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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交通事故停车费用的出具是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交通事故被扣押,交警大队委托停车场保管,在扣押期间的车辆保管费应当由交警大队承担,不应当由本人掏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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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交通事故基本情况,根据交警队的事故认定,在交警队的主持下,按照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调解交通事故协议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随着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很多网友对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期限有疑问,今天就由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在勘查现场之日开始10天内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酒驾交通肇事量刑的标准如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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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 占道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交警应当及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 驾驶人故意遮挡车牌的,记12分,罚款20到200元。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伤事故中无论工伤责任属于用人单位、他人或自己,只要不是受伤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即蓄意违章,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对于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如果你本身没有过错,那就在法律上不应对对方的交通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若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可以采纳之后及时与本专业律师,电话联系,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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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事宜需要询问税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 ,首先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遇到以上情况,有材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帮你进行专业审查分析,教你如何正确处理。如果情况紧急,可直接微聊具体咨询详细沟通下?可以委托律师帮你。
  • 弯道超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应当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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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外险的种类非常多。若是买了交通事故的意外险,在保险期间还是可以理赔的。买了非交通意外险的话是不理赔的。还有不在保险期间也是不理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工商局登记、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名册、股权证应该都可以证明股东身份,其中工商登记中有股东名称登记,公司章程中有股东名单,股东名册很容易理解,股权证有些公司发,有些公司则不发,多数情况不发。 如果是上市公司,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对股东股份进行登记结算,股东的股票账户就可以证明。 如果您只是出了资,但不是署名股东,那么有且只有实际股东与代持股东之间的委托投资协议可以证明,如果没签,那么可以说没有任何证据能够从法律上作为证明,只能期待代持股东诚信、认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重大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分类的一种。指犯罪情节严重的案件。如杀人致死或重伤的;爆炸、放火、决水、投毒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财产损失严重的;强奸妇女已遂或奸淫幼女的;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死亡的;残害妇女的;拐卖人口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制造贩卖毒品的;以及使华侨、港澳同胞、来华外国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物损失较大的等,凡属重大刑事案件,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调查研究和审查材料基础上,分别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予以追究和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五年服务期的,是合理也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建议协商处理,把该给的补偿给到位
  • 装修未达标的处理如下: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装修质量瑕疵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病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对教练不满意,可以向机构反馈和投诉,首先是更换教练,实在不行,那就要求退款,如果对方的服务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要求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可以的
  • 一般来说,不合法。分包工程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才能分包,但建设单位不能直接指定分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者采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六条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七条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监理人员和有关行政部门发现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应当要求中标人改正,或者告知招标人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应当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有: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如果是在工作中因自己原因受伤的,也可以向单位进行索赔,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认定结果进行工伤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1)申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2)权属调查。当填写了申报表后,就有相应的国土部门,对宅基地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比如实地审查宅基地的权属性质、范围、界限、、界址、用途。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4)审批与注册。公告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以(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5)颁发土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行土地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与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土地管理信息。
  • 被省外的人骗了可以亲自到公安机关报警;如果诈骗公私财物超过当地的受案标准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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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养老保险意外身故的,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可以请公司退回,公司若不退回这些资料,需要根据事先的约定和具体资料的性质来判断是否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同时适用隐私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 建筑工程转包为法律所禁止。建筑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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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刷单是违法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 自行查询,不是 法律问题 麻烦情况再说具一点,根据您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确切意见!感谢。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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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保险撞人后处理如下:1,保持现场完整,打122报交警,打保险公司电话报保险需要现场查勘,告知上述单位人员有人伤,检查受伤人员,如需抢救则拨打120,如不需急救应迅速询问其是否需要送医院,同时在车后50米摆好警示标志,与交警,保险公司人员保持良好沟通,等待责任判定;2、拍摄现场照片,应包含车辆,受伤人员或车辆,最好包含路标,前后,45度角拍摄,以能客观反映现场情况为宜;3、如果车有损伤,车损险会赔偿,如果超过10000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房屋买卖协议这样写:
  • 当事人在内网上的违法记录一般是不能消除的,但不会公开,仅在有关部门的调查需要时可以由相应人员进行查阅。因为违法记录不同于犯罪记录,所以并不会对当事人的工作生活造成太大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股权转让的办理时间通常是在半年左右。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可以转让。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将受让股东记载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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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工地意外事故受伤属于工伤,工伤是不在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劳动合同的续签,自然是需要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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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但符合下列条件的,能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存在着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满足这三点就可以确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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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职工在工作日加班到晚上十一点,时薪不能低于平时工资的1.5倍。劳动合同有约定平时工资的按其约定,没约定的可以重新协商或者按集体合同规定确定。工作日也称劳动日,是指在一昼夜内职工进行工作时间的长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可以诉讼
  • 劳动仲裁的申请书一般需写明下列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及时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学生的实习期是三个月,可以签三个月的实习协议,但是不视为就业,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试用期是三个月,则劳动合同应当为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及时地去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的区别主要在于:1、虚假出资一般是在公司成立前,而抽逃出资一般是在公司成立后;2、虚假出资是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出资的财产,而抽逃出资是出资后,又将资金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轮车一般要付主要责任,如果机动车没有任何违章行为,三轮车有可能会负全部责任,还是需要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三轮车闯红灯横穿马路被撞,因为三轮车驾驶人违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三轮车驾驶人本身要付主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缔约过失责任,通常指的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具体情形有: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对一个刑事案件进行申诉是不能越级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对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六条 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对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受理。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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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一)行为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三)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社保五险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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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1、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可以做量刑情节考虑,但性质改变不了
  •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需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不属国家命令禁止收取的。现在,收取保证金的做法是很普遍的。而且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否则,甲方就会根据合同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作为对乙方违约的惩罚。所以,有真实合同,并实际开工建设的工程,收取保证金不是诈骗行为。对于因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导致违约责任不明晰的情况。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来解决。如果某些人利用签订假合同(没有真实的工程项目)收保证金的方式收钱,就是诈骗行为。他们在签了合同,收到保证金后,就人去楼空逃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取保候审最长一年
  •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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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校老师可以注册公司。1、通常情况下,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中规定不允许高校教师创办注册公司的。所以说,大学老师是可以开公司的。2、事实上,大部分高校一般会这样规定,只要不影响在学校正常的科研和教学任务,教师的其他社会活动,学校是不会干预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觉得学校相对宽松的原因。据了解,有很多高校的校办企业都是老师在做领导,这也是学研结合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失效)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非紧急情况时走应急车道,罚款200元并扣除6分。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 职务侵占300万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节较轻;3、有悔罪表现;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5、不属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只要其符合缓刑的条件,就能判缓刑。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刑事案件的罚金有滞纳金,要及时缴纳。刑事案件罚金不交,不能减刑。说明没有接受教育改造、无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宅基地年限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一、区别如下:1、土地性质的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2、取得方式不同。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出让土地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二:关于出让金:划拨土地在使用权限上一般没有明确限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只可以使用、收益,不可以转让、抵押、出租,如果要转让、抵押、出租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因此,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时不存在额外的费用,如果是划拨的土地在交易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进而增加交易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
  • 处理二手房的卖方不迁户口的方式是:合同中有相关约定按照约定进行处理,合同中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请求当地派出所协助迁出户口,协商不成的可以至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户籍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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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企业开发安置房用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 公寓40年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之内,抵押当事人应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租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第五十一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 大学的房屋没有特殊规定是可以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土地、校舍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对外租赁,影响教学,否则,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将会受行政处分。常见不可以出租的情况如下: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的关系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它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转租出去。 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5、属于违章建筑不能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化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就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的人造成侵权。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已经设抵押之屋的所有权的行使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律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假冒商标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的一种。两者相同之处在于,都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两者的区别是:假冒商标行为在主观上必定故意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商品,制造、销售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假冒商标行为必须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不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也不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而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在主观上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无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 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1、门诊报销的比例。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2、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户口不在农村,房屋属于继承老一辈的遗产。因为法律规定,非村集体成员继承房屋后,该房屋只准修缮,不准翻建,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集体收回。所以这种情况,房屋倒塌后也不准重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合同,即赠与书。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内容要明确。(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税费。(三)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公证机关选择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进行。(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能上路行驶的。6年内免检的车辆,在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下,免上线检车。但每两年要到车管所领取年审帖和绿色环保贴,到检车时间时,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当年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到车管所办理。领取前要查询车辆是否有违法信息,要是有违法信息的,先处理掉,否则不予办理。申领免检标志后,系统将生成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该凭证与纸质检验合格标志具有同等效力,车主可以不需要申请和粘贴纸质检验合格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二手房买卖当中,卖家需要注意出售的房屋自己拥有房屋所有权,不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并且已经完成了物业交接等工作。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并进行申报,该局受理相关材料;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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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有人正常死亡之后,死亡证明有两种,死在医院的由医院出死亡证明。死在家中的有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死亡证明。凭死亡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派出所出一份户口注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承租人拖欠房租又逃跑的行为不是犯罪。报案一般没用。拖欠房租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请第三方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房租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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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人借我钱不还的,有借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如果要提起诉讼,则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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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可以找人代办注销公司。公司注销流程:1、登报:公示45天,刊登注销公告。2、地税申请注销:1、税务注销申请表(注销原因、往年缴税记录);2、股东会决议(同意注销);3、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解除三方实时扣款协议证明;6、租房合同及租房发票;7、公司章程;8、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9、地税代码章及公章;10、发票及税控缴销证明(等税务电话通知查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失业保险金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最少不限。《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就是投保人员的清单。社保清单就是指参保人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一般是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3、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法院给办理取保候审,意味着可能会判处缓刑,因为取保候审的条件与判处缓刑的条件基本上是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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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半个月,社保公司部分应该是公司承担。其实无论工作多长时间,社保作为企业为在职员工提供的福利,个人只承担个人部分,企业承担企业部分。如遇到个人承担企业部分,可以向冲裁机构进行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异地参保人员在其他统筹地区停止参保后在本市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或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停保后在其他统筹地区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可按规定转移。参保人员退休后,其医保关系不能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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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轨不影响公务员政审。有刑事案底对公务员考试政审有影响,公务员政审时会不通过。如果自己是被刑事处罚过,或者正在接受刑事调查的,则会影响到自己的公务员政审。自己被治安拘留过,则也会影响。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 原公司五险一金转换的方法如下: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五险一金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基金。其中: 1、变动工作单位的,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帐户转至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帐户转入新单位,由所在地社保中心受理审核后继续记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符合缴纳标准的是需要进行缴纳的。聘用已退休人员的薪资个税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医生被投诉如果经查明医生的确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可能会被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如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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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拆迁房屋继承如何办公证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办理继承公证。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可由农村村民大会决定如何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1、合同;2、继承;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4、财产分割;5、招标投标、拍卖;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8、公司章程;9、保全证据;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离婚协议约定无财产后还能够再次分割财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院判决离婚需要的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具体需要的时间每个案件都是不同的。一般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办失业证需要的条件:1、主体条件,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以及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且具有当地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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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在征地时,会征用到林地,就会对林地上的树木进行相应赔偿,补贴标准根据林地的种植情况以及面积来确定的。例如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2)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3)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3)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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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相关财政税收部门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看另一方是否知道欠款的事情。
  • 夫妻离婚后对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应分情况。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权达成合意的,一般按协议处理。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具体处理规则如下:1.离婚后,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2.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3.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人身损害诉讼是三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按照其规定。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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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 婚姻无效具有如下法定情形:重婚;结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的双方或一方还没有到达法定婚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因为夫妻之间的债务起诉离婚的办法如下:原告应当收集借贷事实等相关证据,并据此起草起诉状。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确认属实的,可以按照夫妻双方的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 可以领结婚证,户口在前夫家,就拿着前夫的户口本去办理即可。离过婚的,还要带上离婚证。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 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对继母有赡养义务。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妻子隐瞒丈夫终止妊娠的情况下,男方能马上提出离婚。并且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 养殖场拆迁的补偿,包括对房屋的拆迁补偿和土地的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处理,一般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土地的补偿,主要是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的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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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小车撞骨折怎么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被小车撞骨折怎么处理

