

    内容:老板拖欠工资但写了欠条怎么起诉在有欠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老板拖欠工资但写了欠条怎么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420人收看
  • 催款录音是否能证明借款关系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催款录音是否能证明借款关系

    内容:催款录音是不是能证明借款关系民间借贷作为银行信用、合作信用的有益补充,对推动中小企业、个体经济、农村经济发展、活跃城乡市场及缓解农村资金紧张发挥了积极意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有:借款手续不规范,易于引起纠纷;借出人对借入人的资信状况不好掌握,对自身的保护措施不够;易受高利的诱惑,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没有采用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是可以作为证据采用的。那么催款录音是否能证明借款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653人收看
  • 发生借贷纠纷如何快速追债收回借款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发生借贷纠纷如何快速追债收回借款

    内容:通常情况下,发生借贷纠纷、欠款纠纷之后,大多数债权人会选择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来解决纠纷。其实,债权人完全可以选择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来迅速实现债权。所谓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经当事人申请,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公证行为。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债权人无需经过法院审判或仲裁裁决,可以通过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那么发生借贷纠纷如何快速追债收回借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490人收看
  • 债权人能否扣押债务人的财物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人能否扣押债务人的财物吗

    内容:债权人能否扣押债务人的财物吗债权人是没有权扣押债务人财产的只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权利扣留公民的财产所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扣押债务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那么债权人能否扣押债务人的财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30340人收看
  • 从债的主体角度看逃债原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从债的主体角度看逃债原理

    内容:从债的主体角度看逃债原理1、主体特定性原理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主体有特定性,债权主体是特定的,债务主体也是特定的。一般情况下,债权人要实现债务,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主张债权。主要表现为利用股东与公司、公司与员工、丈夫与妻子、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等主体间的特殊关联关系进行逃债。常见的手段为破产逃债。以有足够偿债能力的A主体的名义产生了债务,但经过各种策划运作,债务实际承受主体变成了另一个没有偿债能力的B主体。那么从债的主体角度看逃债原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443人收看
  • 担保期间最长可约定多久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担保期间最长可约定多久

    内容: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无效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还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担保期间最长可约定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231人收看
  • 担保人可否向债务人配偶追偿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担保人可否向债务人配偶追偿

    内容: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那么担保人可否向债务人配偶追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7915人收看
  • 合同到期别人欠债不还该如何处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合同到期别人欠债不还该如何处理

    内容: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那么合同到期别人欠债不还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762人收看
  • 借钱属于民事纠纷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借钱属于民事纠纷吗

    内容:借钱属于民事纠纷吗借钱一般是由公民之间产生的一种民事行为,因借钱产生的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适用民事诉讼法,是民事纠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事义务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必然引起争议,发生纠纷,当一方当事人把它诉诸司法解决,就成了民事诉讼。这一特点是民事诉讼区别于行政诉讼和形式诉讼的显著标志。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是这样的主体。那么借钱属于民事纠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7613人收看
  • 未来债权能转让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未来债权能转让吗

    内容:但是允许未来债权转让基于以下三方面的理由:1、债权的本性决定了未来债权可以转让。我国现行法律虽然并没有明确规定未来债权可以转让,但依据“法无明令禁止不为违法”的法律原则,不能得出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就不允许未来债权转让的结论。在未来债权出现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处置应如何保护债权受让人的权益呢这就涉及到对债权转让性质如何认识的问题。对于未来债权转让的合同而言,它应当是一种附条件的合同行为。那么未来债权能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576人收看
  • 电话催缴物业费的话术技巧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电话催缴物业费的话术技巧

    内容:前面我们聊了电话催缴物业费准备工作,今天就进入正题,打电话催缴物业费。不收楼不代表不按合同约定收楼日收取物业费。那么电话催缴物业费的话术技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9489人收看
  • 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有哪些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有哪些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

    内容:下面一起了解一下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有哪些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一.合同纠纷处理方法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那么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有哪些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656人收看
  •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能否解除以及相关法律参考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能否解除以及相关法律参考

    内容:财产保全是说人民法院当事人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为保障以后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存在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那么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能否解除以及相关法律参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150人收看
  • 借钱时怎么打借条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借钱时怎么打借条

    内容: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借款人:李四2009年4月9日欠条今欠张三100万元。那么借钱时怎么打借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7603人收看
  • 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5、宣布判决结果;6、判决生效,执行。”债务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那么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08265人收看
  • 民法典中如何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土地使用权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民法典中如何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土地使用权

    内容:第三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那么民法典中如何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土地使用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30251人收看
  • 法院对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处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法院对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处理

    内容: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由于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主要还是关系到孩子以后的生活状况以及身心发展等问题,所以法院在做出判决的时候是要充分考虑孩子利益的,从而也大致分为了四种处理方式。对抚养权的处理以孩子的利益为核心,适当征求孩子的意见。那么法院对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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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4798人收看
  •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手续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手续是什么

    内容: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其次,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逐项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条件。最后,经过审查后,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登记。结婚登记,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序,结婚仪式是无法代替的。那么离婚后再结婚登记手续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0182人收看
  • 我出轨可以起诉离婚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我出轨可以起诉离婚吗

    内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一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处理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二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下面是婚外离婚赔偿标准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那么我出轨可以起诉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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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813人收看
  • 婚姻法对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约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婚姻法对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约定