    内容:被小车撞骨折怎么处理首先向交警报案,由交警来勘查、交确定事故责任。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或司机赔偿后,再按照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那么被小车撞骨折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3450人收看
  • 交通事故责任强保理赔流程是怎样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交通事故责任强保理赔流程是怎样

    内容: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强保理赔流程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04675人收看
  • 交通肇事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交通肇事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内容: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那么交通肇事罪构成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08566人收看
  • 肇事逃逸要罚款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肇事逃逸要罚款吗

    内容: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那么肇事逃逸要罚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27204人收看
  • 出了车祸交警负责调解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出了车祸交警负责调解吗

    内容: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调解不在交警大队,但是需要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受害人死亡的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据材料复印件三个被告交四份。那么出了车祸交警负责调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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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6307人收看
  • 致人轻伤级得到了受害方谅解后怎么判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致人轻伤级得到了受害方谅解后怎么判

    内容:致人轻伤级得到了受害方谅解后怎么判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级已经得到了受害方谅解如果受害人已经报过案依法还会按司法程序继续进行最后对行为人判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那么致人轻伤级得到了受害方谅解后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1072人收看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内容: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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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51021人收看
  • 撞死了人对方讹人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撞死了人对方讹人怎么办

    内容:撞死了人对方讹人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撞死人的肇事者就赔偿问题遭受到对方讹诈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调解也可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那么撞死了人对方讹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2782人收看
  • 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内容: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交通事故中被认定负全部事故责任的方无法得到救济。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送达15日内是不生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予以救济来防止刑事追诉程序的启动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根据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其人身自由就会受到公安机关的限制。那么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508人收看
  • 交通事故如何定责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交通事故如何定责

    内容:法律主观: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如下: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1)全责无责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当事人不承担责任: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1)全责无责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当事人不承担责任: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怎样定责法律主观:交通事故定责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进行。

    吴梦云律师
    2023.08.10995人收看
  • 十级伤残最低赔几万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十级伤残最低赔几万

    内容:工伤十级伤残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李维律师
    2023.05.2330人收看
  • 开车撞死人怎么判,开车撞死人要坐牢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开车撞死人怎么判,开车撞死人要坐牢吗

    内容: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那么开车撞死人怎么判,开车撞死人要坐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4374人收看
  • 交通事故可以仲裁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交通事故可以仲裁吗

    内容:但《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相关法律法规更没有对仲裁委员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作出程序规定。仲裁委员会在交通大队主动介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为自身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却无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不利于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保护。事实上,即使撇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这个问题不谈,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也不可能事先达成仲裁协议。那么交通事故可以仲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4866人收看
  • 松江交通事故 两车相撞9人伤亡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松江交通事故 两车相撞9人伤亡

    内容:10月11日,松江区沈砖公路近佘苑路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一辆依维柯客车与水泥搅拌车相撞,直接导致了车上的4位乘客不幸身亡,另外5位则被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抢救。据悉,这辆依维柯客车是某公司的班车,当时的车子内,共9人,其中1人为司机,死伤者俊是该公司的职员。事发后伤者被困车中动弹不得事故发生在上午8时10分许。事发后,两辆车都已面目全非,依维柯前轮处毁损尤为严重。那么松江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03978人收看
  • 交通事故全责车主赔付多少钱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交通事故全责车主赔付多少钱

    内容:交通事故全责车主赔付多少钱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交通事故全责车主赔付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29581人收看
  • 交通逃逸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交通逃逸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内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我国对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行为处罚比交通肇事罪严厉的多。一般交通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对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则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郭铭芝律师
    2021.12.3060人收看
  • “六种醉驾类型不处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六种醉驾类型不处罚”?

    内容:随后,交警将江某带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测试,发现他的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随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立案调查,图片3所谓的“隔时醉驾型”【网传免罚情形】该类型的司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4所谓的“被醉驾追尾型”【网传免罚情形】该类型的司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然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对方亦是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打脸案例】2016年12月2日晚12点半左右,苏州吴江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运西派出所门口有一辆轿车和一辆出租车发生事故,那辆轿车在挪车过程中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

    赵金保律师
    2023.05.1262人收看
  • 怎样才能提高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怎样才能提高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

    内容:怎样才能提高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一种书证,其不同于其它书证之处就在于其认定实际上是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在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既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一种书证,其与鉴定结论相比,其客观性要弱的多,其效力也低的多。那么怎样才能提高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4411人收看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内容: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05112人收看
  • 违章停车怎么罚款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违章停车怎么罚款

    内容:获取驾驶证是行车上路的最基本的要求,可见驾驶证是有多重要,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仍有些不知道亦或是明知没有驾驶证是不能够驾车的事情发生,与此同时,还有一些违章事项经常发生,那么接下来由小编将带来违章停车怎么罚款以及无证驾驶的内容。“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那么违章停车怎么罚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1312人收看
  • 没有和甲方签合同尾款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没有和甲方签合同尾款怎么办

    内容:只有微信记录的话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请求业主支付尾款,没有约定的事宜就不会产生时间限制或如何付款的问题,可能是卖方与买方关系不用约定,亦可能是忘记约定,但买方应该尽快支付尾款,方显诚信,4、第三点法律程序:如果甲方仍然不履行支付义务,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追讨尾款,首先,咨询律师或法律机构,了解有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并且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来保护您的权益,协商不成的,应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申请支付指令或提起诉讼。

    姚平律师
    2023.12.19196人收看
  • 建筑工程合同种类的选择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建筑工程合同种类的选择

    内容:建筑工程合同种类的选择

    王熙律师
    2021.10.25423人收看
  • 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的手续是怎么样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的手续是怎么样的?

    内容: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的手续是怎么样的?

    龙珊律师
    2021.11.021167人收看
  • 加强和改进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背景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加强和改进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背景

    内容:加强和改进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背景

    林艳英律师
    2021.10.25555人收看
  • 工程审计流程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工程审计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竣工图是审计决算分项数量的重要依据,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核对所有图纸,清点无误后依次识读。所有隐蔽工程除应有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签字外,还必须有跟踪审计人员签字。台帐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成为反映跟踪审计全貌的工作日志。(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内容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那么工程审计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16293人收看
  • 政府工程出现违法分包怎样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政府工程出现违法分包怎样处理

    内容:政府工程出现违法分包怎样处理政府发包的工程承包人出现违法分包的责令承包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政府工程出现违法分包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826人收看
  • 工程合同纠纷谁有管辖权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工程合同纠纷谁有管辖权

    内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8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但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8条第2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这一款规定明确了,四类涉及不动产的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进行专属管辖。”该款是确定不动产所在地的标准,不难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后必须按照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来起诉。那么工程合同纠纷谁有管辖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6615人收看
  • 当前公路工程质量事故频发原因及对策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当前公路工程质量事故频发原因及对策

    内容:1 分析当前公路工程质量事故频发原因尽管我国公路工程的质量在逐年提高,但公路工程质量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够,不作调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没有搞清公路工程地质,水文等情况就仓促开工,进行无证设计、无图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等,使得不少公路工程项目留有严重质量隐患。那么当前公路工程质量事故频发原因及对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14796人收看
  • 监理款支付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监理款支付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有哪些?

    内容: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一般都是通过各大高校考试报名的,很多人对该证书不了解。那么这个就有必要了解一下监理工程师考试的信息,才能更好地帮助自己复习备考。那么监理工程师考试有哪些信息呢?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条例

    吴梦云律师
    2023.02.0875人收看
  • 建筑安全知识(三)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建筑安全知识(三)

    内容: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高处外墙安装的门、窗,无外脚手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约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体上。28.什么叫交叉作业?因此,凡在不同层次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属于交叉作业O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土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结构施工至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那么建筑安全知识(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15857人收看
  • 工程款没有欠条可以打官司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工程款没有欠条可以打官司吗?

    内容:对于没有欠条且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那么工程款没有欠条可以打官司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14761人收看
  •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什么时间开始?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什么时间开始?

    内容: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如果要备案一般是需要在7天之内进行办理;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那么建筑施工合同备案什么时间开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8964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拖欠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内容:综上所述,拖欠8年工程款的,当事人还能起诉,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经过后向法院起诉,对方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4、法律分析: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法律分析: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

    赵金保律师
    2024.01.23357人收看
  • 工程保险赔偿方式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工程保险赔偿方式

    内容:工程保险赔偿在理赔实务中,具体采用何种赔偿处理方式应视合同约定和出险实际情况而定。那么工程保险赔偿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3329人收看
  • 建筑工程签证启示录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建筑工程签证启示录

    内容:建筑工程签证启示录

    周春花律师
    2021.10.28466人收看
  • 爆破工程允许二次转包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爆破工程允许二次转包吗

    内容:爆破工程允许二次转包吗

    于海明律师
    2021.11.29890人收看
  • 设计总承包单位可以分包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设计总承包单位可以分包吗

    内容:现实社会很多时候工程的实施是以分包的形式来进行,但是工程分包也有相关的规定,并不是随意就可以进行分包活动的,必须具有一定的资质才可以的,那么设计总承包单位是否可以分包?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王学瑞律师
    2021.11.03349人收看
  • 房屋地基下沉是谁的责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房屋地基下沉是谁的责任

    内容:两方都有一定责任。第五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那么房屋地基下沉是谁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14347人收看
  • 没有对施工合同备案有风险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没有对施工合同备案有风险吗?

    内容:没有对施工合同备案也是没有风险的,因现在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的流程,但是还是需要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的,还是需要再走合同备案流程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那么没有对施工合同备案有风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8563人收看
  • 解读合同质量责任保证条款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解读合同质量责任保证条款

    内容:经过中国信保的多轮协调和沟通,B公司最终将反索赔金额降至50万美元,并通过退货返修等形式解决质量纠纷的反索赔,同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虽然本案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由于上述合同条款引发的问题值得中国出口企业深思。而中国出口企业普遍不重视贸易合同,尤其是贸易合同中的义务条款,因此国外买方以质量问题、多种反索赔主张进行巨额扣款的情况就频频发生。面对这种情况,国内出口企业亟需转变观念,高度重视贸易合同的签署。那么解读合同质量责任保证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14382人收看
  • 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内容:总结起来,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取决于合同约定和具体的证据,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总包商需要承担机械租赁费用的责任,那么当欠租发生时,你可以根据合同依法起诉总包商,要求其支付租金,那么,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呢,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如果遇到欠机械租赁费不给的情况,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1、与欠款方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欠款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拖欠费用的原因,并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协议。

    李孟阳律师
    2023.12.28483人收看
  • 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是不是违法,网贷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是不是违法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是不是违法,网贷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是不是违法

    内容:三、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应对方法与债权人协商如果面临催收问题,建议首先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了解具体债务情况,并商讨还款方式和期限,一、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的法律问题分析催收行为是否合法催收员给村委会打电话的行为是否合法,首先要看具体的催收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李某通过催收公司向张某催收借款,但在催收过程中,催收人员误将催收信息告知了张某所在的村委会,在这个案例中,李某通过催收公司向张某催收借款,但催收人员误将催收信息告知了张某所在的村委会。

    陈明月律师
    2023.09.061290人收看
  • 诈骗犯的家属有义务还钱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诈骗犯的家属有义务还钱么

    内容:诈骗犯的家属有义务还钱么:对于诈骗罪在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而家人赔偿是属于自愿行为,可以对于诈骗犯在量刑上起到减轻处罚的作用,所以应当积极偿还。

    黄东洁律师
    2023.05.1646人收看
  • 法院拘留一般15天之后怎么办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法院拘留一般15天之后怎么办

    内容:民事诉讼被拘留15天过15天怎么办法律主观:如果拘留满十五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放当事人 在没有起诉之前,一定不能拘留 债务人,法律主观:如果拘留满十五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放当事人 在没有起诉之前,一定不能拘留 债务人,法律主观:如果拘留满十五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放当事人 在没有起诉之前,一定不能拘留 债务人,2、法律主观:如果拘留满十五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放当事人 在没有起诉之前,一定不能拘留 债务人。

    王学瑞律师
    2023.11.06418人收看
  • 法院起诉需要被告人什么信息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法院起诉需要被告人什么信息

    内容:3、起诉对方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具体信息,还需要注明起诉理由,以及提供相应证据,起诉对方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具体信息,还需要注明起诉理由,以及提供相应证据,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对方的什么信息起诉需要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起诉对方需要知道对方的什么信息1、起诉需要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翁玉素律师
    2023.12.25651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内容: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发生了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债权人在与借款人协商的同时,也要注意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因为我国法律对债权债务纠纷有着严格的诉讼时效规定,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债权人要承担败诉的后果。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

    陈宗琼律师
    2023.05.2323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内容:在我们的生活中,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银行业金融活动,是一种十分普遍的借贷形式。但是,对于借贷双方来说,如果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要求,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纠纷和问题。那么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2023.06.20822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不接受调解怎么处理,纠纷对方不接受调解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间借贷纠纷不接受调解怎么处理,纠纷对方不接受调解怎么办

    内容:经调解未达到协议或者达到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限定对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能够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的,派出所应当对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进行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对违法做法导致的损害赔偿纷争,公安机关能够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姚平律师
    2024.01.31738人收看
  • 法务的催收信息可靠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法务的催收信息可靠吗

    内容:一般来说,如果是规范的法务催收公司,其提供的催款信应该是可靠的,那么,这些法务催收公司提供的催款信可靠吗,在选择催收公司时,除了关注其是否拥有合法资质外,还需要关注催款信的内容,以及催收公司的口碑,不少拖欠债务的人或企业会收到法务催收公司的催款信,但是,这些催款信真的可靠吗,但是,如果是一些不合法的催收公司,那么他们提供的催款信就可能不可靠,如果出现催款信内容模糊、语气恐吓、催收公司声誉不佳等问题,那么就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了,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嘉娱律师
    2023.06.12859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内容: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4、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原告有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管辖规定1、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赵金保律师
    2023.08.30883人收看
  • 非法放贷罪的构成要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非法放贷罪的构成要件