    内容: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关于婚姻法对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约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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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15人收看
  • 离婚房产补偿款怎么强制执行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离婚房产补偿款怎么强制执行

    内容: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关于离婚房产补偿款怎么强制执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1613人收看
  • 变更抚养权能不能先带走小孩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变更抚养权能不能先带走小孩

    内容:变更抚养权能不能先带走小孩变更抚养权不能先带走小孩。现实生活中,因变更抚养权之后要办理户口迁移,工作人员会通知说要先通过公证来变更,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明、离婚证、孩子身份信息、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第二种方式,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通过诉讼变更抚养权,要符合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不然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的处理方式1、带走孩子有正当理由,应该通过起诉的方式变更抚养权,由法院确定是否变更抚养关系。那么变更抚养权能不能先带走小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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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7293人收看
  • 破坏军人婚姻会负什么法律责任婚姻家庭律师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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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破坏军人婚姻会负什么法律责任婚姻家庭律师

    内容:军人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破坏军人婚姻的情节较普通情况更为严重。对于破坏军人婚姻会负什么法律责任?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整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1.10458人收看
  • 遗产为什么不愿留给亲人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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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遗产为什么不愿留给亲人

    内容:今年8月,李大爷再次来到公证处,办理了遗赠养老协议公证,把两套房子卖掉一套出租一套,自己搬到一个比较高端的养老机构,离开那个令他又爱又恨的儿子,为了感谢邻居的照顾之恩,今年2月份,郝大妈委托居委会找来公证处工作人员,欲把自己居住的房屋(公房)、5万元存款及金银首饰,在自己去世后赠给无私照顾自己的谭强夫妇,75岁郝大妈遗产留给好心邻居沙坪坝区的郝大妈今年75岁,无儿无女,2005年老伴去世后,50多岁的邻居谭强(化名)夫妇义务帮她买菜、洗衣、煮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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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2603人收看
  • 法律是否承认假离婚,假离婚可以撤销吗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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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法律是否承认假离婚,假离婚可以撤销吗

    内容:法律是否承认假离婚,假离婚可以撤销吗离婚无所谓真假领了证就意味着离婚法律上不可撤销。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据此我们认为“自愿”才是离婚的生效要件只要双方自愿同意结婚或离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婚姻登记即有效而不问婚姻背后的真实意图。此外婚姻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只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和因胁迫结婚的可撤销情形并没有赋予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确认虚假合意结婚或者离婚效力的权利。那么法律是否承认假离婚,假离婚可以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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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998人收看
  • 合同离婚时常见的作废规定都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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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合同离婚时常见的作废规定都有哪些

    内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无实际意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涉及不动产大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那么合同离婚时常见的作废规定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30540人收看
  • 合同离婚应当在哪里办理,合同离婚会经过哪些程序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合同离婚应当在哪里办理,合同离婚会经过哪些程序

    内容:协议离婚应当在哪里办理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那么合同离婚应当在哪里办理,合同离婚会经过哪些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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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842人收看
  • 离婚房产具体怎么分割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房产具体怎么分割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从男女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这一特定期间内夫妻所得的财产。关于离婚房产具体怎么分割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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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51人收看
  • 过错方不离婚怎么办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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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过错方不离婚怎么办

    内容:过错方不离婚怎么办过错方不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夫妻双方离婚一般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都是对半分割。过错行为种类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过错方不离婚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21015人收看
  • 内地居民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内地居民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内容:内地居民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机关原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时间(参考)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00办理条件1.男女双方已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2.结婚或离婚登记档案在本部门保管。办理程序一、受理当事人填写《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申请书》。那么内地居民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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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4479人收看
  • 离婚变更孩子抚养权办理流程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离婚变更孩子抚养权办理流程

    内容: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一、抚养权变更的形式和程序(一)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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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52146人收看
  • 结婚之后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结婚之后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结婚之后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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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737人收看
  • 再婚老人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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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再婚老人遗产纠纷

    内容:一方婚前财产也与对方有关案例3月已经丧偶三年的凌姓老人与刘姓女士结为夫妻。至元月凌老人去世双方并未创造多少夫妻共同财产。刘凌虽是再婚但并不排除彼此的配偶身份彼此之间具有当然的法定继承权。法院认为郭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份额而无权包括全部夫妻共同财产故驳回了其子的“独占”请求。点评一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再一方面从整个民法典中看被继承人就继承对象的选择仅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作了限制性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那么再婚老人遗产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31519人收看
  • [推荐]如何办理涉外离婚登记?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推荐]如何办理涉外离婚登记?

    内容: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出国人员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做出了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按照申请结婚登记办理。那么[推荐]如何办理涉外离婚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0312人收看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执行父母的钱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执行父母的钱吗

    内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指的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等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造成无过错方精神痛苦和内心创伤,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的抚慰性质的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使有过错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地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与我国民法已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己的特征。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和义务主体特定为配偶双方,而民法上规定的一般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和义务主体间并没有该种特定的身份关系。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执行父母的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832人收看
  • 军人转业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军人转业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军人转业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一、由于国家并没有相关法律或条令规定军人转业费用的归属性质,故应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段考虑其归属性质:1、凡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2、凡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那么军人转业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84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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