    内容: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之一:厘清立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非法放贷行为,需要在构成相关罪名的基础上,明确出借资金的数额和法律后果,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之二:识别故意行为在非法放贷罪的构成要件中,除了要求出借人无相应金融业务资质之外,还需要识别其故意行为,在实践中,如果涉及的非法出借资金数额较小,则很容易被认为违反民事行为规定,此时需要区分并依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来进行定罪和量刑,因此,对于非法放贷罪案件,检察官和辩护律师需要细心审查证据,并找出能够证明出借人明知其行为违法的事实,例如,某个人明知出借资金用于高息放贷,依然借款并签署了相关的协议和合同,从中获得了高额利息,综上所述,非法放贷罪是一种严重的金融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有着极高的标准要求。

    任冰峰律师
    2023.07.05369人收看
  •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内容: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属一般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吗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冯清琴律师
    2023.11.17108人收看
  •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朋友微信借钱可以起诉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朋友微信借钱可以起诉吗

    内容:网上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案由怎么写1、法律分析:要区分是借款欠不还还是货款,2、网上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案由怎么写1 欠款纠纷案由要怎么写 (一)欠款只是个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租金、买卖、餐费、服务费、咨询费、工资等都可以是欠款,1、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是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成立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金额以上可以起诉,没有金额限制。

    于海明律师
    2024.01.30945人收看
  • 民间借贷节约90%追讨时间的方法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间借贷节约90%追讨时间的方法

    内容:5、法律分析:追回欠款的方法有(一)直接向债务人追讨,或与债务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6、债务人欠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和解法: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6、,和解法 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李维律师
    2024.01.2223人收看
  •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举证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举证

    内容:在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问题至关重要,若不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举证责任的分配,可能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刘晓红律师
    2024.04.25601人收看
  • 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内容: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涉及网络诈骗,要到自己所在地派出所及时报案网络诈骗比较好识别,常见的有刷单、网络赌博等情形下的诈骗。

    段建国律师
    2023.05.0919人收看
  • 雇人“刷单炒信”如何处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雇人“刷单炒信”如何处罚

    内容:的电商公司及个人进行行政处罚,遂将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案件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立案审查,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刷单炒信违法行为线索,以召开座谈会、同市场监管职能部门签署备忘录等方式,实现了行政检察与行政市场监管职能有效衔接,推动治理刷单炒信行为,助力网络经济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选择权,优化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浙江省某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徐某某职务侵占案时发现,某电商公司及个人涉嫌&ldquo。

    杨一凡律师
    2023.07.06834人收看
  • 提起民事诉讼要多少钱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提起民事诉讼要多少钱

    内容:在这个案例中,张先生需要承担的诉讼费用包括:1. 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一、 诉讼费用的构成提起民事诉讼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 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受理案件时收取的费用,一般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计算方法为:根据申请的措施和金额,按照一定比例交纳,2. 申请费:根据申请的措施和金额,按照一定比例交纳,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1. 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邢颖律师
    2023.09.26972人收看
  • 欠钱开庭时间一般几个小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欠钱开庭时间一般几个小时?

    内容:如果案件比较简单,当事人数量较少,证据齐全清晰,法院效率高,那么可以预计开庭时间会相对较短,反之,如果案件复杂,当事人较多,证据不足质量差,法院效率低,那么开庭时间就会相对较长,有时候,当事人的数量也会影响到开庭时间的长短,另外,法院的工作效率也会影响开庭时间的长短,最后,证据的数量和质量也会影响到开庭时间的长短,除此之外,对于案件的处理程序,也会直接影响到开庭时间的长短。

    赵金保律师
    2023.06.07465人收看
  • 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

    内容: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管辖法院的确定是首要问题,正确选择管辖法院是诉讼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李孟阳律师
    2023.05.2423人收看
  • 公司不良债权转让(金融不良债权转让)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公司不良债权转让(金融不良债权转让)

    内容:审判实践中,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转让时评估不真实,即在不良金融债权处置的评估过程中,漏估、低估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偿债能力低值评估的情形,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刘晓红律师
    2024.01.29346人收看
  • 学生意外伤害责任划分,学生意外伤害学校责任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学生意外伤害责任划分,学生意外伤害学校责任

    内容:在学校发生意外学校不一定有责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如果学校未尽到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一般有责任,反之则没有责任。学生在学校摔伤学校负责,但学校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安全监管义务的除外。

    陈宗琼律师
    2023.08.15360人收看
  • 专利诉讼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专利诉讼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内容: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法下的侵权管辖包括:专利侵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主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1.09672人收看
  • 经济纠纷一般怎么判决,经济纠纷一般如何判决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经济纠纷一般怎么判决,经济纠纷一般如何判决

    内容: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考虑纠纷的性质和背景,收集和分析相关证据,以及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这些是确保判决公正和合理的关键要素,- 判决:法院会根据案件的事实、法律规定和证据,做出判决决定,- 法律原则:法院会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判决,经济纠纷一般如何判决经济纠纷的判决通常是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裁决的,此外,判决当事人也需要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解释,对纠纷的真相有深入的理解,经济纠纷的判决通常基于相关的证据。

    林艳英律师
    2023.10.02681人收看
  • 分公司债权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分公司欠钱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分公司债权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分公司欠钱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内容: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法律主观:总公司对分 公司的债务 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分公司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观点三: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直接清偿责任,观点一: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程序上,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王熙律师
    2023.11.20309人收看
  • 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内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内容,以及相关的条件和程序,综上所述,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在中国具有一定的限制和程序,此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还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规定,如果您有意向进行外资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以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此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还需要考虑到其他一些限制因素,其次,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程序相对复杂。

    张芸律师
    2023.12.12273人收看
  • 律师见证有没有法律效力,律师见证的法律效力及承担责任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律师见证有没有法律效力,律师见证的法律效力及承担责任

    内容:法律分析: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见证书所承载的只是证明效力,可以证明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律师见证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律师见证书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律师见证书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见证书在符合法律要件的情况下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见证书在符合法律要件的情况下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律师见证书只能被法庭采信起到证据效力,作为判案的依据,而公证书的公证事项法庭则直接引用或支持,有的公证书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任冰峰律师
    2023.12.15501人收看
  • 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的八种情形是如何的,法人吊销是什么意思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的八种情形是如何的,法人吊销是什么意思

    内容:公司吊销什么意思1、吊销企业是什么意思指企业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2、法律分析:吊销是指企业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2、吊销企业指企业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2、吊销企业指企业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

    冯清琴律师
    2023.12.12450人收看
  • 怎样防止企业借改制逃废金融债务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怎样防止企业借改制逃废金融债务

    内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因有哪些1、法律主观:企业逃废现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金融同业大力支持和协作,建立广泛而深远的社会信用体系,方能标本兼治,彻底消除和防范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逃废银行债务的抵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对策运用同业制裁方式,对逃废债企业进行同业制裁,设置诉讼时效障碍逃废债银行在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时,有的企业会刻意不签收逾期贷款通知书,借此在诉讼中设置诉讼时效已过的借口。

    吴梦云律师
    2024.01.22337人收看
  • 对公转账委托第三方收款合法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对公转账委托第三方收款合法吗

    内容:1. 对公转账委托第三方收款定义对公转账委托第三方收款,是指付款方将款项转入收款方指定的第三方账户,由第三方代为收取款项的行为,如果第三方收款方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可能会导致收款方和付款方面临税务风险和法律责任,此外,如果第三方收款方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也可能会导致收款方和付款方的税务风险,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公转账委托第三方收款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5、对公转账委托第三方收款防范措施为了防范对公转账委托第三方收款的风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选择可靠的第三方收款方。

    李维律师
    2023.08.301325人收看
  • 名誉权律师收费标准,名誉权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名誉权律师收费标准,名誉权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内容:6、(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名誉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法律分析:侵害名誉权打官司需要缴纳诉讼费用是300元,如果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民事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如下: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民事诉讼收费标准: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名誉权律师费用收取标准1、诉讼费为每件交纳10元,4、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

    崔玉君律师
    2023.11.23201人收看
  • 股权转让要合同吗(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权转让要合同吗(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股权转让没有签协议是否合法法律主观:股权转让没有签协议,如当事人已经对股权转让的标的额、对价以及如何履行进行了相应的约定,并已经实际履行,即使无任何书面协议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如当事人已经对股权转让的标的额、对价以及如何履行进行了相应的约定,并已经实际履行,即使无任何书面协议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许瑞林律师
    2023.11.22231人收看
  • 撤诉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撤诉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内容:4、如果是原告上诉以后又撤诉,那么,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一审判决结果执行就是撤诉就是原告起诉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动撤回自己的起诉,不再要求法院对自己和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裁决,撤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案件立案受理后至法院宣判前这一期间内,撤回起诉或者上诉,从而终结审判程序的一种诉讼行为,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只要是法院已立案受理,撤诉只能是依原告的申请进行,承办法官无权要求原告撤诉,剥夺当事人诉权。

    杨一凡律师
    2023.06.081507人收看
  • 股权转让协议不履行如何起诉(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认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股权转让协议不履行如何起诉(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认定)

    内容:天用律师接受被告刘先生的委托后,详细地分析了案件情况,由于原告的诉请与当事人刘先生讲述的事实有很大出入,所以首要任务是将我方证据予以整理完善,以利于揭开事实真相,维护当事人权益,在庭审中,天用律师向对方专业发问,在回答了几个问题后,原告愤然离场,被书记员拦下,2022年9月,刘先生收到法院传票,公司的显名股东张某作为原告,将刘先生及另一名股东同列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刘先生及另一名股东两人支付原告张某股权转让金600万元。

    张旭律师
    2024.02.28233人收看
  • 起诉和反诉有什么区别,反诉和另起诉哪个更好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起诉和反诉有什么区别,反诉和另起诉哪个更好

    内容:被起诉后可以反起诉,反诉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但必须是民事诉讼意义上的反诉。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通过法院向原告提出的相反的民事权利请求。一般来说,如果被别人起诉的话,可以这样进行反起诉:首先被告人要向法院提交发诉状及其副本、写清楚反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最后就就等待法院审查后是否受理。受理了之后那么双方都具备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郭铭芝律师
    2023.08.171606人收看
  • 公司债务律师法律咨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公司债务律师法律咨询

    内容:欠钱不还委托律师怎么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同理,对方所欠的债务越多,律师的收费标准也越高,同理,对方所欠的债务越多,律师的收费标准也越高,债务逾期律师处理收费标准计件收费标准,3、律师收取费用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计时收费 收费标准一般为200—500/小时,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接受采访每小时收费人民币200元。

    赵金保律师
    2023.12.29243人收看
  • 电子证据如何举证?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电子证据如何举证?

    内容:此案中,周某保留了全部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索要欠款的录音,是正确做法,但举证时需要提交证据原件,且证据原件必须真实且完整,不可&ldquo,因双方从未签订过书面协议,关于合伙倒卖车辆均是通过电话以及微信沟通,所以周某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为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屏以及通话录音,而微信聊天记录并不完整,北京顺义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琬萱介绍,为查明全部案件事实,法院要求周某在庭审中登录微信,按照时间顺序出示全部微信聊天记录,并播放保存的全部通话录音。

    任冰峰律师
    2023.07.11668人收看
  • 经济纠纷案找不到被告怎么办,经济纠纷案件被告人找不到怎么处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经济纠纷案找不到被告怎么办,经济纠纷案件被告人找不到怎么处理

    内容: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找不到被告时,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文书,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找不到被告时,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文书,起诉找不到被告怎么办法律主观: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法院起诉无法联系到被告人1、起诉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 提供具体明确的被告信息即可,5、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立案后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

    周春花律师
    2023.12.18719人收看
  • 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内容:侵权损害赔偿是一项法律制度,用于保护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罚和赔偿,侵权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具有以下特征:1、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侵权行为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因此建立健全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中国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以及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等措施,努力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于海明律师
    2023.06.19860人收看
  • 130 万赔偿款父母能分到多少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130 万赔偿款父母能分到多少

    内容:在意外事故或侵权纠纷中,获得的赔偿款往往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那么,当赔偿款涉及到父母时,他们能分到多少呢?

    李维律师
    2023.08.25709人收看
  • 试用期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有经济补偿?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试用期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有经济补偿?

    内容:我2009年3月在一家公司工作,说好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元,转正后工资3000元。但我工作了20多天之后,公司就说不用我了。加班费没给,也没给经济补偿,也没提前30天通知。另外我没签合同,是不是还应该给我双倍工资?根据上述规定看,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当然,如果你能证明加班的事实,加班费的权利是可以主张的。那么试用期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有经济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11838人收看
  • 意思实现的内涵和效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意思实现的内涵和效力

    内容:意思实现是指按照习惯或事件的性质,不需要承诺通知,或者要约人预先声明承诺无需通知,要约人在相当时间内如有可以推断受要约人有承诺意思的客观事实,则可以据此成立合同。按照习惯或事件的性质不需要承诺通知的,比如订旅馆房间、订饭店席位等,不需要表明承诺,如不承诺则需要告知。推断受要约人有承诺的客观事实,一般是指受要约人不进行口头或书面承诺但按照要约人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如受委托开始处理委托事务、发运要约人欲购货物等。那么意思实现的内涵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7414人收看
  • 从“一房二租”看合同效力认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从“一房二租”看合同效力认定

    内容:在处理本案时,关于甲厂故意隐瞒真相签订“一房二租”的附条件合同,最终导致建筑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厂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产生分歧。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但是, 2004年9月底前后甲厂新建厂房能否竣工并交付使用是一不确定的事实,而“2004年9月底前后”这一期限是用来修饰“甲厂新建厂房竣工并交付使用”这一条件的。”依此,本案中甲厂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事实发生,视为该条件已于2004年9月20日成就,该合同亦相应地于2004年9月 20日生效。那么从“一房二租”看合同效力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7257人收看
  • 2022年上海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2022年上海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

    内容:不管是在大城市还是小县城,社保是我们的基础保障,社保卡的使用非常的普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2022年上海异地社保转移流程”的知识,跟着大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黄东洁律师
    2022.03.031121人收看
  • 公司未成立而已经以其名义签订合同怎么办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司未成立而已经以其名义签订合同怎么办

    内容:公司成立前处在设立中的状态,以设立中的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如果最终公司没有顺利成立,那么此时与该设立中公司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发起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李楠楠律师
    2021.11.10316人收看
  • 门面租赁合同条款的法律说明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门面租赁合同条款的法律说明

    内容:关于门面租赁合同的条款说明有以下几项:一:在租售方未允许的情况下,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或改变房屋结构。延伸阅读:门面租赁合同的效力生效形式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无效形式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门面租赁合同条款的法律说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4886人收看
  • 超过两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超过两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内容: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吴梦云律师
    2022.03.27799人收看
  • 违约损害赔偿的种类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违约损害赔偿的种类有哪些

    内容:根据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损害赔偿分为约定损害赔偿和法定损害赔偿两类。约定损害赔偿是事先由当事人在合同中或者合同成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中协商确定的。约定损害赔偿作为违约损害赔偿的一种方法,其重要特点是有利于在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害时及时解决赔偿的问题。当事人在违约发生后,可直接根据这一条款要求赔偿,不必诉诸法院来确定赔偿数额;并且,满足受害人的要求,在法律上承认约定损害赔偿条款的效力,也有利于鼓励交易。约定损害赔偿的效力中国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损害赔偿条款,且承认其在违约后产生的效力。那么违约损害赔偿的种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980人收看
  • 无保险无合同个人申请工伤_没有合同在工厂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无保险无合同个人申请工伤_没有合同在工厂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内容:工作中受伤不一定就是工伤,要看具体的情况。而且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申请做相应的认定,不是劳动者说了算也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的。

    姚平律师
    2022.09.07498人收看
  • 合同债权保全特点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合同债权保全特点有哪些

    内容:可见,债权的保全是合同的对外效力的体现。债权保全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两种,即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与撤销权。这两种权利在保全债权的功能上有所不同。保全的目的旨在对责任财产采取法律措施予以保持,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正当减少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就是说,在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都可以采取债的保全措施。在合同生效以后,债务人的所有财产,除对于特定的债权人没有担保物权的以外,都应当用来保证债权人实现其债权。责任财产不仅为某一债权人的担保,而且应成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

    许瑞林律师
    2022.03.25511人收看
  • 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谁保管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谁保管

    内容:帮助用人单位和职工及早的预防疾病,有助于员工个人和用人及早采取必要的健康保护措施。用人单位也可制定相关规定,与员工协商由员工个人保管其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对于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查阅,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关规则,严格按照规章对查阅进行记录。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仍然有义务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为其提供职业健康档案的复印件。

    荣静月律师
    2022.04.09240人收看
  • 关于什么样的合同不生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关于什么样的合同不生效

    内容: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任冰峰律师
    2021.11.24612人收看
  • 劳动关系补偿标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劳动关系补偿标准

    内容: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么劳动关系补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8784人收看
  • 婚姻合同承诺书怎么写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婚姻合同承诺书怎么写

    内容:我们知道,在有些时候会签订相关的承诺书,但是单方面的承诺不是合同,但经双方同意了的就是合同,那么,婚姻合同承诺书怎么写?合同承诺的效力是多长?下面看下大律网的专业解答。

    于海明律师
    2021.10.26446人收看
  • 债务转让必须具备的条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务转让必须具备的条件

    内容:债务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地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现象。债务转让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那么债务转让必须具备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30593人收看
  • 2022年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起诉状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2022年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起诉状

    内容:但是,《民法典》将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签订合同的撤销权,赋予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悖于设置撤销权的立法目的。具体而言,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误解方享有撤销权;对于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害的一方或不利益的一方享有撤销权。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裁决。那么2022年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起诉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1263人收看
  • 买卖合同要约怎么写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买卖合同要约怎么写

    内容: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明确;(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所谓具体确定,是指要约中应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受要约人看了之后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约并作出承诺。要约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承诺。因此,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保证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那么买卖合同要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6710人收看
  • 建筑合同管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建筑合同管理

    内容: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订,能否正确履行,不仅关系着企业今天的盈亏和兴衰,而且影响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关系到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建筑合同管理即是在双方已签订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双方协商签定的合同条款,正确履行、管理项目,保证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并为企业赢得最大利益。那么建筑合同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7237人收看
  • 电动车卖车协议书怎么写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电动车卖车协议书怎么写

    内容:为了明确电动车在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买车方(乙方):身份证号:一、甲方车主将电动车,车牌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同意成交总额为。该车自交车之日起即年月日时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那么电动车卖车协议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6877人收看
  • 劳动仲裁的范围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劳动仲裁的范围是什么

    内容: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郭铭芝律师
    2022.03.28650人收看
  • 强奸痴呆儿童会判刑多久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强奸痴呆儿童会判刑多久

    内容:强奸罪是严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的暴力性犯罪,那么,强奸痴呆儿童的判刑多久?强奸罪至少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25667人收看
  •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将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的一种措施。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二行为人在实施本罪行为中如果收受贿赂或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共同贪污有关费用如土地征用、占用费用的又可能触犯他罪如受贿罪、贪污罪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那么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19870人收看
  •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的怎么认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的怎么认定

    内容: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1、没有造成损害。各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均远轻于对犯罪未遂的处罚。尤其在中国刑法中犯罪中止不仅比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而且与整个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也是独一无二属于最轻的。

    王熙律师
    2022.01.181034人收看
  • 单位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往哪个部门报 有时间限制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单位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往哪个部门报 有时间限制吗

    内容:关于单位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往哪个部门报 有时间限制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1.22759人收看
  • 一般共同犯罪如何理解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一般共同犯罪如何理解

    内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所谓的单位共同犯罪。二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这种场合中共同犯罪人没有分工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陈明月律师
    2022.01.17890人收看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

    内容: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9429人收看
  • 别人用刀砍你,你可以用刀砍回去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别人用刀砍你,你可以用刀砍回去吗?

    内容:“不法侵害人”是指在犯罪行为中犯罪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那么别人用刀砍你,你可以用刀砍回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19365人收看
  • 广西摧毁特大跨国“一日游”涉黑犯罪团伙-涉黑大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广西摧毁特大跨国“一日游”涉黑犯罪团伙-涉黑大案

    内容:该团伙成员达四十多人专以“中国东兴越南芒街一日游”为幌子组织中国游客偷渡至越南然后在境外对其实施诈骗、敲诈勒索以及抢劫,该团伙成员达四十多人专以“中国东兴越南芒街一日游”为幌子组织中国游客偷渡至越南然后在境外对其实施诈骗、敲诈勒索以及抢劫,鉴于中国游客在越南境内被骗被抢现象频频发生且愈演愈烈中国公安部、广西公安厅均将黄永就、黄永华跨国涉黑有组织犯罪专案列为督办案件,鉴于中国游客在越南境内被骗被抢现象频频发生且愈演愈烈中国公安部、广西公安厅均将黄永就、黄永华跨国涉黑有组织犯罪专案列为督办案件。

    崔玉君律师
    2022.01.17336人收看
  • 新刑法利用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怎么判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新刑法利用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怎么判

    内容: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组织、利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活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许瑞林律师
    2022.05.063518人收看
  • 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主体条件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或者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但行为之间有联络但构成不同的罪名也不是共同犯罪。特殊共犯指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即犯罪集团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共犯的分类形式是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分类的某一共同犯罪可能属于多种的共犯形式。

    杨一凡律师
    2022.01.17375人收看
  • 有刑事责任但没钱赔偿怎么办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有刑事责任但没钱赔偿怎么办

    内容:有刑事责任但没钱赔偿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交通事故没钱赔偿怎么办任何时候发现他的财产都可要求强制执行。这些人之所以被无罪释放,并非缺少犯罪事实,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豁免了其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当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张旭律师
    2022.01.10628人收看
  • 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关系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关系

    内容:对“法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是当法条重合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如我国刑法规定了盗窃罪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则如我国刑事立法规定了“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二罪之间具有普通法和特别法的竞合关系,复杂法规定的犯罪对社会关系侵犯的性质较简单法更为严重所以当“竞合犯”触犯的法条交叉时一般选择复杂法处罚,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张嘉娱律师
    2022.01.17972人收看
  • 间谍罪最高可处哪些刑法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间谍罪最高可处哪些刑法

    内容:在对间谍罪行进行打击的过程中,国家法律制定了一系列刑法,其中规定了间谍罪的最高刑罚,间谍活动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构成了巨大威胁,因此各国都采取了严厉的法律措施来打击和惩罚间谍行为,然而,不论国家如何界定间谍罪行以及相应刑罚,对于间谍活动的打击和惩罚都一直是各国法律的重点,根据该法律,间谍罪行包括协助敌对势力、泄露国家秘密以及为外国刺探国家机密等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故意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属于间谍罪行,最高可处以死刑。

    赵金保律师
    2023.06.19463人收看
  • 商检徇私舞弊罪_逃避商检罪公司员工_商检失职罪怎么处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商检徇私舞弊罪_逃避商检罪公司员工_商检失职罪怎么处罚

    内容: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所侵犯的是国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的正常监督管理活动,商检失职罪侵犯的是国家对进出口商扁的正常监督管理秩序。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对象是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晶和其他检疫物及上述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载工具,商检失职罪的犯罪对象是应当进行检验的进出日商品。

    任冰峰律师
    2022.05.115431人收看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动植物检疫机关包括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及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那么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9368人收看
  • 参与“跑分”赚返利帮助洗钱 怎么判刑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参与“跑分”赚返利帮助洗钱 怎么判刑

    内容:案例:在办理凌某、姚某等2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将证据关口前移,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1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对3名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聊天软件中的&ldquo,为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同步阅卷,共同协商,提出书面引导侦查建议90余条,要求明晰涉案银行卡层级,并提取、恢复犯罪嫌疑人手机中的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用客观证据证实结算资金来源的非法性及各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为案件后续快捕快诉打下了良好基础。

    于海明律师
    2023.06.28790人收看
  • 犯罪集团与犯罪团伙的区别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犯罪集团与犯罪团伙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犯罪集团具有组织固定的特征这是与犯罪团伙相区别的重要特征犯罪团伙的组织成员不固定团伙成员经常迅速地发生变化虽然有一两个或者几个核心成员但是没有明显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具有组织固定的特征这是与犯罪团伙相区别的重要特征犯罪团伙的组织成员不固定团伙成员经常迅速地发生变化虽然有一两个或者几个核心成员但是没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在这一点上犯罪集团与黑社会组织以及犯罪团伙并无明显的区别,在这一点上犯罪集团与黑社会组织以及犯罪团伙并无明显的区别。

    李维律师
    2022.01.17473人收看
  • 关于减刑假释的有关规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关于减刑假释的有关规定

    内容: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假释的条件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一)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那么关于减刑假释的有关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4.286046人收看
  • 开设赌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开设赌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那么开设赌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19560人收看
  • 一个故意一个过失属于共同犯罪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一个故意一个过失属于共同犯罪吗

    内容:两人以上由于过失行为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而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杨一凡律师
    2022.01.17777人收看
  •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内容:携带个人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在内的相关材料前往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会逐级审批核实,这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买家需要缴纳各种税务,并且房产交易核心还需要认真全面的审核检验贷款申请和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对方移交房屋,需要1个工作日。那么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5160人收看
  • 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内容:原告于签订协议当日将房款人民币 114,000 元暂存于中介方“ww公司”,由中介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交于被告。被告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付清所有房款,并通知原告办理进户手续,原告支付房款 22.8 万元。因房价上涨因素,被告单方面违约,故请求判令被告履行《转让协议》、履行交房义务并与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4年 7 月 22 日,因得知被告已将系争房屋再次转让给了案外人,并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原告被迫变更诉讼请求,撤销原第一条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905,550 元。那么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05180人收看
  • 普通老百姓遇到强拆如何解决?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普通老百姓遇到强拆如何解决?

    内容:根据《征收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第三百八十五条仓单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无权直接申请司法强拆。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则司法强拆即失去了事实基础。那么普通老百姓遇到强拆如何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9579人收看
  • 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

    内容:《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那么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30243人收看
  • 购房流程:缴纳税费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购房流程:缴纳税费

    内容:国家规定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从今年6月1日起,个人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也将按照统一的普通住房标准执行。那么购房流程:缴纳税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7602人收看
  • 以案说法:合同签订后未入住能否退款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以案说法:合同签订后未入住能否退款

    内容:经过两天的奔波,黎某看中了一套房屋里的一个单间,并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如果黎某中途退租,所交1500元作为违约金。次日,准备将房屋打扫后搬入居住的黎某,发现自己的前男友不巧居住在一楼,为避免彼此尴尬,黎某当即电话告知房东不再租用,并允许房东另行出租。一周后,黎某见房东已将房屋租出,遂以自己没有居住为由,要求房东退回押金。法院审理后驳回了黎某的诉讼请求。”本案黎某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当属有效。那么以案说法:合同签订后未入住能否退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8119人收看
  •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费用?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费用?

    内容:一般情况下补办土地使用证的费用不会超过两百元,具体的金额一般都是上述的标准,不过在不同的地区补办的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公告期满后按国有土地使用变更登记的程序办理过户手续。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供的资料:1、土地使用证(原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那么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9595人收看
  • 政府应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完全脱离出来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政府应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完全脱离出来

    内容: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就是说城市拆迁工作已由原来的政府行为,转为民事行为,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的民事活动。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不再是领导者,而是监督者、管理者。因此,政府必须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脱离出来,行使好“三种权利”,即:拆迁计划权,监督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再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切实履行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职能,使城市房屋拆迁完全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那么政府应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完全脱离出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2967人收看
  • 青场征收土地的标准是什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青场征收土地的标准是什么?

    内容:青场征收土地的标准是什么应当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那么青场征收土地的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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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596人收看
  • 房屋拆迁时能否更改产权人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房屋拆迁时能否更改产权人

    内容:房屋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征收部门会对房屋进行产权调查,确定房屋有没有合法的产权和房屋的产权人是谁。而房屋拆迁要给予经济补偿的,那么房屋拆迁时能不能更改产权人?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林艳英律师
    2021.11.04280人收看
  • 买房定金交了后不想买了,可以退吗二手房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买房定金交了后不想买了,可以退吗二手房

    内容:买房定金交了后购房者毁约不想买了没签合同定金不可以退。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售房者毁约没签合同,定金可以退回双倍。那么买房定金交了后不想买了,可以退吗二手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06222人收看
  • 房产抵押贷款合同要注意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房产抵押贷款合同要注意什么

    内容:(一)借贷方可以查询站备案号一般都得了解下车贷公司的一个规模运营方式是否正规,银监会官查。(二)抵押贷款的合同中要注明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若是汽车,则要注明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等信息。(三)出贷方注意审查汽车是否产权清晰、是否存在一车多卖情形、汽车质量、变更登记约定等,建议委托律师起草或审查合同。(四)要明确借款期间汽车的保管方式,是由出贷方保管,还是出借人保管,是以押车的方式还是不押车的方式等等。这些都是要在合同中体现出来的。那么房产抵押贷款合同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1939人收看
  • 因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因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内容: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裁决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裁决受理通知书;申请裁决资料不齐全、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可以当场补正的,应当当场补正。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那么因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哪些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2412人收看
  • 三手小产权房买卖合同需要原房主签字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三手小产权房买卖合同需要原房主签字吗

    内容: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那么三手小产权房买卖合同需要原房主签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6509人收看
  • 什么是业主大会,如何成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什么是业主大会,如何成立?

    内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已满两年。筹备组应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并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邀请居(村)民委员会参加,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那么什么是业主大会,如何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30494人收看
  • 公共部位设广告牌 业委会有权决定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公共部位设广告牌 业委会有权决定吗

    内容:设立广告牌用的钢材摆放在大金门花园8号楼楼顶,8号楼的业主们说,要立起来的这个广告牌长7米,宽76厘米,之前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大金门花园业主:我们知道时这个材料都已经运完了 已经在施工了 一星期后我们才知道大金门花园的业委会曾与小区物业签定合同,规定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在小区的公共用地处设立广告牌创收,但没有确定立广告牌的具体地点。大金门花园业委会主任 丁正亮 :2322当时我们没考虑到这一块丁正亮说,因为认定8号楼楼顶为公共部位,业委会认为自己有权决定才没有去征求8号楼业主们的意见。那么公共部位设广告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30171人收看
  • 买卖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买卖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

    内容:买二手房的流程如下:1、交易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卖方准备好身份证、房产证及其他证件,买方则需要初步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以及整体现状;2、实地看房;3、签订合同:如果买方同意购买房屋,买卖双方则可以签订买卖合同;4、缴税过户;5、领取房产证。那么买卖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5599人收看
  • 国税总局:目前没有物业税相关消息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国税总局:目前没有物业税相关消息

    内容:国税总局:没物业税相关消息 专家表示征物业税要走立法程序,最近如有变动,可能只是房产税 日前报道称,物业税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4城市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记者就此向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求证,该发言人表示,尚未听到相关消息。据悉,早在2006年10月,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6省区市就率先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成为首批物业税“空转”的试点。一年后,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再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4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物业税“空转”省市达10个。那么国税总局:目前没有物业税相关消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30857人收看
  • 二手房买卖中阴阳合同引起的众纠纷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二手房买卖中阴阳合同引起的众纠纷

    内容:所谓的“阴阳合同”(也有人将其称为“黑白合同“)是指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买卖标的订立两份价格悬殊的合同。一般把送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专供登记或备案使用的低价合同叫“阳合同”,把双方私下留存并实际履行的高价合同叫“阴合同”。少缴税金,偷逃阴阳合同间高低价款之间的差额应交的税款是当事人订立阴阳合同的动机。产权登记变更生效后,买房人拒付两合同间的价款差额,主张按阳合同约定的低价格履行是导致纠纷发生的原因。一般来说,订立“阴阳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那么二手房买卖中阴阳合同引起的众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29205人收看
  • 侵犯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侵犯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内容: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民事诉讼二审程序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那么侵犯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9495人收看
  • 如何理解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内涵呢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如何理解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内涵呢

    内容:根据该定义,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那么如何理解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内涵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619人收看
  • 公司债权与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具体是怎么样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公司债权与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具体是怎么样的

    内容:公司债权与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具体是怎么样的目前,我公司资金风险仍在高位运行,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着制度性缺陷,为实现资金风险软着陆,强化资金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那么公司债权与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具体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6297人收看
  • 面临长期拖欠债务的情况如何解决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面临长期拖欠债务的情况如何解决

    内容:一.如何处理长期拖欠债务首先,先找对方协商解决,最好把欠条换一下,换成最近的时间,保证在诉讼时效内,不还钱就起诉。其次,有几个债务人就得打几个官司,而且得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二.债务人以长期投资清偿债务时如何记账以长期投资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按债务账面价值转销债务,按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结转投资,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投资账面价值和相关费用等之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对长期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的,还应将相关的减值准备予以结转。那么面临长期拖欠债务的情况如何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161人收看
  • 第一债权人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第一债权人

    内容: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债权人代位权是民法典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那么第一债权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569人收看
  • 公司遇到欠款纠纷怎么解决 ,过了欠款诉讼时效怎么办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公司遇到欠款纠纷怎么解决 ,过了欠款诉讼时效怎么办

    内容:为避免超过欠款纠纷诉讼时效,企业也需要及时解决欠款纠纷。下面催天下小编介绍一下公司遇到欠款纠纷怎么解决,过了欠款诉讼时效怎么办。那么公司遇到欠款纠纷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122人收看
  • 抵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类型有哪些呢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抵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类型有哪些呢

    内容:抵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担保法》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因此我国《担保法》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那么抵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类型有哪些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125人收看
  • 债权人讨债时怎样对付失联的债务人?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人讨债时怎样对付失联的债务人?

    内容: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下面催天下为大家阐述一下债权人讨债时怎样对付失联的债务人。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讨债时怎样对付失联的债务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828人收看
  • 疫情期间信用卡逾期有什么解决方案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疫情期间信用卡逾期有什么解决方案吗

    内容:疫情期间可以申请信用卡延期偿还《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信用卡逾期解决方案:1、如果持卡人忘记还款,发现逾期后,一定要尽快还款,最好全额还款。给银行信用卡中心打电话,声明非恶意欠款。如果不保持理性的消费观念,很多人在没有疫情的情况下可能也都出现过信用卡逾期这种状况,所以,其实此次疫情也提醒很多人,在日常消费的过程当中必须要考虑到自己的收入能力。那么疫情期间信用卡逾期有什么解决方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9104人收看
  • 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内容:工程保证金的种类数量繁多,由此可以看出建筑工程的复杂。接下来由律师365为您详细列举工程保证金的种类,并解答几种工程保证金比例的份额。履约保证金具有独立性,必须由双方认可的机构负责收缴、储存、执行和返还。那么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10976人收看
  • 关于五种担保方式的区别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关于五种担保方式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那么关于五种担保方式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71人收看
  •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费用都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费用都有哪些?

    内容:那房子抵押担保公司费用都有哪些?目前的担保公司大多采取后收费的方式,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通常会先收取一定押金。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那么房子抵押担保公司费用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951人收看
  • 口头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口头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内容:口头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口头遗嘱是遗嘱中的一种特殊情况,但是由于口头遗嘱可能出现的造假情况较多,因此对口头遗嘱能产生效力的认定也就较为困难,口头遗嘱必须具备几个关键的条件和情况才能被认定为口头遗嘱。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的当事人不能成为口头遗嘱的见证人。那么口头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526人收看
  • 抵押物损坏或丢失后该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抵押物损坏或丢失后该怎么办

    内容:审判实践中,如果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抵押物毁损灭失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而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并不能因为抵押物的毁损灭失而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也就是说,仅仅存在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不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法定理由。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抵押物的毁损灭失,并不必然使有担保债权变为普通债权。依照我国《担保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二当抵押物灭失时抵押权归于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物的替代物行使抵押权,但这仅仅是对抵押物的保全,而不是抵押权的提前实现。那么抵押物损坏或丢失后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1130人收看
  • 担保人替借款人还款应怎么追诉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担保人替借款人还款应怎么追诉

    内容:担保人替借款人还款应该如何追诉1、追偿方式: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诉讼外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均可。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时还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担保法解释》第42条的规定,担保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2年内。也就是说,当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时,起诉保人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中断。担保法解释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替借款人还款应怎么追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312人收看
  • 借款人和欠款人的区别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借款人和欠款人的区别

    内容:如果借款人和欠款人同时出现在一张协议书上就不是同一个人如果不是同一张协议书就有可能产生能产生纠纷。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首次出现个人对个人的网络信贷服务平台。我们决定结合中国的社会信用状况利用可靠的信用审核模型和先进的技术创建了适合中国的P2P小额信贷网络平台“借款人。那么借款人和欠款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4170人收看
  • 拖欠货款一直不还但是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拖欠货款一直不还但是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内容:综合上面的介绍,欠款未还而超过诉讼时效的,可以采取多种办法补救。那么拖欠货款一直不还但是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545人收看
  • 朋友欠我钱,拖他车走犯法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朋友欠我钱,拖他车走犯法吗

    内容: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那么朋友欠我钱,拖他车走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7400人收看
  • 欠债不还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欠债不还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

    内容:欠债不还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有经营状态严重恶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形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签订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那么欠债不还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30290人收看
  • 没有欠条的欠款怎么办(借款没有欠条怎么办)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没有欠条的欠款怎么办(借款没有欠条怎么办)

    内容: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具体措施如下:1、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欠钱不还想赖账没欠条,属于没有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龙珊律师
    2023.04.21394人收看
  • 股权质押协议可以多个出质人么,股权质押的法律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股权质押协议可以多个出质人么,股权质押的法律

    内容:相信很多人对股权质押协议可以多个出质人么都有疑问,下面就让律师365小编为您解答。该法第78条第三款同时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因此,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在对股东以外的人出质时,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那么股权质押协议可以多个出质人么,股权质押的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719人收看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吗

    内容:到了2011年3月刘某因与孙某感情不和为由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能向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只有在最终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主张损害赔偿其次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必须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2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主张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赔偿的诉讼3无过错方在一审中未提出损害赔偿而在二审中提出的法院应当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另行起诉最后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既包扣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扣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2957人收看
  • 女方重婚,丈夫请求离婚时是否有权要求婚姻损害赔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女方重婚,丈夫请求离婚时是否有权要求婚姻损害赔偿

    内容:女方重婚,丈夫请求离婚时是否有权要求婚姻损害赔偿可以。张某某在找妻无望的情况下,于2006年1月10日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宋某某离婚,同时要求宋某某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被告宋某某的行为构成重婚,属于应受刑法处罚的重婚罪,除此之外,她还应对自己给张某某造成的损害负民事赔偿责任。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本案中,原告张某某就是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婚姻损害赔偿的请求。那么女方重婚,丈夫请求离婚时是否有权要求婚姻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841人收看
  • 财产处理协议怎么写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财产处理协议怎么写

    内容:协议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关于财产处理协议怎么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1480人收看
  • 不堪家庭暴力村妇失手打死丈夫是不是正当防卫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不堪家庭暴力村妇失手打死丈夫是不是正当防卫

    内容:不堪家庭暴力村妇失手打死丈夫是不是正当防卫不堪家庭暴力村妇失手打死丈夫是不是正当防卫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那么不堪家庭暴力村妇失手打死丈夫是不是正当防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083人收看
  • 小孩还在哺乳期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小孩还在哺乳期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内容:小孩还在哺乳期离婚抚养费怎么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那么小孩还在哺乳期离婚抚养费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271人收看
  • 办离婚证需要什么证件,证件不全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办离婚证需要什么证件,证件不全怎么办

    内容:协议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那么办离婚证需要什么证件,证件不全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2150人收看
  • 把老婆身上打青了算家暴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把老婆身上打青了算家暴吗

    内容:把老婆身上打青了算家暴吗可以算妻子可以保留身体上受伤的证据。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把老婆身上打青了算家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097人收看
  • 房屋赠与合同没生效是法定继承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屋赠与合同没生效是法定继承吗

    内容:房屋赠与合同没生效是法定继承吗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房屋赠与合同没有生效的,就不具有法律约的束力,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房屋是会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房屋赠与应办理的手续有哪些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受赠的房屋,必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只有经变更登记手续的房屋赠与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房屋赠与合同没生效是法定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31412人收看
  • 诉讼离婚手续费是多少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诉讼离婚手续费是多少

    内容:一协议离婚手续费是多少协议离婚程序比较简单而且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的费用也比较少。协议离婚手续一般是在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费用就需要工本费现在大概是9元一对。二诉讼离婚手续费是多少(一)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所花的费用是不一样的协议离婚的费用比诉讼离婚便宜很多协议离婚只需9元然而诉讼离婚就会涉及一些诉讼的费用如果需要律师的帮助才能完成的这里所涉及的律师费用也是属于离婚费用的所以诉讼离婚就看情况而定所花费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那么诉讼离婚手续费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2163人收看
  • 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

    内容:(一)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那么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2310人收看
  • 民法典中未婚生育如何判抚养权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民法典中未婚生育如何判抚养权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那么民法典中未婚生育如何判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9265人收看
  • 80后女子结婚一月闹离婚 拒返彩礼被强制执行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80后女子结婚一月闹离婚 拒返彩礼被强制执行

    内容:近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拒不返还彩礼的离婚纠纷案件,执行局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孙某银行存款12260元,及时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008年4月,杨某经人介绍认识孙某,已过不惑之年的杨某被20出头的孙某的年轻时尚所吸引,两人不顾年龄悬殊,迅速确定恋爱关系并于当月登记结婚。杨某先后给付孙某见面礼4800元、过帖礼2万元,结婚当天给付上车费880元、洗脚费400元,合计人民币26080元。那么80后女子结婚一月闹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4521人收看
  • 涉外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怎样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涉外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怎样

    内容: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不属于其他特殊诉讼时效的范围,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抚养费是可从离婚财产中扣除的。那么涉外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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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0612人收看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怎么认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怎么认定

    内容:《婚姻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这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一、婚姻关系的成立,是男女两性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依法成立的,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也可以依法解除;二、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而形成的、带有父母双方血亲的自然血亲关系,是不可能解除的,因此,《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双方仍应依法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等必须的费用。《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4647人收看
  • 离婚时没有写清楚孩子谁抚养怎么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离婚时没有写清楚孩子谁抚养怎么办

    内容:离婚时没有写清楚孩子谁抚养怎么办离婚时没有写清楚孩子谁抚养,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那么离婚时没有写清楚孩子谁抚养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6514人收看
  • 离婚后孩子改名必须要经过对方同意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离婚后孩子改名必须要经过对方同意吗

    内容:这表明,在离婚后,父母双方需要协商决定孩子的姓名和居住情况,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法律中,有关离婚后孩子改名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婚姻法》和《民法典》中,离婚后孩子改名必须要经过对方同意吗,但是,离婚后孩子改名必须要经过对方同意吗,孩子的姓名可能与他/她的身份认同感密切相关,因此离婚后改名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和感受,根据《婚姻法》和《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将根据孩子年龄、意愿以及其他情况来判断谁应该得到权利,那么,根据小明和小红的情况,法院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孩子的年龄。

    于海明律师
    2023.06.25449人收看
  • 离婚诉讼程序要经过哪几个阶段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诉讼程序要经过哪几个阶段

    内容: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那么离婚诉讼程序要经过哪几个阶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31214人收看
  • 女律师告诉您家暴可以要求离婚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女律师告诉您家暴可以要求离婚吗

    内容:我国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女律师告诉您家暴可以要求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21198人收看
  • 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公平分配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公平分配

    内容: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公平分配1、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法律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公平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181人收看
  • 离婚协议书约定好抚养权还能更改吗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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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离婚协议书约定好抚养权还能更改吗

    内容:离婚协议书约定好抚养权还能更改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那么离婚协议书约定好抚养权还能更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252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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